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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空间正义:概念、特征与表现形式

2024-02-20田春

教育与教学研究 2024年1期
关键词:分配正义课堂教学

[摘要]教学空间作为开展各项教学活动的主阵地,包含多元的正义诉求。教学空间正义是指学校教育中的课堂教学空间正义,即以正义为基本视角,按照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师生在教学空间资源的生产与分配、尊严与价值获得承认和具身体验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使教学空间满足并服务于不同教学主体的需要,从而促进学生自由而充分的全面发展。其呈现出教育性、差异性和体验性等特征。将教学空间正义划分为教学空间分配正义、教学空间承认正义和教学空间体验正义三种表现形式。其中,教学空间分配正义是以合理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为目标,以集中对教育善的物品的分配为主要内容;教学空间承认正义是以人的尊严的实现为目标,由爱、法权和团结构成其承认内容;教学空间体验正义是以走向积极的正义实践为目标,以情境创设和实践参与、情意内发与价值体认为主要内容。

[关键词]教学空间正义;分配正义;承认正义;体验正义;课堂教学

[中图分类号]G40 - 0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674 - 6120( 2024) 01 - 0001 - 10

一、引言

空间正义既是空间哲学和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犬问题。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智能技术的更新迭代,加速了对空间生产的认识以及推进了空间结构的重组。教育是一门时代学,每一个教育时期孕育不同的学校教育和教学空间。教学空间作为组织和开展各项教学实践活动的主阵地,承载着重要的育人价值。有研究者认为,在课堂教学空间中,“教师对学生事务及学生评价的公平公正,有助于学生养成诚实和正义的品质,进而促成友谊的产生和培育”1114,更加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也有研究者认为,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该公正分配教学空间中的资源、尊重多元文化等。还有研究者认为,“实现空间中每个人的均衡全面发展,建立一种符合主体伦理精神和空间形态与空间关系”[3]39是课堂教学追求的最终目标和最高的善。此外,其他研究者分别从教室座位安排[4]、课堂中边缘人现象[5]、学生参与教学活动互动的话语权[6]等角度对课堂教学空间中存在的正义性问题进行研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策略。由此可见,对课堂教学空间中正义性问题的探讨已经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教学空间作为物质性、精神性和社会性的统一集合体,本身内含多元的正义诉求。遗憾的是,学界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完整地提出“教学空间正义”这一概念,也没有对其基本内涵、属性、特征等做出明确的界定与阐释。自然,“教学空间正义”也还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在教育科学研究中显现出来。教学空间正义既是深化教学认识、观察和理解教学的重要向度,也是紧密联系教学实践,反映教学活动本质的核心问题。教学空间正义问题的提出,不仅是当代我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对学校教育课堂教学空间更高需求的表现,也是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促进学生充分自由与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急需对教学空间正义的基本概念、特征及其表现形式等进行理论的建構与探讨。正如素雅所言:“无论你的志趣是什么,你都能因为采取了批判空间正义问题而往前迈进了一大步。”[7]

