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心理契约,看人员激励
2024-04-17赵玮
赵玮
对于科研院所而言,科研人员是其持续发展与创新的核心竞争力,科研人员在为科研院所贡献智慧、提供技术、创造价值的过程中,也需要获得科研院所给予的同等价值回报,二者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为了让科研院所与科研人员都能实现各自的发展目标,获得预期“收益”,科研院所需要通过一系列措施使二者之间达成稳定的心理契约,进而实现对科研人员的长效激励。
科研人员心理契约
●样本构成
本研究选取A 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及访谈的方式进行研究,一共发放问卷223 份,回收有效问卷171份,有效率为76.7%。通过对有效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研究样本中,男性占79.5%,女性占20.5%;35岁及以下科研人员占比为 53.2%;博士、硕士人员合计占比57.9%;正高级职称人员占比1.2%,副高级职称人员占比30.4%,中级职称人员占比35.1%,初级及无职称人员合计占比33.3%。通过以上数据可知,本次研究对象具有年轻化、高学历、高职称的特点,且以男性为主。
●心理契约描述性统计
基于對调查数据的分析计算,A 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心理契约均值为3.51。在问卷中,“我认可工作中的挑战”和“我的工作能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这两项得分均值较高,分别是3.71和3.68,这表明A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认为自身所从事的工作虽然有难度,但具有挑战性,并且一旦完成会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同时,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科研人员与上级之间存在有效沟通;“福利待遇”和“我得到的晋升机会”这两项的得分均值较低,分别是3.1和3.2,这表明A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对目前的福利待遇满意度不高,认为付出与获得不成正比,同时,晋升机会受限,职业发展通道不够通畅。
●影响心理契约形成的因素
根据上述情况,结合访谈结果,本文归纳出影响A 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心理契约形成的因素。
1.福利待遇和薪酬的内部公平性不足,薪酬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总的来说,A 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与院所之间的心理契约水平不高,主要是受薪酬福利待遇的影响。从外部性来看,该所向科研人员提供的薪酬待遇在同行业中并不具备竞争性。从内部性来看,人员薪酬组成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作,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根据岗位、学历、工龄等确定;绩效工资为浮动部分,根据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涉及工作表现、任务完成情况等,因此薪酬的内部公平性主要取决于绩效工资部分。进一步分析,一些科研人员不认可绩效工资主要是不认可绩效考核,该院所中一些部门的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如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缺乏量化指标,考核过程不透明等。一些科研人员认为绩效结果并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其工作情况,进而不认可绩效工资,产生不公平感,影响其与院所之间缔结心理契约。
2.职业发展通道不够畅通,晋升机会少,学习与培训效果不佳。A 科研院所目前还是以职称序列、专家序列、领导职务为科研人员的主要职业发展通道。职称晋升一般有年限、论文发表、承担项目等条件限制,而且该院所缺少职称“能上能下”机制,因此科研人员在此序列上流动困难;专家序列晋升不仅对专业水平要求较高,还受专业结构、专家等级以及名额等的限制,想通过专家序列实现职业发展难度高;而由于领导岗位的有限性,科研人员晋升为部门领导的机会极少,与希望获得职业发展晋升的人员基数相比,这一渠道可以视为“此路不通”。在培训提升方面,A 科研院所每年都会制订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然而科研人员普遍任务重、出差多,即使有学习意向,他们也很难抽出一段连续的时间完整、投入地参加培训,从而影响了培训效果。
3.参与决策程度较低,未受到应有尊重,个人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A 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以高学历为主,他们一般自我要求、自我期待较高,关注单位的发展前景和自身的提升空间,希望能够在工作中发挥所能,体现自身的重要作用,并不断提升个人价值。目前,A 科研院所的科研项目实行总师负责制,一般由单位按照项目方向指定一名总师负责,遇到任务重、后备人员不足的情况,科研人员往往需要同时参与多个项目,因此,他们较少有时间和精力过问“其他”,更无暇参与管理决策。这导致科研人员只能被动接受管理,其积极性难以被真正激发,甚至存在对管理不认可的情况。
对策建议
●构建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薪酬机制
对比同行业科技人员薪酬水平,完善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A 科研院所应兼顾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加大激励力度,并着重向一线科技骨干人才倾斜,尤其是对于那些常年默默坚守在一线,在关键技术领域为单位做出较大贡献的科技骨干,应确保其薪酬水平与其付出相匹配;对于一般专业技术人才可主要采取即期激励方式,对于优秀的青年技术人才可以中长期激励为主,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专家、特殊紧缺的技术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结合即期激励的方式。
●打通职业发展渠道
完善分类分级岗位序列和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让每位科研人员都能找到适合、畅通的发展路径。A 科研院所应结合自身实际以及专业技术人才特征,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序列,建立横纵均通的职业发展体系,推动科研人员在部门内外、项目之间轮岗互换;完善职称评审机制,打破论资排辈的陋习,解决技术人才的职称晋升问题,促进科研人员与单位共同成长,共建心理契约;基于员工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培训活动,一方面,精简培训内容、缩短培训时长,另一方面,将培训“搬上网”,满足人员随时随地参加培训的要求;注重用好各层次人才资源,确保每位科研人员的能力和潜力都得到有效挖掘,从而满足其价值实现要求。
●打造和践行良好企业文化
从了解人才实际需求出发,树立尊重劳动、知识、人才和创新的氛围。A 科研院所可建立人才关爱平台,从工作和生活两方面给予人才关怀,帮助人才解决困难、规划目标、发展兴趣,使他们能够精神愉悦地投入工作;在单位文化建设中倡导科学家精神,多渠道、大力宣传科技人才的先进事迹,增强科研人员对工作价值的认同;通过领导谈心、组织职工及家属体检、开展文体活动等多种方式,传递单位对科技人才的感激与关怀,体现单位对科技人才的尊重和信任,提高他们在单位的地位。
●从尊重出发加强交流
重视领导和科研人员之间的沟通,给予科研人员一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A 科研院所可通过建立领导人员和科研人员之间的沟通机制,保证沟通的及时性和深入性,有效消除科研人员对管理制度等的疑惑;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管理决策,并为其参与决策创造条件,提供指导和帮助,使其感受到被重视和被认可;让项目负责人拥有选择团队成员的权力,从而更好地促进科研团队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升。
如何与单位职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心理契约,有效激发其工作潜能为单位创造价值,对于想要实现长久发展的单位来说,是一项重要课题。相关单位需要认清现状、分析问题、厘清思路,通过制定和开展一系列措施合理满足职工需求,如此,方可有效促进人员充分发挥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单位与个人建立心理契约,逐步实现发展目标。
作者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一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