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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冯梦龙小说中的女性形象
——以《情史》和“三言”为中心

2024-04-14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情史冯梦龙

吴 晗

(上海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上海 200235)

明中期以来,妇女观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包括:肯定妇女见识、对世情之偏加以纠正、肯定妇女之刚等(1)陈宝良:《中国妇女通史· 明代卷》,杭州:杭州出版社,2010年版,第42-43页。。这一改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与政治经济发展及哲学思潮、文学思潮密切相关。在明初程朱理学统摄下,中央政府设置了针对女性的诸多规训条目,特别是强化了三纲五常及“三从四德”等观念,其时以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为主导。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女性成为棉纺织生产的主要劳动力,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报酬较男性的农耕工作更高,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也随之提升(2)李伯重:《“男耕女织”与“妇女半边天”角色的形成——明清江南农家妇女劳动问题探讨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3期。。特别是江南妇女,除了收入、嫁妆等对家庭具有重要作用外,受教育程度也更高,能在持家和社会活动中为丈夫提供重大助力(3)张江:《明代中后期的江南社会与社会生活》,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由此,女性的生存状态也发生重大变化,不但其婚恋选择更为自由,社交和活动范围亦更为广泛(4)陈宝良:《中国妇女通史· 明代卷》,第60-95页。。

心学的兴起反拨了程朱理学陈腐之论,人们的思想逐步解放。从“致良知”到“百姓日用即道”,体现了个体生命意识的觉醒,并进一步促成李贽、汤显祖、袁宏道等人对个体情感和欲望的强调,生成了尊情适性观念。“晚明俊才之士皆是‘有情人’,多为尊情论者。”在传统社会,“还没有任何一个时代哪怕是魏晋,像晚明人那样普遍地热烈地放肆地赞颂情的崇高,情的伟大,情的魅力,情的神奇,情的无所不在。……他们的宇宙观、人生观、美学观、文艺观乃至教育观、政治观,都闪耀着尊情的异彩”(5)夏咸淳:《明代学术思潮与文学流变》,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9年版,第230页。。这一“肯定人的欲望,要求个性自由”之观念,在文学创作中则表现为“勇敢地,不受束缚地抒写个人的思想感情”(6)章培恒:《李梦阳与晚明文学思潮》,《安徽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3期。。而冯梦龙是其中的代表。他提出“情教说”,将情看作万物起源,“天地若无情,不生一切物,一切物无情,不能环相生。生生而不灭,由情不灭故”(7)(明)冯梦龙:《情史》,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情欲的合理性。在女性观念上,则体现以情为本,提倡女性表达自我,勇敢追求幸福,包括追求婚姻自由和尊重个体情感等;重新阐释贞洁观念,淡化“从一而终”的伦理束缚;尊重女性,赞美女性的才识。在这一观念指引下,其小说创作以女性描写为重,全面勾勒了她们的生存状态,展示了其独有的个性与风貌,并加以热情歌颂。有关冯梦龙女性书写及其观念的相关研究,主要涉及对“三言”中女性形象的刻画和背后妇女观念的呈现(8)参见黄瑞珍:《从“三言”中的女性看冯梦龙的女性观》,载张宏生:《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10-223页;费鹏:《“三言”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分析》,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2-20页;余璐:《至情·尚欲·适礼:冯梦龙作品中的女性观念研究》,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第1-65页。,以及对“情教”观的论述(9)参见方胜:《论冯梦龙的“情教”观》,《文学遗产》,1985年第4期;赵维国:《论心学思潮与冯梦龙的情教思想》,《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傅承洲:《“情教”新解》,《明清小说研究》,2003年第1期;何悦玲:《冯梦龙“情教”思想建构语境探微——兼谈其在先秦至晚明“情”、“理”关系认知发展中的历史地位》,《陕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本文在前人基础上,以《情史》与“三言”中的女性形象描画为中心,分析其对“妒妇”“荡妇”等形象的重新理解与评价,以及对风尘女子、商女和世家贵女等多种女性人物的深入刻画。其所构建的多元女性群像与前代女性书写截然有别,其融入了理解、关爱、怜惜与尊重。概括而言,冯梦龙的妇女观念具有进步意义,他尊重女性的独立与自主性,提倡更为融通的贞洁观念,并重视对情感的书写,强调婚姻自由,反对程朱理学中的“三从四德”及“女子无才便是德”等言论。

