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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演化博弈与仿真分析

2024-01-23黄辰鑫唐建倦王聪帅李峻杰常梓璇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后备竞技协同

黄辰鑫,唐建倦,王聪帅,李峻杰,常梓璇

与此同时,在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各主体的利益诉求呈现出多元性和层级性特征[2],多元主体的参与并非一定能够塑造良好的“协同治理”格局,如若处理不当则会造成多元主体间治理结构的混乱。如,2022年广东省运会男子足球乙A组(U15)决赛的假球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由于社会组织与市场双方追求利益的欲望没有得到合理的约束,导致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合谋行为。那么,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如何实现多元主体利益最大化,并营造良好的协同氛围,以及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场域中重构“协同治理”格局是政府、社会以及学界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既往研究中,学者们从历史演进[3-4]、域外经验[5-6]、优化策略[7-8]等方面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进行了多维度论述。但研究方式多从定性角度出发,尚未在协同治理理论基础上对多元主体利益维度进行定量分析。鉴于此,本研究立足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利益博弈视角,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三方主体的动态演化博弈模型,探究多元主体的行为策略选择以及达到稳定策略的影响因素。

1 理论基础

1.1 协同治理理论

协同治理起初由美国学者Dohahue教授提出,其将协同治理定义为一种特定的公私协同方式,即,通过与社会生产者协作,将政府自由裁量权对外释放共享以达成政府选择的公共目标[9]。随着协同治理理论在国外政治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诸多研究领域的广泛应用,我国学者也结合国情对协同治理的概念做出了本土化建构。有学者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与治理权威的多样性角度出发,提出多中心治理与协同治理的有机结合[10];有学者从解决公共问题的角度出发,提出多元主体在资源与利益相互依赖的基础上共同参与决策的制定[11]。本研究基于前期学者们的相关观点,将协同治理界定为:为了解决单个主体难以解决的社会公共事务难题,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等多元主体通过平等决策达成共识,建设性地参与到跨领域、跨层级或跨部门的政策建立与管控过程中。

从协同治理的主体来看,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打破了以往政府独揽的治理结构,逐步实现了由单一治理结构向多元共治结构的转变,各治理主体在不同位置上有着明确的分工与定位;从协同治理的内容来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选材、训练、竞赛等各种艰巨任务的管理与调整,是单个主体无法完成的,需要各主体在解决人才培养问题的驱动下,共同制定各种利益分配、职能划分等一系列保障治理主体间良好协同的规则;从协同治理的结果来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需要依靠内生性的评估机制来保证系统的有序运行,通过实现培养目标与否、解决内部矛盾与否等指标对结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因此,应构建高效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格局。

1.2 演化博弈理论

演化博弈理论最早源于遗传生态学家对动物和植物的冲突与合作行为的博弈分析过程中。随着研究的深入与领域的扩展,演化博弈理论也成为分析社会制度、协同治理和市场经济等领域的演变进程中常用的研究方法。其内在机理是通过对有限理性的多元主体进行反复演化博弈,进而基于各主体的利益得失在演化博弈过程中不断做出策略选择和调整,最终达到一种动态平衡状态,并实现多元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此时的策略即为演化稳定策略。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是一个动态演化系统。各主体在人才培养利益领域的关系是相互渗透与交织的,而基于不同利益诉求的多元主体会依据系统外部变量和内部变量的改变不断做出策略选择和调整,进而促使各参与主体有效整合自身的资源与优势,并对其他主体的行为策略产生影响[12]。考虑到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会对社会组织与市场起到激励和监管作用,而社会组织的参与态度与市场的运营程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分担政府的压力,且两者之间能够产生交互作用。据此,可以构建出包含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

2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博弈关系

2.1 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

基于自身的利益诉求,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三方主体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产生博弈行为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他们所承担的职能有哪些?又有何利益诉求?

