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振兴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风险防控及法律监管探析

2024-04-09宫翊婷徐洪军

绥化学院学报 2024年2期
关键词:普惠监管金融

宫翊婷 徐洪军

(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2.绥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黑龙江绥化 152000)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的原理和意义

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新时代农村金融服务和发展提供了前行方向。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不仅仅具有金融属性,还具备数字属性,双重属性使其具有共享、便捷、低成本、高效率等特点,为金融业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提供了新思路、新办法,以金融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以场景化的数字金融为服务农村提供支撑,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丰富乡村振兴的数字基础。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泛指数字化金融技术对农村普惠金融的融合和改造,依托数字化金融技术为支撑升级与创新传统农村金融业务与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形式,进而能够使被排斥在主流金融服务体系外之农村居民的投融资渠道,以及可获得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范围得到极大拓宽的普惠金融新业态。[1]这种新型金融服务范围,可以实现低成本、高效节约金融服务,实现精准营销,改善金融产品的质量,还可以帮助传统金融机构实现改革和创新,促进金融服务的发展。

2022年9月30日,央行发布《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21年)》,报告指出,“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积极进展”,“数字化成为金融机构重要转型发展方向,数字技术运用促进金融服务范围持续下沉拓展”,“数字普惠金融生态不断丰富”“征信、担保等支撑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取得新的突破”。数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加快了农村普惠金融进程,为农村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便利渠道,促进减少城乡差距进程。同时,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打破传统金融壁垒,帮助中小企业融资、缓解机构和用户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能够以较低的成本促使城市中的资源要素流向农村,推动农村经济发展。[2]

二、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风险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为金融产品与服务带来了创新,但与此同时,也在传统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带来了信息技术风险,在双重风险的作用下,对我国法律监管能力、金融机构风控能力、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加大了考验难度。

(一)信息数据真实性存疑。当前,政府推动粮补、直补、保险、企业相关信息等纳入大数据平台,由于其中涉及财政、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其数据统计标准不同,所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待商榷,且各金融机构对信贷等各项业务审核标准并不一致,通过大数据平台对农户、企业进行审核不能确保其个人经济状况、企业经营情况与实际状况完全吻合,易造成信息数据不准确或是真实性存疑问题,而对于融资者来说,必定会隐藏其自身风险点,尽可能展现自身最优面,从而可能导致过度授信等风险发生。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放贷过程中隐含的假设是:融资者都是骗子,所以会最大化地怀疑对方提供的数据真实性。[3]且数据是随时存在变化的,如果大数据平台信息未能及时跟上数据变动,无法做好数据维护和系统升级的技术支持,那么该数据便不具有真实性,金融机构对此也会存在质疑,而放弃适用大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信息收集助力数字普惠金融便变的名存实亡了。

(二)数据泄露风险。数字普惠金融也归属于互联网金融的一种,互联网金融所具备的数据泄露风险同样作用于数字普惠金融,基于互联网本身的开放性特点,数据信息又是以虚拟形态存储于互联网媒介中,对于虚拟数据若无有效的限制,一旦信息泄漏便会飞速广泛传播,其损害难以有效进行管控。通过数字技术获取、分析个人、企业信息涉及到了个人隐私,无论是软件系统、机构员工亦或是监督、管理体系,信息技术平台、金融机构任何一个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环节出现了问题,都面临着信息数据泄漏风险,这不仅是对用户的财产造成了威胁,金融机构也会面临巨大风险。相对滞后的法律监管制度,较为弱势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加之各家平台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造成泄露消费者金融信息行为的违法成本过低,很难有效的约束和制止该侵权违法行为,也加剧了个人金融信息泄露进一步扩散的风险。[4]

(三)监管体系存在漏洞。目前,对于数字普惠金融的监管缺乏针对性强且覆盖面广的法律监管体系,监管主体难以全面协调、监管农村市场,监管手段无法做到先进、可靠,农村市场的准入、退出等面临着合法合规风险。而且,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政策、经济等难免具有差异性,那么对于数字普惠金融的监管制度便要相对具有差异化,而目前却缺乏全局统一相对差异的监管体系。究其成因,无论是金融领域创新速度还是技术领域创新速度,都是法律、制度监管调整速度无法比拟的,法律具有滞后性是不可避免的,监管体系对数字金融的创新领域无法完全覆盖,那么,如何平衡数字、金融创新与法律监管之间的关系便是应解之题。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监管中,数字金融机构总会比监管当局掌握更多关于其客户的信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始终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同时,社会公众关于获得信息的渠道也十分有限。[5]许多农户、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结构不健全,信息不透明、信用数据严重缺失,导致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贷后管理时,需要调查的信息量大、关注点多,占用贷后检查人员大量时间、精力,人工成本高、管理难度大。一般农村用户缺乏战略意识及远期规划,对资金使用的总体规划性不强,若贷后管理不充分、对信贷资金使用的监管不到位,很可能会导致信贷资金使用环节存在风险。

