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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熙明《法书考》第二卷撰写的合理性探析

2024-04-17齐盼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4年4期

齐盼

摘 要:元代盛熙明编著的《法书考》作于其在奎章阁为官时期,是一部书法专论,书中有辑录前人言书法之事,亦有盛熙明自己所撰之评注,是元代一部重要的书法文献著作。全书共有八卷,第二卷《字源》中子目《梵音》部分,将梵语与八思巴文的字母与读音录入其中,子目《华文》部分则论述各种书体与作字之法。余绍宋在《书画书录解题》中认为《法书考》第二卷可以删去未免武断。还原到元代那样一个少数民族统治的特殊时期,在少数民族华化的进程中,《法书考》第二卷的存在有着特殊的意义。首先,盛熙明作为奎章阁的一员,其职能对于他的要求使他需要将梵文与蒙古文作为编纂对象录入其中;其次,盛氏此书进献的特殊读者元代帝王对于书法的了解程度也要求盛熙明在编纂时考虑所要编纂的内容。

关键词:《法书考》;盛熙明;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4.04.030

0 前言

盛熙明是元朝色目贵族,西域人,后迁居豫章(今江西南昌)。盛熙明深受汉文化熏陶,刻意攻书,是元代少数民族书法家之一。他的著作《法书考》是一部书法专论,书中有辑录前人言书法之事,亦有盛熙明自己所撰之评注,采择精良,评骘中肯,是元代一部重要的书法文献著作。《法书考》全书共有八卷,每卷下另有子目,前有虞集、欧阳玄、揭傒斯三人所作序文。

余绍宋于《书画书录解题》中将盛熙明的《法书考》归入到第八卷《丛辑》下的《类纂》部分中。余绍宋在书中评价《法书考》一书时说道:“朱竹垞谓其文约旨该,尚非虚誉。”但是余绍宋在论到《法书考》第二卷时写道:“卷二为字源,分子目二,一梵音,与法书无关;二华文,摘录许氏《说文序》及张怀瓘书断。此一卷实可删。”①余绍宋认为第二卷的第一部分与书法、书学等无关,第二部分摘录的《说文解字序》及《书断》中的内容,虽未说明其可删去的因由,但或许是因为余绍宋认为这部分内容摘录得并没有意义。

《法书考》第二卷为《字源》,下有《梵音》《华文》两个子目。《梵音》中记录了梵语的字母与读音和元朝时期创制的蒙古文的字母与读音。《华文》中则录入《说文解字序》,又以张怀瓘《十体书断》为主,分为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草书条目,分别为例,后各付诸家之论,其中主要附录了吾丘衍的《学古编》等论作字之法的内容。

《法书考》第二卷是否应该删去,需要回归到盛熙明撰写此书时的文化背景中去分析。我们应该考虑《法书考》的撰写背景,并且也要考虑撰写人的身份、撰写目的与著作的整体编排,探究盛熙明将《字源》一卷作为其书内容的原因,综合考察《字源》一卷是否应该删掉。

1 少数民族的华化

首先,我们应该先看看此书撰写的时代背景与文化背景。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十六年(1279)攻灭南宋,统一中国。元朝的统治者蒙古族是我国北方游牧民族,他们于马术十分精通,骁勇善战,元朝时期也是我国历史上疆域版图面积最大的时期。《元史·地理志》中记元朝疆域:

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贞,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②

元朝疆域辽阔,许多少数民族的聚集地也被纳入元朝疆域之中。在这样的一个特殊时期,多民族的文化之间势必要开始相互交流,传统汉民族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尤为突出。元朝由少数民族统治,汉人地位低下,但汉文化博大精深,极具魅力,深深感染着元朝的统治者与其他少数民族。《元史·本纪》记载元世祖忽必烈“延藩府旧臣及四方文学之士,问以治道”③,由此可知元朝统治者于元世祖时期就已经开始学习汉文化,并且在不断深入学习的同时,学习汉文化的强度也不断加深。

