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境外第二代可获公民身份
2024-03-08王红良孙伯龙
王红良 孙伯龙
2023年12月19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定,联邦政府“拒绝给在境外出生的加拿大公民的子女自动授予公民身份”的规则违反宪法,并要求联邦政府在六个月内修改《加拿大公民身份法》,废除“第二代截止”政策。
据了解,2009年加拿大保守党政府推行了“第二代截止”的《S-245号法案》。该法案规定,加拿大公民在境外生育子女时,其子女会被自动视为加拿大公民;然而当第二代子女再在加拿大以外生育子女时,他们的孩子就不再被自动视为加拿大公民了。时隔近15年,加拿大的这项公民身份区别对待政策有望被废止,因而引起各方广泛关注。
“第二代截止”政策的出台背景
《加拿大公民身份法》自1947年生效以来已进行了多次修订。多年来,该法允许加拿大父母将公民身份传递给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孩子,只要在一定年龄之前,由出生在境外的后代向政府申请即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如果一个人在加拿大境外出生,并且其出生时至少其中一位親生或合法父母是加拿大公民,则该人可能有资格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然而,加拿大一直将通过血缘获得公民身份的资格限制在第一代在加拿大以外出生的公民中。也就是说,在境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在境外生下第二代孩子时,这些孩子将不再获得加拿大的公民身份。这一政策出台有一个重要背景:2006年夏季,黎巴嫩与以色列开战。其间,加拿大花8500万加元派军舰前往黎巴嫩撤侨。然而,需要撤走的加拿大人数量远超预期,行动规模不断扩大——最终统计有1.5万名黎巴嫩裔加拿大人撤离。这引发了加拿大国内居民对“黎巴嫩加拿大人”身份合法性的诸多质疑。许多人认为,这些人都是“投机公民”,他们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永久居住在加拿大境外且与加拿大没有“实质性联系”,他们从来没有为加拿大做出过任何贡献,只寻求加拿大公民身份所带来的各种好处。
加拿大街景 (图文无关)
按照法院裁决,今后只要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无论在哪里,也无论繁衍多少代,他们的后代均将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为了回应选民,2009年哈珀政府通过了“S-245号法案”,用“第二代公民认证”来划分“谁该撤、谁不该撤”,旨在通过确保“公民与国家具有真正的联系”来维护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价值。“第二代截止政策”剥夺了在境外出生的第一代人自动将公民身份传给其子女的能力;根据该规则,加拿大第二代境外子女不能通过认定与加拿大具有“实质性联系”来获得公民身份,必须由父母担保以永久居民身份来到加拿大,然后像其他移民一样申请公民身份。时任移民部部长黛安·芬利表示,这一改变就是为了阻止“图方便的加拿大人”。
法院裁决:
“第二代截止”政策违宪
安省高等法院裁决“第二代截止”政策违宪的判决源于涉及在加拿大、迪拜、日本、美国、中国(香港)生活的7个家庭的诉讼。他们认为,联邦政府“拒绝给予在境外出生的孩子以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规则违反了《权利和自由宪章》的第15(1)和第6条,因为它没有同等对待在境外出生的加拿大人与在加拿大出生的人。这一规则给海外加拿大人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其中包括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的子女和孙辈可能沦为无国籍者。
其中一名原告艾玛·凯尼恩出生在境外,又在境外生孩子,上述规则对她有着深刻影响。凯尼恩的父亲是加拿大公民,被派往丰业银行东京分行工作。凯尼恩出生在东京。六个月大时,凯尼恩随父母回到加拿大,并在多伦多和蒙特利尔从小学读到渥太华大学硕士。凯尼恩的丈夫瓦雷利斯的父母也是加拿大公民,但是把他生在了纽约,直至九岁时瓦雷利斯才返回加拿大。凯尼恩和她丈夫作为第一代都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2016年底,凯尼恩和丈夫去香港工作。2021年,凯尼恩怀孕了,但直到怀孕后期,她才知道“如果不返回加拿大生育,她的孩子将无法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在接受CBC新闻采访时,凯尼恩表示,当时加拿大政府的建议是返回加拿大生孩子,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全职工作、医疗保险等很多原因,这明显不是一个可供考虑的选择。凯尼恩说:“我觉得政府在要求我做出选择,为我的孩子获得公民身份是去加拿大,还是留在香港维持我的财务自由和身体健康。”2021年12月,凯尼恩的儿子在中国香港出生,然而按照加拿大“第二代截止”政策,他没有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所以他一出生就没有国籍,也没有一个国家给予他保护和权利。
本案的主审法官贾斯明·阿克巴拉利认为,“第二代截止政策”之“利用简单性追求明确性”的规则实不完美,基于国籍的区别加剧了那些出生在境外的加拿大人的劣势,强化了他们所遭受的负面成见,甚至被冠以“投机公民”之恶名。它在国籍上创造了一种区别,没有同等对待“在境外出生的加拿大人”与“在加拿大出生的加拿大人”,在境外出生的人只能拥有较低级别的公民身份,因为他们无法通过血缘将加拿大公民身份传递给在境外出生的子女。此外,出生时通过血缘关联而获得公民身份的加拿大人也持有较低级别的公民身份,因为他们没有自动返回加拿大与在境外出生的子女一同生活的权利。同时,阿克巴拉利法官表示,“该规则受到父权制和种族歧视政策的影响。从生物学上讲,只有女性有怀孕的能力,这一政策让在境外出生的第一代女性遭受了基于国籍和性别的歧视以及特别不利的待遇,迫使适龄生育的女性不得不在‘境外求学、工作或旅行还是‘将公民身份传给子女之间作出选择”。最终,阿克巴拉利法官得出的结论是:“第二代截止政策”违反了《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应裁决联邦政府在六个月内修改《公民身份法》,并废除该政策。
不过,尽管阿克巴拉利法官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但却没有判决“政府需要赔偿”,因为“法院并不确信政府有疏忽、恶意或故意短视的行为”。法官只命令政府支付27.5万加元以支持原告家庭的诉讼费用。同时,命令移民局官员立即为其中3个家庭提供即时救济,授予他们在境外出生的4个孩子加拿大公民身份。
对本案的评价和后续影响
安省高等法院的这一裁决影响深远,不仅让在加拿大出生的公民与在境外出生的公民享有同等公民权,而且还承认并重视女性的权益。国会议员、联邦新民主党的党团主席关慧贞指出,自己多番努力修改《公民身份法》的工作已经完成,却因为保守党的不断拖延而无法在国会进行三读,安省高等法院的这一判决有助于解决这个关乎所有移民根本权利的重要议题。
(作者王红良、孙伯龙单位分别系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法院、杭州师范大学)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