(1)政府: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政府是竞技体育管理职能的主要承载者和竞技体育行政管理权力的核心执行者,所治理的事务范围反映了该时期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方向、方式及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并非是静态不变的,外部环境刺激会对其职能的性质、内容产生直接影响,从而使其具备动态性特征[13]。因此,政府的主要职能是通过统筹资源、兼顾利益和集中力量等方式帮扶、组织并监管其他主体,以推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由于政府所肩负的是执行国家权力机关意志的特殊使命,而这一使命来源于公众对竞技体育发展的期盼,因此,政府的利益诉求是提升竞技体育治理的绩效与公信力。

(2)社会组织: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以“志愿精神、自治精神、互助精神”为宗旨,覆盖范围广泛且制度设计合理,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及开发能力,担负着协调其他主体间和谐关系的功能,且作为一个“沿着集体最大化路径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治理支点,其反映着社会基层的整体利益诉求。具体而言,社会组织的主要职能是承接各级政府部门的委托,为基层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竞技体育公共服务,并通过竞赛选拔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组织注册数量的大幅度增加,承接政府行使的部分职能权力以及提升自我造血功能已成为社会组织的主要利益诉求。

(3)市场: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市场具有资源配置效率高、系统高效运行的优势,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合法运营参与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竞赛产业、医疗保险和器材装备等核心要素领域,有效弥补了政府与社会组织在经费、设施和场地等方面的不足,推动着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向职业化方向发展。总体而言,在瞬息万变的竞技体育市场环境与激烈的同行竞争中,经济理性作为其重要的行为逻辑注定了市场会以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润、提高品牌知名度为主要利益诉求。

2.2 多元主体间协同治理的博弈关系

2.2.1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关系

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层面,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利益、职能等层面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博弈关系。社会组织政策复杂的衍生机制与交替过程是深入理解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演变的关键。从社会组织相关政策颁布的内容来看,由早期的“制度认可”到现在的“严放结合”,标志着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由“分类管控”到“赋能管控”的转变[14]。例如,早期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体育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涉及社会组织的政策法规,明确了社会组织在竞技体育治理领域的合法身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后期颁布了《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等一系列涉及社会组织职能的政策,体现出社会组织在逐步承接政府的部分职能权力,且已成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格局转变的重要趋势。

囿于历史的应然与必然,社会组织在发展历程中经历多次取缔、整顿与重建。一方面,社会组织同构于政府职能部门,导致其功能定位单一,虽然不断在自主性方面做出探索,但还未从根本上摆脱对“官本位”的依赖;另一方面,政府也在通过职能转移、减少审批和政策扶持等手段推动社会组织真正地融入社会,并不断激发社会组织的自我造血功能,但政府难以避免社会组织自身带有的“政治风险源”倾向,尤其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等通讯工具会使信息的影响范围呈几何级增长,社会组织所产生的负面信息,势必会导致政府治理绩效以及公信力的下降。

2.2.2 政府与市场的博弈关系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政府这一“看得见的手”与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是资源配置供给的基本机制[15]。维系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实现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但是,从历史演进视角来看,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高度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干预,政府身兼运动员、裁判员的全能型角色,“政企不分”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本该由市场负责的事务,都由政府独自包揽,抑制了市场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严重破坏了市场的自组织秩序;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独轮驱动”已难以维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大量财政支出,开始逐步意识到市场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资源配置层面的重要性;当前,政府则基于竞技体育资源配置效率与资源增量最大化的目标,积极推动市场进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领域。但从客观意义上讲,市场以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因此,市场逐利本质的局限与社会责任的承担会产生利益冲突,尤其是对于后备人才培养这一绩效难以短时呈现的复杂工程,市场“久久为功”的准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仍然不高。若市场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违背“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不仅会受到政府的严厉惩罚,还会对政府的治理绩效以及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例如,近年来多地学校频发的“毒草坪”事件,对相关企业单位及政府监管部门带来了巨大的社会舆论及负面影响。

2.2.3 社会组织与市场的博弈关系

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市场既可以为社会组织提供所需要的资金与装备,同时也能为自身发展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双方在有形与无形中形成了利益互补的关系。其中,社会组织敏感性高、机制灵活且决策反应迅速,能够有效捕捉到群众与运动员对竞技体育服务的需求及意见,并通过举办竞技体育赛事、提供竞技体育公共服务等满足群众与运动员的多元需求。同时,借此契机,市场的高质量赞助可以为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利益。例如,准者体育作为一家拥有专业团队的综合型体育用品企业,先后成为CUBA的官方战略合作伙伴及唯一指定的运动装备赞助商,打造出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篮球生态圈与产业链,为中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品牌效益与行业青睐。但是,当社会组织与市场一味谋求利益而忽视社会法治底线时,就会滋生腐败现象,从而产生合谋行为,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3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3.1 演化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与收益矩阵

