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伦理视域下生态道德人格形塑的价值逻辑
2024-03-21王继创
王继创
(山西大学 哲学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一定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新时代,公民生态道德意识和生态美德素养是现代人必然的道德人格内涵。传统伦理学的理论建构范式,尤其以规范伦理学主导的生态道德治理仅仅是诉求一种普遍道德规范的外在约束。然而,生态美德伦理学认为,“生态之于人而言的根本问题,还在于塑造属于新的文明类型的新主体性。这个新主体性‘在形式上不仅包括我们应该怎么做,而且包括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1]。可见,养成生态美德是生态文明新时代人格形塑的必然品质要求,形塑生态道德人格是使人们养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价值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必然路径。不仅如此,具有稳定内在心理特质的生态道德人格的养成不会一蹴而就,如何使现代人具有科学的生态道德意识、真挚的生态道德情感和稳定的生态道德意志,从而实现生态道德践行践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不仅要遵循一般道德人格培育的具体路径和方法,而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价值观念不同于人际伦理价值观念,理论建构亦具有其独特的路径和方法。
一、生态美德教育:生态道德的自省觉悟
美德伦理学诉求的道德教育是一种内在人格与美德品质教育,根本不同于规范伦理学对于道德规则遵循的由他律到自律的形成过程,“道德人格的认知无论从道德直觉还是从道德理论上都以构成道德人格的主要美德和核心品质为依据”[2]154。因此,可以说生态道德人格培养过程是一种生态美德教育的实现过程,“道德教化的过程,重视‘教’,但更突出和强调‘化’”[3]18。或者说,美德教育不同于一般知识性教育,不仅是传授道德知识,生成生态道德价值规约,给予人们的行为以外在的道德规范,而且更是一种从人的内在品质形塑出发,特别是以榜样示范、习惯养成等潜移默化教育方式,培育具体生活实践中人们践履笃行的生态美德精神特质。“不仅是道德知识的传授,也不仅是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而是从全部社会生活出发培育提升人的整体精神,以文化人、化民成俗、身教示范,最终使道德个体践履笃行,从而成为一代有道德的新人。”[3]18这意味着,美德教育的任务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培养人们一定的道德品质。一个人的人格品质形成是外部环境影响、社会教育作用以及个人主观努力的综合作用之结果,正是在包括道德教育在内的活动中,使人类个体在有限的生命中汲取千百年积淀传承下来的知识与美德来丰富和完善自己。另一方面,通过美德教育形塑全社会良好道德风尚。不仅是形成个人高尚道德品质必要的“条件”,而且其本身就是个人道德品质形成必备的“内容”。二者的关系体现为既强调“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又承认“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4]。美德伦理学诉求的道德教育不同于规范伦理学外在性道德教育,有其独特的展现形态。
(一)在潜移默化中形塑道德主体的内在品质
道德教育是指一定社会或共同体对个体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系统的道德影响活动,进而使人们内心主动接受社会道德要求,自觉有效地规范自我行为。可见,道德教育有两个基本前提:其一,道德观念不是先天生而有之,而是通过后天学习获得的;其二,人性是可塑造的,每个心智正常的人都可接受一定的道德知识和观念,并以其引导和影响他的日常生活。规范伦理学主张的道德教育就是为社会生活寻求普遍的价值遵循和规则规范,通过道德教育促进外在的规范成为内在的道德观念,为人们的行为判断提供价值准则,或者说规范伦理学的道德教育是一种外在命令性的道德他律。
其实,道德人格培育更应强调内在品质养成,即“教养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教育,也绝非自然生成。教养乃是一个文化环境熏陶与主动教育,以及主体自我修身相统一的过程”[5]1。也就是说,美德伦理学主张的道德教育注重的是人们内在品格的形成,使道德价值观念自然而然地成为人们的行为习惯,正如《荀子》中所说“论礼乐,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6],强调道德教育所具有的潜移默化性,着力于道德行为主体内在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在这样的意义上说,生态美德教育就是在潜移默化中形塑道德主体的内在品质,不仅是对生态伦理规范的遵守,更使得生态伦理价值内化于道德主体,培育生成具有生态美德品质的生态道德人格。虽然规范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都注重道德教育,都着眼塑造内在的道德人格品质,但是它们具体的形成机理从根本上来说是不同的。规范伦理学的道德教育是由他律到自律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人格的形成过程,是一种由外而内的道德人格具有;美德伦理学主张的道德教育则从人的内在本性出发,直接从内在美德品质用功,来实现稳定的道德人格的养成,这种潜移默化的美德形成机制是一种达至内在品质的自省觉悟。
(二)生态美德教育呈现实践叙事培育方式
如前所述,规范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关于道德人格的建构遵循着不同的理论模式。一般认为,规范伦理学的道德人格是一种建构主义的理论思路,即从道德规范出发,在理性思辨中推论证明生态美德的人格特性,生态道德人格的形成遵循着由外而内的人格培育理路。这就存在着“建构主义的理论运用到日常生活世界的环境道德教育中,则显得理性有余却情感不足,理论的推演抽象干巴,较难走入公众的内心,不与公众产生情感的共鸣和心灵的共振”[2]155。也就是说,规范伦理学的道德教育是通过抽象建构主义的方法在理性思辨中提出具体道德规范。这种道德人格是一种外在规范在个体身上的凝结和内化,道德规范的建构就是为了实现人的被迫的责任担当。
