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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金融集聚与生态绿色协调发展:基于中心城市溢出效应视角

2024-04-24吴富强陈雨佳

关键词:长三角效应金融

吴富强 陈雨佳 张 斌

[提要] 金融集聚是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寻找金融集聚影响长三角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关键突破口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文章采用长三角41个城市2003-2020年面板数据,系统评价了长三角中心城市金融集聚和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水平,并通过实证研究发现:(1)长三角金融集聚和生态绿色协调发展度均呈现稳步且缓慢的上涨趋势,但总体水平均不高,大部分城市处于轻度失衡的绿色协调水平和较低的金融集聚水平,其中区域中心城市表现较好。(2)金融集聚明显促进了生态绿色协调发展,能够实现对绿色经济效率、绿色生活水平和绿色环境质量的同步驱动。(3)区域中心城市大部分未能形成有效的辐射效应。上海的涓滴效应明显,倾向于浙江和上海大都市圈;宁波的涓滴效应在全域和省域范围内显著;杭州的涓滴效应在杭州都市圈处于倒“U”型影响的左侧阶段;南京和苏州在省域范围内极化效应明显;合肥对邻省的极化效应明显。大都市圈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金融集聚辐射能力。

引言

长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凭借优越的地理区位和密集的政策导向实现快速城市化发展,但同样暴露了愈演愈烈的生态失衡问题。近些年来,长三角地区在绿色文明建设道路上也做出了积极探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指导思想指出,长三角地区要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绿色协调发展已成为长三角各城市奠定绿色发展根基、解决生态失衡问题和步入深度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经之路。

金融规模性发展带来的集聚红利不仅强化了金融基础功能,也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使得长三角经济效益成倍递增,同时在社会和环境领域也提供了巨大助力。同时,随着金融市场的深度完善,各城市金融基础设施将实现更广覆盖,金融资源积累将更加迅速。这将导致金融向更高水平和更高维度集聚,但这也导致两极分化问题更加严重。当前长三角各城市金融集聚水平存在明显差距:上海属于金融中心城市,金融发展处于领先地位;安徽宣城、马鞍山等城市金融水平相对落后。那么,以当前长三角金融集聚水平,整体上能否满足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是本文需要研究的第一个问题。区域一体化发展削弱了行政壁垒,各城市联系更加紧密。各个区域(如省域、都市圈等)中心城市都承担着辐射周边城市发展的重任。然而,中心城市的自身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条件、宏观政策因素等都使得其辐射效能存在不确定性。探究各区域中心城市金融集聚能否推进周边城市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是本文需要重点研究的第二个问题。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两个方面:其一,梳理了金融集聚和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核心内涵,尤其是对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内涵及概念界定,深化了已有文献。其二,通过对中心城市在不同区域辐射能力的进一步探究,能够更加细致地寻找优化长三角城市绿色协调发展的枢纽和发力点。

一、文献综述

(一)金融集聚的相关研究

1.内涵理解

金融集聚的内涵研究要追溯到金融集聚的演化历程和优劣性上。阿弗里德·马歇尔早在《经济学原理》中就提到外部经济和规模经济是产业集聚形成的两大动因;[1](P.32-33)而后阿尔弗雷德·韦伯[2](P.27-31)、奥古斯特·勒施[3]等学者从产业内部关联视角相继丰富了产业集聚理论。但伴随着新竞争优势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的出现,企业竞争与市场交易因素也考虑在内。Zhao et al.(2004)在马歇尔理论基础上强调了信息不对称在中国金融中心发展中的重要性。[4]

金融集聚产生的历史条件是政府与市场的合力引导的。地方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因势利导促进和加速了产业集聚的形成(梁颖,2006)[5]。政策驱动成为我国区域金融集聚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市场机制主导下金融资源以边际报酬为导向的自由流动形成了金融集聚与扩散的空间发展趋势(俞颖等,2017)[6]。主要市场因素包括外部经济、规模经济、竞争优势和交易成本等。

金融集聚能否释放积极外部性与其发展程度有关。集聚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集聚带来的本质功能上,包括基础功能和衍生功能两方面。首先,基础功能上,金融集聚产生规模型金融中心,揭示了金融中心的系统性、复杂性、流动性和开放性特征,除交易、储藏和中介三大基础功能外,集聚还具有提高金融效率、资源优化配置、信息整合、降低交易成本和信用风险等功能(Greenwood,2013)[7]。其次,衍生功能上,除产生金融中心外,金融集聚还伴生信息中心,资本中心,市场中心,创新中心和人才中心,形成规模经济、网络经济、技术创新效益的内向集聚效应和“涓滴”“极化”的外向扩散效应(Yuan et al.,2019)[8]。

