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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的情报体系框架研究

2024-05-06李品

情报学报 2024年3期
关键词:情报体系科技

李品

(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扬州 225009)

1 研究背景与现状

国际上,将科技情报服务作为一项国家事业和社会独立工作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由于敌对国之间科技交流中断,公开文献转入内部,催生了以文摘报道为主要形式的科技情报服务。我国科技情报服务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最初主要是对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即通过文摘、目录、索引、咨询等方式进行科技文献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和编译报道,面向管理决策和科研创新进行情报调研[1]。20世纪60年代后,人们开始从“资源论”“经济论”角度审视科技情报服务[2]。其中,“资源论”将人们创造的经验和知识作为一种资源和解决“生产问题的钥匙”,并且科技情报服务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获得了重视;而“经济论”认为,为了使本国经济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应有选择地引进适用技术和确定应用研究项目,因此,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情报效用是最经济的。从改革开放到20世纪90年代初,经济建设成为国家发展的首要任务。科技情报服务进一步从“纯”科技领域扩大到以科技为基础的经济、政治、军事等各个领域。除了延续以往的服务内容外,科技情报服务还向政府部门提供了有关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辅助决策报告。20世纪90年代以后,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科技情报体制革新,科技情报服务重点在于推进信息共享,建设信息资源数据库。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科技情报服务的主体内容本质上没有发生太大改变,但是服务模式开始向数据驱动的智能型转变。总体上,面向科技发展的情报服务从事实型情报收集服务和综述型情报定题服务,逐渐向智库型场景化服务转变。

随着国家间科技竞争被美西方国家“泛安全化”,科技发展越来越需要科技安全作为保障。因此,科技情报问题域开始向安全领域延伸。国家及不同领域的安全问题[3]、国家安全情报[4-5]、维护国家安全的情报工作[6]等科技安全情报问题研究在科技情报界悄然兴起。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安全和发展作为辩证统一的整体,推动科技情报界日益重视发展和安全统一的情报服务。其中,科技竞争和开放科学中的安全问题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面向“科技封锁”[7]、“科技垄断”[8]以及科技安全预警的情报功能[9]等科技情报服务研究逐渐获得重视。科技竞争中的科技安全问题,正是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与此同时,学界也开始探索开放科学下科技安全的情报保障研究。例如,笔者在文献[10] 中通过相关案例分析发现,从竞争和对抗角度,对手情报活动对我方科技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而开放科学环境拓展了开源情报的范围;因此,应从学术环境和竞争环境两个方面辩证地观察开放科学,并构建科技文献泄密风险防控的总体框架[11]。同时,进一步将研究对象聚焦为国外智库,通过实证分析智库报告对我国公开文献资源的引用,来识别科技情报泄密问题[12]。由此可见,以科技发展为目标的科学开放同样存在科技安全问题,这亦是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鉴于此,本文围绕科技竞争中的科技安全和科学开放中的科技安全两个方面,构建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

2 构建“统筹”体系的必要性

构建情报体系是支持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决策的迫切需要。早在20世纪80年代,情报学界就认识到情报工作是高度社会化的事业,需要国家层面的统一领导,应处理好各级各类情报机构的有机联系。因此,学界开始探索“国家情报体系”建设,提出建设“集中型”整体化国家情报体系的设想[13-14]。遗憾的是,这样的探索并没有得到延续和深入。20世纪90年代开始,学界将重点放在了建设面向某项具体应用的情报体系上,如企业竞争情报体系、促进科研和生产的情报体系等,对面向国家战略的国家层面情报体系建设重视不够,导致情报体系化能力不够强大。这一态势延续到21世纪的前十年,陆续出现了公安情报体系、技术情报体系等应用研究。近十年来,具体应用的情报体系中,面向社会安全和社会治理的应急情报体系研究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国家情报体系”再一次获得重视,无论是科技安全情报体系[15],还是面向国家发展与安全的现代情报体系[16],均或多或少强调从国家层面建设综合型、集成化情报体系的重要性。甚至有学者直接提出,建设“三纵五横一中心”的国家科技情报组织机构体系[17]。不仅如此,学界开始突破情报机构管理的行政系统强制分割思想,尝试从美国等发达国家一体化情报体系建设中获得启示,以改革我国情报体系建设[18-19]。