二、教学空间正义的基本概念

正义作为一个普遍性目标,常被喻为“普罗修斯的脸”[8。正义作为一种价值期待,是一个关涉人的价值、尊严和德性以及人的发展的根本问题,体现着真、善、美的全部内涵:正义即德性,正义即智慧,正义即行动,正义具有以至善为目标的使命9]。空间正义作为社会正义的空间维度,包括“空间资源的公正分配,对弱势群体剥夺的最小化以及对个人尊严价值的最大化承认,尊重多元文化以及主体栖居在自然环境中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2]128。因而,空间正义是按照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保障人们在社会空间中资源的生产与分配、个体尊严与价值、消费与体验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建构一种整体稳定性的空间秩序,从而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和谐的空间性关系[10]。综合而言,空间正义是指社会中的各种资源或资料在生产与分配过程中要符合人自然生长的规律与秩序、承认个体的生命价值与尊严,以及为人的具身体验与实践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教学总是在一定的空间内进行,教学空间作为学校开展育人活动的主要场所,从形式到内容、从设计到布局、从组织到开展,一切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建立在符合教育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以便于促进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从中可以窥见,教学空间不仅是师生“寄身”的空间,也是师生“容心”的空间,还是充盈学生生命意义感的空间。教学空间不仅提供了师生因某种教育学的爱而相遇相知的发生场域,而且置身其中的师生都是以平等的姿态主动把他者作为自身的一部分加以审视并嵌入自我之中,自觉尊重和保护他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为每一个生命的成长提供一个独立体验、自由生成、民主广阔的生长空间,滋养其心灵的完整教育。显然,教学空间包含着不同主体之间的正义诉求,教学空间中各项教学活动的开展需要将其置于一种正义观的规约之下进行综合考量,才能不断地为师生的教学交往创设一个良好和谐的空间情境,维护教学空间的有序运行,从而为真正地实现学生自由充分的成长和均衡化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与条件。

建构“教学空间正义”的内涵,不仅关涉理论研究,而且是分析实际所必须有的认识框架。“教学空间正义”作为一个复合词组,若将其细化,则可以进一步分为教学、空间和正义;若将其组合,至少有“教学空间的正义”和“教学的空间正义”两种表达方式。本研究选择“教学空间的正义”解,一是因为它接近本研究教学空间正义的表达,只是让“教学空间”和“正义”或“空间正义”组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结的词组和概念;二是因为它不同于“教学的空间正义”,不是把研究的视域和内容局限在教学层面,而是看到教学空间中的其他活动及其空间本身所负载的育人功能与正义价值。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对“教学”与“空间”之间的关系进行阐发。空间作为课堂教学活动的综合体,教学与空间是一种共时性的存在,教学空间与教学活动是一种相互生发的关系,它通过师生之间的互动彰显生命的活力,生成和创造教育价值。因此,育人性是其根本属性,其他属性都是植根于育人性的基础之上,失去育人性,教学空间自身价值也将被瓦解。

行文至此,才能从正义的视角审视教学空间。正义是教学空间永恒的价值追求和伦理规范,教学空间是正义的,也必须是正义的。正义是实现教学空间中每一个个体和群体的差异与文化得以再生产的总体性保障,是在师生民主平等交往基础上形成的“元规范”和公共准则。这些规范和准则进一步约束和调适着教学空间中资源的生产与分配、民主与公平、发展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改造并重塑教学空间的形态与结构。基于此,教学空间正义主要是指学校教育中的课堂教学空间正义,即以正义为基本视角,按照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师生在教学空间资源的生产与分配、尊严与价值获得承认和具身发展与体验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使教学空间满足并服务于不同教学主体的需要,从而促进学生自由而充分的全面发展[11]。

三、教学空间正义的主要特征

特征作为人们描述和认识事物的重要向度,分析并提取与之相应的基本特征是深入认识和分析研究主题的基本途径。根据对教学空间正义基本概念的分析,教学空间正义既承续了教育正义与空间正义的相关特点,又进一步生发出自己独特的品质和特性,呈现出教育性、差异性、体验性等特点。 (一)教育性 教育性作为教学空间正义的根本特性,是区别于其他空间正义形式的内在依据和重要标志,也是教学空间正义其他特性得以生长的根基。教育性源自赫尔巴特的“教育 性教学”理念。赫尔巴特认为,教育活动是一项特殊的道德活动,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操的人[12],其主要途径便是通过教育性教学“培养人的多方面兴趣”[13 ]237,并通过该活动“使人明智而增进道德养成”[14]34。因此,在有的研究者看来,教学的教育性即教学的道德性[15]。

