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无息放款”短信后
2024-05-10牛凌云吴阳
牛凌云 吴阳
急着用钱的陈文龙与张春帅的朋友尹飞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料却掉入“砍头息”的陷阱。检察官经过层层抽丝剥茧,终于揭开虚假诉讼的画皮。2024年1月,随着最后一次还款的完成,双方之间的纠纷彻底得以化解。
“我遇到了揪心的官司,检察院能不能帮助我?”2022年12月,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开展了“万人助万企”大走访活动。检察官吴阳、马潜走访了位于唐河县东王集乡王庄村的一家奶牛养殖场,经理陈文龙吞吞吐吐地问道。
“检察院是国家的监督机关,你把事情的经过详细说说。”吴阳对陈文龙说。
陈文龙娓娓道来:“我有个购房合同的官司,但合同并未履行,实际上是我跟张春帅的一个高息借款合同,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正准备拍卖我的房子。我的企业也是需要用钱的时候,这件事情给我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困难……真后悔呀,真不该签那个合同借那笔钱……”
掉入砍头息陷阱
王庄村地处唐河县东王集乡西部丘陵地带,村里没有工业企业,年轻人主要以外出务工为收入来源。陈文龙大专毕业后,也加入了打工行列,兜兜转转到了一家奶牛养殖场。由于陈文龙大专学的是畜牧专业,加上自身勤奋好学,很快赢得了老板的信任,由当初的勤杂工成了奶牛场的技术骨干。
2015年,陈文龙返回家乡,多方筹资800万元,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办起了一家规模化养殖场,养殖200头奶牛,年收入90余万元。陈文龙的奶牛养殖场也被县乡镇党委政府确定为扶贫基地,解决了养殖场附近10余名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2020年11月,陈文龙的奶牛养殖场在经营中出现资金问题,急需资金周转。陈文龙东挪西借,仍然难以维持正常经营。就在这时,一条短信让他重燃希望。11月11日,陈文龙收到一条“无息放款”的短信。他迅速拨打了对方的电话,对方叫张春帅,自称不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就可以借款。两人一番沟通,张春帅得知陈文龙在郑州市有一套房产,遂提出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借款50万元给陈文龙。并且张春帅不会以自己的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是以自己的朋友尹飞的名义签订。
病急乱投医。急着用钱的陈文龙没多想便答应了张春帅的要求,与张春帅的朋友尹飞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以尹飞的名义购买陈文龙位于郑州市的一处房屋,房屋价款120万元,张春帅为了防止借款到期后,陈文龙无钱偿还,要求陈文龙以奶牛场做担保。同时约定了违约情形和违约金。合同签订当天,张春帅先从自己银行卡向陈文龙银行卡转账120万元“购房款”。然后,陈文龙按照张春帅的要求,向尹飞账户转款76万元。至此,120万元的购房款通过来回转账完成交易。本打算借款50万元的陈文龙实际到手44万元,被扣除的6万元是按约定支付的用款两个月的利息。两个月借款到期后,陈文龙没有归还借款。张春帅便以本金50万元、月利率6%向陈文龙索要。陈文龙迫于无奈,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先后通過微信转给张春帅7.5万元,其他以现金形式给张春帅的钱款合计20余万元。
2021年9月6日,因陈文龙无力还款,张春帅以尹飞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并提出要解除尹飞与陈文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021年10月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陈文龙对房屋买卖合同和支付120万元购房款的事实没有异议。10月20日,尹飞与陈文龙达成调解协议。第一,陈文龙及其奶牛养殖场共计给尹飞76万元整,应于2021年10月31日给尹飞60万元整,于2022年1月20日给尹飞16万元整。第二,陈文龙上述两次还款,不论哪一期逾期,尹飞都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陈文龙及其奶牛养殖场100万元。
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陈文龙并没有在约定期限内还款给尹飞。11月10日,张春帅以尹飞的名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月24日,法院受理尹飞的执行申请,即将对陈文龙的房子进行拍卖。陈文龙这时才慌了:“本来借款50万元,仅到手44万元不说,先后又支付了近30万元的利息,现在房子也将拍卖,企业经营更加举步维艰。”就这样,陈文龙陷入了无助的境地。
房屋买卖是假,高息放款是真
听完陈文龙的叙述,吴阳、马潜仔细查看了陈文龙拿出来的有关资料。吴阳明确告诉陈文龙,他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监督。2023年1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陈文龙向唐河县检察院递交了申请法律监督的书面材料。唐河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吴阳向陈文龙又详细询问了案件情况,进一步发现该案很有可能涉嫌虚假诉讼。因案件事关企业发展,检察院启动涉企案件快办机制,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存在很多疑点,为查明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和购房款的具体数额,办案检察官在司法警察和技术人员的配合下,迅速开展调查核实。
借助数字检察办案中心大数据筛查,办案检察官很快查明,张春帅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经认真分析,办案检察官认定,张春帅违法放贷的可能性较大。另经对尹飞调查核实,查明尹飞与陈文龙并不认识,尹飞也没有出钱购买房屋。“由此足以证实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等均是张春帅所为,陈文龙与尹飞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虚假合同,并未实际履行。”吴阳介绍说。
“我之所以同意调解,是想着咱确实用了人家的钱,且按约定该还的数额与调解书中的76万元相差不大。”当被问及有关细节时,陈文龙解释说。鉴于此,办案检察官决定对张春帅再次调查核实。在证据面前,张春帅不得不如实供述:“我名义上是借给他(陈文龙)50万元,实际只给了他44万元。我用虚假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是为了掩盖高息放款的事实。”
经调取张春帅与陈文龙的转账记录,办案检察官查明陈文龙实际收到借款确为44万元。至此,经过层层抽丝剥茧,办案检察官终于查清了全部案件事实。2023年2月16日,唐河县检察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将该案提请南阳市检察院抗诉。3月2日,南阳市检察院以房屋买卖合同系虚假、张春帅及尹飞系恶意提起虚假诉讼为由,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揭开虚假诉讼画皮
2023年3月21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审法院再审。2023年6月21日,一审法院开庭再审,唐河县检察院指派吴阳出庭,并就调取的证据发表意见。一审法院再审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认为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依据再审查明的事实,尹飞与陈文龙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尹飞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依法应予驳回;尹飞与陈文龙、奶牛养殖场的原审民事诉讼系虚假诉讼;尹飞与陈文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受案外人授意,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高息放贷的非法目的,属无效合同,遂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原判决,驳回尹飞的诉讼请求。
再审判决作出后,尹飞和张春帅在法定时间内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同时,一审法院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认为尹飞、张春帅属于虚假诉讼,妨碍司法秩序,将该线索移送唐河县公安局立案查处。2023年8月,唐河县公安局对尹飞、张春帅涉嫌虚假诉讼立案侦查。2023年11月,张春帅以陈文龙欠其44万元为由,向唐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唐河县检察院积极引导陈文龙与张春帅进行调解,在当事双方均认可借款事实和金额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2024年1月,随着最后一次还款的完成,双方之间的纠纷彻底得以化解。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本文谢绝转载)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