情报工作从诞生之日起,就以服务于国家战略为己任。在当今大国竞争环境下,国家发展和国家安全互为条件、互相促进,无论是科技发展还是科技安全均面临国家层面的综合性问题。由于所面对问题的复杂性和全局性日益凸显,需要综合性情报功能支持,这离不开国家层面情报体系的支撑,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亦是如此。当前,情报体系应用研究丰富,突发事件应急情报体系、产业情报保障体系、科技情报服务体系、决策情报服务体系、反恐情报共享体系等均受到广泛关注[20]。但现有情报体系未能从“国家层面”入手,不能很好地契合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需要。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重点在“统筹”,要求风险意识与机遇意识并存,提升安全能力和维护安全状态并举。多年来,情报体系和服务形成了面向发展和面向安全的多种情报功能,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的情报功能更多强调各种功能的综合,严格来讲,与其他情报体系并没有本质差别。但“统筹”要求情报体系应具有特定的保障系统、治理系统和运行系统,这与其他情报体系形成了显著差别。

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已成为国家重要战略,而相应的情报体系建设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为情报体系的创新和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就目前我国情报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来看,如何能够通过支撑要素和主体要素的管理变革,实现国家层面情报体系建设,从而支撑面向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综合性情报功能,需要进行深入探索。鉴于此,本文基于情报体系建设的一体化思想,构建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的保障系统和治理系统,并以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结构为依据,凝练出情报任务场景组合,据此建立情报体系运行系统。

3 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的内涵

“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关系经历了分离、联结和统筹三种类型。“冷战”时期,发展和安全处于分裂化态势,国家之间的关系分别依靠经济联系或者安全纽带维护。“冷战”后,对“人类发展”“人类安全”等重大问题的关注,要求“联结”发展和安全,联合国等国际机构认为,不发达是全球不安全的根本原因,于是提出“安全-发展联结”问题[21]。随后,经学者学理化认识和凝练,将这一问题提升为“安全-发展联结”理论,其核心在于,安全是评估发展成就的重要指标,安全状态对发展存在重要影响,发展质量同样也影响安全的实现水平[22]。在此基础上,我国政界和学界立足中国实践和当前国际环境发展态势,用系统思维和辩证方法看待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关系,及时提出“统筹发展与安全”,将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关系由联结深入到融合,从而将发展和安全之间分裂、相互影响的关系上升到辩证统一层面,强调要靠发展解决安全问题,要以安全来保障发展。

“统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是互动关联思想和整体性治理工具的统一,既体现了本体论维度对象之间的联动和建构关系,又体现了方法论维度对这种关系有目的的平衡[23]。“统筹”要求在一套体制机制逻辑内实现“既要又要”。由于科技安全是一个相对概念,它由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和国家间竞争态势决定,已经形成的竞争力具有短期性和不稳定性。因此,所统筹对象在整体中的定位会随时间、空间和所处领域变化而变化。例如,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后,因各时期的国际环境和国家战略需求不同,对于“发展和安全”的侧重均有差异。面对国家间科技竞争及其导致的安全问题,科技发展和科技安全被置于同等重要地位,要求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并重,并对两者联动和建构关系进行整体性治理和动态化平衡。

在统筹视域下,科技安全维护主要在于提升自主发展能力,以及避免竞争者的封锁和威胁[24]。2021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将“统筹开放和安全”与“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作为五个“统筹”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此可以认为,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应秉持两种理念,树立两个意识。①两种理念:一是发展型安全,即基于内部发展需求和内部发展能力来界定科技安全,而不是单纯地以外部威胁来界定科技安全;二是发展即安全,通过提升科技实力使科技安全得到改善和持续,而不是通过封闭式管理来实现科技安全。②两个意识:一是机遇意识,即在科技安全状态维护和科技安全能力塑造中发现科技发展机遇;二是风险意识,即充分评估科技发展过程中的脆弱性和威胁性因素。上述两种理念和两个意识决定了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融为一体,而不会在促进科技发展中忽略科技安全,也不会为了维护科技安全而放弃科技发展,孤立地界定科技安全和科技发展不能体现对两者统筹的本质要求。

