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四链”推动仁用杏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04-24张建军
张建军
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业和草原局
仁用杏是以杏仁为主要产品的杏属果树的总称,主要包括生产甜杏仁的大扁杏和生产苦杏仁的山杏。仁用杏是我国重要的经济林树种,仁用杏产业的综合开发利用涉及食品、油料、饮料、中药、化工、化妆品等多个领域,具有广阔的开发利用空间。目前,多数果农还是以生产为中心,市场观念淡薄,盲目生产,分散经营,抗市场风险能力极弱,不能满足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的需求。通过推广有机栽培、生态种植、可再生能源使用、农业生态化和循环利用以及增强农民环保意识等方式,可以有效驱动绿色引擎,促进仁用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现有山杏产业“有产业、无体系,有链条、不畅通,有要素、不协同”,组织低效、经营负效、金融无效,需要通过建立仁用杏产业联盟,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形成产业协同效应,扩大产业规模和效益。
巴林左旗立足地域优势,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通过林长制示范引领形成“山杏+大扁杏”的仁用杏产业体系。全旗现有山杏林150 万亩,已完成山杏围封30 万亩、大扁杏嫁接30 万亩,引进具备完整产业链条的仁用杏龙头企业5 家,累计投入资金2.64 亿元。在追求绿色发展的道路上,巴林左旗把荒山荒沟转变成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为促进党建联合体和产业化联合体深度融合,巴林左旗从建立“组织链”“机制链”“利润链”“服务链”入手,走出了党建引领仁用杏产业发展共同体扶贫的新路子。
集中推进 建优“组织链”
坚持“宜封则封,宜改则改,宜杏则杏,宜扁则扁”原则,整合资源,首选抗风、抗寒、抗旱、结实量高的“围选1 号”大扁杏嫁接品种,推进仁用杏产业提档升级。花加拉嘎乡溢林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9 个行政村,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使全乡大扁杏嫁接、围封面积达2 万亩。坚持“政府主导、规模流转、因地制宜、企业引领”的发展模式,通过辐射带动周边合作社、家庭作坊,全面完成百万亩山杏围封和大扁杏嫁接工程,并鼓励引导农民采取林药兼作套种模式增收,打造5000 亩艾草种质资源库、5 万亩以上林下艾草种植基地和60 亩艾草全产业链创新基地,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规模流转 建活“机制链”
在经营模式上采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经营模式。即农民以杏林地入股,脱贫户以原扶贫资金入股,有林地的农民和脱贫户各占50%的土地经营收益权,统一签订20年土地流转承包合同。聚焦延伸特色林果产业链,进一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计划实施杏产品深加工项目、富河镇和平村杏仁深加工脱贫项目、年3000 吨杏核活性炭项目,大力推进特色林果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依托巴林左旗杏扁产业基地,加大杏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力度,年内至少保障2 家杏产品深加工企业建成投产,持续延伸林果产业链,以完善机制推动山杏产业规模化发展。
合作经营 建实“利润链”
采取“利润共享、收益保底”的分配方式,积极推进仁用杏产业发展。“利润共享”是企业负责扁杏生产经营的投入、管护、销售,脱贫户和农民以土地入股分红。大扁杏从嫁接第三年开始坐果,盛果期可实现年产山杏核6000 万斤、扁杏核8000万斤以上,企业可实现年净利润5 亿元以上,项目区12 万群众年均收益将突破3.28 亿元。“收益保底”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合同约定,在第一至第四年,企业保证脱贫户和农民最低每年每亩30 元的收益;在第五年及以后,保证最低每年每亩100 元的收益,户均增收500 元以上。资产收益、土地流转收益、劳务用工收入大幅增长。在资产收益方面,规范使用原扶贫资金8000 万元,实现年收益480 万元;在土地流转收益方面,流转山杏围封、大扁杏嫁接100万亩,将实现年收益2400 万元;在劳务用工方面,群众参与工程实施、山杏和大扁杏采收及抚育等务工费不低于每亩300 元。
龙头带动 建强“服务链”
注重发挥企业示范引导、龙头带动作用,由企业负责生产基地建设和杏扁产品的加工、销售,打造仁用杏产业完整的产业链条,形成了“龙头带大户、大户带散户、户户搞加工”的生产格局。鼓励杏产业合作社、深加工企业与三山乡中蒙药材科技示范园区加强合作,挖掘利用杏仁生产药用止咳剂等中蒙药产品,构建林药产业经营复合体。探索旅游观光,促进杏产业、杏文化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
巴林左旗不断强化“四链”建设,促使全旗100万亩低产低效山杏林更新复壮,山杏经过改造嫁接大扁杏后,树冠更大、产量更高,在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突出示范引导、典型带动、龙头拉动作用,延伸仁用杏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全面激活资源潜力,分片区进行仁用杏产业建设,积极谋划产品研发和深加工,使仁用杏产业发展成为一项富民增收的特色产业。
大扁杏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