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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研究评述

2024-04-05陈文祎岳爱武

关键词:时代算法信息

陈文祎,岳爱武

(1.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基地,江苏 南京 210044;2.上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宝山 200444)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大数据的全面普及应用,原本只存在于人工智能领域的算法被推上“前台”,成为各个领域中的“常驻客”。据第5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 年6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 亿人,较2022 年12 月增长1 109 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6.4%。”[1]毫不夸张地说,当今社会的每个角落都有算法的“影子”,“不仅存在于网络空间,它还存在于你每天的生活中:从你醒来到入睡,每时每刻无处不在。”[2]以算法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正在以超乎想象的速度“改变了整个社会的信息结构和传播秩序,重塑了社会价值传播的媒介环境,为社会价值共识的生成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信息场景和现实场域”[3]。但同样不容忽视的是,“智能推荐技术带来的场域变化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胁”[4],算法技术对意识形态领域造成前所未有的安全风险与冲击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与政权安全。”[5]为此,如何充分利用算法的科学技术特性,科学有效化解算法造成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积极推动算法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服务,成为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工作中极为重要的时代课题,也成为学界普遍关注和重点研究的新兴领域。

一、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研究现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生产、生活、学习方式,深刻展示了世界发展的前景。”[6]互联网带给人们高效、方便、快捷生活的同时,国外消费主义、种族主义、新自由主义、新闻自由观等错误意识形态也在网络领域中愈演愈烈,加剧了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网络治理面临严峻形势。算法作为网络生态中的前沿领域与重要部分,事关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安全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各学科、各专业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与探索。

(一)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时代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意识形态领域存在不少挑战。”[7]14这主要是由于算法的内嵌逻辑较为复杂繁琐、技术更新迭代较快以及国内应用时间较短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面临诸多挑战,详述如下。

1.资本逻辑弱化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

毋庸置疑,算法在短时间内的迅猛发展得益于资本的持续性研发,信息传播的高效便捷也离不开资本的高额投入,因此需要注意算法在数据采集、预测分析、编码转译等阶段均有资本的介入,资本的特性决定算法推荐的海量信息内容无法规避资本逻辑的渗透与植入,在此情境下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有受到弱化的风险。因为算法有赖于资本平台而存活,所以算法推荐的信息需要经过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二次加工,用户接收到的信息是被剔除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挑选版信息,并且推送信息的背后往往还隐藏了引诱受众扩大消费的商业逻辑。[8]不仅如此,算法推送信息中的资本逻辑还加剧了社会的恶性竞争,利益分配不再均衡,共同富裕沦为一句空喊的口号,“资本逻辑会使传统时代的人口红利变成‘不良资产’,基于机器学习的人工智能决策系统不同于传统的人脑决策,它提供的最佳方案更多是取决于研发者的利益最大化”[9]。一旦算法推荐信息中的资本逻辑被广大用户所接纳,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将会沦陷于“失声”的危险处境。张志丹等指出,在人工智能时代生产出的信息产品永远无法抹去其意识形态烙印,若不加辨别地接受浸润资本逻辑的信息,久而久之受众就会陷入“意识形态终结”论的误区。[10]

2.“受众本位”挤压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存在场域

算法推送作为算法信息分发的主要手段,重塑了信息分发格局,优化了信息传播效率,逐步淘汰了过去“传导为主”的旧模式,升级为如今的“受众本位”新模式。传统意义上主流媒体“一对多”的分发模式已经逐步失效,算法的“受众本位”模式,实质上是基于用户的价值观、用户的现实需求而打造的,这样的模式虽然实现了信息和人的精准匹配,满足了用户的各类需求与私人偏好,但是非常明显地体现出“去中心化”的特点。[11]“受众本位”的原则使得传统主流媒体边缘化,把关权的转移让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存在场域减少,挤压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空间。算法“受众本位”主打的旗号就是将权力最大程度交还于用户,例如将信息把关权、议题设置权等交由用户自己控制,看似迎合了用户的切身需求,但算法推荐的内容始终离不开“流量为王”的预设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难以在推荐的内容中散发光彩,最终导致的结果只能是“标题党”的泛滥,内容的溃烂以及文章的价值偏离等问题。[12]算法“受众本位”导向在短期内会不可避免地降低公共性信息的覆盖范围,使博眼球、色情、低俗等推送内容的覆盖面变广,“长此以往,在算法和代码的助推之下,信息市场可能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使得‘眼球新闻’越来越大行其道,严肃新闻却变得门可罗雀”。[13]