在理论指导的基础上,要结合国际环境,将科技发展和科技安全这两个宏观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用于揭示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的具体结构。科技资源和科技话语权是科技发展的重要支撑,大国竞争环境下,对科技资源的争取和对技术主导权的争夺日益激烈。为了更加广泛地获取科技创新资源,我国积极推进开放式创新;为了能够在技术权力、标准和规则中获得主导地位,比竞争对手国家更早更迅速地掌握前沿技术,我国十分重视科技竞争优势的获取。由此,科技开放和科技竞争构成了科技发展的两个典型场景。其中,科技竞争场景主要涉及科技资源和技术权力的竞争问题,情报功能主要是解决科技竞争衍生的科技安全问题;科技开放场景主要涉及科技资源的共享问题,情报功能主要是引导开放创新和防范科技泄密。科技发展中的“人有我无”“人快我慢”“人强我弱”“人攻我守”都构成了对科技安全的威胁。因此,科技安全风险也包括两个典型场景,即繁荣性安全风险和接续性安全风险。其中,前者体现为对科技繁荣发展的阻碍、科技发展优势弱化和相对速度较慢;后者体现为科技可持续发展的脆弱性、科技资源的非对称依赖和科技发展遭受攻击,如图1所示。

图1 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的结构

4 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的理论框架

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是面向科技发展和科技安全组合场景,由多个具有先在性、可变性和客观性等特征的支撑要素和主体要素构成的综合体。与现有科技情报体系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体要素构成差异。现有科技情报体系的主体要素大多强调情报机构之间的协同。而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的主体要素由情报机构、科技和相关部门以及领域科学家构成。这是由大国竞争环境下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本身的复杂性,以及两者的平衡过程动态性和领域差异性所决定的。二是任务场景差异。现有科技情报体系的应用场景通常是针对发展或者安全中的某一个方面,而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的应用场景是发展和安全的组合,这使得任务场景更加复杂,由此带来关键情报问题也更加丰富。虽然该体系是从国家层面出发,力图将各相关主体加以集成和协同实现综合性功能,但其在功能和关键情报问题等方面仍是国家情报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国家其他情报体系(如国家竞争情报体系等)虽有交叉,但更多的是以并列关系共同构成国家情报体系。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更加强调情报功能的综合,由于任务场景的差异,以及完成任务场景所需的支撑条件有别,决定了保障系统、治理系统和运行系统并不能照搬其他情报体系既有模式,需要有针对性地重新构建。本文构建的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的理论框架如图2所示。

图2 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的理论框架

4.1 保障系统

保障系统应综合考虑现有情报工作体制机制与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需求之间的匹配度以及进一步优化空间,主要从文化引领和技术赋能两个方面确保情报体系的高效运行。

4.1.1 文化引领

广泛甚至冲突的情报观念,以及分裂甚至矛盾的组织文化严重阻碍了情报资源整合和情报工作协同合作,难以保障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运行。就现有情报文化与情报体系运行需求之间关系来看,文化引领应重点关注统一情报观念和建设情报组织文化。

(1)统一情报观念

我国系统化的情报工作始于科技情报工作。20世纪50年代,被封锁的国际形势、长期的封闭状态和警觉意识,使科技情报界将原本不是“情报”而是公开的各种专业信息均视为“情报”[25]。科技情报领域长期对“信息”和“情报”不加区分地使用。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情报”改为“信息”后,科技情报领域更加关注建库、建网、建平台,偏离了“情报”的本质。近年来,虽然我国科技情报学界越来越多的学者认同信息是情报的基础、情报是信息的升华,但情报与信息之间的语义和应用场景差异没有被强调并反映到学术成果和实际工作中。实际上,这样的差异具有深刻而普遍的制度含义,对情报体系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因此,统一情报观念需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促进情报内涵的共识。第二,情报价值定位。从事科技情报研究的学术共同体通常在“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体制下,因此,文献(信息)搜集和组织等是科技情报研究的重点。苏新宁[26]指出,情报学并不应该将文献工作完全抛开或对立起来,但情报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决策支持上。张晓林等[27]指出,情报报告经常被束之高阁,其原因是决策者真正需要的并非背景资料而是解决方案。因此,情报价值定位应统一到为用户解决实际问题上,而不仅仅是文献(信息)服务。第三,是情报工作机制。主动、尽早地发现科技安全风险苗头和前沿科技发展态势,是维护高质量科技安全和提升科技竞争优势的重要前提。这要求情报工作要针对国际形势和国家战略需要,在准确确定“情报目标”的基础上,开展积极主动、长期持续的情报监测与研判,而不是面对竞争对手的情报活动开展防守响应式的情报支持。

