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乐”在初中音乐课堂中的教育意义
2024-02-22张雨
【摘 要】中国“诗乐”文化历史悠久、意蕴深远,在时代变迁中分合聚散出许多种不同的艺术形式,其所具有的“移风易俗”的作用,对人们的生活以及心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古典诗词歌曲这种音乐体裁作为“诗乐”发展至现代的延伸物,被多个版本的初中音乐教材收入其中。至此,“诗乐”在初中音乐课堂中以自身的优点行美育、德育之能。
【关键词】诗乐;初中音乐课堂;中国古典诗词歌曲
【中图分类号】G633.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4)23—154—03
随着世界多元化进程的推进,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兼具硬实力与软实力的中国文化逐步将步伐迈向世界,与西方文化碰撞出灿烂的文明花火。中国作为现存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着厚重的历史渊源,而这其中,中国的音乐文化也是文脉一体,赓续不断。远古时期,音乐与诗歌便可共生一体,此时期的音乐源自于人类的谋生之道,与诗歌相结合,以记录人类的生活、表达人类的情感为目的,如有关劳动与生活的《葛天氏之乐》,描写婚姻与爱情的《易经·贲》等。早期的中国音乐文化是诗、乐、舞三位一体,随着历史的演变,分合聚散出众多具有时代印记的音乐文化形式并传承至今,延续着中国的水墨文化与“和”“声”要义。“诗乐”作为中华文化的分支,研究并传承“诗乐”文化也是研究中国软实力迈向世界的基础路径之一。
现今,不同学龄段的多个版本的教材内容对“诗乐”都有所涉及,如苏少版初中音乐教材九年级上册第五单元的“悠远古风”中的《阳关三叠》《但愿人长久》,人音版高中音乐歌唱教材第五单元、音乐鉴赏教材中的第五单元“诗乐相彰”等。这其中也涉及到了中国古典诗词歌曲这一音乐体裁。中国古典诗词歌曲是“诗乐”演变至现代发展起来的一种独特艺术形式,是中华传统“诗乐”文化的一脉相承之物,作曲家创造性地将中国古诗词与西方歌曲创作形式有机结合,迸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一、“诗乐”在初中音乐课堂中的担当职责
(一)积极响应“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
中国的音乐文化历史悠久,音乐教育更是古已有之,但中国的学校音乐教育却是受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新文化思潮以及新式学堂的影响才开始萌芽的,由部分拥有海外留学经验的音乐家、作曲家拓展开来,开辟了中国音乐教育的历史纪元。但也正因如此,随着留学人员的文化交流而引入的西方音乐教育与西方音乐理论体系在中国开始扎根,“欧洲音乐中心论”这样的思想也在国人的心中留下了痕迹。特别是在学校音乐教育中,以欧洲音乐理论体系为基础对学生进行教育,忽视了中国音乐理论体系的深人探讨和重建,不利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的弘扬和发展。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德国、匈牙利等国家先后提出民族音乐性的概念并推行本民族音乐教育运动,先后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可见民族性之于文化传承的意义以及重要性。民族音乐隶属于本民族文化,传承并弘扬本民族文化一直以来都是中国人民代代相传的责任与义务。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中国的教育自然是要培养社会主义下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者,音乐教育建立在教育的根本目的之上,旨在用音乐来引导学生,达到育人之效。
因此,建立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以音乐为导向,从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上为学校音乐教育保驾护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构建以中华文化为基底,中国音乐教育形态为腠理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是新时代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诗乐”作为中华传统音乐文化的一部分,被选入中国音乐教育成为教学内容理所应当。其中,“诗乐”的延伸物——中国古典诗词歌曲,既拥有着婉转抒情的旋律音响,同时还蕴含着中国水墨文化底蕴与古贤哲思,将其选入音乐教材,并在音乐课堂中进行教学是响应“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的号召的有效途径,师生共同研习华夏音乐文明史,提升音乐素养。
(二)初中音乐课堂对文化传承的义务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23年版)中的课程理念也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学生熟悉并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操。
是以,初中阶段的音乐教育作为义务教育中重要的一环,同样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的特点,担当着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重任,而青少年作为国家的栋梁储备军,学习并弘扬中国传统诗乐文化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了解中国水墨文化与音乐文化的结合,为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打下夯实的基础。
二、“诗乐”行美育之效
“诗乐”行美育之效。这里的美育,即审美教育,旨在健全学生的审美观,培养他们发现美、创造美、懂得欣赏美的能力,最终陶冶其情操,提高其文明素养。国家所提倡的全面发展教育包括德智体美劳各个方面的教育,缺一不可。其中,美育作为艺术课程的重点,首当其冲地被视为音乐课程的主要关注对象。
“诗乐”进入初中音乐教材,其作为音乐与古典文学相结合的产物,兼具抽象美与形象美,能在音乐课堂中为美育的实行提供助力,自然要归功于其自身独特的美学价值。