3.“茧房效应”窄化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认知统合

“茧房效应”的概念是由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Cass R.Sunstein)首次提出的,他认为公众在互联网信息的传播环境下,通常只会关心自己想要获取的信息,沉迷于自己喜爱的领域,并且更愿意与自己意见相近或立场吻合的信息接触,“当筛选的力量没有限制时,人们能够进一步精准地决定,什么是他们想要的,什么是他们不想要的”[14],于是用户被禁锢在闭塞的“信息茧房”之中。此外,与“茧房效应”意义类似的还有美国学者伊莱·帕里泽(Eli Pariser)针对算法推荐机制提出的“过滤气泡”概念。算法的应用加剧了“茧房效应”的负面效果,使用户的认知趋于窄化,个体的理性思考能力逐步丧失,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被排除在“茧房”之外。例如推特、脸书、微博等社交媒体中兴趣群组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茧房效应”,当用户喜爱的信息长时间反复出现,用户就会催生出病态的、极端的自恋意识,自恋意识排斥他者意识,“意义只存在于他能够自我识别的地方,他的世界只出现在自我的阴影之中,最后他在自我中沉溺、消耗、泯灭”[15]。“茧房效应”让受众沉浸在同质化的信息中,形式逻辑战胜了抽象逻辑,标签化认知代替主观思考,受众只愿意相信他们所接收到的信息,而那些专业性、权威性、理论性、价值性的信息被拒之门外,直接弱化了受众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认知。[16]部分学者认为,算法推荐中的“过滤气泡”可能会导致用户群体的极化现象,我国主流价值引领被“区隔”,被偏好信息持续性包裹的用户会不断加强心理暗示、自我确认,“部落意识”在此环境下呈高发态势,“进而可能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引领产生‘区隔’甚或认同‘脱嵌’的现象”[17]。

4.算法“黑箱”削弱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凝聚力

算法“黑箱”是一直被大众广泛诟病的问题。所谓算法“黑箱”,“从概念上来看,算法黑箱是算法系统从输入到输出之间的不公开和不透明状态”[18],“就其本质而言,算法黑箱本质上是算法产品的使用者对算法系统的不知情”[19]。算法“黑箱”的暗中操弄,造成算法权力的“只手遮天”,长期刻意屏蔽甚至扭曲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使用户丧失主流价值的守望与追求,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共识的凝聚。算法“黑箱”的不透明性导致了信息在很大程度上的失真,“特别是在涉及思想、言论、新闻等方面的内容推送时就会形成错误的导向,造成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混乱局面”[20]。算法“黑箱”的歧视不能简单理解为程序在有轨运行中对不同群体区别对待,因为其并非完全按照人为逻辑(如性别、年龄)等为决策标准,而是算法的所有者按照其所需要的标志性特征进行区分,区分标准不可知且难以预测,每个人、每个群体都有可能在意料之外的情况下被算法歧视,这显然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容易造成不必要的社会矛盾与冲突。[21]陈思等认为,算法“黑箱”还引发了司法领域的不公正判决,“具有偏见性的算法带来的判例,可能会以参考、指引的方式嵌入到之后类似的司法程序中去”[22],因此算法“黑箱”必然破坏案例判决的公平性质,引发审判公正的缺失,公众正义感的缺场以及社会凝聚力的下降。

(二)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新特点

随着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挑战出现变化,较常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而言,也同样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特点。精准研判这些新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控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最新动向。

