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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先秦时期民本思想的演进及其产生原因

2024-05-13周士龙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24年1期
关键词:民本思想先秦

周士龙

摘要:民本思想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在秦汉以降两千多年的中国社会中产生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先秦民本思想经过夏商两代的酝酿,形成于西周时期。春秋战国时继续发展而趋于完善,将君与民的关系提高到关乎江山社稷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先秦民本思想产生的原因有三:一是统治者对前代政治经验教训的总结,二是思想领域从神本到人本的变化,三是社会大变革的推动。

关键词:先秦;民本思想;敬天保民;为政以德

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573(2024)01-0047-08

“民本”一词的明确表述见于《尚书·夏书·五子之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1]264,说的是人民与国家的关系,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只有人民安居乐业、丰衣足食,国家才能安宁。由于君主是国家的统治者,人民是被统治者,因此民本思想也表现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到了西汉初期,贾谊对民本思想有更详细的表述,其《新书·大政》云:“闻之于政者,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2]338又说:“王者有易政而无易国,有易吏而无易民。故因是国而为安,因是民而为治。”[2]348就是说,民众不仅是国家的根本,也是君主和官吏的根本。统治者可以改变其政治制度,却不能更换其国家;可以调整官吏,却不能更换其民众。统治者只能靠其国而安,靠其民而治。君主建功立业靠民,战争胜利靠民,国家大事只有民众支持才能成功。因此,中国历来有“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的说法。

关于中国的民本思想何时产生,学术界有三种观点:一是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与“禅让”制度有关。我们认为这种看法不够科学。原始社会末期社会尚处于父系氏族阶段,已经出现阶级分化和私有财产,迈入了文明社会的门槛,但是生产力尚极为低下,物质尚非常貧乏,尚未达到民本思想萌芽的程度。二是产生于夏朝,根据是《尚书·五子之歌》。《五子之歌》的序说,夏王太康盘游无度,不理朝政,引起黎民的不满。东夷首领后羿因夏民而代夏政,太康失国。太康的兄弟五人在洛汭作歌述大禹之诫,其中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之语。这种说法好像有根据,其实也不可靠。学界多认为《五子之歌》晚出,为后人假托的伪作。夏朝前期的经济和文化还达不到产生民本思想的水平。三是产生于西周初期。西周灭商后,周公倡导“敬天保民”“为政以德”“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肯定了人民力量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我们认为,周公的“保民”理念是先秦时期民本思想的开端,比较符合历史实际。

人的正确认识来自于社会实践。我们认为,先秦民本思想渊源于夏、商,形成于西周,发展完善于春秋战国时期。先秦民本思想的形成至少经历了西周和春秋战国两个阶段。

一、三代民本思想的酝酿与形成

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发萌可以追溯到尧舜时代。《尚书·尧典》说:帝尧“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1]36-37其中的“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说到“百姓”和“邦”,似有“民为邦本”的含义。《尚书·皋陶谟》记载帝舜与皋陶、大禹讨论政务,皋陶说:“在知人,在安民。”大禹说:“知人则哲,能官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1]145为政以“安民”为宗旨,让人民安居乐业,以博得民心,似乎是“民本”思想的具体实施。《皋陶谟》又说:“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1]153“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1]412,强调以民意代天意。当然,《尚书》成书时代较晚,带有后代的思想烙印。

商王成汤主张“保生商民”。《尚书·盘庚》载盘庚言:“古我前后,罔不惟民之承,保后胥戚”[1]350。“承”即“敬”。意思是说,商王忧民之忧,民亦忧王之忧。又说:“我王来,既爰宅于兹,重我民,无尽刘。”[1]337“刘”即“杀”之意。这句话意思是我先王祖乙迁都于耿,固重我民之生,非欲尽致之死。我这次迁都,也是施德于民众。学界认为《盘庚》三篇是商代遗留下来的真文件,其中说到“重民”“忧民”,包含着民本思想。