教学空间正义的教育性是指教学空间是师生进行教学交往的双边互动活动空间,师生通过在空间中的教学与学习能够帮助学生完善自身的个性化和社会化,实现成人成才的教育目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教学空间中,教师的教是自主的和公正的,教师是基于学生的生活世界和精神世界来开展教学活动的,而不是依据成人的经验和标准实施教学,需要保证不同教学主体之间空间权利的平等,满足不同主体之间空间权益的基本教学需求。另一方面,在教学空间中,学生的学是自由的和积极主动的,是出于内心的自觉自主学习,尊敬师长,遵守契约,履行义务,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发展德性,弘扬和传播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和意识。换言之,教学空间不仅要适合教师的教,还要便于学生的学,师生双方在教学中均应秉持尊重、开放、信任的态度与精神,彼此开诚布公、平等对话、积极倾听、换位思考。师生通过在教学空间中的教和学既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又能够激发个体自我成长的力量,引领个体积极向上向善,最终达到个体德性的发展、生命的整全和人格的完满。

(二)差异性

教学空间内部存在多元主体,不同主体间的需求造就了教学空间正义诉求的差异性。可以说,主体之间的正义需求差异激活了教学空间的魅力和活力,赋予了教学空间新的意义和精神,延展了教学空间的包容性和复合性。教学空间正义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促进差异空间的生产,进而生产差异性正义,满足不同主体的需求。教学空间正义的实现过程是一个不断生产差异、尊重差异、融合差异的过程。

与之相对的是,当现代性成为人们今天改造教学空间内在价值的精神指南和行为取向时,课堂教学所追求的只不过是抽象的、整体的“人”的启蒙和解放,教学过程演变成了一种无差别的中性教学实践活动,统一教学、统一考核、统一评价标准成了现代课堂教学的基本范式。这种看似课堂教学现代性主体平等原则的抽象性,使教学空间主体平等变成教学空间主体享受教学资源机会均等,而这种教学资源机会均等则通过智力现状甄别分配给上位、中位和下位的学生。教学空间现代性努力追求的是为所有学习者提供一个相对能够平等享有教育机会和自由使用教学资源的教学环境,却因为忽视教学空间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差异而变成实质上真正的教育不平等,变成了一种在平等掩饰下的事实上的教学空间不正义。因此,明确教学空间正义的差异性、构建差异性的教学空间正义,需要规范教学空间差异,承认和尊重差异性的存在,认识到差异的公平合理性,实现教学空间内教学主体之间权利的相对平等,弱化分歧,缩小差距,真正实现不同教学主体在教学空间中的和而不同,和谐共生。

(三)体验性

教学空间正义的体验性即强调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能够平等自主地亲身参与并经历教学空间各项教学活动的组织、开展与实施过程,并在整个过程中自我与他者在人格上、精神上、尊严上和价值上是公平公正的,不仅能学到知识,而且能陶冶性情,培植正义的精神和意识,提升生命品质,感受到生命的意义与力量。具体到体验性所包括的内容来看,教学空间正义的体验性主要从个体性、情感性和亲历性等方面体现。

“个体性”是指教学空间中的每一个教学主体都是独特的生命存在个体,都应该受到平等尊重和重视,赋予同等的地位、资源、权力和机会,而不是被抽象的、普遍性的概念规定着。每个人在空间中的学习体验总是关联着个人的认知经验和结构并与自我生活的情境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即使处在同一教学空间中的人对同一事物或不同事物都会形成不同的体验。“情感性”主要是指教学空间正义的体验过程包含着复杂的心理情感活动。“体验的出发点是情感,归结点也是情感,体验的结果常常是一种新的更深刻地把握了生命活动的情感的生成。”[16]学生的学习过程是学生知、情、意的全身心积极投入,通过在教学空间中与他人相互合作与交流,激发情感的共鸣,不断打开自我生命的过程,袒露最深刻的、最具体的生命狀态。这种最真切的情感升华和最真实的生命感悟既是教学空间正义的真实写照,也反映出教学空间正义的价值诉求。“亲历性”是指正义的获得与实现从来都不是被给予和施舍的,而是学生主体亲身经历、主动争取甚至积极抗争而得来的,是一场有痛的抗争。因此,亲历性表明学生在教学空间中不再是扮演一个边缘人的角色,也不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而自己本身就是这个空间的主体和主人。学生只有亲自参与教学空间的生产、分配、互动、合作和再生产的过程才能真正体验到正义的独特魅力,也才能“真正盘活充满自由探索、合作互助的空间互动与生产”[17]59,让每一个生命个体受到正义的浸润,学会善待处于弱势的学生,最终也才能获得正义的意识,养成正义的习惯,培养正义的精神,成长为一个充满正义感的公民。