1.方法更隐蔽: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潜在风险加剧

算法在网络环境具有融合度较高、兼容性较强等特性,在作为意识形态的属性出现时往往难以察觉,使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面临的未知风险增多。一方面,算法自身运行机制的不透明性使其行踪更加隐蔽。算法的源代码编辑时就存在“隐”去的意识形态,“以反讽、隐喻、联想、类比等更隐晦的方式渗透价值观念,将思想观念及价值立场藏身于字面意思之后,叙事方式从硬性攻击转向柔性渗透,具有极大的隐蔽性”。[23]算法对公众的行为进行全天候的跟踪与监视,就好比公众处于哲学家边沁设想的“全景监狱”类模式之中,但公众对于算法的举动几乎毫不知情,算法隐秘地凝视着公众的主体意识,公众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隐私与秘密。另一方面,算法领域内非主流意识形态渗透的方式方法更为隐蔽。算法推送以海量、精准、快速的碎片化信息为主,非线性链接冲散了原有的语义表达,西方凭借算法原发优势与算法媒体的垄断地位,稀释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推送信息,过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官方内容,在碎片化的信息中夹杂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私货”。[24]张志安等认为,普通网民并不会严肃地谈论意识形态问题,大多融入转发收藏、评论回复乃至图片和表情包之中,意识形态的话语讨论变得日常化与娱乐化,因此算法时代下“日常话语的建构使民间意识形态更加隐蔽”[25]。

2.手段更多样: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遭受的多方位挑战增加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外“反华”势力、境外“反共”团体等,利用多样化的技术手段,在算法领域内对我国意识形态发起多方位的挑战。境外势力利用智能媒体所具有的强连接与强关系等特性,大力扶持“反马”意识形态的自媒体,用尽手段故意挑拨我国社会矛盾,肆意播撒“西方自由思想种子”。[26]在后真相的语境下,各种社会思潮团体的传播手段也在革新,算法推送的海量叙事版本实际代表了主流意识形态与各类思潮的较量,多元思潮的涌入使网民陷入价值困境,情感神经变得脆弱。[27]有学者认为,智能算法时代,商业资本集团往往采取大学生喜爱短视频、直播、微博互动等丰富的手段,使消费主义思潮披上了理性的“外衣”,规训了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意识与消费观念,刺激了青年学生的消费热情与消费欲望,不合理地引导了大学生的消费需求及选择,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中的理性、适度、勤俭等消费观在青年学生群体中被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拜金、超前、冲动等消费观所消弭。[28]此外,西化极端价值主义思潮会借助“软着陆”于动画、电影、电视以及游戏等数字出版物的卑劣手段与途径,并通过算法的快速传递来规避意识形态审查,否定我国政权的合理性,冲击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29]

3.传播面更广: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阻力加大

算法推送效率更为高效,速度更为快捷,传播范围也更为广阔,这使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阻力加大。在智媒时代,“流量经济”主导下的算法推送信息加剧了互联网泛娱乐化的倾向,浮躁浅薄的泛娱乐化氛围比传统主流价值共识更易于传播,也更易使社会成员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漩涡之中。[30]45李江静等认为,算法导致网络活动的自发性增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范围远不及自发性传播,并且“这种崇尚自发性的价值取向一旦经由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整合,就会形成强大的排斥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心态,以及拒斥先进理论指导和先进政党引领、拒斥崇高理想信念指引的行为动向”[31]。陈联俊等指出,依托资本平台,算法能够在采集资本偏向性的数据信息、剪辑不利于资本意识形态传播的部分、加工有利于资本向外扩张的议题等方面进行数据加工,并“采取点赞‘灌水’、美化置顶、裁剪拼接、添油加醋等各种手段进行推送,形成涟漪效应”[32],而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则被限制在狭小的传播空间内。