一、翻案文章:对“妒妇”“荡妇”的重新评价与理解

无论是淫妇、妖妇还是妒妇这类形象,在前代小说中多被批判。比如《水浒传》中的潘巧云、潘金莲以及《封神演义》中的妲己,抑或《会真记》中所谓“不妖(其)于身,必妖(其)于人”的尤物之论,皆妖魔化了女性。这或许并非作者对女性的否定,但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男权社会的一种普遍观念,认为国家离乱、家庭破败的原因来自女性。这一书写,亦与传统妇女观念中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论断相应和。而冯梦龙等人的作品,则打破了这一模式化书写,重新评价这类女性形象,展现她们的鲜活和多样性,体现其个性色彩,并为女性所受的苛责抱不平。在《王氏妇》中,他感慨前代对女性多有污名化,“况月娥星女,帝妃洛神,种种污蔑,当得何罪”(10)(明)冯梦龙:《情史》,第12页。。更通过小说将前代小说中符号化的“妒妇”“妖妇”“淫妇”的形象,转写为有个体情感并具温情的丰富面貌。在他笔下,妒妇对待丈夫深情,对待他人的孩子具有母性;“荡妇”亦有苦衷,她们是充满感情的鲜活个体。

首先,其在书写妒妇时以克制的笔触,少有批判,而更多关注她们的行为举止和心理。尽管其戏曲《万事足》中以讽刺手法、夸张式描述批判了妒妇高氏,但他也指出妒妇有其可怜之处,并认为根源问题在于男性。“妒”乃人之天性,不应将其妖魔化,“形妒者十之八,心妒者十之二,不妒者千百而一二耳”。并将女子之妒归因于男人之惧:“所以然者,非渐于爱,却数于弱。爱则养娇,弱则过让。而结之以一字,曰:惧。惧者,妒之招也。”(11)(明)冯梦龙:《冯梦龙全集》第十二卷,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578页。并且认为,女性的妒,是出于她对丈夫的爱。“予固悲小玉之为人……玉之以怜才死,以钟情死,以结恨死,而犹不忘李郎也。……其恨之极,妒之极,正其爱之极也。”(12)(明)冯梦龙:《情史》,第417页。《卢夫人》中,先是描写了她对丈夫的深情。房玄龄重病而让夫人改嫁时,夫人愿“剔一目示玄龄,明无他念”。其后,作者叙述了卢夫人的“至妒”,不愿丈夫纳妾,即便唐太宗赐毒酒,也不畏惧,“一举便尽,无所留难”,连太宗都“畏见”(13)(明)冯梦龙:《情史》,第6页。。从毫不改色喝下所谓鸩酒,可见她的妒是出于对丈夫的深情,连帝王与死亡都不惧。由此,可窥见其爱之深,妒之极。文本叙写了她的深情和为爱甘愿赴死的勇气,从而消解了妒妇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卢夫人的妒是出于爱,而另一位戚夫人,同样因爱而妒,且并未因妒而异化,依旧保持善念与母性。作者描述戚继光妻事,尽管点出戚夫人的“妒亦天性”,在得知戚继光有外室时杖打戚与诸姬,但并未将其塑造成一位令人厌恶、形貌丑陋的妒妇,而是写出了她的有勇有谋、善恶分明且兼具母性的一面。

戚夫人熟知军务,协助丈夫征战沙场,“夫人威猛,晓畅军机,常分麾佐公成功”。在得知丈夫在外有妾室时便果断出手,运用谋略,抓捕诸姬妾及其子,“纳兵往攻之,而一卒不令出,恐有泄者”。最令人钦佩的是,她善恶分明,并不乱伤无辜,理智分析,认为最终根源在男性,“首祸是老奴”。令人动容的是,作为一名征战沙场的谋士,其子因违反军令被斩,无法解救;而作为母亲,内心“不无少恚”,“念无子,涕出”。即便如此,她并未迁怒姬妾的孩子,而是照顾他们长大成人。从这点来看,她具有母性光辉,有大爱,而不局限于自我之好恶。小说还通过戚继光的反应,侧面写出戚夫人实则外刚内柔,十分心善。当得知东窗事发,戚继光询问下属该如何处理时,有的说直接正面对抗,有的说逃避不管,用兵法应对戚夫人,可见其之聪慧。而戚继光则服软,让妾室并小孩谢罪,请求惩罚。从他的举动不难看出,戚将军理解夫人是一个心软且爱护小孩的人。果如其言,戚夫人杖责罪魁祸首后,依旧恪守主母职责。至此,一位立体而富有人性的妒妇形象跃然纸上。妒是天性,但并未泯灭她的善念和母性,因此,即便是妒妇,作者也将之归为“情贞”类,认为其妒展露了节义的一面。冯梦龙以赞美的口吻写道:“能夫其夫,竟克子其子,节义亦何负于人哉。”(14)(明)冯梦龙:《情史》,第19页。文本通过戚夫人之口,指出嫉妒的根源在男性,并通过对女性多元立体面貌的描摹,展现了妒妇依旧具有美好的品质。这不但是为妒妇翻案,更是写出了古代妇女的复杂人性和心理,呈现了她们脆弱而又强大的一面。

