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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国行动计划”对我国高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启示

2024-04-07张晓珊肖小芳

西部学刊 2024年5期
关键词:国际交流行动计划智库

张晓珊 肖小芳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际合作处,武汉 430074)

2022年2月23日,美国司法部最终宣布停止实施饱受诟病的“中国行动计划”,承认该计划削弱了美国对全球尖端人才的吸引力。三年多来,“中国行动计划”遭到了美国科学界和民权组织的广泛批评。斯坦福大学177名教职工曾经联名签署发表一封公开信,指出包括来自中国的大量外籍科学家和研究人员对美国科技发展和进步发挥着举足轻重的正面作用。现今世界面临多样复杂的全球性难题,包括极端天气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威胁等都需要广泛而深入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而“中国行动计划”无疑制造了更加敌对的全球氛围[1]。

关于终止“中国行动计划”,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司反情报和出口管制科前科长戴维·劳夫曼表示,“中国行动计划”的名称早该被取缔,中国虽然将继续对美国的经济和国家安全利益构成巨大威胁,但司法部完全可以在无需使用煽动性旗号的前提下应对。

由此不难发现,美国官方宣布停止“中国行动计划”,虽然从一定程度上释放了中美在科技领域关系缓和的信号,但不能认为是美国对华科技政策松动回调的积极信号,也并不意味着拜登政府的政策会发生彻底转向,美国对华竞争的态度本质上并没有改变。

一、美国“中国行动计划”的实质

“中国行动计划”于特朗普时期由美国司法部在2018年11月推出,旨在调查外国机构对美国经济、技术、商业秘密的窃取,其矛头直指在美工作的华裔科学家与研究人员,甚至包含与中国有交流合作关系的美国科学家。根据美国《麻省工科科技评论》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因违反“中国行动计划”被起诉的科研人员多达148人,其中华裔或者华人的占比高达88%。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克里斯托弗·雷在国会作证时曾表示,“中国行动计划”执行期间,对多达2 000起涉及中国的案件展开了调查,平均每10小时就启动一个案件。

大量的华人华裔科学家被无端卷入“中国行动计划”,在调查期间被迫停止科研工作,面临经济和名誉的损失,同时陷入可能遭受刑事处罚的不安。2019年9月,美国堪萨斯大学陶丰教授在家中被捕,被指控向堪萨斯大学、美国能源部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隐瞒了与中国大学的雇佣关系。2022年4月,堪萨斯州法院裁定他犯有电信欺诈罪和虚假陈述罪,可能面临数十年监禁和高额罚款。2019年,美国埃默里大学原教授李晓江因没有充分透露来自中国的基金资助,被关停实验室并接受调查。2020年5月,李晓江因未向美国申报在中国获得的纳税收入,被判重罪,缓刑一年,并被勒令赔偿35 089美元。2021年2月,田纳西大学诺克斯维尔分校的胡安明副教授被捕,被指控在接受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的研究资助时,隐瞒与中国的关系,后在审判时陪审团意见不一,法院最终判决所有指控不成立[2]。2021年1月14日,麻省理工学院华裔教授陈刚在家中被捕,被控未向美国能源部透露与中国大学的合作,在银行账户和税务信息上有欺诈行为,所幸这些指控最终被判不成立,他被判无罪。

2018年起,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对在美工作的科学家们展开调查,指控他们通过与中国机构的某些关系使用部分NIH基金在中国开展工作[3]。在NIH要求协助调查的246人中,103名科学家失去工作,大多数为终身教职,超过五分之一的人被禁止在四年内申请新的NIH资助。考虑到NIH是美国生物医学研究最重要的资金来源,这对大多数学术研究人员来说,几乎是职业生涯的终结。此外,在被调查的246人中,81%的科学家是亚裔,被审查的合作中,91%的合作是与中国有关的。

不仅华裔科技人才成为“中国行动计划”的重点打击对象,与中国有科研合作的非华裔教授也被列为调查对象。2020年1月,时任哈佛大学化学与化学生物学系主任查尔斯·M·利伯在哈佛校园内被捕。2021年12月,这位美国科学院院士、获过沃尔夫化学奖的化学与纳米领域顶尖科学家,因在与中国关系的问题上的虚假陈述和报税不实被判有罪。

在相当一部分案例中,涉案人员均被指控没有向雇主或资助机构披露其与中国科研机构的联系,或者隐瞒了从中国获得研究资助以及薪酬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在绝大多数此类案件中,并无证据表明由于这种交流和合作的存在,导致了科研乃至商业机密的泄露[4]。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专家叶海林认为,“中国行动计划”是美国政府一系列反华举措在科技人文领域的体现。美国政界相关人员基本一致认为,在中美科技人才交流与合作中,中方在双方博弈中占据了高位,获得了对美国科技竞争的优势,因此美国希望阻止与中国的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从而限制中国的发展速度。因此,即便“中国行动计划”损害中美关系,并且严重破坏了全球一体化进程及各国之间的科学技术创新与合作的环境,但是美国政府在未来更改这一基本政策趋势的可能性很低,我们对此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以应对挑战[5]。