4.破坏力更强: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防范的难度上升

算法若是与其他非主流意识形态勾结,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将造成强大的破坏力,使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防范的难度陡然上升。从价值认知的角度来看,算法导致的认知层面的价值偏向也会带来行为层面的价值偏向,公众共识凝聚被破坏,群体极化现象加深,公共政策与政治决策陷入僵局,社会治理产生政治偏向。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看,算法等人工智能的价值偏见扩大了原有的社会歧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遭受重创,算法技术采取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地域审查等多样化形式,“把人分为不同的等级和层级,进行分类治理,也破坏了治理客体的公平性,破坏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平等观”[33]。吴学琴等则认为,算法技术引发了一种危险的数字致瘾机制,智能媒体操控了网络受众的主体精神,算法程序加剧了网络受众的精神惰性,受众的价值观与价值认知被挟持,撕裂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防控屏障。[34]

(三)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应对策略

综上可见,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面临许多挑战,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由此,广大学者提出了一系列富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1.价值引领算法:用主流意识形态导训算法工具的权力

有效纾解算法焦虑,限制算法带来的负面意识形态风险,用主流意识形态驯化算法的权力是极为关键的一步。算法时代下的信息传播者必须掌握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把握住舆论斗争的主阵地,“传播出的内容也必须具有党性和人民性的融合,字里行间包含着对事件叙述的倾向性和阶级性”[35]。一方面,良好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环境离不开官方对话通道的畅通,“政府可以在算法平台上建立官方账号或授权平台转发代表政府权威的主流媒体内容,将意见和态度快速、精准地传达给公众”[36]。另一方面,做好算法对网络意识形态的价值引领工作,“杜绝传统的刻板化、生硬化、标语化的表达方式,改变漫灌式、抽象式、说教式的传播理念,创新话语表达方式”[37],用生动化、接地气化的话语进行意识形态宣传,真正使意识形态话语与大众话语良性衔接,借助算法编码优势进一步明确鲜明的政治立场,同时要坚持话语表达时的说理性,用创新性表达构筑话语合力。我们也应当探索发挥算法推荐技术对价值观念的正向性,“因势利导构建知识性与娱乐性、批判性与建设性、显性宣传与隐性渗透相统一的算法育人模式”[38]。

2.技术规制算法:用主流意识形态指引算法程序的设计

若想算法遵守主流意识形态的规划路线,就必须规范化算法的技术逻辑,营造良好的主流意识形态生存空间。对现阶段算法所暴露出的问题,技术人员可以设计一套严密的算法技术模型,将个体产生的不同类别与性质的社会偏见纳入该技术模型内,从源点弥补偏差,缝合歧视性漏洞。部分学者指出,在算法的技术逻辑生成途中,需要打开算法“黑箱”,提高算法的设计透明度,算法设计师与平台主动向用户公布算法“画像”要素以及信息收集的范围,从源头规避意识形态负面风险。[39]学者们还试图将人的感性与技术的理性有机结合,以达到动态的平衡性。张林指出,针对算法透明度、信息范围与信息分发模式的三种问题,分别可以构建用户与算法平台、个性化信息推送与多元化信息推送、推送效率与公共责任之间的动态平衡。[40]184

3.平台管制算法:用主流意识形态牵引数字平台的发展

作为算法技术幕后的最大获利方与掌控者,数字平台应当积极引导算法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相契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平台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数字平台首先需要明确三个方面的职能:一是开发阶段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二是算法整合阶段始终尽到审核与监管的义务,三是算法分发阶段充分尊重客户的能动性。[41]数字平台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管制算法:一是制定以主流价值观为核心的内容分发规则,二是加大人工审核的力度,三是积极推动平台上主流媒体的发声。[40]81还有学者指出,平台管治算法单从算法技术的管控而言略显无力,将重心放置在算法推荐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核与管制上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平台效能。确保算法推荐内容的主流意识形态化,需要数字平台建立算法备案与问责机制,包括算法评估、算法运行监管与算法审计等,“这样既能避免事后平台隐瞒与错误披露的可能,也可预防风险,避免错误的计算反复被适用于海量主体而使损害弥散化”[42]。