其次,作者为所谓的“妖妇”“荡妇”翻案,表达同情之意。最为典型的案例是唐传奇中的人物崔莺莺,其被称为“妖物”“尤物”,并借此批判女性是祸国殃民的根源。“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余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冯梦龙一方面批评张生用情不专,胆小怯懦,反驳所谓“张为善补过者”完全是无稽之谈,是为“天下负心薄幸、食言背盟之徒”寻找的借口。另一方面,他高度赞美莺莺,“女子钟情之深,无如崔者”,并为她能够有强大的内心,不被外界恶语所累,重新寻找幸福而感到欣慰(15)(明)冯梦龙:《情史》,第351页。。不难看出,作者理解女性的弱点,对其表达包容与同情。追逐私情固然有错,但她们情感坚定,热爱生活,坚守本心,值得称赏。另外,前代文本多以负面态度评价婚内出轨女性,而冯梦龙则在小说中还原其犯错经历,剖析情感变化,寻找行为逻辑的合理性,并放大她们的良善,表达对她们的怜悯之意。以《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为例,其通过小惩大诫,贬妻为妾的方式,让夫妻团圆,并弱化“果报”,而重在写二人的情感发展与“人报”(16)韩南:《中国白话小说史》,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01页。,给予女性美好结局。

作者以充满同情的笔触,描述了美貌却被诱奸的女性王三巧,“改写者最大的贡献是使读者理解和同情那个妻子的处境”“极力在同情的天平上给妻子一边增加砝码”(17)韩南:《中国白话小说史》,第102页。。文本书写了以下内容:王三巧的美貌,“娇姿艳质”;蒋、王二人恩爱无比,“分明是一对玉人,良工琢就,男欢女爱,比别个夫妻更胜十分”;丈夫决心离家经商,偷偷准备,“瞒过了浑家,在外面暗暗收拾行李”,三巧十分不舍,“泪下如雨”;在春节时,“触景伤情,思想丈夫,这一夜好生凄楚”;其后算命,得到丈夫会近期归家的预示,但蒋兴哥并未如期归家,这令她期望落空,倍感失意。作者塑造了一位长相不俗、与丈夫十分恩爱的商人妇,因丈夫重利轻别离而伤心难过。这一形象引发了读者的怜爱之情。因思念久未归家的兴哥,误将陈商看成丈夫,“目不转睛”,进而引发陈商的色心,他伙同薛婆,利用年轻女性喜好首饰的习性、对老人的善心及其丈夫多时不归的失落,步步为营,骗奸了这位被众人认为拥有“贞洁”的女性。在被骗的过程中,三巧依旧展现出怜惜弱小、诚实守信、对丈夫深情的美好品质。被骗后,她以为陈商对其情深,遂也以真心相对,“两下恩深义重,各不相舍。妇人倒情愿收拾了些细软,跟随汉子逃走,去做长久夫妻”。虽起于情欲,但爱上出轨对象,希望成为名正言顺的夫妻,以深情还报深情,并关心情人的安危。在这里,女性形象复杂化,可悲可叹,她虽是受害者,但因为欲望和对方营造出来的深情,使三巧爱上奸骗者,并准备抛夫私奔。三巧情感热烈,却未遵守道德规范。这是一位对夫婿充满感情的妻子,即便有了与陈商短暂的婚外恋情,仍依旧无法抹除她对丈夫的情感。其后三巧被休归家,嫁与县令为妾后,她依旧对前夫难以忘怀。蒋兴哥被诬,她向县令再三陈情,“若哥哥无救,贱妾亦当自尽,不能相见了”(18)(明)冯梦龙:《喻世明言》,北京:中华书局,2021年版,第1-35页。,愿与前夫同生共死,并使其得到解救。

此篇作者写出了市井男女间的脉脉温情,揭示了“人性的温馨和热情”(19)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导论》,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309页。,对王三巧的书写充满同情与怜悯。这位私德有亏的女性在作者笔下被塑造成“自然和纯洁无瑕”(20)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导论》,第308页。之人,可见作者对女性的包容与怜悯之心。在传统伦理道德规训下,重视个体欲望的女性会被视作“淫妇”,但作者并未进行模式化的批评,给她们安排诸如死于非命等结局,而是探索她们的行为逻辑,寻找女性犯错的深层原因——丈夫的冷落与忽视以及奸夫的诱骗。文本尊重个体欲望,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女性违背道德及改嫁他适等行为,淡化贞洁观念,并以小惩大诫的方式,最终以同情的笔调给予在传统男权视野中被视为妒妇、荡妇的女子以更为圆满的结局。文本在描写中将责任归咎于男性的错误,为女性正名,甚至赞美其品行。小说对女性的描述已不再是一种符号化的表述,她们有自我的情感与表达,成为有血有肉的个体。冯梦龙为女性翻案的举措,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其尊重女性的态度,也是对“男尊女卑”思想的反拨。