西周初的统治者总结夏、商王朝灭亡的经验教训时,深刻意识到民众的力量,注意民众呼声、保护民众利益的问题,形成了“保民”思想。《周书·泰誓》载周武王言:“天祐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又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以“民意”代“天意”。又批评商王纣暴虐百姓,“自绝于天,结怨于民。”[1]404,406,415这都体现了周武王的天人合一思想。王、天、民三者的关系,《尚书·洪范》载箕子言:“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1]465意思是说,王要象父母恩育子女一样,亲恤民众。这也是“民本”思想的反映。

西周民本思想集中体现于周公提出的“敬德保民”思想中,而见载在《尚书·周书》诸篇。周公从“天与有德者”引申出统治者要“敬德”的结论。他认识到维持统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弄得不好就会被推翻,所以必须要“敬”。“敬”就是“警”,本意是要人时常努力,不可有丝毫的懈怠。在《召诰》中,周公再三告诫成王要敬德。他说:“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1]580-581意思是说,面对眷命,我王应该赶快注重德行才行。又说:“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1]585意思是说,我王好好地配合着上帝,不可不警惕德行。“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1]587意思是说,这个新都现在规划定了,须得我王赶快注意德行才是!只要我王能时时省察,就好祈求上天,得着永久的天命,把这统治权长期延续下去。《无逸》篇又说:“则皇自敬德。”[1]639 《君奭》:“其汝克敬德,明我俊民在(哉)!”[1]657望你能敬德以明勉我优秀的人民,襄助成王以大承祖德。因为“敬德”是为着“配天”,因而有时也称“敬天”。周公所说的“德”,常有“得”之意,即上天所赐周人,特别是文王所得。此外,德亦指“御民之德”,即怀柔民众的治术。虽然其中含有道德的因素,但其内容还不能完全称之为道德、德行。它是介乎抽象的道德与具体事物之间的一种状态,尚未完全变为纯粹的道德观念。周公之德还不能脱离天命来解释,尚未发展至个人的德行、修养的境地。周人常以人事论天命,但尚不可以说其天命论已发展至完全以道德为转移根据的境地。周公关于“德”的说教,后来成为儒家主张“德治”的依据。

周公提醒统治者注意民心向背。《康诰》中说:“天畏棐(匪)忱(信),民情大可见。”[1]535《酒诰》说:“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鉴,当于民鉴。”[1]558-559统治者要看自己的形象,不要到盛水的鉴(镜子)里去照,应该向人民的心里去照。保民是周公“德政”思想的核心,要得民心,必须“保民”。《周诰》反复强调“用保乂民”“用康保民”“唯民其康乂”“惠康小民”以及“裕民”“民宁”“恤民”等观点。所谓“保民”,就是要讲究统治的方法。

首先,君主不能贪图安逸。在《无逸》中周公称颂:“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于鳏寡”[1]634。文王亲自管理平治道路和农业生产,一天忙到晚,常常没有时间吃饭,不敢在游玩和打獵中寻乐,要求成王效法文王,不求安逸。在《康诰》中,周公提醒康叔封说,要谨慎警惕,天命是不可靠的,百姓的情况是可以知道的。百姓的服从很难保持,你对你的国家要尽心,不要贪图享乐安逸,要尽力使百姓安定。其次,君主要体恤小民的疾苦。在《无逸》中周公称颂殷王太宗和祖甲“爰知小民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1]632,要求成王“知稼穑之艰难”“知小民之依”。“依”即“隐”,也就是“痛”,疾苦。统治者要知道劳动人民的痛苦,要给予一点恩惠。周公要求康叔封“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就是要徧求殷先哲王之道,用以保有和治理人民。再次,周公强调保民“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1]534,537要像抚养婴儿一样地关怀人民,人民就会因安乐而治理得很好。最后,不滥用民力,刑罚要适中,不可过于严苛。《召诰》说:“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亦敢殄戮;用乂民若有功。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显,上下勤恤”[1]587。意思是说,我王不要为了小民可用,就非法过度地役使他们;就是他们犯下些过失,也不要用过度的刑法去处罚他们;只有这样治理人民才能发生功效。