但金融集聚存在以下几方面劣势。第一,集聚程度较低的中心城市如欠发达地区会产生较强的虹吸效应,吸纳周边城市金融资源、社会要素和优质人才(Liu et al.,2022)[9]。资源、设施、资本和市场在此阶段实现快速积累,这种与周边城市拉开差距的现象将会在“乘数理论”和“马太效应”上继续放大,形成极化效应(Behrens and Bobert-Nicoud,2009;[10]Andersen and Curties,2012[11])。第二,集聚程度增加会滋生愈重的金融风险问题,一味地增长金融体量、加速金融集聚会加大流动性风险,引发金融脱实向虚,导致经济逐渐泡沫化(Yan et al.,2022)[12]。一旦中心城市的金融风险快速扩散至金融欠发达地区,将造成更深程度的负面影响。

2.相关影响

宏观视角。经济层面,学术界大致包含线性和非线性两种观点:Wong et al.(2021)发现金融集聚对区域经济增长起到显著推动作用,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和空间溢出效应;[13]Yuan(2020)发现金融集聚的促进作用呈波段式增强特征,但这并不影响其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这一特征事实;[14]城市化层面,Wu et al.(2022)发现金融产业集聚对当地和邻地新型城镇化的影响是一个长期过程,其促进作用明显大于外资产业和制造业;[15]创新层面,Wen et al.(2021)基于长三角41个城市数据发现金融集聚对技术溢出的直接促进作用是指数增强的,空间溢出作用呈现倒U型影响。[16]

中微观视角。产业层面,金融集聚通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溢出效应显著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但不同金融机构集聚对产业升级起到的作用存在较大差距(Xia and Wu,2020)[17]。针对不同产业,金融集聚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Zhang et al.(2019)发现随着民营企业的规模性成长,金融集聚对民营企业成长的积极作用在逐渐削弱;[18]Xie and Guo(2022)发现金融产业集聚能够促进制造业服务化发展。[19]企业层面,Zhang et al.(2019)发现促进金融集聚对民营企业成长产生积极影响,但这种影响会随着民营经济规模增大而减小。[20]

(二)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相关研究

1.内涵理解

国内外学者对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核心内涵的理解从以下三方面展开,充分理解了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以及厘清了绿色发展的约束条件。

在经济集聚影响环境污染方面,Cheng(2016)运用空间联立方程模型发现制造业集聚加剧了环境污染,还会受到周边城市集聚效应的影响;[21]Wang et al.(2019)基于黄河流域数据采用空间杜宾模型发现经济集聚与雾霾污染呈N型关系,劳动生产率为其重要中介;[22]Luo et al.(2021)通过脱钩指数发现中国自2011年以来,经济增长对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依赖度有所降低,但不同地区脱钩程度存在明显差距。[23]

在城市居民对环境治理的期待方面。贺爱忠等(2011)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发现总体上城市居民对低碳环保关注度的提高能显著促进低碳消费,且对低碳利益的关注最能提高环保态度;[24]郑思齐等(2013)从公众诉求和环境治理关系角度分析认为:随着公众的环境参与热情提高,城市居民对环境的关注度能够有效地推动政府治理环境污染问题。[25]

在环境规制影响城市绿色发展方面。Acemoglu(2012)基于投入产出视角认为政府运用合理的“碳税”等环境规制手段可以将创新转向清洁投入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26]Yuan and Xiang(2018)构建拓展的CDM模型对中国制造业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环境监管短期促进了除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以外的能源效率和环境效率的提高,但长期只提高了能源效率。[27]

在从城市化与环境协调发展、环境影响因素、居民环境需求及政府环境规制手段等方面梳理了相关文献后,意识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经济建设、居民生活及生态环境统筹协调推进。

2.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相关影响因素研究

关于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学者多聚焦于自然资源和社会发展层面。Li et al.(2022)发现中国生产-生活-生态系统耦合协调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为社会投资和地形条件;[28]Li et al.(2021)测度了黄河流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循环模式的协调发展状态,发现稳定影响因素包括海拔、坡度和温度,而可变影响因子包括降水、经济和人口。[29]Zhou et al.(2017)基于生产-生活-生态的指标体系评估土地利用多功能化,发现浙江省六个城市受到城市制定功能和规划效果影响。[30]刘继来等(2017)从集约、适宜、优美视角构建“三生”土地利用分类及评价体系,发现工业化、城镇化是中国三生空间变化的基本动力,受到区域自然、经济、技术与政策因素的综合影响。[31]

