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笔记中的科举社会与梦占
2024-02-04吕诗雯
【摘要】科举制度在宋代不断成熟,逐渐形成科举社会。科举梦占正是宋代科举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夷坚志》中记载的宋人科举梦占故事,在空间上主要分布在南方地区,时间上集中于徽宗、高宗、孝宗三朝,内容及方式呈现多样化特征,发梦群体涵盖面广。这些特征的出现源于深刻的社会背景,经济重心南移、民间信仰的昌盛以及科举的强大辐射力,既是宋代科举梦占广泛流传的推動力,又是导致其呈现出诸多独特之处的重要因由。
【关键词】科举梦占;《夷坚志》;两宋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04-0052-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04.016
梦占自产生之初便对人类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科举制度的发展促成唐宋之际的社会发生重大变革,为梦占文化在民间的复兴提供了机遇。宋代科举梦占的记录多见于笔记小说,其中南宋洪迈所撰《夷坚志》所载内容最丰富。目前学界有较多讨论。孙世家对《夷坚志》中梦兆类故事素材做了整理,将其中涉及宋人科举梦占的主题分为士子科举和官员仕途两类。[1]黄宇兰、赵瑶丹将《夷坚志》中的科举梦兆按内容分为五类,并分析科举社会下士人应举之复杂心态。[2]沈利红以空间、时间顺序将《夷坚志》中的科举迷信行为分为赴庙祈祷、梦兆暗示、更名回应三类。[3]上述研究为进一步深入提供了基础,但都未结合两宋政治和社会发展状况对科举梦兆的分布和特征进行深入分析。
《夷坚志》全书共420卷,记载了705条梦占,其中科举梦占147条,占比达20.85%,折射出科举在宋代是时人极为关心的大事。本文拟以《夷坚志》科举梦占事例为考察对象,对科举梦占的主要地域、发梦人、梦占方式等进行统计分析,并结合政治和社会的发展状况,窥探宋代科举梦占的分布情况和整体面貌。
一、两宋时期科举梦占的分布情况
(一)北宋时期
《夷坚志》所载北宋时期科举梦占分布不均,前期没有一例,仁宗至徽宗朝共27例,其中徽宗有20例。具体情况见表1。
可知北宋科举梦占分布地域有七路,以两浙路居多,福建路、潼川府路次之。发梦群体较为单一,大多是士子本人,只有两则是士子家人所梦。
科举梦占方式尤其值得关注。相较于宋以前多记载自然发梦,北宋士子神庙祈梦较为特别。士子往往在考试前拜谒神庙祈求神明赐梦,“欲知它日科第及爵位所至”[4]54。共11例谒庙祈梦故事,京师二相公庙、成都梓潼庙、福建建阳威怀庙以灵验著称,引得士子每每往谒之。由于科举制度在宋代社会的深刻影响,诞生了特定的科举神,如成都梓潼神。北宋时期科举梦占方式简单明了,侧面反映梦占已褪去传统占卜术色彩,而成为一种民间风俗的事实。
相对于汉唐时期需借助解梦书等做延伸性解读,宋代科举梦占内容大都简单直白,梦中直接告知考生能否中第,何时中第,或日后官品情况,如《孙巨源官职》中记:“夜梦,有告之者曰:‘汝当一举成名,位在杂学士上。’”[4]54也有部分梦内容略为含蓄,需要他人解读,或事后始悟梦验,如《席帽覆首》载:“梦一人持牓,正面无姓名,纸背乃有之。又有持席帽,蒙其首者。觉而喜,谓士人登第则戴席帽。是岁,免省不逮,但补升内舍。次举当政和八年,方登科。已悟纸背之说。时方禁以龙、天、君、玉、王、主等为名字,唱第之日,面赐名宠光,头上加帽,盖谓是云。”[4]192
(二)南宋时期
南宋高宗建炎二年恢复开科取士,直至度宗咸淳十年,始终未废。《夷坚志》记载了高宗至宁宗四朝的科举梦占,共103条,主要集中在高、孝两朝,具体情况详见表2。②
南宋时期科举梦占分布更广,在11路均有分布,南方地区依然是集中发生地,其中两浙路22次,福建路22次,江南东路21次,江南西路19次,成都府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淮南东路等亦有涉及。
发梦群体相较于北宋更具多样化,除了士子本人,也有家人、族人、家仆、友人、邻人等成为发梦人。据统计,举子发梦有52次,非本人发梦达25次,反映出科举考试业已成为家族社会共同关注的大事。
南宋梦占方式主要分为自然发梦与祈梦,更多的是自然发梦。相较于北宋,谒庙祈梦达25次,所求神祇范围更广,有求祷梓潼神,谒上天竺观音庙、李卫公庙等。这些神祇大抵是史上名人,也有原始宗教神。