元天历年间,文宗皇帝对于汉文化的学习强度不断加深,于经史、书画、诗文皆有涉及,并且开始大量设立相关机构整理书画作品、校勘经史典籍。奎章阁由元文宗于天历二年(1329)设立,同年还设立了群玉内司、艺文监、监书博士、艺林库、广成局等文化机构。《元史·百官志》中记载:

奎章阁学士院,秩正二品。天历二年,立于兴圣殿西,命儒臣进经史之书,考帝王之治。

群玉内司,秩正三品。天历二年始置。掌奎章图书宝玩,及凡常御之物。

艺文监,秩从三品。天歷二年置。专以国语敷译儒书,及儒书之合校雠者俾兼治之。

监书博士,秩正五品。天历二年始置。品定书画,择朝臣之博识者为之。

艺林库,秩从六品……掌藏贮书籍。天历二年始置。

广成局,秩七品。掌传刻经籍,及造印之事。天历二年始置。④

文宗皇帝在一年之内就设立了六种机构,涉及范围广泛,书法绘画的鉴藏、经史典籍的校雠与翻译、典籍的传刻以及印章的制作应有尽有。从这一类机构的设立可以看出,元文宗时期少数民族的华化进程开始有了极大的飞跃,除了对于儒家文化经典的学习外,对于汉文化中传统的书法、绘画等也都开始进行学习与吸收。而盛熙明的《法书考》就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产生的。

元代关于盛熙明《法书考》的文献目前笔者只见到陶宗仪《书史会要》中记:

盛熙明其先曲鲜人,后居豫章。清修谨饬,笃学多材。工翰墨,亦能通六国书。至正甲申尝以所编《法书考》八卷进,上览之徹卷,命藏禁中。⑤

此内容基本摘录自揭傒斯为《法书考》一书所写的序言,但是在成书时间上与揭傒斯在序言部分所记录的不同。揭傒斯在序言中所言的成书时间为至顺四年(1333),而陶宗仪称盛熙明在至正甲申(1344年)献《法书考》,应以揭傒斯所记为准。

2 序文对《法书考》复古观念的认识

《法书考》四库全书本与栋亭十二种本中书前有虞集、欧阳玄、揭傒斯三人的序文。此三人都是元朝有名的文人学士。这三人的序言中记载了盛熙明的身份、向元代帝王进书始末。这是很重要的资料,尤其是后世对于盛熙明身份的阐述基本来源于这三篇序言中的信息。这三篇序言中与后世其他相关文献所不同的是,序言中都对盛氏此书所作缘由进行了考察:

伏羲始画八卦,而人文生焉,六书之象形,此其端也。中古简牍之事,则史氏掌之,后世有天下者,盖有以书名世者矣。(虞集)

小学废,书学几绝,声音之学尤泯如也。周秦而下,体制迭盛,西晋以来,华梵兼隆,唐人以书取士,宋人临拓,价逾千金,刻之秘阁,法书兴矣。然而循流遗源,士有憾焉。此龟兹盛熙明《法书考》之所由作欤。(欧阳玄)

法书肇伏羲氏,愈变而愈降,遂与世道相隆污。能考之古犹难,况复之乎?……则盛氏之书,其复古之兆乎?(揭傒斯)⑥

从这些文字中可以看出这三人对盛熙明作《法书考》的原因做出了分析。书法是以汉字为载体的实用性艺术,自文字创立之初,书法艺术便产生了。自先秦至两宋,书法的发展随着朝代的更迭而前进着。直至元朝,历经已久,随着时间的跨度加大,再想要学习古法已经变得难上加难。虞集、欧阳玄、揭傒斯三人序文开篇皆简述书学源流,应是针对《法书考》中《書谱》《字源》二子目内容中古代书家、古代碑帖、文字语言的部分所发出的感慨。欧阳玄所谓“然而循流遗源,士有憾焉。此龟兹盛熙明《法书考》之所由作欤”,与揭傒斯所谓“则盛氏之书,其复古之兆乎”表明了他们所认为的《法书考》一书所作缘由—复古。