二、概念界定及现状分析

(一)金融集聚的概念界定及现状分析

1.概念界定

查尔斯·金德尔伯格教授(Charles P. Kindleberger)最早提出金融集聚概念。他发现金融机构在追求降低成本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运营过程中,出现向特定空间集中发展的趋势。集中在经济现象中较为常见,也是经济现象在地理形态上最突出的特征(Chris,1974)[32]。在一个特定空间区域,一类经济现象愈发集中且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形成了集聚。关于集聚的研究要起源于产业集聚,马歇尔(Marshall)最早将产业集聚的原因归结为分工,集聚是产业分工的最终结果及形态(Marshall,1961)[33](P.31)。金融业作为第三产业,金融集聚自然也是产业集聚的分支。金融机构在追求更有效率的专业分工的同时也出现了集聚式发展趋势。这一现象在20世纪资本实现全球化流通、货币形态逐渐虚拟化后更为常见。分工是追求经济效率、降低成本的一种常见方式,很好地验印证了查尔斯教授的观点。此外,Davis and Weinstein(1999)在早期的研究中发现20世纪末金融企业正在快速、大规模地扎根城市发展。大城市和大都市区已经成为金融产业集群的偏好场所,这得益于金融集聚的资金流动属性。[34]

延续Weinstein的观点,金融相关机构作为资金的载体,资金的集合在形态上呈现各类金融机构在地理区位集中发展的空间结构,这是金融产业集聚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静态表现。换一种更为宏观的说法,我们将金融资源定义为国内外货币资金、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等集合。根据“核心-边缘”理论(简称C-P理论)观点,如果空间向心力强于离心力,企业和生产要素就会趋于特定区域集中发展形成空间集聚现象。那么当一个地区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优胜力强于市场竞争带来的离心力,金融资源在国内外市场流动与整合的时空动态演变过程就促成了金融集聚的现象发生。这是导致金融集聚的内在因素。当然,金融集聚也受外界因素催化。较强的政府支持力度和较好的经济基础条件能使当地快速形成金融资源优势,扩大金融向心力形成规模集聚。在综合考虑金融集聚的内在复杂性、空间动态演化特征和外在因素后,可以将金融集聚理解为:与金融相关的资本、市场、机构、制度、法律等要素在特定区域的空间向心力和外界优势引导下集中发展并具备一定规模,最终形成能够创造更大规模效益和竞争优势的产业结构特征。

2.金融集聚的测度及趋势分析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金融机构得到多元化发展,现阶段仅依靠银行业存贷款区位商方法来衡量金融集聚,忽略了证券、保险、基金行业对生态绿化的贡献,不能真正反映金融集聚度。本研究借鉴Wu等(2022)的做法[35][36],基于金融机构集聚思想来构造金融集聚度评价体系(见表1)。

将长三角各城市2003—2020年间的金融聚集指数按时间序列取均值,绘制如图1所示的年份变化趋势图,用以考察长三角区域、省域和都市圈中心城市金融集聚的时序演进特征。我国长三角金融集聚总体上呈现缓慢上涨趋势,仍处于较低水平。具体来看,金融集聚度均值从2003年的0.07仅增长至2020年的0.20,集聚程度较低,增速缓慢,说明我国金融发展仍存在较大增长空间,务实金融体量的拓展、进一步加大开放程度是当前长三角城市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上海金融集聚程度最高,呈现快速上涨趋势,从2003年的0.49增长至2020年的0.85,排名稳定第1位,与其他城市拉开明显差距,增势仍然存在,如何稳定增速,防范金融风险,扩大影响力是上海市金融发展的关键。杭州、苏州、南京与宁波金融集聚程度较高,增速较快,平均金融集聚度分别达到0.36、0.29、0.29和0.23,排名稳居第2、3、4、5位,进一步扩大金融体量,完善金融体系,巩固中心地位是其发展重点。合肥金融集聚程度较低,增长幅度不大,2020年金融集聚度为0.22,略高于平均水平0.20,说明合肥金融发展存在着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体量较低等诸多问题。