二、妓女多情:风尘女性的多元面目及其特质

有关妓女的讨论,前代学者从社会史的角度揭示了妓女与文士情感书写的历史背景。“中国男女在正式夫妻间获得爱情的不多,即使有爱情的夫妻,在礼法、家规的约束下也不敢大胆肆意地享受爱情,而热烈的爱情、奔放的爱情行为,却常须诉之于摆脱了礼法约束的场合。因此,自由的爱情只有求之于婚外恋……而婚外恋最方便的途径就是嫖妓。妓院的存在具有一定限度内的合法性,男子嫖妓在一定限度内也不受舆论、道德的谴责。……而妓女这一边为了挣脱苦海,也只有从嫖客中选择可靠的男人从良,她们的择配反而要比未出阁的家庭女性更自由、更自主些,于是便有嫖男和妓女发生爱情的较多可能。”(21)王书奴:《中国娼妓史》,北京:团结出版社,2004年版,第77-78页。林语堂进一步提及妓女的才智以及她们的生存状态:“青楼妓女不同于一般普通放荡的卖淫妇也。她须得受人的献媚报效。这样在中国等同于尊重妇女之道。”“妓女比之家庭妇女则比较上反觉得所受教育为高,她们较能独立生活,更较为熟习于男子社会。其实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她们才可算是惟一的自由女性。”(22)林语堂:《妓女与妾》,转引自王书奴:《中国娼妓史》,第17页。由此,文本中对妓女执着爱情的浪漫情怀刻画也显得更为合理。而冯梦龙“少时从狎邪游”,过着“逍遥艳冶场,游戏烟花里”的生活,对娼女生存状态也有更深刻的理解。

冯梦龙赞美妓女对情感的追求及忠诚,并表达了对她们的尊重、理解之情。在《情史》第一部分“情贞”类中,作者称颂女性情感的纯粹,四十八则中有二十则以娼女为主角,并引弇州山人语,高赞她们的贞洁之举。“叛臣辱妇,每出于名门世族。而伶工贱女,乃有洁白坚贞之行。岂非秉彝之良,有不间邪!……若是者,诚出天性之所安,固非激以干名也。至于娃之守志不乱,卒相其夫以抵于荣美,则尤人所难。”(23)(明)冯梦龙:《情史》,第404页。也正是因为名妓的身份,文本才能够呈现“一段类似西方恋爱类型的罗曼史”,表达“对彼此深情厚谊、相亲相爱的爱情关系的喜爱”(24)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导论》,第351页。。

最为代表性的风尘人物形象,则是《卖油郎独占花魁》(25)参见(明)冯梦龙:《喻世明言》,第31-67页。中的花魁莘瑶琴。文本不但呈现了其主体意志,更展现了女性成长和自觉之轨迹,以及追求自由幸福的坎坷历程。与《单符郎全州佳偶》中一直保持大家闺秀风范的花魁邢春娘相比,莘瑶琴的经历和形象则更为复杂立体。她同样经历了战乱并被发卖,最终得到救赎,其间其心理发生重大变化且被详细地刻画出来。

首先,作者详细写出了莘瑶琴的成长历程,从其开始进入妓院的抗争,不惜以死保全贞洁;后在各种劝解下苟全性命,并慢慢屈服甚至麻木,以至于习惯了纸醉金迷甚至是精神被折辱的生活;最终,在秦重的真情感召之下,她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把握机会脱离了妓院,回归正常生活。作者通过细致描写这样一位出身良家,因战乱饱受磨难的女性的成长历程,特别是对其心理和动作语言变化的详细描摹,还原了她的成长细节。莘瑶琴天生伶俐,“到十二岁,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因战乱和爹娘失散,被邻居卜乔卖与烟花王九妈家。当莘瑶琴得知被卖后,“放声大哭”,但后来她接受了这一命运的安排,改名王美娘,学习吹弹歌舞。其十五岁时,命运又发生转变,王九妈收得金二员外钱财,用计破美娘身。此时瑶琴想一死保全清白。“若要我倚门献笑,送旧迎新,宁甘一死,决不情愿。”却被刘四娘以从良之名劝回,最终还是“俯从人愿,凭着做娘的接客”。此时,未直接写瑶琴的想法,而是描写她的表情,“微笑而不言”,借刘四妈视角,“已知美娘心中活动了”,写出莘瑶琴内心的转变过程。此后,“有客求见,欣然相接。覆帐之后,宾客如市,挨三顶五,不得空闲,声价愈重”。后详述美娘对秦重态度的一系列改变。莘瑶琴对秦重的第一印象非常好,他的体贴和善意以及痴情打动了美娘,但因为出身,令其有些迟疑,“难得这好人,又忠厚,又老实,又且知情识趣,隐恶扬善,千百中难遇此一人。可惜是市井之辈,若是衣冠子弟,情愿委身事之”。在他离去后,她又“把秦重整整的想了一日”。