二、春秋战国民本思想的发展与完善

民众为国家之本的理念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进行思考的,是“国人暴动”“民溃”的教训给统治者带来的一种认识,是一种朴素的政治观念。《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载史嚚曰:“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3]252君主必须重视民意,依照民意办事,国家方能兴盛。既然民众是国家之本,统治者就要安民、亲民。《左传》哀公元年记载,陈人逢滑说:“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3]1607《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子产向然明问为政之道,然明回答:“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鸇之逐鸟雀也。”[3]1108统治者视民如伤、爱民如子,是民本思想的具体体现。

民本观念的发展在推进着君主制的完善与巩固,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统治者的“陵民”行为,减轻对民众的盘剥。从民本思想可以引申出注重民生、民利即体恤民间疾苦、民力民情等德政思想。这是一种进步。生活在春秋末期的孔子非常尊崇周公的思想理论,在继承周公思想的基础上,创立了儒家学说,提出了“仁者爱人”的主张,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国君要“节用而爱人”;“足食足民,则民德归于厚矣(民信之矣)”[4]166,134,一定要让人民丰衣足食,还要做到“使民以时”,不耽误农时,使农业生产正常进行,体恤民情民力,减轻人民负担,做到这些就实践了“仁”。孔丘对于人、民的含义作了区别:人是从生物和道德方面讲,民是从政治方面讲。

生活在战国中期的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学说,提出国君对人民要行“仁政”的思想。《孟子·梁惠王》说: “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4]207《孟子·尽心》说:“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反之,“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4]367,277又举例说:“桀纣之失天下,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4]280,237,对百姓要省刑罚薄税敛,不夺农时,“必使(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这是孟子的民本思想。在此基础上,孟子对君与民关系有着更深刻的认识。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4]211,这一观点在古代东方中国社会是破天荒的论断,他的“民贵君轻”的学说一定程度上否了国君权力至高无上的传统观念。因此,他在回答齐宣王关于“弑君”的问话时,断然直言“闻诛一人纣矣,未闻弑君也”[4]221。夏桀商纣暴戾无道,人民起来打倒之,是完全符合天意的正义之举。可见,孟子发展了孔子的“爱民”思想,重视民心,“民贵君轻”说在当时是革命思想。

生活在战国末期的荀子和孟子一样继承和发展了儒家民本思想。《荀子·王制》说,人能“合群明分”,“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5]164,504,国君“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之誉者荣。三得者具而天下归之,三得者亡而天下去之。”[5]224。二是认为“君为舟,民为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他把君与民的关系提高到政治的高度去认识,使儒家的民本思想发展到了新阶段,强调人民群众的力量重要到能够决定国君的生死存亡的程度。

道家对民本思想也有涉及。《老子》第四十九章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6]至战国末期,先秦民本思想已比较具体、完善。

三、先秦民本思想产生的原因

先秦时期的民本思想从产生到不断发展完善,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首先是政治家思想家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从人民的叛贰和反抗斗争导致国家败亡、王朝鼎革的教训中认识到人民群众的巨大力量。其次是唯物主义思想发展。在天人关系方面发生了从神本到人本的变化,鬼神信仰淡化,对人自身和人事的重视增强。最后是社会发生了巨大变革,生产力提高,政治经济改革导致生产关系改变,新的社会制度逐步确立。政治上从大国争霸到统一战争,统治者对富国强兵的注重,对民本思想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一)统治者对前代政治经验教训的总结