图1 金融集聚时序演进趋势图

(二)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概念界定及现状分析

1.概念界定

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概念起源于绿色发展理念,是长三角地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历程。绿色发展理念起源于20世纪下半叶,多数学者对现代经济一味追求快速扩张而导致环境严重破坏的行为进行了批判,并开始研究经济、社会与环境三者的共生关系。Pearce(1992)最早提出绿色经济这一概念,强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同步进行是降低生态危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当前必须遵守的经济发展模式。[37]但当时新兴市场国家经济扩张对生态的破坏程度远超环境保护程度,导致绿色发展理念更频繁地出现在人类视野。我国绿色发展政策的目标和要求也在不断的革新。早在“六五”计划我国就开始重视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可量化指标动态监测环境破坏力。“七五”计划深化了工业污染防治和能源消耗方面的法律法规。“八五”计划细分了大气、水资源和固废等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九五”计划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扩充了生态监测指标和规定排放指标。“十五”“十一五”期间提议要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十二五”提出了“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要求。“十三五”进一步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并将“美丽中国”纳入规划。“十四五”提出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

长三角地区对生态文明建设也进行了积极努力探索。《方案》是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后对生态共建保护的进一步完善和探索。《纲要》强调长三角地区要注重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同加强生态保护、推进环境协同防治和推动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为进一步实现这一目标,《方案》规划了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试点示范区,要求其以打破行政边界的方式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生态绿色一体化继承了《纲要》的区域一体化共建思想,方案的主要内容也包括了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绿色协调发展的具体要求。经济方面要求着力发展绿色经济,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社会方面要求探索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政策和建设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方面要求探索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打造绿色宜居新高地。

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绿色同步发展不仅已成为示范区的重要任务,也成为长三角所有地区甚至全国地区的共同目标和具体要求。城市作为绿色发展重要载体,于区域而言,生态绿色一体化强调共建共享的体现;于城市而言,为了更好地融入区域一体化共建,实现自身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绿色协调发展是首要任务。因此,可以将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理解为:在推进生态绿色一体化目标更好实现的基础上,各长三角城市在经济、社会和环境领域注重绿色发展、协调进步的动态演变过程。

2.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测度及趋势分析

《方案》中强调,要实现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要坚持生态筑底、绿色发展、融合发展等基本原则,注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方案》将生态绿色化为一个集体概念,在一体化趋势中强调生态环境的保护机制和制度统一。区别于传统的生态绿色发展、绿色协调发展等概念,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更侧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实现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秉承经济、社会、环境绿色发展协调进步的思想理念,本研究借鉴Wu et al.(2023)的测度方法[36],构建基于绿色经济、绿色社会、绿色环境三维子系统的耦合协调模型来评价长三角生态绿色协调发展。

表2在Wu et al.(2023)的指标体系上进行了整理优化,主要表现在绿色社会和绿色环境的三级指标构思选取上。[36]

在分别测算了“绿色经济”“绿色社会”“绿色环境”指数得分后,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来估计绿色生态协调发展总指数。模型构建如下:

(1)

T=αU1+βU2+γU3

(2)

(3)

上式中,U1、U2、U3分别表示绿色经济、绿色社会、绿色环境指数;C为耦合度,D为耦合协调度,α、β、γ为待定系数,考虑到三系统间的作用大小是均等的,因此设定α=β=γ=1/3。此外,为考虑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程度,将耦合协调度划分如表3的分类区间。

本节将长三角各城市2003—2020年间的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指数按时间序列取均值,绘制如图2所示的年份变化趋势图,用以考察长三角省域和都市圈中心城市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时序演进特征。

图2 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时序演进趋势图

我国长三角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程度总体上呈现稳步上涨趋势,但仍处于较低水平,表明长三角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绿色协调发展正向更高水平迈进,但力度还远远不够。具体来看,长三角城市平均协调程度从2003年的0.27增长至2020年的0.38。根据协调耦合发展判定标准,长三角城市总体上已从中度失调状态过渡到轻度失调状态。协调程度仍未达到初级协调(0.6)标准,长三角区域的生态绿色协调建设已刻不容缓。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州和宁波的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指数也呈现稳步上涨趋势,且协调程度均高于长三角地区整体水平。上海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绿色协调程度从2003年的0.53增长至2020年的0.64,已从勉强协调状态发展到初级协调状态。上海的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程度是长三角地区的最高水平。省域中心城市南京和杭州的绿色协调程度分别从2003年的0.37和0.38增长至2020年的0.52和0.53,仍处于勉强协调状态。杭州的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程度比南京略好,呈现波段上升趋势,在长三角城市排名中稳定位于第2位;南京生态绿色协调发展呈现稳步上升趋势,排名稳定在第4位;合肥的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程度从2003年的0.31增长至2020年的0.41,勉强跨越到濒临失调状态,排名稳定在第8位;都市圈中心城市苏州和宁波2020年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水平分别为0.51和0.43,进入勉强协调和濒临失调状态,相较于全国平均水平表现较好。