元朝时期,由赵孟頫所提倡的“复古”书风一直影响着元朝书坛乃至如今。自唐安史之乱至五代时期,政治局面动荡,社会不安定。北宋初期,许多流传至唐的书法经典已不能见,宋太宗淳化三年作《淳化阁帖》,至此法帖在两宋兴起。然而即使如此,书家学者可以临习的对象已然不复唐及前可见的真迹那样的真实面目了,更不要说在又一次由战争更迭的新的朝代。盛熙明此书中有记录古代书家、碑帖,有论述书体,有论述技法,确实有所谓“复古”的原因在里面,但是若将此书的撰写大背景考虑进来,或许这个“复古”更多是站在少数民族为尊的以“古”为用、以“汉”为用的思想。

3 盛熙明的身份

揭傒斯在序言中说:“惟盛氏之先曲鲜人,今家豫章。”而欧阳玄序中称其为“龟兹”人,又陶宗仪在《书史会要》中记盛熙明“其先曲鲜人,后居豫章”。

2007年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主编的《新疆史文集—纪念历史研究所成立五十周年》中收录有钱伯泉的论文《元代学者盛熙明及其祖籍和族别研究》,这篇论文的核心部分是对于盛熙明的祖籍与族别的研究。作者通过对历史文献中记录的“龟兹”地区的区域变迁的考察得出结论,认为:“宋元时期的丘兹、曲先、曲鲜,都指龟兹回鹘国而言,其国境在今塔里木盆地东南、柴达木盆地西部,有时北至沙洲(今甘肃敦煌市),非指汉唐时期的西域龟兹国,今新疆库车县周围。”⑦可见“曲鲜”与“龟兹”应为同一地方。

另外,2009年吉林大学韩洋的硕士学位论文《盛熙明〈法书考〉初步研究》于中国知网可见⑧。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盛熙明与《法书考》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集中分析《法书考》所体现的书学思想;第三部分对《法书考》所涉及的书法技法进行研究;第四部分对《法书考》作为书法文献的特点与不足进行探讨,认为其中收录书论真伪相杂,并且存在分类不当的情况。这是《法书考》一书研究史上第一次对此书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尤其是对这部书法文献的优缺点进行了集中的探讨,这是在以前的研究中所没有的。但是,作者在这篇文章中仍然认为“龟兹”地区为新疆库车县周围,显然作者并没有参考钱伯泉的研究。

清代朱彝尊在《曝书亭集》中有为《法书考》所作跋文一则,跋文中简记盛熙明生平,并记录盛熙明作《补陀洛迦山考》一篇。⑨2011年10月19日《舟山日报》上刊登了王自夫撰写的《盛熙明和第一部普陀山志》⑩。文章阐述了盛熙明作《普陀洛伽山传》(普陀也称“补陀”,梵文音译不同)的始末,并认为佛教很有可能从龟兹传入中国内地,作者在文中还记录了盛熙明与好友刘仁本的交游。虽然文章并没有提及《法书考》一书,但是这篇文章为我们了解盛熙明提供了另一层面的信息。龟兹地区信仰佛教,而盛熙明也有《补陀洛迦山考》及《游补陀》一诗,可见盛熙明是有佛教文化背景的人。

元代刘仁本的《羽庭集》卷二、卷四中分别记有刘仁本所作与盛熙明相和的诗,共有六首,多写道教之事,如卷二中《又次前韵赠熙明》中写道:“紫府丹台籍已占,谪居何事近鱼盐。谏迎佛骨韩司马,误泄天机刘海蟾。清夜乘鸾游月府,凉飚剪水作冰簾。风尘遍满人间世,却爱西夷睡正甜。”又卷四中《次韵寄熙明》中写道:“药苗芝草净纤纤,酒熟黄精石蜜甜。紫府灵丹通火候,红炉飞雪白于盐。”k由此可知,盛熙明虽为西域少数民族,但是在学习汉文化的程度上并不低,在汉文化的道教文化方面也有不少吸收与接纳。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大致构建出盛熙明在元朝时的形象。首先,他是来自龟兹地区的少数民族,在当时少数民族统治的背景下属于上层贵族。他本身受到了自己家乡的佛教文化影响,有着一定的佛教文化背景。其次,他在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的过程中又深受汉文化的影响,尤其是书法艺术文化,并且在宗教文化方面受到来自本土道教文化的影响。那么在第二卷第一部分的《梵音》中将梵语的字母和读音进行记录,与盛熙明的宗教文化背景有极大的关系。