(2)建设情报组织文化

组织文化是指组织成员在日常工作活动中分享、遵守和利用的一系列假设、价值观和信念[28]。纵观情报发达国家的情报改革,均将情报组织文化创建和改变作为重建情报组织结构、政策和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美国为例,破除组织间文化界限成为实现情报界一体化运行的重要工作,其中最为突出的文化转变是积极推进情报界工作态度从“需要知道”到“有责任提供”,并创建协作文化[29]。新型举国体制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求各级各类情报组织应以打造“国家战略科技情报力量”为目标,重新思考和架构自身的使命、愿景、信息共享责任和管理机制。“国家战略科技情报力量”应兼具两个层面的要求:一是情报治理顶层应充分体现情报使命的战略性,要求情报工作应具有战略意识,将提供支持国家科技发展和维护国家科技安全作为情报学界和业界的共同任务;二是情报能够发挥支持国家战略的能力,将分散和局部的情报力量整合为整体情报力量,用于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我国科技情报力量不局限于各级各类情报(信息)研究所,还应拓展到国家和部委系统的文献(情报)中心和图书馆,甚至囊括高校图书馆。在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共同指挥协调下,以共同的战略使命为牵引,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推动其更广范围和更高水平的协同合作。

4.1.2 技术赋能

数字世界的复杂性,特别是数据过剩和深度伪造,对情报搜集和情报分析造成了严峻挑战。因此,学界十分重视智能技术在情报流程各个环节中的应用。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在相关倡议中指出,数据增长速度,早就超过了人们理解数据或找到最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人工智能既是利用新技术的机会,也是数据过剩的解决方案[30]。兰德公司出版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智能技术在情报分析中的应用是多方面的,例如,基于传感器监测的情报收集系统,有助于引导情报分析者注意力的信息优先级系统,采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的评估支持系统、无人监督可自动生成情报内容的自动化分析系统等[31]。就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的一体化情报体系建设而言,技术赋能领域不仅在于情报流程中各项情报活动,还在于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调用和嵌入,对多传感器中的多源信息进行自动组织和整合,并由此建立“信息融合中心”。

相比于“情报融合中心”强调“人-人”协作以及“人-机”协作的复杂应用场景而言,“信息融合中心”更加突出“机-机”协作的确定性和不变性应用场景,基本任务是促进信息整合与共享,主要输出事实型信息,进而为“从系统到任务”的情报内容输出,以及对某个复杂事件快速形成一个完整图景提供支撑。其主要功能应包括:①畅通交流和广泛共享情报任务所需信息;②智能化信息分析。通过嵌入人工智能技术,可对分析团队、信息共享者和外部合作者的思想和观点进行挖掘和聚类,对不同渠道的海量数据自动收集、降维、分类和聚类等,对音视频内容进行识别和分析,对大数据进行监控形成全源情报,识别或自动删除泄密风险信息并切断泄密链条等。例如,通过调用Chat GPT(chat 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对大量文本数据进行自动摘要、分析文本数据中的实体、识别文本数据中表达的情绪以及实时整合多个来源数据等。

4.2 治理系统

情报体系治理系统应重点考虑如何协同遍布全国的各级情报机构和文献(信息)中心。由于管理体制和各机构优先事项制约,难以将所有情报机构联合起来建设成“一体化组织”。为了满足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运行的组织保障要求,应建设情报协调机构和情报分析团队,并提升体系化情报能力(图3)。

图3 治理系统

4.2.1 构建情报协调机构

考察情报发达国家的情报组织管理发现,各国主要强调情报组织“一体化”建设。例如,日本政府、军队和民间形成了纵横协作三位一体情报组织体系[32];美国在“9·11”事件后,设立了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以此作为统筹机构,旨在促进情报组织体系集中统一,将分散情报力量聚合起来,形成一体化国家情报工作体系[18]。我国科技情报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曾极力倡导建设集中型国家情报体系,当时以科技情报(信息)机构为主要构成。近年来,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以及对“情报”本质认识的加深,科技情报界开始积极推动军民情报融合,由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和中国社会科学情报学会发布的《情报学与情报工作发展南京共识》对此积极倡导[33],这是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的必然要求。然而,在现实中,每个情报组织都有自身的优先事项和主要关注领域,如何协调遍布全国的各级各类情报机构业务工作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根据我国情报管理体制,基于国家机构改革思路,可建立“国家情报工作委员会”,负责情报组织体系内各情报机构的协调,委员会成员由各省市信息(情报)研究所、各领域文献(情报)中心构成,并积极吸收国家科技和相关部门从事情报或智库业务和研究的人员加入,邀请战略科学家指导。国家情报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责可由科技部指定机构承担。除了业务协调外,国家情报工作委员会还应负责情报体制机制规划和基础性情报资源建设指导。情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在支撑科技发展和维护科技安全具体任务驱动下,收集、分析并提供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信息和情报。在该目标指引下,突破情报机构行政级别和区域分割,更好地统筹关键情报力量。从纵向来看,各区域情报机构可根据区域科技发展和科技安全面临的实际问题,负责具体的情报任务。从横向来看,各领域情报机构可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和特色,负责提供专业的情报资源。