三、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取

1.被解释变量

生态绿色协调度(EGI)。本章所运用的生态绿色协调度是上一章节通过协调耦合模型测度的生态绿色协调度指数。

此外,本文还考虑将生态绿色协调发展中的三大子空间绿色经济、绿色社会和绿色环境作为被解释变量,观察金融集聚对三大子空间的不同驱动效果,用以验证金融集聚是否通过同步驱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绿色发展从而实现对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影响。

2.解释变量

金融集聚(FA)。本章所运用的金融集聚是上一章通过评价指标体系测度的金融集聚指数。

3.控制变量

根据上文提及影响绿色发展的相关因素,本文还对如下变量进行控制。

人才密度(LAB),用学生数占比土地面积表示;外商投资(FDI),用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比GDP表示,以年平均汇率将美元单位换算成人民币单位;政府干预(GI),用剔除科技与教育支出的政府财政支出占比GDP表示,以排除与变量间的多重共线性;财政分权(FD),用地方财政收入占比地方财政支出表示。

(二)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样本选取2003-2020年中国长三角地区41座城市,各变量数据均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国泰安数据库和各省市统计年鉴。为保证口径一致,各变量采用市辖区数据,仅存在全区数据的个别变量用全区数据近似代替。缺失数据平滑处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下表4。

表4 描述性统计

(三)模型构建

1.直接效应模型

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核心内涵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活绿色高品质化和生态更高文明建设实现协调进步。金融集聚是金融机构集群设立和金融人才中心转移的有机统一。集聚带来的减成本优势使金融机构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得到更大程度释放,有效破除了城市生态绿色协调发展中创新资金短缺、金融资源不合理利用等问题。金融集聚能凭借其自身本质特征对当地生态绿色协调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为验证直接效应的存在,首先构建如下基本模型:

EGIit=α0+α1FAit+α2Zit+μi+εit

(4)

式(4)中,EGIit代表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指数,FAit代表金融集聚指数,Zit代表一系列控制变量,α0与εi,t代表截距项和随机误差项,μi代表时间和个体双向固定效应。

2.中心城市溢出效应模型

考虑单个城市的溢出效应,直辖市、省会城市、都市圈中心城市(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城市)的金融发展更容易得到政府的支持。在集聚初期,那些具有良好经济基础条件和相关扶持政策的城市,很容易快速形成规模性金融产业集聚,进而发挥涓滴效应带动周边城市金融发展,然而,那些金融基础条件薄弱的城市想要在地方政府政策引导下实现跨越式的集群发展,必然产生较强的极化效应,容易出现中心区域与周边地区金融发展不平衡甚至断层现象。此外,陈国亮和陈建军(2012)指出,一个广域的空间范畴内,中心城市对其余城市的影响可能是非线性的。[38]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的关系是一个从此消彼长到协同发展的过程。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各城市间呈现出双向、多向的要素流动与产业链现代化集群演化(Camagni et al.,2017)[39]。这与中心城市的发展程度有关;Harms(2019)发现越南胡志明市对周边地区存在明显虹吸效应,这是因为地区内缺乏次中心城市的衔接[40],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的促进作用、抑制作用和非线性作用在不同研究领域被验证(Capello and Camagni,2020;[41]Hughes and Holland,1994[42])。

为探讨省域中心城市对其他城市可能存在的辐射带动作用抑或是吸收极化作用。借鉴陈国亮和陈建军(2012)的做法,[38]将省域中心城市到其他城市的地理距离纳入金融集聚计算公式中,形成中心溢出效应变量(FAC),具体公式为:

FACct=FAct/dci

(5)

其中,FAct表示金融中心城市不同年份的金融集聚水平,dci表示中心城市距离其他城市的地理距离,dci的倒数刻画了中心城市溢出效应的距离衰减特征。

此外,考虑到在一个广域的空间范畴内,中心城市对其余城市的影响可能是非线性的。[9]因此构建线性和非线性模型如下:

EGIit=α0+β1FAit+β2FACct+
β3Zit+μi+δi+εit

(6)

EGIit=α0+β1FAit+β2FACct+β3FAC2ct+
β4Zit+μi+δi+εit

(7)

其中,将上海纳入省域中心城市考察范围,FAC中一共包含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州和宁波六个中心城市的溢出效应变量。

(四)实证分析

1.直接效应分析

表5报告了金融集聚影响城市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线性估计结果。在模型(1-1)中,核心解释变量金融集聚(FA)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金融集聚促进了长三角城市生态绿色协调发展,即能够带动经济效率、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

表5 金融集聚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的直接效应结果

在加入控制变量的模型(1-2)中,人才密度(LAB)和外商投资(FDI)与生态绿色协调发展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表明外商投资的引进和环境人力的投入并没有带来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人才密度负向影响的原因是长三角地区为人才密集区,一方面潜在造成了城市拥堵现象,另一方面人才在长三角城市分布不均匀,人才质量不高,环保专业人才较少,不能形成经济、社会和环境绿色发展的同步驱动效应。外商投资负向影响的原因是长三角是外资引进密集地区,一方面容易产生技术依赖,不利于本土创新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引进了大量高污染企业促使经济高速增长,形成“污染天堂”效应仍需要时间缓解。政府干预(GI)对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没有影响,原因在于政府的错位失职和政府间的竞争导致政府财政支出在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引导作用失效。财政分权(FD)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政府财政自由度的提高能加速推进当地技术进步,从而对生态绿色协调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探究金融集聚是否通过同步提高绿色经济效率、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和建设更高生态文明来推动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本文分别对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二级指标绿色经济、绿色生活和绿色环境分别回归。模型(1-3)至(1-5)结果显示,金融集聚对绿色经济、绿色生活和绿色生态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金融集聚能够同步提高绿色经济效率、绿色生活水平和绿色环境质量,进而驱动生态绿色协调发展。

2.中心城市的全域辐射效应

上文的空间视角验证了在全域范围内金融集聚存在着由内向外的空间外溢效应,然而并未探索具体到单个城市存在的溢出效应和影响力比较。实际上省域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的经济和社会行为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体化建设也强调省域中心城市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因此,有必要对空间视角进一步拓展。本节主要考察省域中心城市和都市圈核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的金融集聚对周边地区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影响。

首先,本文观察了区域中心城市在全域范围内的影响力,表6报告了金融集聚的线性和非线性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在线性回归模型中,上海和宁波的中心溢出效应变量(FACentre)显著为正,杭州和苏州不显著,南京和合肥显著为负。在加入金融中心变量二次项的非线性回归结果发现,上海、杭州、合肥和宁波金融溢出效应变量的一次项和二次项系数均不显著,南京的一次项系数显著为负、二次项系数显著为正,苏州的一次项系数显著为正,二次项系数显著为负。结果表明上海和宁波金融集聚对周边城市生态绿色协调发展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南京金融集聚存在显著“U”型的非线性影响,苏州金融集聚存在显著倒“U”型影响,杭州金融集聚没有影响,合肥金融集聚存在显著负向影响。这一结论说明上海和宁波已经形成明显的涓滴效应、南京处于由极化效应向涓滴效应转变的左侧阶段、苏州处于涓滴效应向极化效应反转的左侧阶段、杭州处于极化效应向涓滴效应转变的拐点阶段、合肥仍然处于极化效应阶段。这一结论值得被重视,长三角地区大部分中心城市仍未产生有效的辐射作用,南京金融集聚对周边城市绿化发展表现的抑制作用在金融集聚水平得到提高后可以消除;苏州应谨防金融集聚水平过高对周边城市产生不利影响;而杭州应进一步扩大金融集聚强化涓滴效应。