文本的高潮是对莘瑶琴内心深刻苦闷的描写。她陷入火坑,饱受各类折辱,而在与富商贵客逐酒言欢、通宵达旦的生活中,内心对贞洁、纯善等美好品质以及从良的坚守也逐渐失去,变得麻木,同时又带着屈辱与痛苦及对身世和未来的迷茫,整个人陷入苦痛而无法自拔。而这些摧折集中体现在她被恶少吴八公子欺凌之上。她被吴家恶仆拖上船,强陪吴八公子赏玩,后又被脱鞋扔到僻静之处,寸步难行,饱受轻贱。 此处恰被秦重救起,美娘由此下定决心,主动提及要嫁与秦重为妻。“只有你是个志诚君子,况闻你尚未娶亲,若不嫌我烟花贱质,情愿举案齐眉,白头奉侍。你若不允之时,我就将三尺白罗,死于君前,表白我一片诚心。”莘瑶琴坚定、诚心的表白,也是她对生活重燃希望,敢于反抗命运、追求幸福的表达。她安排自赎之事,并为两人的未来准备好后路。与文言相比,花魁的前半生经历是作者新增的内容,他以细腻而满怀怜悯的笔触,描写了这位因战乱和丑陋人心而陷入泥沼的女性,并给予其美好结局。

其次,故事结构设置巧妙,先写花魁莘瑶琴的出身和坎坷经历,后宕开一笔,转入对卖油郎秦重的书写。作者介绍了卖油郎与花魁相似的人生经历,经历战乱,后又被养父嫌弃,但对花魁一见钟情,花费一年多的辛苦攒十两银钱以求一晚。文中写出他对风尘女子的痴情、体贴与爱重。他对莘瑶琴的妓女出身并无鄙薄之意,反倒是同情并庆幸自己得以见美人,“世间有这样美貌的女子,落于娼家,岂不可惜!”又自家暗笑道:“若不落于娼家,我卖油的怎生得见!”后又反反复复思量,“越发痴起来了”(26)(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北京:中华书局,2021年版,第31-67页。。秦重对花魁一见倾心,自愧出身,并无任何负面评价。这段从他者视角对花魁形象的描写充满感情,由此,进一步引发读者对花魁的怜惜。全文以花魁为主角,种种情节写出乱离之下普通女性的心酸过往。她所面临的抉择,忠贞或是生存,真实呈现了女性的现实生活。而秦重照顾醉酒的花魁并解救被凌辱的她,让她原本麻木的心回转,再次对生活抱有希望,主动去追求幸福,安排赎身和未来事,这正体现了其女性意识的自觉。从莘瑶琴的聪慧、沉沦到麻木再到被救和自救,人物形象和心理层次更为多元,女性思想和心理复杂细微的转变过程也一一被呈现,人格也更为完整独立。她伴随着社会变迁,展现出了追求幸福的勇气和努力实现目标的执行力,体现了其自我意识的觉醒。

与上述喜剧结尾相异,作者还书写了一位情感激烈的妓女形象——杜十娘,她为情而生,为无情而亡,鲜明体现了“至情”思想。杜十娘有风骨、有智慧而性情刚烈,她宁愿为爱情的消亡而殉,也不愿苟活于这个无情的世界。作者以沉痛和惋惜的笔触描写这位内心高贵纯净的女性,她自小聪慧貌美,结交无数贵公子,却将一颗真心投诸俊秀的李甲身上。她不断筹谋,想要获得自由之身和李甲永远在一起。“她处心积虑地给自己也给所爱者营谋,……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了所爱者。”奈何李甲在其赎身后,却犹豫如何带其归家,并被盐商孙富诱骗,卖了杜十娘。“她所交付以心的这个男人,却将以孤注掷于他的,具有真诚善良、崇高灵魂的女人叛卖了。”杜氏十分沉痛地扔掉了百宝箱,以己之身,悼念被埋葬的爱情。“这个女人积压了多年的人生苦难和屈辱,她对生活的渴望,她的爱情,就这样轻易地被糟蹋了。……所追求的只是一颗同生共死、哀乐与共的心,而这颗心却是没有血的心。她的梦想成了一个真正的噩梦,一个泡影。这比死更痛苦的失望,逼使她除了毁灭生命之外别无出路。”(27)何满子:《中国爱情小说中的两性关系》,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116页。她曾出卖过身体和爱情,受到过各种伤害,本以为找到良人能够托付终身,却不料又被这个自己生命、人格、命运所系的最爱的人伤害;她渴望爱情,却被爱人抛弃。她最渴求的东西一一被打破,最终为情而死。杜十娘的死,对抗不合理的礼法制度,反抗这个女性无法获得爱情与自由的社会,抗争这个道貌岸然而无真心的世界。她具有个体的自由意志,追求至情与纯粹的爱,而这个世界却没有与之相匹配的人,于是她为情而殉。她壮烈、刚直、纯粹,她以生命的燃烧谱写了一曲女性的赞歌。由此,其妓女形象更为立体丰满,成为“情贞”“情缘”的代表。