夏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自禹传启始立。到夏王太康时因耽于游乐,不理朝政,导致夏民离心,后羿因夏民以代夏政,太康失国。后少康中兴,至夏王孔甲执政时走向衰败。《史记·夏本纪》云:“帝孔甲立,号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7]86夏末王桀饮酒无度,酷好声色犬马,大肆征发民力“做寝宫,饰瑶台,立玉门”[8],他还无耻地自比太阳,百姓愤怒地说:“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1]285诸侯叛离,民众反抗,远在东方的商部族力量强大起来,乘机起兵进攻,夏桀战败而亡。《尚书·汤誓》记载商汤对夏民说:“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1]285将夏桀不恤民众,滥用民力,妨害農业生产,失去民心,成为商汤灭夏的充分理由。

商汤灭夏桀而建立商王朝。自祖甲当国始,统治阶级内乱加剧,平民和奴隶的反抗斗争日渐尖锐,商朝出现败亡迹象。商末王帝辛(即纣)大兴土木修建离舍别馆,并“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7]105, 又四处用兵,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激起劳动人民的不满,发起反抗斗争,致使阶级之间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极端尖锐化。兴起于西部地区的“小邦”周族强盛起来。周武王举兵进攻殷,“纣师虽众,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叛纣”[7]124,商纣王兵败自杀,商朝灭亡。

夏、商的兴亡,社会变迁的实践和周公的思想理论给后世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以深刻的影响。西周建立后,周初统治者面临的政治问题令人思索,商纣军队为什么“前徒倒戈”?一个辉煌了五百余年的商王朝为什么一下子灭亡?如何统治广袤的商王国和众多的殷遗民?周初统治者从商灭夏、周灭商的事实中悟出人民的力量不可忽视的道理。周公总结夏商两朝灭亡的原因时认为,夏桀“不肯戚言于民”“不可开于民之利”“洪舒于民”[1]667,纣王“罔顾于天显民之祗,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1]621。因此,周公反复告诫臣民们,必须牢记夏商两朝灭亡的教训,“宜鉴于殷,骏命不易”,一定要“自贻哲命”“上下勤恤”[1]589,对百姓要“惇大成俗”“彼裕我民”“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所依”[1]628-629。

统治者总结一系列政治事件中的经验教训,冷静考察现实,逐渐形成了新的政治观念。表现在《尚书·周书》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民本思想。周人从殷覆亡的教训中看出,为政者如不闻小民之劳,而一味胡作非为、追求享受,势必招来大祸。因此提出统治者应该把臣民当做镜子。《尚书·酒诰》说:“人无于水鉴,当于民鉴。”[1]558-559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周人的长期统治。

周厉王统治时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进一步激化,特别是他剥夺了国人(自由民)对山林川泽的渔猎樵采权,断绝了他们部分生活资料来源,引起国人“谤王”。厉王派卫巫“监谤”,致使街面阴森恐怖,人民敢怒不敢言,出现“道路以目”的反常现象。“防民之口,甚于防川”[9]11,周厉王的暴虐压制终于导致了国人大暴动,愤怒的人们将厉王赶出王宫,厉王只好逃奔到彘(今山西霍县)避难。国人暴动沉重打击了西周王朝的统治。

夏、商、西周王朝相继更替的事实,震撼了春秋战国时期政治家和思想家的心灵,也开启了他们思考问题的路径。他们认识到民意不可违,民力不可拒,历史的经验教训不可不借鉴。为了江山社稷的长治久安,就要不断地调整统治政策,践行爱民、保民、贵民思想。