四、教学空间正义的表现形式

根据对空间正义的内涵和教学空间正义的概念与特征的分析与阐释,教学空间正义主要包括对教学空间资源的生产与合理分配,同时还要体现出对学生尊严及其价值的最大化承认与接受.以及促进学生具身体验和实践等一系列空间性问题的圆满解决。因此,可以进一步将教学空间正义划分为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即教学空间分配正义、教学空间承认正义和教学空间体验正义①。

(一)教学空间分配正义

分配正义作为我国教育公平的伦理基础,也是作为教学空间正义的伦理基础,是促进教学空间正义生产的基础前提,是保障教学空间正义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

1.分配的目标:合理优化教学资源配置

教学空间分配正义旨在实现对课堂教学中的教学资源、教学机会、教学权益的合理分配,不仅要求每个人平等享有机会和权利,而且遵照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和补偿原则,教学空间中的资源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层次水平所需,并向教学空间中弱势个体和弱势群体倾斜,突显教学空间正义对弱者的博爱与关怀,对优者的调适与化解。简言之,从教学空间分配正义出发,不仅要体现“对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因材施教,还体现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对所生产与掌握的教育教学资源的合理分配”[18154。正如罗尔斯所言,对教学资源的分配就不仅仅或不一定主要根据它们将产生的在培养能力方面的效果来评估,也要根据它们在丰富公民(包括较不利者)的个人和社会生活方面的价值来评估[19]107。更进一步来说,教学空间分配正义是一种基础性正义或底线正义,只有在确保空间中的每个个体和群体都获得同等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权益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在满足学生最基本的教学所需的物质条件下,才可能进一步发展学生才能,绘制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蓝图。

2.分酉己的内容:集中对教育善的物品的分配

分配正义必须回答的问题是:分配什么物品?什么物品可以作为人际比较的标准?罗尔斯将分配正义的对象定义为“社会的基本结构”,对社会基本善的物品的分配,被界定为一个理性的人制定的合理的人生计划所需要的东西,以此和谐满足各方的各种利益[19]93。分配正义作为教学空间正义得以实现的基础和前提,教学空间分配正义也就是教学空间资源分配的正义,可以划分为两种分配方式:一是教学资源的基础性分配(资格性分配),二是教学资源的教育性分配。教学资源的资格性分配是指只有满足学生在教学空间中最基本的物质保障与教学权益的基础上——每个学生都拥有完整的教材、专属的课桌及座位、举手回答问题的机会、参与班级集体活动的资格等,才能实现教学资源分配的平等公正。教学资源的教育性分配是指教师在教学资源分配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体差异性,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习惯、兴趣爱好等有针对性地激发教学空间主体参与空间建构的积极性,促使学生“攀爬”学习的更高阶段。

(二)教学空间承认正义

承认正义认为,社会空间中的很多不正义问题,是由否定、排斥甚至蔑视社会共同体成员的尊严和人格,以及不承认其个人存在价值的合理性而引发的社会不公平现象。教学空间承认正义就是通过对教学空间中的相互承认和认可,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尊重和保护他人的人格尊严,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实现自我与他者的共同发展。