4.2.2 组建情报分析团队

情报组织的结构和业务过程决定了情报分析者所拥有的知识种类。在相同的信息情况下,按职能组织的情报分析者与按地区组织的情报分析者会产生不同分析结果[34]。因此,情报组织结构会对情报分析过程和判断产生深远影响[35]。情报分析没有完美的组织结构,因为所有形式组织都需要弥合不可避免的组织分歧。情报分析团队可以作为一种整合按组织划分知识的方法和机制,最大限度地提升拥有不同知识、不同类型情报分析者的贡献[36],为面向某一特定任务的情报分析提供丰富的知识、技能、经验和外部关系,利用知识的丰富性和差异性,提升情报洞察力。同时,团队是个人和组织之间联系的桥梁,可以有效弥合组织间界限,避免因体制机制问题而阻碍各情报组织之间协同合作。因此,构建情报分析团队可以有效提高情报分析质量和效率。特别是战略性分析、趋势分析和机遇分析类的情报任务,团队形成的多样化观点极其重要。情报分析团队的组建应在情报协调机构统筹管理下,以任务为驱动,吸收分布于不同地区各级各类情报机构成员,构成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的重要组织模式。

确立清晰并富有挑战性的团队目标,是情报分析团队建设的首要问题。具有现实性和战略性需求的问题应成为情报分析团队的工作重点。例如,开放科学下科技安全风险、科技竞争背景下科技信息资源高质量安全、西方国家技术管控和“卡脖子”态势、西方国家针对科技竞争的情报行为等问题。组建情报分析团队应加强相关条件的建设,重点关注三个方面[37-38]:①创建一个真正而非名义上的团队,即其具有独特社会身份并具有自主性,成员和非成员之间具有明确界限,能够提供情报产品,对情报产品负有集体责任,具有适度的稳定性;②具有合适的成员数量和组合,成员规模和构成应小而多样,成员应具备任务相关的专业知识;③具有明确的行为准则和组织环境支持,包括物质资源、反馈系统、激励系统、信息系统、教育系统等。

4.2.3 提升体系化情报能力

情报体系化能力的强弱不是单纯的情报技术、情报方法等创新,而是将这些元素与战略情报思维、战略情报文化、战略情报管理等加以融合,并在总体战略中有效运用。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建立了数以千计不同行政级别和领域的情报机构,各省市情报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一般是上级行政部门。国家层面的情报机构通常侧重于向特定部委提供情报服务,对各省市情报机构并没有直接管辖权。以政府行政组织系统为基础的情报体系,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没有组成一个互相配合和密切联系的有机体[39]。因此,我国虽然建立了许多情报机构,但并不等于建立了情报体系,自然也就缺少支撑体系化情报能力建设的组织基础。如何打破组织间壁垒,加强各情报机构互动的常态化和长效性,成为情报体系建设的重点。除了组织层面的协同合作外,情报研究问题域应加强“发展”和“安全”的融合,在方法上重视面向全源情报的定量化分析和结构化分析的整合。对于情报从业者和研究者而言,应加强对其培训的制度化建设,推进情报分析职业化发展,增强其斗争意识和全局意识,重视竞争思维、全源思维和系统思维培养,推进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情报学教育变革。

4.3 运行系统

本文构建了情报体系运行系统,如图4所示。情报体系运行遵循情报任务和方向、信息采集、情报分析和情报产品产出基本步骤。其中,情报任务和方向依据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结构,可形成优化开放创新生态、获取科技竞争优势、维护繁荣性科技安全和维护接续性科技安全四个任务场景及其组合;信息采集需要在确立情报目标基础上,基于全源情报思维,采集政策类信息、思想观点类信息和案例类信息;情报分析需以模型库、方法库和专家库为支撑,围绕“情报感知—态势识别—机遇和风险研判”的逻辑进程开展;情报产品需以场景驱动的情报功能组合为核心,强调情报刻画。下文仅对运行机制、情报任务场景、情报分析过程和情报产品刻画等运行系统的关键核心问题进行解读。