(二)思想观念从神本到人本的转变

政教合一的神权政治产生于夏代,延续于商代。夏代人们的宗教信仰趋于规范化和制度化,对自然神的崇拜发展到对超自然神——上帝(天神)的崇拜,对鬼神的崇拜重在对祖先的崇拜,已经建立宗庙祭祀祖先,在社坛祭祀土地神。《史记·夏本纪》记载夏王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乱”[7]86。商朝的统治者非常崇拜帝、上帝,认为它是天地间最高的主宰,也崇拜祖先神。《礼记·表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10]为强化统治力量,商朝统治者宣称权力是神、上帝赐予的。因此,祭祀上帝和祖先成为国家的头等大事。为显示遵从上帝和神的旨意,事无巨细,如战争的胜败,粮食收成的丰欠等,都要进行占卜,以实现神权为王权服务。占卜是祈求上帝、神的方式,卜者是沟通人与神的使者,通过人神媒介人物的传送,表达神的旨意。因之,在商代,人世间的万事万物无不被“神事”所笼罩,时时处处都充斥着神的色彩。但是商代后期的甲骨卜辞也表明,当时人们已经从对神灵的崇拜逐步转变为对有作为的人的崇拜,巫祝已经愈来愈关注人们的世俗生活。对封建、宗法、农业和祖先崇拜,开始为后世的伦理道德奠定了社会和心理基础。

及至西周,宗教天道观发生变化,古代唯物主义萌芽。周统治者根据他们所建立的宗法奴隶制的需要,发展了一套“以德配天”的神权政治体系,将原始的神权政治体系改造成为具有理论形态的天命神学。它一方面用天命来解释君主权力的起源,论证君权神授的合理性,君主的行动必须服从神的意旨;另一方面又强调“敬德”“保民”,主张发挥人事上的努力来贯彻神意,稳定政权。

《尚书》中的《多方》《多士》等篇中记载着周公旦说服“殷顽民”的言论,《大诰》《召诰》《洛诰》《康诰》《酒诰》《梓材》诸篇则是他对康叔、成王等周统治者的教育和警告,其中大部分宣扬天命论观点。周公依据天命论,说明为什么商朝所受的天命改降在周朝。并告诫周贵族要从殷商灭亡中吸取教训,以保持周朝所受的天命。商纣专信天命,曾说我生“有命在天”。在《大诰》中周公说:“尔亦不知天命不易”。 又说:“天命不僭,卜陈惟若兹!”[1]517-518也就是说,天命是不可改变的,天命也是不可不信的,试看卜辞所表示的是这般清楚。这反映了周初统治者对商代天命论的承袭。

与此同时,周公对天命论进行了新的阐释和补充。在《多士》篇中周公告诉被俘或投降的殷贵族说:“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1]618-619就是说,不是我小邦周敢于驱取你们殷朝的王命,而是因为你们“天所不与”。天不与无形可见,当验之于下民。下民所执所为,就是天降明畏了。《康诰》说:“天亦大命文王殪厥殷,诞受命越厥邦厥民”[1]532。总之,周取代殷是上天的意志,而不仅仅是周人的愿望。周文王是受上天的命令翦灭商朝,并受天命统治殷邦殷民的。为了解决王者既受命于天、为何独命于周王而不命于殷王这个问题,提出了两个重要的观点:一是天命靡常,二是天仅受命于有德者。

周公在《康诰》中说:“天命不于常”。 意思是说天命不是永恒的,而是时常改变的。“天命不于常”就是“天命靡常”。《诗经·大雅·文王》写道:“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11]上天先授命于夏,又授命于殷,就是“靡常”“不于常”,也就是所谓“革命”。《多士》说:“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1]620,又说“殷革夏命”。总之,殷革夏命,周革殷命,就是天命不常的表现。周公旦认为,统治者只有在自己有德的条件下,才能与天命相配合,天仅受命于有德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殷商以来的天命论作了一些修正,强调了人为的力量,限制了天命的作用,就当时而言有一定的进步性。《召诰》说:“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1]580上天为了怜惜四方的穷民,所以他的眷命美意要寻觅一位敬谨勤勉的人把这统治权交给他!周公旦告诫周朝贵族,要保持他们的统治地位,专靠天命是不行的,必须“有德”。他在《君奭》中说:“天不可信。”“天命不易,天难谌”。“谌”就是“信”。就是说,不可完全信赖上天的保佑。又说“我亦不敢宁于上帝命。弗永远念天威越我民,罔尤违惟人在(哉)!”我也不敢以为可以安然信赖于天命,也不敢不长远敬念上天之威严与我下民。“我后嗣子孙大弗克恭上下,遏佚前人光在家,不知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1]645。倘使我们后嗣子孙不能奉承天地上下,不能继承发扬文王武王的光辉事业,不知天命之不易,那就天也难以信赖,就会堕失自己的天命。《诗经》中“变雅”“变风”是周宣王、周厉王时的诗篇,表现了人们在失望和怨恨时对天表示的怀疑、报怨和攻击。