“诗乐”的美,在孔子的美学思想中是“中和”之美,在音乐层面是旋律的抒情美,在文学层面是行文的意境美。其一,孔子所说的“诗乐”的“中和”之美,是人、天、地的和谐,是“哀而不伤”的节制与适度的“君子”之美,也是中国古代所推崇的“中庸”之道,可以说是中国美学思想的倒影;其二,音乐层面中“诗乐”的美,是抑扬顿挫、婉转抒情的旋律美,是铿锵有力、时急时缓的节奏美,更是直抒胸臆、动人心魄的情感美;其三,文学层面中“诗乐”的美,是字字千钧、笔走龙蛇的语言美,是壮志难酬、事与愿违的志气美,更是思乡心切、故园回首的情感表述美。可见,“诗乐”不管是在思想层面亦或是音乐与文学层面,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美学价值,而这样古典韵味馥郁的“诗乐”融入初中的音乐教材,无疑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良材,这也恰恰贴合了“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指导思想,为提高学生的审美和文化素养推波助澜。
如苏少版初中音乐教材九年级上册第五单元中的《阳关三叠》,由《琴学入门》传谱、杨荫浏译谱、苏音编写合唱,歌词采用唐代诗人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将现代作曲技巧与古典诗词完美融合,学生在学习课程时既能感受词作者对友人别离的思念与关怀之情,又可随着音乐身临其境,叠唱三次,从音乐结构上引领情绪层层递进。而教师也可在教学的过程中纳入“情境演绎”“诗词吟诵”等教学形式来丰富其教学过程,使得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深刻体会“诗乐”的古色古韵,深切感受诗词背后的浓郁情感。可见,中国古典诗词歌曲被选为音乐教材内容,能够充分发挥“诗乐”的美学特质,彰显其在教育中的美学意义,最终行美育之效。
三、“诗乐”行德育之效
“诗乐”行德育之效。赫尔巴特提出:“我想不到任何无教学的教育,正如相反方面,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他提出的“教育性教学”的观点,认为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思想品德教育,也即德育,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这里的根本目的也就是中国古代所说的“布道”。西汉严君平在《老子指归》卷之五中提到:“是以君子,动未始之始,静无无之无,布道施德,变化于玄。”可见,教育不仅仅是教学,教学作为教育中的一项,是传播知识的有效途径,但教育的最终级别,应当是传播道理,培养向善、向上的立世君子,换句话说,教育的最高级别应当是“布道”。“诗乐”所具有的“移风易俗”的功能,恰恰能够帮助人民改善社会风气,教育人民积极向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布道”,育人以求君子之道。
孟子曰:“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用音乐引导和实施仁德教化,相较于言论形式而言,人们得以接受的程度更高,传唱起来也更为琅琅上口,便于学生记忆和潜移默化地理解。中国“诗乐”正是将音乐与言辞的优势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在教学的过程中对学生们的思想教育起到了一定的助推作用,其中包括思政与道德教化两大方面。
(一)“用之邦国焉”——思政作用
《毛诗·大序》中就提到了“诗乐”的两种作用:“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诗经》作为中国文学音乐的光辉起点,其在“采风制度”的背景下代表性地阐释了“诗乐”得以“邦国”的政治意味,即帮助上层统治阶级“观风俗,知得失,自考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诗经》中的诗作既是民间人文风俗的记录,同时也是社会背景、社会制度的缩影,统治阶级依靠民间搜集上来的诗乐来了解民情,更切实地体味民生,从而解决问题,以达“修身”“治国安邦”之用。可见,古时的“诗乐”就具备了一定的政治作用。到如今,中国古典诗词歌曲作为“诗乐”的延伸物,在思政方面也能有所传承。
20世纪20年代初,中国近代最早的古诗词艺术歌曲问世,以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为词谱写的《大江东去》,诗词语言宽广、豪迈,歌曲旋律舒展,词曲完美结合,演绎出气势磅礴之感。此曲创作背景是作曲家正在海外游学,以祖国的诗词谱曲,浓烈的思乡爱国之情借旋律挥洒。学生在学习这首作品时,能恰如其分的感受作者对祖国的热烈情感,从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用之乡人焉”——道德教化作用
闻一多先生说:“诗似乎没有在第二个国度里像它这样发挥过那样大的社会功能。在我们这一出世,它就是政治、是教育、是社交,它是全面的社会生活。”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上,诗触及到世俗、政治、文化等各个角落,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的发展脉络。诗自身所具备的吟诵性、合乐性等特征造就了自古诗、乐难以分家的局面。但音乐较之于语言会更直观的冲击人们的心灵,旋律的跌宕起伏、婉转抒情在不具备表意文字的情况下,从非视觉性的角度为听者构建一个不受视觉形象干扰、主动能动的特殊画面。也正是因为如此,“诗乐”能够借助于音乐这种特质,与诗歌的标题性词句相呼应,对人的影响也更为潜移默化。
《荀子·乐论》中曾道:“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音乐所具有的道德教化功能,结合诗所涉及到的内容的全面性,得此二者结合而成的“诗乐”真正做到了从社会中来,再到社会中去,从人民生活中产生,再反作用于人民的心灵。正如《孝经》所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改善社会风气、提高人文精神,没有什么是比“用乐”更好的手段了。“诗乐”是“用乐”的具体化,是诗作形式上的升华,最终成为安抚社会、提升民众道德修养的有效手段。
将道德教化功能纳入初中音乐教育体系,势必助行“德育”。以谭小麟谱曲、宋代文天祥作词的作品《正气歌》为例,诗中的“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时穷节乃现,一一垂丹青”,歌颂古代传统美德和崇高的民族气节,歌词语言激荡,直抒胸臆,皆是浓浓的爱国主义情怀。这是一首合唱作品,将它纳入初中音乐合唱课的教学内容,学生通过聆听和学习该作品得以知晓克己身正、自强不息的道理,也通过学习,学生在记忆的过程中不断深化歌词中的意义,在传唱过程中不断加深记忆,巩固记忆,从而真正在行为中明白“正气”的内涵,行正直之事。
四、结语
浩浩五千年,“诗乐”一直凭借者自身的艺术魅力穿行在历史的烟尘中,成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作为中华文脉的相承物,“诗乐”以音乐为引导,以诗词为内容,旨在传达“真”“善”“美”之理,在初中音乐课堂中实行美育与德育,帮助学生更好地修习自身,成长为更好的人;学生在学习“诗乐”的同时,不仅担当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与义务,在此过程中还切实感悟了诗词音乐的底蕴与文化魅力,切身体会了诗词歌曲中的情感起伏,最终也开启了自我德行的修习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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