三、数字普惠金融风险防控手段及法律监管的建议思考

(一)完善立法体系。要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必须要建立起完备、完善的立法体系。长期以来,很多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的重视程度不足、存在些许偏见,缺少与农户的有效互动,无法有效满足农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对于数字普惠金融来说,目前规范性的法律文件属于缺失状态,一般以鼓励性、倡导性政策加以推动,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缺乏强制力,并不能有效发挥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对乡村振兴的助力、促进作用。形成长期有效的保障机制是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关键,要不断加强对于数字普惠金融方面的顶层设计和立法建设,不断完善联合各部门、各环节的政策、法规对其支持框架,将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置于助力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高度,从全国层面规划设计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全方位、多角度全面发展。与此同时,还要不断加强数字金融立法,立法部门应加强对于农业农村经济的实地调研、考察,从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农村实际出发,出台相关法律文件和政策配套,向农村用户倾斜,主动发挥法律作用激发乡村金融活力。在保障推动乡村金融发展的同时,也要关注信息数字风险,明确数字普惠金融用户的法律适用及信息权义务主体,对金融从业者从业资格、经营范围、信息收集及使用进行规范,完善金融行业泄漏、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处罚。对于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所服务的农户、乡村企业来说,需要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手段对其进行保护,督促金融机构、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保护用户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等信息,可以通过线上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对比技术、人脸识别技术等数字技术进行认证,确保信息安全。

(二)严密监管体系。一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安全性绝对是至关重要的谈论话题,关注金融行业发展,无疑要聚焦金融安全,同理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安全保障定然也是其发展的关键一环。一方面,金融机构内部要建立合规管理机制,通过具备标准化、安全性的数据监管机制加以风险防控,另一方面,还要善于分析监管数据,利用信息技术系统,形成智能化的监管、分析,针对性、专项性进行风控监管,对风险形成有效规制。有效的监管体系建设是规制风险必不可少的手段。对于数字普惠金融的监管,不仅要从传统金融行业监管着手,还要兼顾信息技术监管,要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建立起严密的数字金融监管手段。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采用统一评估体系和监管模式是解决交叉领域监管难题的优选,如单独成立农村普惠金融监管机构。[6]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风险防范、化解。充分发挥金融信息技术作用在提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推动资金从城市回流乡村地区的重要作用,为金融行业的全流程运行设立因地制宜的监管政策框架,匹配专业技术及金融人才对金融数据及时追踪,利用评估体系进行风险严密把控,通过监管模式的运行对内部有效管理。在基础传统金融监管模式中运用技术加持,利用技术来规制技术,不断加强对数字监管模式的研发投入,弥补监管漏洞,尽可能缩短监管与创新的差距,从而做到有效监管。

(三)推进风险防控机制。金融行业要积极使用信用风险系统,发挥系统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效率,通过该系统实现对其信贷业务全流程的信用风险管理,对客户进行监测、预警、跟踪和统计。重点评估“个人消费贷款”、“小额贷款业务流程、“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关注信贷业务“贷款三查”环节的风险点,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形成、完善监控系统,实现内外部大数据整合、分析比对、交叉验证,构建客户信用风险画像,作用于风控全流程,实现风控管理模型化、自动化、程序化,提升信贷流程中的反应效率和风险管控水平,对评估结果中的中高风险业务流程进行联合相关业务部门考察,确定是否为可接受风险。对损失数据多发领域运用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分析,对该类事件损失原因进行归类,提高重视程度,并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

(四)制定数字技术与业务标准。落实“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监管要求,通过对用户风险评估,形成多部门多维度差异化服务,对用户形成差异化授信,对于用户信用评级严密把控,为金融机构核对授信、贷款审批以及贷后管理提供数据标尺。建立健全大数据分析模型,设定关键风险标准,对影响授信业务的各类信息进行采集、监测及分析,合理判别风险程度,及早发现风险隐患、采取措施。根据工商、司法、征信、税务、政务、电力等大数据信息自动预警,贷后检查人员接收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信号开展贷后现场或非现场检查。有效提升对逾期风险客户提前发起预警信号技术能力,提高信用风险预警控制率,为信贷人员快速、全面了解客户风险信息提供可靠支撑,并节约时间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信贷业务质量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五)建设相关配套机制。数字技术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为农户带来了更多的福利,但由于农户缺乏相应的金融素质及防范意识,导致其极易落入违法犯罪的陷阱,这对农户的经济财产造成损失,也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形成阻碍,对于推动乡村振兴进程产生不利作用。应当大力加强农户金融素质、反诈意识等普及教育,对其进行专业化培训,引导、加强农户参与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活动积极性,提高农户对金融风险、诈骗防范等相关知识及防范意识,并鼓励农户利用合法手段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发展的安全度。加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普及数字网络惠农,改善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提高农村群体网络参与度,满足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条件,与此同时要注意提高农村群体防范网络诈骗安全教育,避免被有心人士利用造成财产损失或做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各金融机构要打造高质量数字技术及金融人才队伍,提高内部员工运用智能化信息技术系统服务金融业务的熟练度,加强城乡员工学习交流,开展乡村员工学习培训,夯实专业基础,与高校、科研机构等掌握技术单位合作,打通技术、金融专业人才输送渠道,更好满足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

结论

科技之于金融,不是简单化的赋能,更是革命性的再造与重塑,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各国寻找新增长动能的重要抓手,数据资源也逐渐转化为新生产要素和新资产,进入到经济金融活动中,而数据治理则成为国家治理和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环节。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其对乡村振兴发展的作用是传统金融模式无法与之抗衡的,不过,在发展过程中无法避免的存在着一系列金融、数字科技风险,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严密监管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和数字技术及业务标准及相关配套设施,打通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

猜你喜欢

普惠监管金融
探索节能家电碳普惠机制 激发市民低碳生活新动力
何方平:我与金融相伴25年
君唯康的金融梦
日照银行普惠金融的乡村探索
农村普惠金融重在“为民所用”
金融科技助力普惠金融
监管
P2P金融解读
监管和扶持并行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