总之,周人通过反思殷周嬗变的史实,认为天命是变化的。周人在政权更迭的过程中亲眼目睹了民众的伟大力量,认识到是民众造就和推动了“天命”的转化。“保民”是因为民意与天意有一致性,“天命”的转移是以“人王”能否“保民”为依据的。周公对“天”有了新的看法:“天聪明,我自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1]153。周取代商,以周公制礼作乐为标志,神学和巫祝对于知识体系的垄断地位宣告终结,现实的人在知识体系中占据支配地位,周初的民本思想是与周人的天命观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春秋时期思想变革的主轴民神关系或人神关系,由于唯物主义的初步发展,鬼神信仰的淡化,对人自身更为重视。神权政治观念进一步动摇,民本思想发展。春秋时期神权观念动摇,出现了神人关系的交替。春秋中期始,人们尊天敬神的观念受到挑战。思想家们提出了“吉凶由人”“妖由人兴”[3]396,197的鲜明见解,表现了一种天人相分的思想,这说明天与人的关系是天意随着民意而转移的,朝政的好坏,决定着人心向背。人们对人神关系方面的认识出现了新变化,甚至认为天是人的附属物,“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3]111,《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载史嚚说:“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3]252。天和神不再那么重要了,转而要千方百计重视“民”。

春秋后期至战国,随着宗教天道观的变化和古代唯物主义的发展,中国已經走出巫术时代,儒家知识分子对神灵置之不论,儒家经典宣扬的是入世的俗人的伦理道德。在孔子身上,原始的天神转变为道德意义的天命和天道,从此天人的对立逐渐消失,由人创造的道德宇宙逐渐形成。孔子说“不怨天”,“事人”先于“事鬼”,“知生”重于“知死”,孔子“不语怪、力、乱、神”[4]98,表现了“人”的责任加强。天被道德化之后,与人的本性同质,天人合一的思想才成为可能。

战国时期,荀子思想要点包括:一是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5]306-307。天是自然的天,天与人,人与神毫不相干,天不可能管着人间万事万物,反之,人可以“天地官而万物役”,即人可以役使天地万物为人服务,从而否定了统治阶级鼓吹的天命论。二是提出“人最为天下贵”和“人定胜天”的观点。《列子·天瑞》云,“天生万物,唯人为贵”[12],反映了鬼神信仰的淡化,对人自身的重视。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绝大多数思想家都坚持以人而不是鬼神为主体,以人间的政事日用、工商耕稼而不是超越人世的彼岸世界为关注的中心主题。章太炎《驳建立孔教议》说:“老子称以道莅天下,其神不鬼;孔子亦不语神怪,未能事鬼。次有庄周、孟轲、孙卿、公孙龙、申不害、韩非之伦,浡尔俱作,皆辨析名理,察于人文,由是妖言止息,民以昭苏”[13]。