与上述逻辑根本不同,美德伦理学实现的道德人格建构“必须是具体化的、生活化的、情景化的,是各种特殊的道德文化共同体,美德伦理的道德教育符合普通公众的日常生活习惯”[2]155。万俊人认为,美德伦理学呈现的道德教育实乃一种“所谓‘叙事’或‘叙事学’”[7],抑或可称之为“讲故事”。其实中国传统儒家生态伦理思想表征的就是一种典型的叙事式道德人格建构模式。“在长期的农耕社会,古代中国人强调‘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朴素的自然主义观念,反对‘竭泽而渔’‘焚林而田’的短视做法。这些反映在传统道德教化中,不仅体现为对自然的重视和膜拜,更延伸为对自然规律、天地道理的恪守和敬畏。”[8]叙事式道德教育直接来源于生活实践,故而道德人格内在品质能够实现与现实社会生活无缝衔接,这就使得道德主体内在品格养成能够与现实的社会生活有机统一起来,使德智到德行实现直接转换。
(三)生态美德教育以榜样示范涵养理想人格
人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就是因为榜样不仅是时代精神的典型代表,更在于榜样以行动言说着“思想的力量”。“榜样作为道德教育方法,如所周知,就是教育者引导受教育者模仿某些品德高尚者,从而逐渐使受教育者的品德与其所模仿者的品德接近、相似乃至相同。”[9]可以说,道德榜样蕴含着的道德理想性、现实实践性及其知行一致性,深刻地揭示了内在人格品质的形成并非仅仅是人性使然,同时也意味着理想道德人格的形成具有生活实践的现实特质,使得榜样示范教育具有美德培养的重要意义。在生态美德教育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效应。
可见,以榜样示范为典型的生态美德教育是提升社会公民生态美德品质的重要抓手。生态榜样人物是生态伦理实践的佼佼者,一方面,榜样人物保护生态环境的实践是一种自觉自愿的个人行为;另一方面,榜样人物往往具有理想型道德人格的基本特质。更为重要的是,榜样人物是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的生态美德的践行者,其德行品质和行为实践方式本身就是其道德人格的最佳体现。因此,在现实生态美德教育过程中,全社会应该大力选树先进榜样,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使其成为公众学习的“标杆”,以此促进公民良好生态道德意识的培育和生态道德人格的建构。
二、生态美德养成:生态道德的自觉实现
在生态道德人格培育过程中,如果说生态美德教育更多是基于社会面向的人格培育,那么生态美德养成则是从个体维度出发,以实现生态道德人格的养成,因为“一定社会的道德要求成为行为者内心的‘当然之则’,不仅要靠社会的道德教育,而且有赖于行为个体在道德自我教育基础上的自我道德修养”[10]208。因此,所谓美德养成就是指“人类在文化的滋养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人的本质。在孕育产生培育发展的过程中,美德表现出较为稳定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内在本质”[5]7。生态道德人格培养不仅需要外在社会生态道德意识教育,同时个体自我生态美德品质涵养和自觉生态道德情感培育必不可少。
(一)生态道德情感认同的形成离不开科学合理的生态道德知识
现代生态伦理学认为,“正确认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科学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自然界中获取人类所需的物质资料的同时不破坏自然界自身规律,与自然达至本质融合、内在统一的和谐关系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核心要求”[11]。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道德认知,才可能形成对自然界及其生态系统中万物存在的真挚的道德情感。现代生态道德意识是对现实生态环境问题的哲学反思,深刻揭示了要走出现代性所带来的生态环境困境必须改变传统的“征服自然”的价值观念及其实践方式;把自然纳入道德关怀的范围之内,改变工具主义自然价值观;转换价值评价的视野,从自然的视域来看待自然所具有的价值,产生尊重自然、关怀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道德情感。
(二)良好生态道德情感是生态美德养成的关键
一定意义上说,人们仅仅具有生态道德知识,并不必然保证生态道德实践履行。要使生态道德实践成为人们自觉自愿的行动,必然要求人们形成真切的对生态道德情感的价值认同。“人们只有对生态理论及行为产生情感认同,才能将生态道德认知内化为道德主体的行为规范。”[12]只有产生真挚的关爱自然的道德情感,人们才会把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作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遵循。“生态道德情感是人们在对生态道德关系进行处理和对生态道德行为进行评价时所产生的好恶、爱憎的态度,是人们对生态道德认识内心体验的产物。”[13]45也就是说,生态美德养成首先是人们生态道德情感自觉形成的过程。可见,培育生态道德情感在生态美德养成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三)涵养生态道德情感是道德主体一种高度自觉的活动
美德源自人的内在本性,人性的生态化生成是生态道德人格的直接来源。“美德是一个人的内在本质规定,是人成其为人、人之所以为人的关键所在,是人的一种内在的稳定的品质,或者说美德不是强加的,而是自觉自愿的行为。”[5]1这就意味着,要使生态美德成为人们自觉自愿的行为选择,必须达至生态人的自我实现。“道德修养是一个主体自我人性的修养和改造,从而达到为之景仰的某种道德境界的过程。因而道德修养实质是一种人性向善的自我规范和自我改造过程。”[14]生态人的自我实现就是以生态道德意识来实现对自我的改造,通过对生态道德的认识增进道德情感,进而因道德情感形成对生态价值的自觉认同。