表6 中心城市的全域辐射效应结果

对此现象的解释:上海金融发展起步早,底蕴深厚,金融体系完善,体量庞大,致使金融机构沿线向外布局发展,涓滴效应显著,充分释放了集聚红利;南京金融市场虽然发展迅猛,规模逐渐扩大,但鉴于南京金融行业垄断现象严重,直接融资比重不足,服务体系不活跃,致使南京金融集聚的涓滴效应仍小于极化效应;杭州银行业和证券业发展迅速,但金融贡献度和投资活跃度仍然较低,受限于金融体量和周边城市金融集聚水平,致使杭州金融集聚的辐射带动作用还未显现;合肥金融业受惠宏观调控政策得到大力发展,但仍面临金融体量小、体系不健全、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难题,快速集聚发展对周边城市造成严重的极化效应,致使周边城市金融更加薄弱,无法推进生态绿色协调发展;宁波证券业发展先进,已拥有高达百家上市公司,企业的快速高质量发展倒逼金融资源集聚形成“金融+企业”的双向驱动,实现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本邻地效应;苏州经济发达,金融资源丰富,集聚水平高,但工业企业的快速扩张导致金融资源错配现象经常发生,降低了金融服务效率,涓滴效应失衡。

3.中心城市的省域辐射效应

进一步地,上节报告了省域中心城市在长三角全域范围内的辐射能力,发现带动能力并不明显,有必要继续缩小省域中心城市的辐射范围,考察这些城市在省域范围内的辐射能力,通过对比其可能存在的差异,探讨这些城市辐射能力在空间上的演变趋势。表7报告了省域辐射效应结果,需要说明的是,为区分上海的辐射能力,对上海辐射江苏和浙江均做单独处理。结果显示,上海对江苏产生“U”型影响,对浙江产生显著线性促进作用;南京和苏州对江苏均产生显著抑制作用;杭州对浙江没有影响;宁波对浙江产生显著促进作用;合肥对安徽没有影响。这一现象丰富了中心城市对全域辐射影响的结论,在缩小辐射范围时,部分城市的辐射格局明显发生改变,上海的辐射范围更倾向于浙江,南京和苏州对省域范围产生了更加显著的极化效应,而合肥的极化效应变得不显著。这一定程度上表明上海与浙江经济联动更密切;江苏省各城市的金融发展内卷严重,金融机构合作松散,竞争激烈;合肥的极化效应主要针对邻省。

表7 中心城市的省域辐射效应结果

4.中心城市的都市圈辐射效应

事实上六大都市圈的核心城市也都是区域内金融中心城市。都市圈作为一个核心城市及周边城市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城市群体,核心城市对都市圈经济发展、资源流动、城市功能互补、城市资源整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具有明显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长三角地区共包括上海都市圈(上海、宁波、苏州、无锡、南通、嘉兴、舟山、常州、湖州)、南京都市圈(南京、镇江、扬州、马鞍山、滁州、芜湖、宣城、淮安)、杭州都市圈(杭州、湖州、嘉兴、绍兴、衢州、黄山)、合肥都市圈(合肥、滁州、芜湖、马鞍山、淮南、六安、蚌埠)、苏锡常都市圈(苏州、无锡、常州)和宁波都市圈(宁波、舟山、台州)。

本文进一步探讨以区域中心城市的金融集聚对各自都市圈内其他城市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影响。表8报告了都市圈中心城市金融集聚的线性和非线性回归结果。结果显示:上海对都市圈其他城市产生了显著促进作用;南京产生了“U”型影响,处于极化效应向涓滴效应转变的左侧;杭州产生了倒“U”型影响,处于涓滴效应向极化效应反转的左侧;合肥产生了显著抑制作用;宁波和苏州没有影响。这一现象说明了以下两点:其一是以上海、杭州为首的大都市圈金融集聚辐射能力更强,而以宁波和苏州为首的都市圈金融集聚不能发挥作用;其二是以都市圈削减划行政边界的小区域发展使得金融集聚的成效更显著,上海、南京和杭州都市圈都比省域辐射表现得更优秀,南京在都市圈应加快金融建设扩大集聚效应,但也应谨防杭州的金融集聚过快对都市圈周边城市产生不利影响,尽快扶持合肥金融建设摆脱极化效应。

表8 中心城市的都市圈辐射效应结果

(五)稳健性检验

1.基准效应模型的稳健性检验

(1)内生性检验。考虑到模型设定和估计分析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借鉴凌永辉(2022)的做法[43],一方面选择解释变量的一阶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进行工具变量回归;另一方面构建动态面板模型,采用动态面板数据的广义矩估计法(GMM/DPD)进行估计,主要解决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互为因果关系。两种处理方式的回归结果如表9所示,模型1-9中工具变量的符号和显著性与原估计保持一致。模型1-10和模型1-11分别使用差分GMM(DIF-GMM)和系统GMM方法(SYS-GMM)方法进行估计,两种估计方法变量的符号和显著性基本一致,且AR(1)的P值小于0.1,AR(2)的P值大于0.1,表明差分的残差项不存在二阶序列自相关。Hansen统计量不显著,表明模型选取的工具变量有效。

