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内蒙古持续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2024-02-02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林业 2024年1期
关键词:三北林草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全区林草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办好“两件大事”,聚焦“闯新路、进中游”目标,高质高效推进林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幅生态文明建设的美丽画卷正在北疆大地徐徐铺展。

国土绿化成效显著

全面打响“三北”工程攻坚战和三大标志性战役。第一时间组建规划编制专班,启动“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和三大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多次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对接,将规划的5个治理区域和11个重大工程全部纳入国家“三北”工程规划,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全部纳入“三北”工程实施范围,在全国“三北”相关省区率先印发规划方案过程稿,并召开4个现场推进会,推动各地紧锣密鼓、快马加鞭干起来。2023年,全区累计完成造林556万亩、种草1817万亩、防沙治沙950万亩,分别为年度计划的149%、140%、151%,防沙治沙面积较2022年增加100万亩以上。新建扩建义务植树基地124个,义务植树3519万株,绿化美化乡镇苏木370个、嘎查村700个。完成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建设近28万亩,累计达204万亩,全区“绿色版图”不断扩大。与蚂蚁集团、上海银行等大型企业及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等公益组织达成合作协议,引进公益投资3.76亿元,有效拓宽了生态建设资金投融资渠道。

资源管护全面加强

提升林草资源管理水平。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林长制+重点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化了林长制考核指标评价办法,“三北”工程和三大标志性战役指标权重达90%以上,首次对盟市开展差异化考核,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发挥。扎实开展林草湿荒生态综合监测工作,划定调整基本草原7.3亿亩,形成全区基本草原“一张图”。继续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区3.8亿亩草原落实禁牧制度,5.9亿亩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制订《内蒙古自治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开展草原网格监管试点建设,提升草原过牧问题监管水平。全民所有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制定了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有偿使用、特许经营、损害赔偿等管理办法,有效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

大力整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森林公安机关在授权期内行使林草行政处罚权,极大缓解了改革期林草行政执法“空窗”问题。积极开展打击毁林毁草、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

稳步推进全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贺兰山、大青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编制完成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规划,启动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申遗实地评估。

强化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启动《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发布了《湿地公园建设规范》《湿地监测技术规程》两项地方标准。乌梁素海成功入选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察汗淖尔湿地公园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湿地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体系和试点湿地资产评估报告》,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了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湿地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核算指标体系。加强重要物种保护,新建扩建四合木自然保护区2处,成立西鄂尔多斯荒漠生态系统濒危野生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研究中心。普氏野马、麋鹿在野外成功繁衍,丹顶鹤、大鸨、猎隼种群数量稳定增长。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建成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51个,全年救助野生动物1281只。

有效防范各类灾害风险。制定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全面压实各级防火责任。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实现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防火督查全覆盖。完成林草有害生物防治5996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33%。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疫情。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林草领域安全生产,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林草改革不断深化

开展局省共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加强草原保护修复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加快制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促进集体林地有序流转。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方案(2023—2025年)》,扎实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年度试点任务全部完成。扎实推动国有林场与种苗基地、林草产业、森林旅游、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有效盘活林场资源,增添发展活力。积极开展森林草原保险,森林参保3.67亿亩、试点草原参保2900多万亩,投入保费6.94亿元,不仅有效保护了林草资源,还保障了林农牧户经济利益。

产业发展提质提效

聚焦“大资源、小产业”问题,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围绕森林食品、特色林果、木本粮油和林草中药材四大优势产业链,组建专班赴区内外学习考察,明确产业链链长,整合安排产业资金3.13亿元进行集中扶持,新增国家林业龙头企业3家、总数达到16家,全年林草产业总产值为835亿元,较2022年增加232亿元。大力发展草产业,制定《关于推进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遴选蒙草集团、草都集团和正时农业3家草产业龙头企业为草产业链主企业,推动草产业链补链强链。2023年,全区新建草种繁育基地17.15万亩,全年制种能力突破500万千克,全年饲草产量达到8000万吨以上。

林草碳汇扎实推进

组建了林草碳汇工作专班,建立了碳汇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碳汇交易工作推进方案》,探索先行先试,在健全制度体系、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开发储备、拓展交易渠道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指导呼和浩特市出台碳汇五年行动方案、包头市制定“1+9”碳汇制度体系、鄂尔多斯市启动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项目、呼伦贝尔市开展碳汇计量监测、阿尔山市打造“零碳小镇”等,全区林草碳汇工作由点到面逐步铺开。2023年,全区共开发林草碳汇项目17个,实现碳汇交易80.5万吨,交易金额达2709.5万元。

支撑保障显著提升

全力做好林地草原要素保障。制订推进重大项目林草手续办理工作方案,印发“致使用林地草原项目单位的一封信”“林地草原常用政策明白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问答”,变“前置审核”为“前置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林草地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重大项目平均5个工作日办结,有力保障了全区重大项目落地。

努力争取项目资金投入。积极主动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2023年,累计投入林草专项资金166.9亿元,较2022年增加9.8亿元。

健全完善林草法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修改)》纳入“十四五”立法规划。

强化科技兴林兴草。举办全国草原沙化治理技术成果推广转化演示活动和“三北”工程攻坚战先进机械装备演示活动。推动三北工程研究院落户内蒙古,挂牌成立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中心、“三北”工程科技创新中心、毛乌素沙地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启动实施“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数字化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技术成果和优良品种25项,获得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权10个,制定发布林草地方标准32项。

积极推动种业发展。完成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内蒙古分库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建设,建成后将拥有保存林草种质资源80万份、植物标本6万份的库容。培育各类良种苗木1.15亿株,为“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供苗木支撑。

猜你喜欢

三北林草内蒙古自治区
刊首寄语 林草风采
刊首寄语 林草风采
我的三北
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统战部长会议
林草风采
三北工程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北工程:将沙海变成林海
着力做好林草生态扶贫
三北防护林与植树造林
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室内乐比赛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