1.承认的目标:人的尊严的实现

人的尊严在人类主体社会化过程中或人的个性化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在霍耐特看来,作为正义的尊严能够为“每位社会成员提供使他成为真正公民的准绳”[20]85。人的尊严的实现依赖他者的承认和认可,没有他者的承认,尊严就丧失了存在的合法前提。教学空间作为一种师生互动交往的学习空间,需要参與教学共同体的成员之间通过教学交往关系得到发展,而人的发展和完善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主体间的相互作用和互相承认与成全。无论是教学空间中的教师还是学生都是具有尊严和人格价值的独立生命个体,然而自我不是在抽象的自我关系中形成,而是在与外界的交往互动过程中才能更好地形成。通过相互承认的主体间关系,自我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并在相互承认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到他人对自我的认可、接纳,进而获得人的尊严的实现。

2.承认的内容:爱、法权和团结

教学空间承认正义体现对教学空间中师生主体的价值承认和认可,注重师生在教学交往过程中的关系平等、相互尊重,教师通过对学生的表现及其能力做出全方位的积极肯定性评价,使每个学生都能真切感受到自身的尊严和价值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平等关怀,也促进学生对他者的关心与信任,激发彼此之间的相互依赖和共融,还对他者的个体性和特殊性给予切实可感的关心和关怀,使主体个人的独特形式与共同体之间的差别得以存在,不损害每一个主体的自尊、内在价值、能力与特质。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呈现出的是一种主体间性的空间性关系,包含有“爱”“法权”“团结”,这三种空间关系或表现形式分别对应着学生的自信、自尊和自豪三种实践自我关系。

从教学空间“爱的承认正义形式”来看,它旨在表达一种对学生的关心与关爱,既要充分发展学生的情意价值,也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尤其要满足学生心理的慰藉和诉求,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为学生的发展架起“爱”的沟通桥梁。在教学空间“爱的承认”关系中,教师对学生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爱为学生的发展提供重要条件,同学之间的包容认可和友好悦纳使其获得学习上、情感上和心理上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有助于帮助学生提高学习兴趣,激发学习动机,从而形成积极的自我评价和对自我形象的正面认同与价值肯定。在充满爱的教学空间中,对学生情感接纳、自我认同以及自我意识的发展有助于帮助学生形成自信的人格特征。

就教学空间“法权的承认正义形式”而言,教学空间是观察和突显学生学习主体性地位及其权利得以保障的重要实践场所,对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居于主体性地位和权利的承认是尊重学生受教育权平等实现的基础。这种承认形式肯定了学生作为道德责任主体的自主性,尊重学生应有的合法教学权力既能够突显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性地位,也能够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使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且能够感受到来自师生之间的普遍信任和成为自己权力的真正执柄人,帮助学生形成自尊的人格魅力。

就教学空间“团结的承认正义形式”来看,在教学空间共同体中,通过对教学空间中学生能力和品质的承认,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独特性并对个体独特价值的肯定,从而使空间中的每一个个体都能够彰显个人独有的特征和能力。“只有自我和他者共有一种价值和目标取向,彼此显示出他们的品质对他者生活的意义和贡献,他们才作为个体化的人相互重视”[21],也才能真正实现师生之间的同情共感,从而帮助学生体认自豪的人格魅力。

(三)教学空间体验正义

教学空间正义的实现除了在教学资源分配上的公平公正和肯定个人内在价值与承认尊严的基础上,还应该赋予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平等参与教学空间的生产与实践的代表权,在与他者的共同合作中增强彼此的信任和互赖,在“做中学”过程中体验正义、实践正义。

