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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实践探索

2024-04-05郭海霞

当代教研论丛 2024年1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学司法

郭海霞

(苏州城市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0)

高校在法学人才培养方面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高校法学培养模式和路径直接决定了人才培养的质量。数字时代的到来为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同时,也为法学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法学专业学生数字素养的培育是高校回应社会人才培养需求的重要标志,更是高校为数字社会培养法治人才的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为了实现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高质量发展和数字法治的全面推进,高校培育法学专业学生的数字素养是满足数字社会人才需求的重要举措。

一、法学专业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时代诉求

数字时代的到来,使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以及交往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需要有效及时的回应社会需求,法学专业学生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人才,需要能够为数字时代的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制度建构以及法治实践提供人才支撑。高校法学专业作为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需要与法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根据社会需求输出高质量的法治人才。

1.为数字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方案的需要

科技与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以工商业社会为调整对象的传统法治建设模式向以数字社会为调整对象的数字法治建设模式转变。伴随着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诸多的新型法律关系,数字法治政府、数字司法在技术赋能下进入全面发展阶段,“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网协同”以及“智慧司法”“数字检务”的发展使社会治理效能和司法服务的质效大大提升,社会公众在数字政府和数字司法中充分享受到数字红利,数字正义也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以“可视”的方式予以实现。但是,无论是执法还是司法,在实践中都面临很多的困惑,面对虚拟与现实双重空间复杂的社会关系,数字政府和智慧司法需要相应的理论支持,以防止技术异化导致的数字正义价值目标的偏离。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必须及时调整数字社会对法治人才的培养需求。法学专业学生是将来法学专家学者的重要来源,通过教学模式的改革,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数字素养,使学生能够通过对数字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具体特征的深入了解和研究,具备能够阐释和分析数字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积淀。党的二十大提出,“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1]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培养必须能够从理论上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培养学生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理论分析并提供理论方案的能力。

2.为数字社会发展进行制度建构的需要

为了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提高国家在国际社会的竞争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2021)、《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2022)等规范性文件对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治理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党的二十大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上述国家层面的重要文件旨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数字时代不仅意味着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也不仅意味着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司法变革,更深层的则是人类本身和人类生活的数字化。”[2]在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实现数字治理的法治化。基于数字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国家制定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一些省份也结合国家立法进行了有关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地方性法律文件。为了有效规范智慧司法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和2022年分别发布了《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并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但是,在数字法律关系的调整方面还存在很多的法律空白,一些相关法律比较滞后,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在调整数字法律关系过程中显现出乏力的问题,亟需进行数字立法的完善。在数字立法过程中,数字法治人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必须结合社会对法治人才的现实需求,调整法学人才培养方案,将提升法学学生的数字素养作为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为相关领域的数字立法提供人才支撑,为“数字人大”建设和数字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人才准备。

3.为数字法治实践提供复合型人才的需要

为了提高数字社会治理的效能,数字政府与数字司法在实践中已经全面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3]智慧法院建设致力于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数字检务实践也发展迅速。从智慧检务阶段发展到数字检察阶段。在当前法治实践中,法学专业学生因为在校期间的法律素养比较薄弱,在数字法治实践中因数字技术的不足而导致其在实践中无法有效的完成工作,而一些信息技术人才因法律知识的薄弱而无法在法治的框架内以技术赋能法治实践。党的二十大强调“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法治实践输送复合型法律人才是高校法学专业的社会责任与神圣使命。对于传统的法学教育来说,学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相对比较扎实,但其数字素养存在明显的短板。所以,只有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强化法学专业学生数字素养的重要性,才能够为法治实践提供优秀的复合型人才。

二、法学专业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目标取向

法学专业学生的数字素养是法学学生适应数字法治建设所体现的综合能力,因此,法学专业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目标取向包括培养学生的数字理念,丰富学生的数字知识以及提升学生的数字能力。

1.培养学生的数字理念

数字技术消解了传统的物理时空,人们的生产方式、交往方式和行为模式都在数字技术的赋能下向虚拟空间拓展,“你在应用互联网连接世界时,互联网实际上重塑了你与世界接触的方式”。[4]新时代的大学生作为网络的“原住民”,虽然掌握利用网络进行社交的很多技能,但其对数字技术的掌握大都只是碎片化的知识,缺乏对数字社会生产、生活以及交往逻辑的系统了解,导致其没有形成系统的数字理念,尤其是建构在法学系统知识基础之上的数字理念匮乏。数字理念是数字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数字技术对传统社会关系产生了强烈的颠覆效应,万物互联、信息共享、场景互动,由此导致法律关系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都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新型的权利面临诸多的保护难题,这就需要相应的法治人才,以数字理念重新审视数字时代法治的理论研究、实践活动,并能够主动适应数字技术变革所带来的各种冲击与挑战。从目前的数字政府和数字司法实践来看,很多工作者因缺乏数字理念,在工作中比较被动,甚至对数字技术融入法治工作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作为为社会输送法治人才的高校,必须在学校教育阶段通过系统的教育,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数字理念,进而使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中能够主动、高效的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法治工作的数字化发展,以顺应数字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承担起推动数字正义实现的社会责任。