(三)社会大变革的推动

殷周之际,中国社会发生了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的第一次巨大变革。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移转;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 “其制度文物与其立制之本意,乃出于万世治安之大计”。[14]302-303而这是符合当时的思想实际的。思想观念变革的重要一点,就是由“重神”变为“重人”“重民”。《周诰》九篇“其所以祈天永命者,乃在‘德与‘民二字。……文、武、周公所以治天下的精义大法,胥在于此。”[14]318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封建生产方式的出现。我国自原始社会末期到春秋中期,农业生产工具主要是以木、石、骨、蚌为原料制成的耒、耜。耕作方式粗放,采用“耦耕”制,即二人共执一耒,全凭体力劳作,粮食产量很低。春秋晚期,铁制农具和牛耕在中原地区陆续使用。铁制农具为水利兴修提供了条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进步,同时也为开垦荒地山林、扩大耕种面积提供了便利,鼓舞了农民的劳动热情。由于战争和农业生产的普遍需求,在战国时期铁的产量大大增加,冶铁工业发展很快。铁制农具在黄河长江流域广泛使用。为适应各地区不同土质,农具样式呈现多样化。在中原地区,出现了V形犁,这种犁吃土深,有利于精耕细作。铁犁出现,促使牛拉犁耕地普遍使用,有利于扩大耕作面积,粮食产量增加。《战国策·秦策》云“秦以牛田”,有的地方还用马耕地。畜力与铁制农具的结合使用,成为当时最先进的耕作技术。《韩非子·外储说上》曰:“耕者且深,耨者熟耘”[15]274,战国时代用粪肥田成为普遍现象。铁制农具和牛耕结合,以粪肥田,扩大农业种植的规模,提高亩产量。各国统治者纷纷推广先进的耕作方法和农业生产技术,以发展农业生产。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社会大变动时代,封建社会取代奴隶社会;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官僚制取代世卿世禄制,“私商”取代“工商食官”,“私学” 取代“学在官府”。《史记·太史公自序》说:春秋时期 “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7]3297面对这种政治危机,各国政治家、思想家必然去思考如何处理君民关系。他们怀着对江山社稷关爱的情感,顺应时代潮流,坚持“以民为本”,新的治国理政方略应运而生。

春秋时期的社会特点是各诸侯国为富国强兵而进行的内政改革。首先是齐桓公任用管仲着手社会改革。管仲本着“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之”[16]的精神,提出“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遂滋民与无财,而敬百姓”[9]223,就是让“民”先富起来。管仲的改革使齐国实现了“通货积财,富国强兵”。其改革的重点是“敬百姓”“滋民”,奴隶的政治待遇提高,从而激发了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积极性。晋文公用狐偃、赵衰等人进行改革,重点是关注民生、民力,“弃责薄敛”“救乏振滞”“轻关易道,通商宽衣(宽农)”。数年之后,晋国 “政平民阜,财用不匮”[9]349-350。这些改革有利于本国社会安定和人民生活改善,在不同程度上关注了“民”和“百姓”,体现了对人民的重视。

春秋时期,私田不断增多,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不断发展,各国统治者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纷纷进行赋税制度改革。齐国“相地而衰征”,鲁国进行“初税亩”和“作丘赋”,楚国“量入修赋”,以应付连年征战的财政需要。为了战争对兵员的需求,晋国推行“作爰田”“作州兵”之策,“赏众以田,易其疆畔”[3]361,即变换以前土地的疆界,原来耕作这块土地的奴隶可终身使用,使土地由国有变为个人所有。为调动士兵勇敢作战的积极性,赵鞅阵前誓言:“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3]1614此誓言包含三层意思:对有功之人,赏赐爵位和土地,提高商人地位,解放奴隶为自耕农。晋国财政收入和兵源供应大量增加,国力强盛。“赏田以悦众”,私有土地的大量出现,新财税制度的实行,奴隶解放为自耕农,各国卓有成效的内政改革,预示着封建性质的生产关系逐步诞生。这些新鲜事物的出现,说明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存在决定意识,这些变化必然给思想家们深刻的影响,为他们的思想打上时代的烙印。