4 《法书考》的针对读者

《法书考》的序言中明确指出这部著作有一个针对性读者,那就是当时的皇帝。比如揭傒斯在序言中阐述了盛熙明做此书进献给皇帝的经过:

至顺二年,盛君熙明作《法书考》,稿未竟,已有言之文皇帝者。有旨趣上进,以修《皇朝经世大典》事严,未及录上而文皇帝崩。四年四月五日,今上在延春阁,遂因奎章承制学士沙剌班以书进,上方留神书法,览之彻卷,亲问八法旨要,命藏之禁中,以备亲览。

元文宗在位时期《法书考》还没有写完,而且因为《经世大典》的编修很急,《法书考》也未能编入其中。宁宗在位时盛熙明才将此书进献与宁宗,并且得到了元宁宗的认可与赏识。揭傒斯作为同时代的人,并且与盛熙明相识,所记应是可信的。在这里,可以说盛熙明将蒙古文录入第二卷,与当权者是蒙古族有极大的关系,或许有一丝讨好的意味。

如若将《法书考》作为元朝帝王的教科书来看的话,第二卷《字源》部分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作为少数民族,如若不通文字,那何谈书法?将三种文字放在一卷中,或许对于一位少数民族帝王来说,更能加深对汉文字的理解。

5 《法书考》的编纂

从《法书考》整部书的编排来看,与书法相关内容从卷一《书谱》开始,到卷七《工用》结束(卷八为印章暂不涉及),先将前代书家与书法经典列出,认为学习书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学习古代经典,向谁学习、学习哪些,盛熙明将他的观点正确列出。然后第二卷从文字入手,将梵文、蒙古文先列,将汉文字后列。接下来第三到第六卷分别阐释用笔、点画、结构、神韵四个方面,最后卷七阐述怎样学习临摹与不同的笔、墨、纸的使用产生的不同效果。这样看来,《法书考》一书的编排是有系统的。

并且在第二卷《字源》开篇中,盛熙明阐释了自己对于不同文字的理解。他认为文字虽各有不同,但穷其源流,也不外乎这三种:梵文、蒙古文、汉文字。而且这三种文字并不是互相排斥的,他以包容的态度来看待这三种文字的不同。他说道:“制书以载言,因言以达意,意苟相符,则言可忘。言假以传,而书非定法。”l文字所承载的是意义,得意则可忘言,这样看来虽然文字各异,东西各源,但其理实一,所以盛熙明将不同起源的文字共列于一篇。由此《法书考》第二卷《字源》部分的编纂还是有其合理性的,不应武断地认为其应该删去。

6 结语

综上所述,盛熙明在撰写《法书考》时,有诸多的因素使其将《字源》部分撰写于第二卷中,具有合理性。余绍宋在《书画书录解题》中所说的第二卷可以删去可能并没有考虑到元朝的文化背景,未免太过主观。我们在阅读书法理论文献的时候,针对作者所提出的观点,仍然需要将其还原到历史文化背景中去,这样一来才能更好地理解文献。

注释

①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M].江兴祐,点校.杭州:西泠印社出版社,2012:318.

②宋濂,等.元史六[M].北京:中华书局,1976:1345.

③宋濂,等.元史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6:57.

④宋濂,等.元史七[M].北京:中华书局,1976:2222-2224.

⑤魏崇武.书史会要[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177.

⑥魏崇武.翰林要诀:衍极:法书考[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215-217.

⑦钱伯泉.元代学者盛熙明及其祖籍和族别研究[C]//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新疆史文集:纪念历史研究所成立五十周年.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政和出版有限公司,2007:82.

⑧韩洋.盛熙明《法书考》初步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9.

⑨朱彝尊.曝书亭集[M].四部丛刊景清康熙本.

⑩王自夫.盛熙明和第一部普陀山志[N].舟山日报,2011-10-19(007).

k刘仁本.羽庭集[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l魏崇武.翰林要訣:衍极:法书考[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