表9 基准效应模型的稳健性检验结果

(2)稳健性检验。为进一步解决模型解释变量的测量误差导致的结果偏差问题,本文更换解释变量的测度方法进行稳健性分析,一方面对金融集聚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权法进行测度,熵权法是一种根据各项指标值变异系数确定权重的客观赋权法,经常被使用。另一方面对指标体系采用主观赋权法进行测度,主观赋权法根据自己经验和实际情况主观判断指标重要性及其比重,常见于某些相关性较强的指标体系测度中。本文的主观权重设定参考王如玉等(2019)的做法,[68]赋予银行类三个指标权重为0.15、证券类两个指标权重为0.15、基金类指标权重为0.10、保险类指标权重为0.15,加权计算金融集聚、银行集聚和证券集聚三个指标。表9的模型1-12和模型1-13报告了更换解释变量的稳健性回归结果,结果显示两种方法测度下的金融集聚回归系数显著性和方向没有变化,验证了模型的稳健性。

2.中心城市溢出效应模型的稳健性检验

通过替换解释变量,采用前文用熵权法和主观赋权法测度的金融集聚指数,重新进行回归分析。这里只进行中心城市全域辐射效应的稳健性检验。表10结果显示,无论线性回归还是非线性回归,金融集聚回归系数的符号方向和显著性与原模型没有变化,系数大小略有改变但不影响结论,通过了模型稳健性检验。

表10 中心城市溢出效应模型的稳健性检验结果

四、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在生态失衡、环境恶化的空前压力下,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绿色协调发展是长三角地区各城市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金融作为经济的血脉,与中国经济运行、社会和环境治理息息相关。本研究基于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在深度理解生态绿色协调发展和金融集聚内涵基础上,构建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指标体系和金融集聚指标体系,测度并评价了长三角生态绿色协调发展和金融集聚发展趋势,并通过基准效应模型和中心城市溢出效应模型分析了金融集聚与生态绿色协调发展的内在联系。

得出以下结论:(1)长三角生态绿色协调发展整体呈稳步上涨趋势,但仍处于轻度失衡的较低水平。省域中心城市上海、杭州、南京和合肥高于平均水平,当前分别处于初级协调、勉强协调和濒临失调状态。金融集聚整体呈现缓慢上涨趋势,当前均值仅0.2。省域中心城市上海表现优秀,杭州、南京其次,合肥仅高于平均水平。(2)金融集聚能够同步提高当地绿色经济效率、绿色生活水平和绿色环境质量,进而驱动当地生态绿色协调发展。(3)全域范围内,上海和宁波已经形成明显的涓滴效应,南京处于由极化效应向涓滴效应转变的左侧阶段,杭州处于极化效应向涓滴效应转变的拐点阶段,苏州处于涓滴效应向极化效应反转的左侧阶段,合肥处于极化效应阶段。省域范围内,部分中心城市的辐射格局发生改变,上海辐射范围倾向浙江,南京和苏州极化效应增强,合肥极化效应消失。都市圈的发展一定程度增强了上海和杭州在都市圈内的辐射能力,其中大都市圈中心城市金融集聚的辐射能力更明显。以上结论在经过一系列内生性和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

(二)建议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各地方政府仍需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多元化证券业融资方式,稳银行业融资体量和监管优势,开发保险资金支持企业绿色发展渠道。此外,政府应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稳中求进地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绿色协调发展,重点解决生态环境治理问题。(2)鉴于金融集聚能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协调发展这一特征事实,地方政府可以强化金融政策支撑与科技引领作用,有效发挥科技金融功能促使绿色创新技术落地。此外,政府应有重点地利用集聚优势扶持产业链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间接影响生态绿色协调发展。(3)鉴于不同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上海需深化金融市场体系,可从推进银行机构转型、提升金融效率和强化监管机制入手;南京需防治金融行业垄断,重点解决投融资辐射范围不足问题;杭州需将优势产业与金融行业联系起来,避免“重产业轻金融”现象发生;合肥则需扩大金融扶持力度,重点解决金融体系不健全、体量不足等问题;宁波应稳固证券业发展地位,多方位激活银行业和保险业集聚优势;苏州应建立更加合理有效的金融资源利用体系,减少金融错配风险,避免业务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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