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运用、管理全链条
2024-02-26吴桐郑晨曦梅晓
吴桐 郑晨曦 梅晓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3年9月21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桂旺介绍道:“省人大常委会切实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立法过程中,强化工作责任,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努力为我省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强化知识产权培育创造的要素保障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接着市场,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纽带与为桥梁。2023年以来,“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等多个国家级示范试点密集落地河北。河北省共获专利奖12项,知识产权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为地方立法积累了丰富经验。
鼓励知识产权的培育创造。条例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学研服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新体系,重点加强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推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鼓励设立知识产權基金,规定省政府设立专利奖,对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给予奖励。
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条例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融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鼓励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效融合,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制度,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等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大权属激励措施,规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
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信息服务机构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内容,对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评定职称实行分类评价,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职称评审。要求建立京津冀交流合作机制,规定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以及其他省(区、市)有关部门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协同协作,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协助执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专家智库、数据信息、服务机构等资源共享。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格局
近年来,河北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还存在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转化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能力和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及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等诸多问题。马桂旺介绍道:“条例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自我保护四个维度作出规定,凸显全链条、多层面的综合保护理念,不断健全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知识产权领域重大案件执法需要涉及多个部门协作,且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案件呈现出跨领域、跨区域等特点。为此,条例规定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开展部门会商和信息共享,加强对侵权集中领域的监督检查和办案协作。强调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客体实施相应的保护制度。同时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程序。省、设区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申请。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双轨制”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特色和优势。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违法线索、监测数据、典型案例等方面的信息共享,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通过繁简分流、在线诉讼、巡回审判等方式,提高案件审判效率。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的公益诉讼。
强化知识产权社会保护和自我保护。条例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保护、市场主体保护、电商平台保护、展会保护、专业市场保护、重大活动保护、广告保护、行业自律、合规承诺制度进行了有效规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处,提升涉外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海外布局,运用商标品牌参与国际竞争。
明确知识产权“严保护”的政策导向
“侵犯知识产权,轻则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损害其品牌价值;重则抑制企业创新和发展,破坏营商环境。”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彦军介绍说,“条例明确了知识产权‘严保护的政策导向,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力提高了对侵权者的威慑力。”
重复、恶意侵权将从重处罚。条例规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在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过程中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可以对其从重处罚。对侵权人以相同行为再次侵犯同一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对其从重处罚。
设立失信惩戒制度。滥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失信等现象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已经成为痼疾,以制造业为主的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风险不断增高,构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迫在眉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信用监管是保障。为此,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政务服务等部门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条例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要求利用财政资金兴办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应当成立或者明确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管理机构。强调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专利和植物授权品种,转移转化比例低于全国同期同类平均转移转化比例的,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此外,还加大了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
打通知识产权“快保护”的关键环节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产权,由于其权利本身的特殊性、侵权判定的复杂性,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常常面临“周期长、取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对关键领域和环节的知识产权的快速保护机制建设作出相应规定。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张培林介绍说:“条例打通知识产权‘快保护的关键环节,设立了快速确权、维权、纠纷处理机制,建立起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的快速通道。”
建立快速确权通道。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推动知识产权快速审查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规定配合做好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布知识产权政策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提供信息检索查询和咨询服务,公告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建立快速維权机制。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快速维权中心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防止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知识产权识别、快速维权服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权行为、处理纠纷。
建立快速处理机制。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和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内容和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要求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三年内不得进入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维权通道、不得参与知识产权表彰奖励申报。同时,鼓励知识产权权利人运用公证手段保护自身权益;鼓励公证机构创新服务、优化流程,依托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提供公证服务。
(作者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