4.主体驾驭算法:用主流意识形态培育网络用户的素养

化解算法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风险,光靠外在手段终究难以为继,必须培育用户的良好算法素养。在理论教育层面,我们既要加强算法研发人员的培养,也需要充分吸纳海外算法高层次人才的加盟。国际上招揽具有顶尖水准的战略型科技领军人才,国内依托“双一流”大学平台培养青年科技型人才,联合各科研机构与研究所创立高水平科创团队,奋力打造人工智能领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和科技高地。[43]我们也必须推动公共的媒介素养教育的普及化,要涵盖内容生产与传播的能力,“让智媒用户具备一定的描绘客观现实并进行信息生产的技术素养,使之在转发与评价相关新闻内容时能够理性而又审慎,不为新闻信息所蕴藏的潜在价值理念所诱导”[30]48。在主体认知层面,网络受众应当科学分析算法的技术局限性,认清算法中“信息茧房”“过滤气泡”的实质,提高受众虚假信息的甄别能力与“反马”意识形态的“免疫力”。[44]与此同时,人民群众需要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中汲取养料,“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实践进程,推动这一伟大思想在实践中落地生根”。[45]

5.法治监管算法: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规范算法技术的运行

从各国治理算法的具体实践来看,用法治规范算法的运行是智能时代的大势所趋。在宏观层面,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规范算法的运行,需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秉持技术向善的正向治理观,二是注重“法治”与“自治”相结合,三是细化监管分类标准,四是坚持数权驱动理念。[46]侯东德等认为,由于算法领域内意识形态的离散性与隐蔽性等特征,法制部门需要事后监管与事前防范“两手抓”。既要强化网络平台责任,赋予用户权利的同时约束平台行为,达成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双向平衡;又要揭开算法推荐工具属性的虚伪“面纱”,监管算法规范性的同时限制运行边际,来实现技术与价值理性的良性循环。[47]在细节层面,有学者指出可以通过全要素分解法治需求、规范在法律中的数字定义与函数表达、在法治执行中运用数字建模与分布式计算等三个步骤,最大程度确保算法正义的实现。[48]针对算法“黑箱”的法治漏洞,我国在法律法规上可以从算法的可解释性上提升透明度、在司法实践中明确个人信息的解读、建立合理的权力问责机制等方面着手,圈定算法的权力边界,用法治保障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安全。[49]

二、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研究的总体评述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学者们主要从算法与意识形态的联系,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新挑战,呈现的新特点,与之匹配的解决策略等多个维度进行了较为细腻的思考与较为周详的考量,取得了一系列富有价值的理论成果与学术进展,为后续该课题研究的深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也同样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与今后研究中需要关注的重点。

(一)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研究的现状评述

1.取得了一系列较为重要的研究成果

(1)研究层次鞭辟近里。学界现有成果通过研究算法与意识形态的概念原理、理论依据以及两者关联向研究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挑战和呈现的新特点方面层层递进,进而研究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应对策略,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斗争所取得的成就,其他国家在算法领域内意识形态的防控对我国的经验与启示等,研究的理论深度不断提升。

(2)研究视角不拘一格。鉴于研究切入点各有侧重,部分学者侧重于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风险形式与类别,部分学者的研究侧重于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风险挑战的内涵和表征,也有部分学者的研究侧重于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防范与治理。特别是算法“黑箱”影响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议题上,学者们的关注点差异较大。学者们对算法“黑箱”的概念与性质,算法“黑箱”对新闻舆论的影响,算法“黑箱”在司法实践中的危害,算法“黑箱”的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多维的探讨。但究其本质,纵使学者们的研究视角不尽相同,其出发点与落脚点却始终保持一致,即都深刻指出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严峻性以及防范应对的重要性,都为后续学界的进一步研究做了坚实的铺垫,都为算法时代意识形态的综合治理提供了多元化的路径选择。

(3)研究内容与研究方式丰富多样。研究内容从单学科主导向多学科交叉研究转变,从纯粹理论研究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转变,从表象特征向深层实质转变,从局部思考向全局考量转变;研究方法则呈现出从文本研究为主向注重现实数据、从单一研究到对比研究的发展趋势。