南宋科举梦占延续了北宋时期的特点,内容简单直白外,更趋多样化,有直接告知科名、官职,《黄子由魁梦》:“黄子由未第时,以淳熙二年六月一日梦至大廷下,手进文字一轴。须臾得旨,云:‘文气不甚骄,可擢为第一。’……及唱名,果为第一”[4]332也有通过梦中景象暗示其名次的,《子夏蹴酒》就载:“游学进士福州人陈炎梦登大成殿,夫子赐之酒五尊。子夏怒形于色,举足蹴其二……及榜出,名在第二。”[4]76有的是以梦到试题或梦到有关科举中第的吉兆,如《伍相授赋》记载:“梦神遣驶卒示以赋一首,其题曰《光武同符高祖梦》。”[4]251还有一些是发梦人误以为此梦暗含与科举中第或日后仕途相关的线索,《冯尚书》载:“梦有‘黄三元、冯尚书’之语,皆喜自负。其后,丰以应武举,作解头,又连魁文解,竟不第。所谓‘三元’,乃如此”[4]168当然,对梦占的误解也折射出时人对科名的渴求,《夷坚志》中载有的误解科举梦占的事例不在少数,反映了科举对南宋士人的影响力逐步加深。
宋代皇帝大都重视科举,经过不断改革,科举考试公平性大幅提高,考试程序、考官选任、科场舞弊、权要子弟等方面更加规范和严格,成为最主要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中第可以步入官途成为官户,享受诸多特权,即使终老布衣,也可以成为士绅,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声望。较之唐代,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大幅提高,寒门优秀学子亦可通过科举考试步入仕途实现阶级跨越,世家大族子弟尽管可以通过恩荫入仕,但想要擢升高官还需要在科举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因此高门寒门均寄希望于此,奔赴科考的士子队伍愈发庞大,这就为科举梦占在民间的广泛流传提供了空间,相应地,梦占也借由这一科举浪潮在民间及士人群体中再度兴盛,科举梦占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二、宋代科举梦占的整体特征及其社会因由
科举梦占的发展恰是科举社会繁荣的一个侧写,宋代科举梦占是科举文化中独具特色的组成部分,随着宋代科举制度愈加成熟和完善,科举梦占也形成了独有的特征,而其特征背后是宋代社会深刻的政治和社会背景因由。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科举梦占在空间上多分布于南方,在时间上以两宋之交居多。《夷坚志》共载有147例科举梦占,集中在两浙路、福建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以及徽宗、高宗、孝宗时期。这与政治、经济中心转移到南方地区不无关系。
唐后期以来,经济重心逐渐南移,到南宋最终完成。特别是两宋之际出现移民浪潮,大量人口涌入南方地区。以两浙路为例,神宗熙宁三年户140余万[5]4305,到高宗绍兴三十二年增至224万余[5]2173,人口的增加使科举考生基数扩大。此外,经济重心南移使得南方整体经济水平高于北方。不少富家大户在官方学校之外设立义学,许多专为贫苦族人设立,为士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使士子一心读书而无后顾之忧:“蔡君念族人多贫,不尽能学,始买书置石庵,增其屋为便房,愿读者处焉,买田百亩助之食。”[6]南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阅读条件的改善使得读书之风日盛,科举考试中南方士子不论在考生数量还是中第比例上都占据优势,因此在南方有关科举梦占的记载也更多。
其二,科举梦占内容呈多样化特征,体例丰富。如梦改名共25例,梦榜或报榜人18例,梦吉兆9例,梦试题11例,梦名次14例,梦日后官职或前途14例,梦中第时间11例,梦诗句4例,梦中第契机2例,梦阴德9例,不第5例等。参加科举考试本就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成败与否孰难料定,士子又被整个家族寄予厚望,肩负重压,难以纾解,却又迫切想得知科举结果,于此只有寄希望于神鬼启示。
科举梦占的大量衍生与民间信仰的兴盛密不可分。在《夷坚志》170余条科举梦占故事中,谒庙祈梦高达44条。士子主动拜谒祠庙祈求赐梦成为科举梦占一个很重要的方式,于是这些业已存在的神祇在宋代纷纷被赋予新的功能——保佑科举中第,此外甚至出现专门的科举神,太学内也设庙供奉神祇:“太学内东南隅设庙廷,奉后土神祇,即土地神。朝家勅封号曰正显昭德孚忠英济侯。”[7]宋代民间信仰发展昌盛的环境浸润下,人们更愿相信命数已定,将科举中第这一美好祈愿的达成希冀于神明保佑,“科名前定”观念深入人心,由此科举梦占在民间迅速发展起来。