1.体验的目标:走向积极的空间正义实践

一方面,教学空间是一种培育生命、阐扬生命的特殊实践场所。教学的对象是人,促进人的生命发展是实现教学空间正义最高的目标和最终的善。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营造一个自由宽松、公平正义、民主包容的教学环境,通过体验教学的方式使学生真正感悟教学空间正义的力量,将正义的意识融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和内在精神世界,推动生命的发展进入一个更高层次的境界。另一方面,教学空间正义的根本价值就是让学生在一定的教学空间中不断体验和感受到来自空间及其空间中他者的平等对待、团结合作、相互尊重、共同进步,培养他们不断地体验和领悟世界的意义和人本身存在的意义,充分关注人的生命体验,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使学习者成为自我生命的体验者和创造者。教学空间体验正义是以人的生命发展为旨归,它所关注的不仅是教学资源分配的公正和对学生个人价值和人格尊严的确证,还关注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真正地去实践正义、感知正义、体验正义,扩充和延展生命的意义。

2.体验的内容:情境创设和实践参与、情意内发与价值体认

与教学空间分配正义和承认正义不同的是,教学空间体验正义强调正义的获得是在真实的情境中由学习者主动争取或亲身实践引发而来的,追求的是一种身心融合统一的正义体验,以深化学习者对教学空间正义的理解和认识,诱发和生发出学生的正义意识、情感和行为,使学生真正能够领悟到正义的内在魅力。教学空间体验正义由情境创设和实物形式的操作、情意的内发和价值体认等方面构成。

首先,就“创设正义的教学情境”而言,构筑真实的教学情境是保障学生获得正义体验的基本前提。真实的情境既是指自然和社会情境,也并非完全限于课堂之中的情境,课堂之外也有情境。教师对教学空间正义情境的“创设”,本质上是“选择”和“指引”,即基于教学目标挑选富有教育意义的现实情境,在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民主平等的教学交往过程中,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以平等的姿态参与互动,通过体验与反省使知识进入个人的内心世界,获得对正义的原初印象和初体验。

其次,从“实物形式的操作”来说,教学空间中的一切资源都是对学生开放与共享的、自由的且可操作的,让学生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实践操作(比如教学多媒体的使用、班级文化的建设、上台表演和举手发言的机会、公平的奖励与惩罚、座位的正常流动以及其他班级活动或教学活动等)参与到教学空间的生产与实践中来,突显自己的主体地位,行使属于自己的正义权力,使学生获得正义的具身体验。

最后,“情意的内发和价值体认”主要是指在“做中学”的过程中,学习者已经超越正义体验的初级阶段——肢体行动的体验,转向身心合一的体验,并进一步完善和扩大这种体验的意识和情感,是学生认知、情感、情绪、意志和行为等全身心投入的实践结果,并在体验的过程中自主地接受正义的价值引导和规范,树立正义的意识和行为,不仅能达成个体自我的生成学习,也促進着他者的学习与成长。注释:

①本文在对教学空间正义三种不同表现形式的论述中,将方法融入目标和内容中,论述了怎样做的原则和方法问题,故不再单独阐释每一种正义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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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文玉)

Teaching Space Justice : Concepts, Characteristics and Forms of Expression

TIAN Chun

(School of Education Science, Qiannan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Duyun, Cuizhou, 558000, China)

Abstract: As the main position for carrying out various teaching activities, teaching space contains multiple justicedemands . Justice in teaching space refers to the justice of classroom teaching space in school education. In other words,the basic perspective of justice is to guarantee the basic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in the production anddistribution of teaching space resources, digpity and value reco~ition, and embodied experien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principles of democracy, faimess and justice. It makes the teaching space can meet and serve the needs of different teach-ing subjects. Thus,it can promote the free and full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students, show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du-cation, difference and experience . Teaching space justice can be further divided into three forms : teaching space allocationjustice, recognition justice and experience justice. Among them, teaching space allocation justice aims at rational and opti-mal allocation of teaching resources and focuses on the distribution of educational goods . The teaching space recognitionjustice is aimed at the realization of human dignity, and that love,legal rights and solidarity constitute its recognition cont-ent . Teaching space experience justice aims to move towards positive practice of justice, and takes context creation, practi-cal participation, emotional development and value body as its main contents .

Key words : teaching space justice; allocation justice; recognition justice; experience justice ; classroom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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