《情史》和“三言”中几乎1/4的篇目涉及对风尘女性的描述,她们有情有义,重视感情超过性命,聪慧善良,呈现了复杂的心理活动,具有独特的个性气质。作为妓女,莘瑶琴及杜十娘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因而也拥有相对的自由性。她们有着不屈的灵魂,敢于和命运抗争,并试图反抗男性的掌控,体现了刚烈的性格特质,与当时新兴的“肯定妇女之刚”的妇女观念相契合。与传统男权视野下女性依从三纲五常的惯性思维不同,她们拥有独立的思想,精神世界十分丰富,为追求爱情的纯粹不惜抛却生命。这一超越物质与性命的对情感的极致推崇,正是冯梦龙试图传达的“情教”之论。作者淡化了贞洁观念,凸显了妓女的有情,着重描摹了她们个体的思想。莘瑶琴与杜十娘作为冯氏塑造出的理想人物,展现了女性思想的高度以及独立人格,表达了其对女性的尊重和赞美,一定程度上对礼教观念有所冲击。

三、巾帼胜须眉:对各阶层女性聪明才智的刻画

冯梦龙驳斥“女子无才便是德”之言论,在《情史》和“三言”中多次凸显女性的聪明才智。《情史》“情憾”类中记载了朱淑真、朱静安等人,叹息她们所嫁非偶,红颜命薄,并借苏小妹之事,为这些抑郁不得志的聪慧女性续上一段美满姻缘。他在入话中说:“这都是山川秀气,偶然不钟于男而钟于女。……就中单表一个叫作李易安,一个叫作朱淑真。他两个都是闺阁文章之伯,女流翰苑之才。……争奈月下老错注了婚籍,都嫁了无才无学之人,每每怨恨之情,形于笔札。……只为如今说一个聪明女子,嫁着一个聪明的丈夫,一唱一和,遂变出若干的话文。”(28)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导论》,第202-215页。可见作者对女性聪明才智的推崇以及在她们身上寄托的美好祝福。此外,他还扩写了黄善聪的故事,对士族女性和市井女子进行了不同层面的刻画,展现了多才女子的丰富特性。

作者花费大量笔墨描述了苏小妹这位聪慧狡黠、极富才情的女性。通过续诗、批点功课、诗文选夫、岳庙对答、三难新郎等故事,突出了苏小妹之“才”,将女性的聪慧大气、才华横溢、见识不凡、诙谐洒脱以及完全不输男性的能力全面展现出来。并且,文中提倡男女平等的观念,设计了女性能够如男子一般,学习诗文,参与社交,根据自身的喜好选择夫婿,并能够在才华上与丈夫平分秋色等情节,同时发出感慨,“聪明男子做公卿,女子聪明不出身。若许裙钗应科举,女儿那见逊公卿”(29)(明)冯梦龙:《醒世恒言》,第202-215页。。他试图为女性打开闺阁的大门,让她们和男性一样能够享受更为广阔的天地。这是对世家大族女性诗文才华和气度的刻画,而作者并不局限于对大家闺秀的书写,而更加重视对市井女性的描摹,着重笔墨刻画她们的能力与智慧。小说为平民妇女发声,挖掘其精神品格,并大力赞扬,“世胄读书知礼义者之所不能为也”(30)(明)冯梦龙:《情史》,第10页。。