图4 情报体系运行系统

4.3.1 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需重点考虑情报资源内外部整合,主要包括情报资源内部共享机制和情报分析外部合作机制。

(1)情报资源内部共享机制

情报资源共享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工作。①情报资源整合。按照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具体任务,整合分散于不同情报组织中的情报资源是情报资源共享的重要目的。密歇根州立大学政治学系名誉教授Hammond[35]指出,只有将分散信息汇集到一处才能得出更加合理的推论。②消除对信息认识的不一致性。不同情报组织和个人由于认知局限和注意力分配差异,对同样信息会产生认知和理解的差异。例如,虽然每个组织都可能评估信息来源,并认为其可信、可靠和有效,但是一个组织所确认的可靠信息来源可能被另一个组织视为无用[40]。情报资源共享不仅是对客观存在信息资源的共享,还需要共享信息分析和解释过程,从而避免对信息认识不一致。此外,信息共享不仅需要共享信息本身,还需要指明信息所处背景。没有背景说明的共享信息越多,对信息的理解越容易出错[41]。③避免信息处理工作重复。各个情报组织应分享信息处理的对象、方法和程序,加强信息处理的协同合作和能力互补。④建立“以任务为中心”而不是“以机构为中心”的信息共享平台。⑤确立共享者在资源共享中的定位。通过情报文化和情报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共享者定位从“情报资源获取者”转变为“情报资源提供者”,从“情报资源拥有者”转变为“情报资源管理者”。

(2)情报分析外部合作机制

2008年7月,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发布的“情报界第205号指令”呼吁,情报分析者在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外部专业知识,并将其称为“分析外联(analytic outreach)”[42]。开源情报已成为情报分析的重要来源,然而,情报分析所需的开源情报并不是都能够通过现有的开源途径获得,很多专业知识是隐性的,只存在于掌握这些知识的专家们的思想里、头脑中,是他们通过研究、经历或其他特殊技能得到的,而这些知识对于情报分析十分重要,兰德公司甚至将情报分析中利用的外部专业知识称为“第三代OSINT(open source intelli‐gence)”[43]。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编撰的《全球趋势2025》和《全球趋势2030》报告中,大量利用了包括历史学家、记者、商界领袖及其他一些专业人员在内的外部专业知识[44]。在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过程中,科技发展从安全化到去安全化的态势分析及预测、科技合作与科技竞争的决策、技术权力的政治化及对外政策的影响、科技力量对比格局的变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转化及其领域差异等,均需要情报界引入外部专业知识才能够更加准确地进行研判。

情报分析外部合作就是希望通过情报界与外部专家互动,利用其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创造更高价值的情报。情报分析外部合作的主要任务是检验关键假设,为环境感知和态势研判提供领域专业信息,更快、更准确地识别战略性发展趋势的早期迹象,审查本国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为此,需要完成以下工作。①深刻认识外部合作重要性。情报分析外部合作不仅是一种活动,也是一种思维习惯,将其视为一种认知过程。这意味着吸取外部专业知识并非只为获得具体解决方案,更重要的是开阔视野、创新思维、克服群体思维和寻找替代性观点。②将外部合作制度化。通过合作机制和合作平台建设,促进领域专家嵌入情报分析团队,甚至成为情报分析团队成员之一。2013年,美国国家安全局在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成立了分析科学实验室,这是由情报界、学术界和行业伙伴组成的跨学科合作团队[45]。在这个团队中,情报界和外部合作者互惠互利,有力地促进了情报分析中外部专业知识的利用。③充分调研与情报任务密切相关的领域专家,并积极与其接触、交流。美国国家情报大学教授Miller[46]认为,情报界应增加与外部专家的接触,以促进思想“异花授粉”,将学术界所拥有的独特的知识深度和时间范围引入情报界,并帮助情报分析人员跳出“框框思维”。

在情报环境中,外部专家通常被界定为“专家=学科知识+经验+动机”[47]。其中,“动机”十分重要,它决定了专家参与情报分析的积极性,以及提供信息和知识的丰富性。因此,如何建立激励机制和借助国家科技管理体制,以及结合专家自身兴趣和专注领域,吸引专家能够深入和持续地参与情报分析,成为情报分析外部合作的关键问题。

