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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3亿元“套路贷”集团落网记

2024-03-08唐新宇

检察风云 2024年5期
关键词:淮阴区套路贷犯罪集团

唐新宇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林、胡某晶等人特大“套路贷”犯罪集团案,近日经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挽回损失。”2023年10月28日,被害人袁某某打电话给公诉检察官表示感谢。袁某某和其他20多名被害人,终于取回了被“套路贷”犯罪集团拖走的私家车。

抵押贷款车主遭殃

2017年,袁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经他人介绍到淮安市清江浦区一家小贷公司办理车辆抵押贷款。业务员拿出厚厚一摞合同,其中光补充协议就有7份,令袁某某感到奇怪。业务员说除了借款合同,其他都是补充条款,只要正常还款就不会有问题。合同金额是12.4万元,袁某某实际到手9万余元,须分24期还款。业务员在袁某某的车上安装了GPS。

前两期袁某某都按时还款。到第三期,袁某某因有事情,当天夜里才还款。不料第二天他发现车子被人拖走了。小贷公司竟要求袁某某支付包含拖车费、违约金等在内的总计26万元费用。

袁某某确认车子在淮安市淮阴区华侨新苑的地下车库。2017年10月4日晚,袁某某叫上朱某某,来到华侨新苑地下车库。还没来得及找到车子,他们就被红外探头探测到了。袁某某和朱某某听到汽车刹车及铁棍敲击围栏的声音。两人赶紧躲起来,但很快被找到,遭到殴打。打人者以胡某晶为首。

胡某晶纠集陈某某、郑某某、孔某某等人成立隆安公司,实施放贷、拖车和敲诈勒索犯罪。2017年,胡某晶被列为失信人员。他以他人名义成立鼎立公司,公司人员为原隆安公司人员,开始与张某林的公司合作。

张某林2000年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6年五六月份,张某林与他人合伙成立久玖金服公司,主要做汽车抵押贷款。张某林还注册了多个空壳公司,专门实施“套路贷”犯罪。

2017年底,胡某晶的鼎立公司成为久玖金服公司的代理商,帮助张某林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张某林发现胡某晶通过拖车的方式处理逾期还款客户,能获得很大利益;胡某晶则想利用张某林的资金诈骗更多客户。于是,张某林将胡某晶及其得力干将郑某某吸纳到贷后管理部,负责拖车并实施敲诈。

2019年初,胡某晶发现张某林资金渠道多,公司规模大;张某林发现胡某晶兄弟多、拳头硬,遂想利用胡某晶拖车、敲诈勒索,从客户手中榨取更多钱财。两人一拍即合,相互勾结,融为一体。胡某晶注销了鼎立公司,带领公司人员加入张某林的久玖金服公司,作为其淮安分公司,人员工资由总公司发放。胡某晶的妻子成为该分公司法人。后来,张某林将胡某晶任命为久玖金服公司副总经理,兼贷后部总监。

犯罪集团“文骗武打”

以张某林、胡某晶为首的犯罪集团,以久玖金服公司和下属的淮安、宿迁、徐州、六安、济宁、呼和浩特6个分公司及下级代理商为依托,安排公司业务员以“低息办理车辆抵押贷款”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被害人到公司门店办理车辆抵押贷款业务。放款银行将款打到被害人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时提供的银行账户中。久玖金服公司要求被害人将部分款项转给该公司,作为保证金、科技费、资产管理费、保险费、违章押金等,同时收取GPS安装费。这一系列“砍头费”占被害人贷款总额的12%以上。

更重要的是,该集团在被害人每月贷款本金减少的情况下,仍以全额本金来计算利息,从而虚增债务。其间,只要被害人延迟1天还款,或者久玖金服公司的划扣系统发生故障,公司就会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张某林安排胡某晶等人拖车,并以车辆要挟被害人,索要高额拖车费、违约金、逾期费等,以此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他们还肆意殴打他人,毁坏公私财物,实施寻衅滋事犯罪。

该集团利用上述“文骗武打”的手段,违法放贷累计逾3亿元,敲诈大量被害人财物。

检察机关精准审查

张某林发现,在一线行骗的公司业务员普遍存在年龄大、文化水平低、江湖习气重等缺点。于是,他从人才市场招聘形象佳、口才好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入职公司,充实一线岗位,并在岗前培训中教授行骗话术。该犯罪集团编写了涉及各种骗术的“培训教材”。老员工会教新入职者:“客户贷款10万元,他的银行卡先收到放款5万元,被我公司划走1.5万元,再收到放款5万元。有些客户会提出疑问,你们必须这样回答:‘只要按实际收到的8.5万元还款就行了。”

淮安市淮陰区检察院审查了数十份被害人信件,发现均指向久玖金服公司淮安分公司。检察院迅速指派检察官至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官通过参加会议分析案情,结合证据,从有利于庭审指控的角度提出侦查方向及取证意见,推动该案高质高效办理。

2020年6月22日,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以张某林、胡某晶等100余人涉嫌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左某某等人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案件移送淮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一周七天连轴转,加班加点审查近2000本卷宗,通过绘制犯罪组织架构图、对全案证据材料进行列表分析比对等,准确界定了犯罪集团的组织架构,明确了“团队经理”“业务员”等各类涉案人员的作用、行为和责任;追捕2名漏捕人员;对20余名毕业不久就加入该犯罪集团的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全案100余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提出精准化量刑建议。

2020年12月28日,淮阴区检察院对张某林、胡某晶等久玖金服公司总部的3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21年1月8日,该案因疫情原因中止审理,后于2023年3月6日恢复审理。

出庭检察官指控:张某林、胡某晶等犯罪集团成员,共实施诈骗519起,诈骗金额合计849.6万元;共实施敲诈勒索50起,敲诈金额合计123.1万元;胡某晶加入犯罪集团之前,单独实施敲诈勒索20起,敲诈金额合计51.3万元;该集团成员实施寻衅滋事6起;被告人左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为154.6万元。

警惕“套路贷”(图文无关)

公诉人在庭审中,讯问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出示证据详略得当,层次分明。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答辩,并开展了深刻的法治教育,深入剖析了犯罪原因,陈述了案件的警示意义。

2023年6月28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胡某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7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宣判后,张某林以自己不构成犯罪为由,胡某晶以量刑畸重为由,提出上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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