书中描写了两位真实存在的女扮男装、能够继承家业的当代女性——刘小官和黄贞女(31)参见(明)冯梦龙:《醒世恒言》,第184-201页;冯梦龙:《喻世明言》,第433-444页。。按本事考证,在当时确实存在类似黄善聪的真实案例(32)谭正璧:《三言两拍资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50-156页。。“明中叶以后逐渐发展壮大的市民阶层生发出新的审美趣味和强烈的文化需求,与礼教禁欲的要求发生冲突”(33)鲍震培:《真实与想象——中国古代易装文化的嬗变与文学表现》,《南开学报》,2001年第2期。,冯梦龙对易装、经商、历险等情节进行扩充,描摹市井英豪,认为她们“可钦可爱,可笑可歌”。以黄贞女的形象塑造为例,展现了市井女性的机智与多才。黄老汉带女外出,本是无奈之举,没想到善聪“目不妄视,足不乱移”,引得众人欢喜,写出了黄贞女的聪慧及胆识超出一般人。后父亲不幸亡故,黄氏巧识李英,看他为人老实而与其结拜,“合伙生理,彼此有靠”。她与李英的交往并非为找个依靠,而是相互合作,双方处于平等地位。她善于理财,账目清晰。“李英剩下的货物和那帐目,也交付与张胜。但是两边买卖,毫厘不欺。”在两人同宿期间,黄贞女不但保持清白,也机智应对李英的怀疑,七年间丝毫不露破绽。后在李英知其为女子并上门求亲时,拒绝了该婚事。她有其考量,“嫌疑之际,不可不谨。今日若与配合,无私有私,把七年贞节一旦付之东流,岂不惹人嘲笑”。她深知世人心态,不愿被怀疑,因而拒绝以全贞洁。从易装、协助父亲、在父亲病逝后迅速接管家业并与人合作,再到七年间保持贞洁,与李秀卿合伙经商、找姐姐自证清白、拒绝会遭来嫌疑的婚事等情节,塑造出一位能力不输男性、有智慧、有执行力、深谙人情世故且有主见的女性形象。她虽是市井女性,却能够独立经商并应对各类困难,作者慨叹道:“从来几个男儿,履危临难有神机,不被他人算计?男子尽多慌错,妇人反有权奇”。认为她“智量胜蛾眉”。与黄贞女相似,刘小官也是女扮男装,并和兄弟继承了养父家业,“节孝兼全”。并且,她敢于救助陌生人,也勇于表达对爱情的向往,与男权叙事话语下无法掌控人生的女性不同,她能够主动选取自己的道路,才智不输男性。

黄贞女和刘小官女扮男装,有勇有谋、自立自强,令作者发出“有智妇人,赛过男子”的感慨。黄贞女故事之前,作者用花木兰、祝英台、黄崇嘏的故事正向类比,夸奖女性的独立自强,而刘小官故事中,作者用桑茂男扮女装、败坏风化的情节,反衬刘小官的高洁与忠义,并得出女子未必不如男的结论。刘小官主动表达情感,追求爱情与幸福;黄贞女敢于继承家业、拒绝求婚,自主选择命运。作品中不断强调女性的聪慧,凸出对女性的赞美。女性通过成才,才能“真正确立自己作为独立的社会主体的存在,并获得与男性平等的身份参与各项社会事务和支配自己的权利”(34)罗萍:《新女性学》,长春: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1989年版,第118页。。苏小妹、刘小官等人有诗才和经商之才,能够独立思考并作出判断,决定自己的人生道路,体现了其鲜明的主体性。特别是讲述其不亚于男性的德行才智的故事,肯定妇女之见识,将其描绘成能够自主选择婚姻对象、继承家业的独立女性,让其与男性共同参与社会性事务的背后,展现出冯梦龙对女性的尊重之意。尽管作为封建士大夫,冯梦龙无法超脱当时的思想束缚,但对女性活动能力、独立个性的肯定,所谓“巾帼不让须眉”,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了冯梦龙男女平等的观念。

妓女、世家之女、富家女、佃户之女,不同阶层女性在作者笔下皆形象鲜活,有血有肉,她们已经不是符号化和模式化的存在,而是有了个性意识,具有主动性和思考能力。冯梦龙在小说中为历代受诋毁的女性翻案,热情歌颂各阶层妇女,称赞其才智。特别是对妓女的书写,以充满同情与赞美的笔触,体现了对女性的关注与尊重。这些作品皆反映了晚明女性观念的开放与包容。“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35)[德]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博古译,北京:新华书店,1949年版,第71页。晚明的社会生活及思潮共同展现了进步性,“从传统思想文化体系内部孕育出近代意识萌芽”(36)陈伯海:《自传统至现代(上)——近四百年中国文学思潮变迁论》,《社会科学战线》,1996年第4期。。冯梦龙文本中的女性人物呈现了善良多情、聪慧多智、贞烈等多元特征,以更为融通的态度反拨了前代小说中对女性的模式化书写。这些形象特质又进一步反映了作者对女性的重新理解,包括对贞洁观念以及女性独立性的话题讨论。他重新解读历史上的女性角色,不再以负面评价为主,而是肯定她们身上的动人之处,包括塑造其重情、聪颖、贞烈等品质。更为重要的是,他不以男性视角来凝视女性,而是发掘女性的独立价值,凸显她们的才干与能力,将其从三从四德、程朱理学的规范中解放出来。