4.3.2 情报任务场景

基于从战略到任务方法,可将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这个高级抽象的问题分解为较低级的、具体的任务,从而进一步凝练出关键情报问题。根据上述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结构,可将情报任务分解为优化开放创新生态、获取科技竞争优势、维护繁荣性科技安全和维护接续性科技安全四个任务场景(图4)。各场景之间相互依赖和相互促进的场景组合实现了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的统筹。①优化开放创新生态情报运行过程中,一方面,应识别外部资源发展机遇,为维护繁荣性科技安全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应维持外部资源可持续发展,为“维护接续性科技安全”提供保障。②获取科技竞争优势情报运行过程中,一方面,应强化竞争优势和技术权力,推进维护繁荣性科技安全;另一方面,应增强科技话语权和影响力,奠定维护接续性科技安全软实力基础。③维护繁荣性科技安全情报运行过程中,一方面,需监测外部资源状态,为优化开放创新生态提供评估指标;另一方面,需监控外部竞合资源,为获取科技竞争优势提供路径支持。④维护接续性科技安全情报运行过程中,一方面,需监控科技秘密,从科技安全保密和威胁预警方面支撑优化开放创新生态;另一方面,需识别内部脆弱性和敏感性,从自我实力和核心因素评估方面支撑获取科技竞争优势。

在四个任务场景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涉及的关键情报问题如下:①在优化开放创新生态和维护繁荣性科技安全任务场景组合中,涉及的关键情报问题包括构建科技交流平台以支撑开放创新、分析科技资源分布以锁定科技合作对象,以及规划科技议题以提升话语能力和影响力等;②在优化开放创新生态和维护接续性科技安全任务场景组合中,涉及的关键情报问题包括防范科技泄密风险和提供反情报服务;③在获取科技竞争优势和维护繁荣性科技安全任务场景组合中,涉及的关键情报问题包括环境扫描、对手监测、机遇识别和态势研判等;④在获取科技竞争优势和维护接续性科技安全任务场景组合中,涉及的关键情报问题包括情报预警和科技信息资源保障等。

此外,从整体上来看,还需统筹塑造科技安全能力和维护科技安全状态,应充分认识科技发展存在“安全化”和“去安全化”两个过程,既要对竞合态势的科技领域差异加以分类,如环境和气候等全球性问题合作强于竞争,创新性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和对国家安全有重要影响的技术,竞争强于合作;也要充分考虑科技安全受科技发展实力和科技发展速度影响。为此,应引入时间和领域变量充分评估科技实力对比格局变化。统筹繁荣性科技安全与科技竞争、开放创新过程中的情报服务,重点涉及对外情报活动,任务是提升科技资源竞争优势和科技资源共享水平,进而支持科技安全能力塑造。统筹接续性科技安全与科技竞争、开放创新过程中的情报服务,重点涉及内部情报活动,任务是维持本国科技发展节奏,进而维护科技安全状态。

4.3.3 情报分析过程

情报分析始于情报任务规划,情报任务的来源通常有三个方面:科技和相关部门常规需求(以预防性、前瞻性和战略性情报任务为主)、科技和相关部门具体非常规需求(以战术性和应急性情报任务为主)以及研究团队自己选择(通常来源于科技和相关部门间接的和潜在的常规与非常规需求)。

在情报任务规划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问题界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通常会低估情报工作量,清晰而准确地界定情报问题范围有助于更深刻地认识情报工作涉及的重要方面,并合理规划情报工作量的时空分配。在问题界定中,需要重点明确以下问题:问题是什么?这个问题涉及哪些主题?应该用什么分析方法?信息来源涉及哪些方面?主要和替代的信息搜集方法有哪些?需要何时完成?需要哪些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的协作和支持?在问题探索过程中,通常会发现包含在原始问题里的问题比原始问题更重要,因此需要不断地进行问题的迭代升级。在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中,情报问题来源于关键核心领域科技资源生态的分析,这有赖于在专家参与下,从客观描述(环境监测、国家战略分析和本国科技实力评估)和时空研判(领域差异、时空流变和科技实力对比变化)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作为一种战略,带有浓烈的竞争性和对抗性,而开展对抗和竞争是主体的能动行为[35]。此外,“安全”是一个介于主观、客观、主体间的综合概念[48],意味着不同主体的竞争和对抗行为存在差异。因此,将情报问题具体化为“情报目标”及其情报活动,更符合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的情报需求。情报目标既包括实体目标,如竞争对手国家、主要领导人、智库和情报机构等;也包括涉及中国问题的各种载体,如媒体、研究报告、相关法案和战略规划、领导讲话等。