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为了掌握着更多的土地、人口和财富,壮大其经济和军事力量,各诸侯国在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改革,即变法运动。其共同特点是对“民”和“百姓”的重视,力图调动民力,发展本国实力,以实现足食足兵。战国初期首先进行变法改革的是魏文侯,他先后任用李悝、吴起推行变法。在经济方面,李悝行“尽地力之教”,要求农民精耕细作,在耕地上间作套种各种作物,以提高粮食产量,提高国家的税赋收入,并改善农民生活。为防止“谷贱伤农,谷贵伤民”,又推行“平籴法”以平抑物价,即丰年政府平价收购粮食,欠年平价出售粮食,做到“取有余以补不足”,以稳定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吴起推行军功赏田的“武卒制”,在训练时成绩优良者可获得免除全家徭役负担,还赐予一定数量的田宅等奖赏。战士在作战时,“先登城者仕之国大夫,赐之上田上宅”[15]230。这些以军功赏田宅的奖励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士兵的战斗积极性,同时也培植了相当数量的军功地主和奴隶出身的自耕农。

战国七雄的变法改革最成功的当属秦国。秦孝公任用商鞅主持变法,首先,商鞅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度,这从根本上瓦解了奴隶制存在的经济基础。开阡陌封疆,重新设置地标且不准私自移动,然后把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从法律上保护了土地私有制。其次,建立军功爵制,奖励军功。商鞅继承并发展三晋奖励军功的政策,确立军功爵制。战斗中士兵斩敌一甲士首者可赐爵一级,土地一顷,宅园九亩,奴隶一人。杀敌越多,得到的赏赐也就越多。于是秦国将士在战场上如狼似虎,战斗力空前高涨,秦国的军事力量强过东方诸国。军功爵制使秦国“民”的地位提高,自耕农和中小地主数量与日俱增。再次,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商鞅下令“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贪者,举以为收孥”[7]2230。百姓努力农业生产,多产粮食和布帛,可以免除户主的徭役,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政策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使社会上个体农民普遍增加。农民的土地有的来自政府的分配,有的来自军功赏赐,有的来自“开田而耕”,成为个体农民,有的是奴隶转化为新兴地主的依附农民。战国时期,随着封建政权的发展,地主阶级取代奴隶主阶级,一跃成为统治阶级。个体农民成为被压迫剥削阶级,农民与地主构成两大对立的阶级。

社会在改革中进步,在推陈出新中发展。促使政治家、思想家们重新审视这个世界,顺应时代的潮流,思考国家、百姓和未来,自然而然催生并强化了“仁者爱人”“民贵君轻”“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观念,从而使西周即形成的民本思想继续发展,而趋于完善。

四、結语

总之,民本思想在中国有着深广的历史渊源,商周之际获得巨大进步,民众的力量、诉求受到高度重视,为了汲取商王朝灭亡的教训,统治者的施政方针、施政价值取向都有意向百姓倾斜,突出强调“德”;但“天”“帝”等人格神的外壳还予以保留,并且在形式上有着无上的权威。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在知识阶层,神的形式的权威也被打破,民本思想主要以理性的形式出现,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民本思想的发展演变过程中,社会变革的推动始终是一个重要原因,从现实经验中提升出政治、哲学的一般性认识,这也是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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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曾丽

An Experimental Discussion on the Evolution of People-oriented Thought in the Pre-Qin Period and the Reasons for Its Generation

Zhou Shilong

(College of History and Culture,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Shijiazhuang Hebei 050024, China)

Abstract:The people-oriented though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hina's excellent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historical role in Chinese society for more than 2,000 years since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The pre-Qin people-oriented thought was conceived in the Xia and Shang dynasties and formed in the Zhou dynasty. During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and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it continued to be developed and perfected, rais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uler and the people to the political level of the survival of the king and the country.There are three reasons for the emergence of the pre-Qin people-oriented thought. First, the ruler's summary of the political lessons of the previous generation. Second, the change of the ideological field from the god-centered to the people-oriented.Third, the promoting role of the great social change.

Key words:pre-Qin;people-oriented thought;worshiping the heaven and potecting the people;governing with virt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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