其三,南宋梦占群体范围更广。发梦群体为士子本人的105例,家人发梦9例,家族发梦9例,乡友邻人发梦7例,家仆发梦3例,陌生人发梦7例。士人群体无疑是科举制度最相关利益者,科考中第即可步入仕途,其家族、乡邻也十分关注科举结果。宋代官员子弟可以通过荫补制度进入官场,人数相当可观:“总计员数,自公卿下至庶官子弟以荫得官,及他横恩,每三年为率,不减千余人。”[8]在经济上享受免役特权:“品官之家,旧无色役”。[5]4301同时在法律上也享有特殊的法律保护,官员犯罪可以当赎,其家人犯罪亦可荫赎。对于品官的保护也有专门法律条例,《庆元条法事类》载:“诸人力奸主,品官之家绞,未成配阡里,强者斩,未成配广南。民庶之家加凡人叁等,配伍伯[百]里,未成配邻州,强者绞,未成配叁仟里……诸旧人力奸主者,品官之家加凡奸貳等,民庶之家加壹等。”[9]
即使落第,也是被社会所认可的士人群体,可以在私学或官学教学,同样可获得乡里社会的尊重。于寒门而言整个家族可以从平民家庭一跃成为官宦家族,而官宦家族要想长久维持家族兴盛,也得寄希望于子孙后代通过科考,以维持家族地位和政治、经济等特权。[10]
三、结语
科举梦占不仅是一种心理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更是科举文化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科名未定,前途未知,同时考生及其家族对功名极度渴求,这一普遍社会心态也导致士子本人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科名前定”的观念在这种境况之下深入人心;加之各种民间信俗的蓬勃发展使士人产生情感寄托,共同促进科举梦占在整个宋代社会繁荣发展。
《夷坚志》所载宋代科举梦占在空间上主要分布在南方地区,时间上集中于徽宗、高宗、孝宗三朝,内容及方式呈现多样化特征,发梦群体涵盖面广,包括科考考生及其家族亲友、乡邻。究其原因,南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阅读条件的改善使得读书之风日盛,科举考试中南方士子不论在考生数量还是中第比例上都占据优势;而科举梦占的大量衍生与民间信仰的兴盛密不可分,这些祠庙在当地本就信徒众多,具有良好的传播基础,加之科举制度的催化作用,使之与科举梦占紧密结合,从而令科举梦占具有广泛的流传度;同时科举对宋代社会产生越来越强的辐射力,士子中第任官后随之拥有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一系列特权,这些特权能够惠及其家族,甚至乡邻。
归根结底在于,从唐入宋,从中古迈向近世,选拔制度发生颠覆性变化并逐步成为定制,科举制度打开了魏晋隋唐以来固化的特权社会的一个缺口,彻底改变了原先門阀士族社会阶层结构,重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阶级结构,人们可以通过科举制度这一唯一路径实现阶级跨越及社会阶层流动。科举制度是制度史上的伟大创新,对古代社会产生了深刻且久远的影响。科举梦占形成的多样化特征就是两宋时期科举制度对社会诸多层面产生影响的映像,科举梦占也是科举社会形成发展的一个侧面。
注释:
①据全宋笔记版《夷坚志》统计所得。
②光宗在位时间短,仅两次科举考试。另外洪迈卒于嘉泰二年,因此《夷坚志》仅记录到宁宗第一次科考。
③据全宋笔记版《夷坚志》统计所得。
参考文献:
[1]孙世家.《夷坚志》科举仕途梦兆主题口传故事初探[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16,(2):68-71.
[2]黄宇兰,赵瑶丹.论宋代的科举梦兆以《夷坚志》为中心[J].云南社会科学,2015,(2):175-180.
[3]沈利红.《夷坚志》与宋代科举社会[D].浙江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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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宋)吴自牧撰,黄纯艳整理.梦粱录[M].郑州:大象出版社,2019:354.
[8](宋)李焘撰,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点校.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4055.
[9](宋)谢深甫撰.庆元条法事类[O].1948年燕京大学刻本.
[10]梁庚尧.宋代科举社会[M].上海:东方出版社,2017:208.
作者简介:
吕诗雯,女,安徽阜阳人,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