2.存在一些薄弱与不足之处

(1)研究前瞻性相对欠缺。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安全问题是学界近几年才出现的新课题,我国学者一定程度上尚未跟上国际学术的最前沿,与国外学者的研究相比,我国学者的研究偏于对既有材料的整理与分析,而非站在一个前瞻的角度解析算法与意识形态的内外关联,透析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风险的其他形式,以及新型应对策略的未来可行性。

(2)研究针对性略显薄弱。许多学者提出的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应对策略以阐释性的宏大叙事偏多,具体操作细节却蜻蜓点水;在治理路径上选择面较多但实践性较弱,且有部分文章的风险挑战与实践进路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有比较明显的前后割裂感,措施针对性较为薄弱。

(3)研究内容重叠较多。许多学者的研究在量上有所堆砌,但是在质上并未有突破,导致很多文章的内容千篇一律,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有待加强。

(4)基础理论研究稍显逊色。许多学者都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算法的重要论述为蓝本出发进行讨论研究,但是缺乏最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剖析与解读,这就导致研究成果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研究的深度与广度都难以令人满意。

(二)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研究的展望

在高度肯定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学界还应当注重经典文本、增强问题意识、补齐理论短板、加强观点创新、增强前瞻意识以及拓展研究思路,弥补现有研究不足,勇攀科研高峰。

1.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挖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不能采取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的态度。有的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没读几本,一知半解就哇啦哇啦发表意见,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也有悖于科学精神。”[50]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研究离不开经典马克思主义文本,必须带着现实的问题回到马克思经典著作中去,从里面寻找问题的“根”与“魂”。具体而言,我们不仅需要深化《资本论》《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等马恩经典著作的挖掘,反复琢磨分工与机器、大机器生产、劳动异化等核心问题在原著中的理论阐释,还需要吸收借鉴西方马克思主义流派关于技术与意识形态的重要观点,例如马尔库塞对发达工业社会的意识形态批判、哈贝马斯的技术意识形态论以及齐泽克的意识形态幻象理论等,以此进一步强化对技术与意识形态的认知,筑牢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研究的理论之基。

2.需要从社会实际出发,廓清对基本问题的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7]43正因为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安全问题是意识形态工作中一个重大且新颖的课题,所以必须“要紧跟时代,从理论需要、社会需要、人民需要的角度出发,强化实证研究,拓宽研究广度,增进研究深度”[51],厘清研究的基本问题与重点难点,从而使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在算法领域内始终保持强大的感召力、主导力与向心力,为党政机关做好算法时代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防范与治理提供学理支撑与策略指导,以期尽到学界的微薄之力。

3.补齐现有理论的短板,强化针对性研究

必须摒弃浮光掠影式的浅显研究与重复性的无意义研究,针对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核心问题进行细致思考,补齐现有研究成果中内容不完善、论证不充分、逻辑不严密的漏洞与短板,提出具有现实意义、可操作性强、效果良好的治理措施。

4.汲取最新养料,强化理论创新

我们应当时刻关注国外在算法与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最新动向,不光从国外的学术期刊、学术著作中汲取新鲜的养料,而且要关注国外政府颁布的针对算法意识形态治理的法律文件,了解国际上涉及算法的最新公约等,从多种渠道获取资料,运用前沿的理论、创新的观点、科学的方法,把握国际上的思想动态,推动该课题的研究深度与广度更上一层楼。

5.增强前瞻意识,探索未来趋势

人工智能算法的发展势头迅猛,技术更新频率快,从ChatGPT3.0 版本到ChatGPT3.5 版本,再到现如今的ChatGPT4.0 版本迭代更新只用了一年多时间,为此我们不能仅仅将目光放在现有的算法技术上来考虑意识形态安全问题,还必须增强前瞻性思维,把握算法发展的一般性规律,探索未来算法发展方向与意识形态安全防范趋向,将算法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6.融合多学科视角,拓展研究思路

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并非单学科能够解决好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将哲学、社会学、传播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融合的视角带入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研究之中,打破各学科之间的隐性壁垒,不断拓展研究思路,发现潜在风险,应用尖端科技,尽最大可能保障算法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风清气正,守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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