2.丰富学生的数字知识

从传统的法学课程体系建设及具体知识内容来看,法学学生的数字素养的培育处于比较薄弱的状态。掌握数字社会的法律现象及其运行规律,需要我们以数字时代的变革为导向,以增进法学学生数字素养为目标,完善法学教学内容体系,丰富学生对网络、数据、算法、区块链,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城市以及元宇宙业态等数字领域相关知识的了解与掌握。结合数字法治发展的需要,使学生对网络科学、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相关知识与法学知识进行交叉融合,以保证工作后能够胜任数字政府、数字司法以及平台治理和算法治理的相关工作。基于数字法治的时代诉求,高校法学专业应该进行教育模式以及教育手段和方法的改革创新,增加交叉学科的学时比例,通过学校教育,增加学生的数字知识,使学生形成关于数字空间中的数字身份的界定、数字行为的规制以及数字纠纷处理的知识体系,掌握有关数字法治发展中的相关风险知识,包括算法黑箱、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以及算法霸权等,掌握关于如何能够以法律制度进行规制和防范技术风险的法律专业知识,等等。这就需要高校对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进行及时的调整和变革,以使高校的法学人才培养适应数字法治建设的需要。

3.提升学生的数字能力

党的二十大提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目标,当代中国的发展关键在于人才的培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高校培养的法律人才不仅能够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同时,也应该具有为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和世界和平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的能力。因此,高校法学专业必须注重学生数字能力的培养。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2022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指出:“全方位提升学校数字教育教学水平,完善数字技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5]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来说,掌握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的基本原理并能够运用是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通过数字素养的培育,使法学专业学生能够具有适应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法治实践能力,以应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治理中的法律问题,同时,能够以强大的法律与数字技术相结合的能力在全球的数字经济和政治事务中展露头角,强化中国在国际社会的法治话语权,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中国方案,彰显中国智慧。

三、法学专业学生数字素养培育的路径选择

2018年教育部颁布《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了在信息化技术条件下,教育理念与教育模式变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法学学生数字素养的培养需要高校进行教学模式与教学方式的全面变革,重构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与内容,引入智慧教学手段,并在教学实践中充分注重数字素养的培育。

1.重构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与内容

高校法学专业应该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2018年9月17日发布的《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的战略部署和2019年4月启动的“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以及2021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关于“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数字人才强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等能力达到更高水平,高端数字人才引领作用凸显,数字创新创业繁荣活跃,为建成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的目标,[6]重构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与内容,将有关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列入到教学体系中,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综合性和跨学科的课程,通过相关课程的增加,使法学学生除了法律知识外,对数字经济时代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具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增加学生在法治建设实践中经常接触到的数据安全、数据共享以及算法技术、区块链技术、元宇宙技术等相关知识,使学生在数字执法和数字司法实践中对数据、算法和建模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能够有准确的认知。通过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与内容的重构,使法学专业学生的数字素养与数字法治需求无缝对接,进而能够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数字中国的国家战略。

2.引入智慧教学手段

教育部于2018年4月出台了《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为高校智慧化教学提供了方向指引。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中强调:“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支持互动反馈、高清直播录播等教学方式。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依托感知交互、仿真实验等装备,打造生动直观形象的新课堂。”[7]在法学专业学生培养过程中,高校应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实现教育的智慧化和教学模式的数字化变革。学校应加大智慧教室的投入力度,优化虚拟仿真教学环境,拓展学生对数字法学知识的获取渠道,充分利用音频、视频、图片等多媒体手段,增加互动环节,使学生能够在智慧法学教育过程中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智慧司法、智慧执法流程中数字技术的魅力,强化对数字技术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的认知。同时,高校还可以与数字政府、智慧法院、数字检务以及智慧律所建立信息整合与共享机制,在教学中营造更加真实的执法和司法的运行环境,为学生“沉浸式”提高数字素养提供物质支持和技术保障。

3.在教学实践中充分注重数字素养的培育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一个时代为人们感受到的需求、主流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无论是公开宣布的还是下意识的,甚至是法官与其同胞们共有的偏见,在决定赖以治理人们的规则方面的作用都比三段论推理大得多。”[8]法学专业学生数字素养的培育离不开实践环节,高校应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以及实习等方式推动法学专业学生数字素养的提升。一是在模拟法庭中引入智慧司法的场景。基于传统法学教育模式而建设的模拟法庭明显已经不适应数字时代法学教育的需要。智慧司法和智慧检务已经在实践中实现了司法流程的智能化,那么,高校应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加速模拟法庭建设的现代化、信息化、智慧化,完善数字化模拟法庭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使学生在模拟法庭的场景化实践中提升数字素养,强化适应数字法治建设的实战能力。二是推动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的数字化。一方面,在法律诊所案件选择方面注重引入涉及网络纠纷和涉及相关数字法律关系的案例,使学生在案件的分析以及研究相关方案的过程中接触更多的数字知识,以此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数字素养;另一方面,在法律诊所实践教学中,使学生充分接触智慧司法的应用流程,通过智慧司法网上立案、网上审判以及网上执行等流程,深化学生对智慧司法的理解,并进一步提升其自身的数字素养和数字应用能力。三是在实习阶段充分接触数字司法或数字检务的司法流程。法学学生到司法机关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是学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安排实习的过程中,应当将数字素养的提升作为学生实习考核的重要内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通过主动参与数字司法流程,深入体会智慧法院、数字检务中的数字化知识和技能,从而提升数字素养,增强其处理各种数字化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以智慧化手段和技能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的能力。

四、结语

数字时代的到来引发了人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交往方式的巨大变革,法学作为实践性学科必须有效回应数字时代的社会关系的变化。在实践领域,数字政府、数字司法已经将数字技术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高校作为法学人才的培养基地,必须适应数字法治建设的需求,将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数字素养作为重要任务。通过法学学生数字理念的培育,数字知识的丰富和数字能力的提升,为数字法治建设提供既具有数字素养又具备法律技能的高质量实践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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