可以说,在自我实现中涵养生态道德情感,既是生态道德人格的自觉实现过程,更是现实社会中人们必然的生活方式。在“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性认知中体味和丰富人类个体的自我生命,不仅仅是物质丰裕的生活价值追求,同时精神生活的富足也是人生价值的应有之义。概言之,在自我实现中培育生态美德本质上是人内在善的显现过程,既是生态实践的内生力量,又是人格追求的最高境界;既是对人自身价值澄明的充分展现,亦是使人成为真正的生态人的一种境界追求。
综上所述,自我实现意义上的生态道德人格形塑,实质是道德主体的自我认知和自我改造的过程,就是自我养成自觉的生态美德品质。作为生态道德养成的自我实现是一种人性不断完善的过程,从根本意义上说是“一个艰辛曲折的精神进化和心灵充实的历程”[10]211。因而,作为自我实现的生态美德养成亦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
三、生态美德锤炼:生态道德的知行合一
实践是社会生活的本质面向。只有在具体的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生态道德才能够得以体现。人们也只有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才能够使美德品质呈现为具体的实践行为,才能够检验生态道德人格是否真正具有。这是因为“经验的积累、风俗习惯的养成、行为方式方法等日常生活中的道德文化因素,通过在家庭生活、社会示范等方式中无意识地融入每个人生活之中,形成一个人的行为范式”[5]7。从生成的意义上说,生态美德在生活实践中锤炼,生态道德人格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彰显。
一定意义上说,生态道德实践是人的自我外化的结果,检验着生态道德人格的自我实现。“现实社会生活中,具有生态道德人格的人们在具体的社会生产实践中,就会自觉地以生态道德意识对实践行为进行合理价值评判,自觉地以生态价值观指导生产生活实践。”[15]23在具体的社会生产实践中,人们自觉以生态价值观指引实践,以有利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价值旨归。
(一)生态道德人格在走进自然中获得
大自然不仅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必要的物质产品,而且还是人类的精神家园。走进大自然,感受万物的生长律动和神奇的气候律变,可以使人们懂得如何发现自然规律,体认自然的神奇。走进大自然,美丽的自然风光给人一种美的体验,也是人审美素质培养的重要途径。其实,人类的很多美德品质源自大自然,通过大自然获得,人的存在及其意义从自然中获得诠释。霍尔姆斯·罗尔斯顿说:“大自然是一个‘认识你自己’的地方。”[16]走进大自然,能够净化人的心灵,澄明人对自我的认知,找到人的自然本性,在追问人从何处来中问思人生意义的起点。“精神生活不仅来源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取决于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17]只有走进大自然,了解大自然,拥抱大自然,接受自然的启发,才会深刻认识到人的自然本性。或者说,热爱自然本身就是人的自然本性。
(二)生态道德人格在生态保护修复实践中锻造
面对着现代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紧张,必然诉求对抗性人与自然关系实践的批判,走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实践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特别是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实践价值观,真正为了自然生态的完整、有序和美丽而进行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而不仅仅是为了人类利益福祉才去关怀自然生态环境。质言之,人类社会发展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相促进。“人类通过参与末端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自身对生态环境犯下的滔天罪行,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唤醒人们的生态意识,可以在一定意义上培养和补救人类的生态道德人格。”[17]因此,必须在保护修复生态的实践中锤炼人类生态道德人格,特别是在对物质主义人格价值观的深刻反思和批判中实现人格的生态化。
(三)生态道德人格在绿色发展实践中升华
一定意义上说,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就是对传统只重视经济社会发展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反思超越。其实,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并不是不追求经济社会发展,而是作为一种矫正正义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破坏了的自然生态环境进行生态修复补偿。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虽然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二者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二者的矛盾又可以得到良好调和及合理转化,特别是以“两山”理念引领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本质就在于实现追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以牺牲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可以说,绿色发展实践形塑着现代人的生态道德人格,内在地要求社会发展观念实现生态转向,体现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就是对于人类的实践方式予以生态化的价值引领。由此可见,生态道德人格是绿色发展理念的道德人格呈现,是对人类社会发展价值的科学认知。