二、美国“中国行动计划”对国际交流合作的影响

距离美国叫停“中国行动计划”已有一年,但是美国当局针对华裔学者的审查却丝毫没有放松,相反这种审查以一种更隐秘而常规的方式展开。如今身处美国的华裔科学家面临的处境,似乎远比他们所期望的要复杂。过去几年里,“中国行动计划”实施所带来的“寒蝉效应”为中美之间正常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竖起了一道无形的幕墙。一项由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对83个研究机构的近2 000名科学家进行调查发现,51%华裔科学家,包括美国公民和非美国公民,对被美国政府监视感到相当恐惧和焦虑。

拜登政府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减缓此种类型的隐忧,但实际对科研人员的伤害已经发生了。在“中国行动计划”下被指控的人中,华裔和华人的占比高达90%。这使美国大学中的科研团体感到寒意,威胁着疫情期间本已寥寥无几的中美人才交流通道,并逼迫华裔华人专家与科研人员考虑前往他处任职[6]。在美华人学者面对乌云笼罩的美国学界时,将不得不作出抉择。一些研究人员选择返回中国,随着中国科研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部分著名学者回国,返华越来越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人员依据学术期刊上作者地址的变化所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仅2021年,就有高达1 400多名在美接受教育和培训的中国科学家与研究人员主动放弃了在美国学术科研单位或企业的职位,转而返回中国,该人数相较于2020年增加了22%。

三、美国“中国行动计划”对我国高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在未来五年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发展布局中,各级各类高等院校在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高校是我国基础研究和重大科研突破的重要阵地,也是战略科学家和高精尖科研领域领军人才的重要蓄水池,在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高校作为创新的源头、人才培养和会聚的高地,我国现行的国际交流合作模式,包括国际学术科研合作方式、科技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方式势必受到美国“中国行动计划”的严重影响[7]。

为了规避更高的行政成本和更大的不确定性,部分美国科研机构和高校已经停止与中国高校的科研合作项目。许多在美国工作的科研人员减少或者放弃与国内高校的合作,部分学科面临学术交流“断联”的危险,高质量的学术合作成果数量大幅下降。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高校应理性、科学地研判当今高校国际交流合作中的挑战和机遇,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变危为机,积极稳妥地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一)紧跟国家对外政策指向

在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际关系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了“三位一体”的统筹安排和一体部署,再次强调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党中央坚持将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党中央深刻把握教育、科技、人才三者间的内在规律和发展逻辑,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高等教育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高校国际交流合作必须统一服务于国家对外战略,落实国家对外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国际交流合作要顺势而上,充分利用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优势和资源,努力加大对外交流合作的力度,助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二)加强科技合作和海外人才引进的合规性引导

受美国“中国行动计划”影响,近两年来,回国的科学家逐步增加,尤其是数学、物理、生命科学、计算机和工程科学等中国急需的专业。在这种形势下,高校在引才引智过程中,更应重视科技合作和海外人才引进的合规性引导,充分重视海外人才引进、使用及科研成果共享过程中存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充分了解海外税务和科研诚信方面的规范,加强对人才引进合同条款的合规审查,特别是保守商业协定、竞业禁止等,营造良好的国际人才交流环境。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提高合规意识,增强自我保险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熟悉域外司法机关运作模式与司法流程;了解域外刑事司法援助与救济途径,避免在涉外法律程序中由于误操作或认识盲区带来不必要的刑事法律责任风险。

(三)拓宽国际交流的渠道

2023年10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宣布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项行动,为今后一段时期世界各国携手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擘画了新的蓝图,也为新形势下高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指明了方向。

我们要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引下,深化和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教育、科技、人文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按照“战略伙伴型、友好协作型、互惠合作型”的原则,高校在持续推进与北美和欧盟地区的国际交流合作之外,应着力加强与东亚地缘战略区国家、东盟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增加多边国际合作的比重,与“重要大国”和“关键小国”建立国际交流合作。高校应依托学校特色,培养一批全球核心伙伴,逐步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构建全球合作网络,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前沿问题研究等方面取得更好成绩,加强教育科技的交流与合作,培养更具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人才,为我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

(四)加强智库建设

加强智库建设,不仅有助于高校、研究机构发挥自身研究优势,为政府制定国际科技合作政策提供智力支持,而且有助于通过智库平台,对外传播中国声音,提升中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影响力。首先,智库建设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过程,涉及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方法创新、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通过加强智库建设,高校可以吸引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推动科研团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研究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强智库建设还可以促进高校与企业、政府等相关领域的合作,形成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为国际科技合作提供有力支撑。其次,在国际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我国政府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科技合作政策,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高校智库凭借其专业优势,可以深入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为党和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支持。例如,高校智库可以针对国际科技合作的热点领域和关键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高校智库还可以通过举办国际研讨会、工作坊等形式,促进国内外专家学者的交流与合作,为政策制定提供有益借鉴。最后,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日益频繁,高校智库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推动中国科技理念、政策和实践的国际传播。例如,高校智库可以组织翻译和出版一批反映中国科技发展和政策研究的著作和报告,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的科技成就和贡献。此外,在全球科技治理中,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和共识构建至关重要。高校智库凭借其学术独立性和政策研究能力,可以为国际科技治理提供客观、公正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通过参与国际科技治理机构和机制,如国际科学理事会(ICSU)、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等,高校智库可以参与制定全球科技治理的规则和标准,确保这些规则和标准能够反映各国科技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水平,从而促进全球科技治理体系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结语

美国“中国行动计划”的实施及其后续影响,对高校的国际交流合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面对外部威胁和挑战,高校应紧跟国家对外政策,积极应对,在危机中寻求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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