四、结语:《情史》“三言”对女性书写的文学文化意义

文化观念变迁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非突变。对女性的重新理解,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新文化的产生。冯梦龙的小说带来文学书写的新气象,妇女形象发生重大转变。他重新解读历史上的女性形象,将貌美而祸国殃民、嫉妒、凶狠、丑陋等刻板印象书写转变为丰满的、有自我情感的鲜活个体。她们有缺陷,会追逐情欲,有私情,但无法掩盖她们聪慧、善良、具有母性、对爱情忠诚与执着的品质。并且,作者注意描写不同阶层的女性,无论是对世家大族、军官家庭,还是对商贾、农妇等市井细民,其都抱有关爱与怜悯之心,记录她们丰富的生活、情感和个性化面目。由此,妇女形象不再是扁平化、模式化,而是具有了个体色彩。

他高举“情学”旗帜,反拨程朱理学,将“情”与“存天理,灭人欲”中的“理”相抗衡,展现了人的主体性和个性意识。在寿宁县任上,其特撰《禁溺女告示》,严禁溺弃女婴之行为,厉加惩处,并奖偿收养弃婴者,挽救女性生命。该行为有利于打破重男轻女之积弊。此外,作者认识到无论是程朱理学还是正统伦理观念,都是男权的体现,在《严蕊 薛希涛》中,其点明女性被迫害是因为“道学之权”与“宰相之权”(37)(明)冯梦龙:《情史》,第97页。。他进一步批判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观念,认为“万物生于情,死于情”(38)(明)冯梦龙:《情史》,第67页。。情能超越生死,“惟情不然,墓不能封,榇不能固,门户不能隔,世代不能老。鬼尽然耶?情使之耳。人情鬼情,相投而入,如狂如梦,不识不知,……伉俪相得,风月无恙,此与仙家逍遥奚让!”(39)(明)冯梦龙:《情史》,第598页。他试图调和情和理的矛盾,其所提出的 “情之正者”“理为情之范”“情为理之维”(40)(明)冯梦龙:《情史》,第478页。,有“对传统道德妥协的一面”。“三言”等作品中体现了“对爱情和对道德的态度两下分离”,“他在写风流事的故事中总是无可避免地要把自己和读者在性放纵的边缘拉住,以维持法律和秩序的重要性”(41)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导论》,第341-354页。。但这并不意味着作者的保守,其中或许体现了“严肃的对于生活的责任”,展现了主人公的“个人信念”,并对人物“寄予极大的同情”,“更加坦白地欣赏性本能,更加直率地肯定冲动和疯狂热情的神圣性”,从某些角度上看,作者身上带着“中国传统道德家和哲学家身上所看不到的彻底精神”(42)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导论》,第341-347页。。这类作品不仅塑造了丰富多样的女性,展现了包容与开放的态度,一定意义上也体现了尊重女性及男女平等的思想,于思想解放有着重要的意义。

情与理的关系是中国历史上讨论未休的话题,而有明一代于政治、思想及文学创作上不断回应这一问题。晚明以冯梦龙为代表的文人,其小说创作及评点,显露出鲜明的重情精神与市民色彩,表现了女性对情感的强烈渴求,这在以往的作品中较为少见。而晚明思想观念又与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妇女解放活动有着历史的关联性。近代学者关注妇女的自觉,并从晚明寻找其源头。《中国娼妓史》中写北京、金陵等地风月之盛,义娼之高义,以及崇祯田皇后之“瘦马”出身(43)王叔奴:《中国娼妓史》,第198-206页。;而陈寅恪更是以柳如是为主角,赞其气节。“夫三户亡秦之志,九章哀郢之辞,即发自当日之士大夫,犹应珍惜引申,以表彰我民族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何况出于婉娈倚门之少女,绸缪鼓瑟之小妇,而又为当时迂腐者所深诋,后世轻薄者所厚诬之人哉!”(44)陈寅恪:《柳如是别传》,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4页。晚明开放包容、尊重妇女等观点为五四运动时期追求婚姻的自由及女性意识的自觉,提供了一定的文化资源。在其基础上,近现代学人深发对女性的赞歌,并引发文化思潮。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苏州代表文人,具有“风流才子”特质的冯梦龙对女性的书写,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后世地方小说对女性角色刻画的重视。“江苏作家笔下塑造最成功的形象也大多为女性,……既然深得传统文人才子气的熏陶,自然对于红颜薄命之类的主题和情调写得最富韵味,其表现女人细腻心理之擅长,连许多女同胞都是自叹弗如。”(45)张光芒:《文化认同与江苏小说的审美选择》,《小说评论》,2003年第7期。这一雅好文学、重视情欲、尊重女性的人文思想一定程度上触发了江苏作家在文本中关注女性个体,并在书写时运用独特笔调,对当代地方小说的创作产生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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