(四)生态道德人格在绿色消费中涵养
人们的生活消费方式是其人生价值追求的直接体现。长期以来,在现代工业文明形塑的社会生活价值追求中,物质性消费成为人们消费的核心内容,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成为主导的消费价值观念。与此不同,生态文明新时代主张的社会消费价值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倡导适度消费,远离过度消费,最大限度减轻和减少生态环境的压力和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在反对铺张浪费和过度消费中推进人类消费的适度和文明。另一方面,倡导丰富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走出单向度异化的物质主义人生价值观追求,把个人的自我实现及其奉献社会的价值作为健全人格的培养目标。合理健康的生活消费方式不仅是物质需要的满足,同时也把多样性精神价值、健全人格以及绿色价值观念等作为人生价值追求。因此,走出物质主义的生活价值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意义上人生价值观念的变革,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必然的价值诉求。
可以说,道德实践是生态道德人格发展的最后阶段,既是个体生态道德人格完成的标志,也是对生态道德人格形成的最终检验。从实现的维度看,虽然生态道德意识是对现实生态环境问题价值反思的结果,是在人们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科学认知基础上形成的,但人们究竟具有怎样的生态道德意识,生态美德教育达到何种程度,则需要在现实生态实践中培育完成。从生态美德养成的维度看,生态道德实践是个体维度的生态自我实现,“体现为个体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中,自觉地择其善而从之、识其不善而改之的过程,是公民生态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13]45。当然,生态道德实践过程亦是道德评价过程,通过对行为是否符合生态价值进行评价来检验人们的道德行为。不仅如此,道德实践过程亦是道德主体的自我抉择且自觉自由地抉择的过程。总之,道德实践是对其道德价值观的全面的检验,体现着道德主体道德人格的完善状况,也是知行合一的根本要求。
四、结语
唯物史观认为,“人类具体的生活实践场景是思想理论不断丰富和发展的重要原动力”[18]。一定意义上说,社会生活形塑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及其实践方式,同时人们的理想人格又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工业文明以来物化人格观造成自然的残破,导致现代生态环境问题出现,打破了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状态。同时,现实社会中生态环境问题倒逼人类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寻求走出现代性危机的人生价值观。生态文明观必然要求建构与之相一致的生态道德人格。因此可以说,“生态道德人格作为生态文明时代人的内在道德品格特质,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双重尺度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建立在生态理念的基础上,是人类对自身理性认知反思的结果”[15]23。一方面,要走出西方工业文明以来的生态环境危机,实现中国式人与自然和谐的现代化,必然要求现实生活中人们具备自觉的生态道德意识,要求具有健全生态理念的道德人格的养成。另一方面,生态文明时代诉求的人格品质的自觉就是“正确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类文明形态的更替,至关重要的是理解和掌握人类的本性及个体人格,因为人性是人类生活意义、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的根基”[19]。生态文明新时代的生态道德实践只有把生态道德意识、生态道德情感以及生态道德意志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培育出具有体认生态美德和践行生态德行的生态道德人格。
从现实生态道德建设实践来看,要实现由外在的道德规约到内在美德品质养成,必然诉求生态道德人格的培育和由生态道德意识到生态德行品质的转化生成,这是新时代生态道德治理水平提升的必然路径选择。一方面,现代人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诉求必然要求人们自觉地具有生态道德意识,要把人类的生存发展与关怀自然生态环境有机地协调起来。另一方面,生态道德人格作为生态社会人们内在具有的稳定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必然作用于现实人们的道德实践。在具体的社会生产实践中,具有生态道德人格的人就会自觉地以生态道德意识对实践行为进行合理价值判断,以有利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价值观指导现实生产生活实践。概而言之,形塑生态道德人格就是在对“生态文明时代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的价值追问中,探讨公民内在生态美德品质形成与生态道德人格养成何以可能,实现对生态道德理性认知和情感认同的有机统一,最终的价值归宿乃是实现内在生态美德转化为外在生态实践,在生态人格养成中自觉遵循生态伦理价值,在生态道德实践过程中彰显生态美德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