情报任务规划的下一个环节是信息搜集。情报目标为信息搜集指明了范围和方向,围绕情报目标的信息搜集应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①将情报目标视为复杂系统。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应充分考虑其所处的环境因素,如文化、经济、政治、科技等,也要深刻认识其行为方面的因素,如该目标能做什么?即能力,由优点和弱点决定。该目标将要做什么?即规划,由机遇和威胁决定。该目标想做什么?即意图,由行为的目的和目标决定,并受领导风格、历史经验、主流民意、战略行为共性和最终指向等因素影响[49]。②信息搜集应从已掌握的资料出发,根据系统化认识情报目标的需要不断填补情报空白。

信息搜集所建立的“信息库”在情报分析中,需要进一步甄别和提炼,基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原则对信息进行去噪、分类和融合。特别是在基于信息的演绎和推理过程中,应坚守开放、避免思维定势和保持理性,情报分析中很多方法有助于实现这些目的,如竞争性假设分析法、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A队/B队法、红帽分析法、情景分析法等。适合的情报分析方法为深刻的情报感知和精确的情报研判提供了坚实保障。在此基础上,还需对情报目标所涉及的三元世界(物理、精神和信息)及其关系进行感知,而情报研判需要借助领域专家的知识和经验,基于证伪思想,不断寻找证据,通过建立假设、验证假设和修正假设的反复过程,获得情报结论。

4.3.4 情报产品刻画

情报产品是指简报、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甚至观点陈述和思想表达等包含特定内容并具有具体形态的情报研究成果[50]。情报产品生产由用户需求驱动,这决定了其生产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遵循和挖掘用户需求及其变化:用户已经了解了哪些情况,尚未掌握哪些情况?用户情报需求的原因和背景是什么,这些原因和背景可能发生怎样的改变?用户期待的目标图景是什么?情报分析结果将支持用户哪些决策?等等。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中,情报产品不应局限于源自不同部门的目标用户所关注的狭隘视角(如仅仅关注科技发展或科技安全),应从科技发展与安全的统筹高度去认识科技发展(或科技安全),并据此围绕上述四个任务场景组合提供情报主张。情报产品生产未必是情报分析的结尾工作,通常在信息搜集和情报分析过程中,情报产品就已经开始生产。例如,信息搜集过程中对于信息源描述和可靠性评估等需要在情报产品中加以描述,情报分析判断的不确定性和可信度,以及依据和推理过程等同样需要在情报产品中予以说明。

高质量情报产品不仅能够为用户解决实际问题,还能够实事求是地阐明适用性和生产过程等,使用户能够更科学合理、适度适量地应用其支持决策。例如,使用条件限定句来规定情报产品应用范围,类似如下描述均属于条件限定句,“如果某方采取某种行动,那么才可以采取某种行动”;或者“唯有在某些环境条件或某些情况发生时,这个情报结论才成立”。为了避免由此产生的情报服务和用户之间出现信任危机,最好给出某一项情报分析结果的置信度,由此使决策者认识到,虽然不能百分之百保证情报应用的有效性,但是至少情报产品对这种应用价值给出了十分确定的可能性。此外,应清晰区分事实数据和推论结果。同时,情报产品要安排好内容结构,以简明扼要的描述在初始就给出十分重要的信息和结论,然后从核心要点出发逐步拓展。情报分析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因此,每次完成情报任务均需要构建情报产品库。产品库应包括信息来源、分析方法、研究过程、适用范围、应用效果和用户评价等元数据,以供后续有针对性学习和长期情报积累。

5 结 语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要求强化科技战略咨询;统筹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情报体系作为其重要构成部分,对于科技发展与科技安全统筹决策具有重要支持作用。构建该情报体系的难点在于现有情报管理体制的制约,以及各情报组织服务对象和优先事项自身的指向性,这使得各情报组织之间缺少基于共同预期和使命的互动与合作。由于利益相关者众多,管理体制机制稳定,以及缺少顶层领导机构,短期内难以实现“情报组织一体化”。因此,可以考虑通过任务驱动的情报组织协同合作,从实际情报业务活动的顶层设计着手寻找破解方案。本文所构建的情报体系的保障系统、治理系统和运行系统均从这一维度展开,并没有触及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等基础性问题,这也正是未来研究需要重点探索的方向。

此外,未来研究在情报体系的治理问题建设中,可考虑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和中央科技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本文提出的观点和策略均直接针对“统筹”,特别是构建国家科技情报工作委员会、构建情报协调机构、组建情报分析团队以及四种情报任务场景组合等,在破解情报组织间协同合作困难和服务于“统筹”方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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