为构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的博弈模型,探究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三方博弈主体的行为策略选择,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三方博弈主体都有两种行为策略选择。(1)政府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中担任主导者,存在“积极调控”和“消极调控”两种行为策略。假设政府选择“积极调控”的概率为x,则“消极调控”的概率为(1-x)。(2)社会组织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中主要担任参与者,发挥推动作用,存在“积极参与”和“消极参与”两种行为策略。假设社会组织选择“积极参与”的概率为y,则“消极参与”的概率为(1-y)。(3)市场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的资源配置供给层面起到重要运营作用,存在“积极运营”和“消极运营”两种行为策略。假设市场选择“积极运营”的概率为z,则“消极运营”的概率为(1-z)。其中,x,y,z∈[0,1]。

假设2:政府自身的收益和损失与社会组织、市场的策略选择高度相关。(1)当政府选择“积极调控”时,需要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层面付出的人力、物力等成本总计为B1,此时政府会通过加快职能转移、加强政策扶持、减少行政审批和加大监管力度等手段营造良好的协同氛围。若在此状态下,社会组织选择“积极参与”,市场选择“积极运营”,则三方会产生“1+1+1>3”的集体效应,进而推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善治格局的构建[16],此时,会为政府带来巨大的收益F3(如,竞技体育备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竞技体育赛事规模扩大等)。(2)当政府选择“消极调控”时,需要付出的基础成本为B2,此时,政府对社会组织以及市场不采取任何激励手段。若在此状态下,社会组织或市场有一方选择消极行为策略,就会导致主体间协同治理格局陷入混乱,给政府带来额外损失Q(如,公信力下降、后备人才培养质量下降等),从而减缓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发展进程。同时,政府在消极状态下疏于管理,会导致社会组织与市场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层面缺乏引导,使其协同效率降低,此时双方输出效能损失额度为E。

假设3:社会组织自身的收益和损失与政府、市场的策略选择高度相关。(1) 当社会组织选择“积极参与”时,需要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层面付出的成本总计为C1。若在此状态下,政府选择“积极调控”,政府会帮助社会组织解决资金运转不周以及专业人才流失等现实问题,此时,社会组织获得来自政府的扶持H(如,职能转移、政策扶持、公共体育服务购买等);若社会组织取得阶段性成果,将获得收益I(如,政府表彰、公众信任感增强等),同时,也会间接为政府带来潜在收益F2(如,公信力提升)。(2)当社会组织选择“消极参与”时,需要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付出的基础成本C2。若在此状态下,社会组织懒责,消极开展体育竞赛活动,会导致市场赞助无效输出,给市场带来损失T。同时,若群众及运动员对竞技体育服务的需求不能及时反馈给政府,造成竞技体育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错位,政府将给予社会组织警告以及相应的惩罚,设惩罚额度为G。(3)当社会组织与市场都选择消极行为策略时,双方协同目标会由“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转向“资本逐利”,从而产生合谋行为,导致供给劣质无效的体育产品、操控竞技体育赛事等负面事件的发生,社会组织获得来自市场的贿赂为K;与此同时,若社会组织受贿、 赛事造假等违法行为被政府发现,则会对相关负责单位及负责人给予相应的惩罚,设惩罚额度为M。

假设4:市场自身的收益和损失与政府、社会组织策略选择高度相关。(1)当市场选择“积极运营”时,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层面投入的资金、设施和服务等的消耗成本总计为D1,此时市场基础收益为N1(如,品牌知名度、高利润率等),能够给政府带来潜在收益F1(如,政府公信力、分担压力)。在此状态下,政府会给予市场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福利,设奖励额度为P。(2)当市场选择“消极运营”时,付出的基础成本为D2。若在此状态下,政府与社会组织都选择积极行为策略,则政府与社会组织会基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高质量发展这一共同目标主动寻求与市场的高效合作,并通过减少审批、融资扶持和政策激励等手段鼓励市场参与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此时市场得到的扶持额度为R,所获得的基础收益为N2。(3)如前所述,当市场与社会组织均选择消极行为策略时,会产生合谋行为。若在此状态下,市场贿赂、提供劣质产品等违法行为被政府发现,则受到政府惩罚的额度为S。

基于上述假设,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三方博弈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三方博弈的收益矩阵表

3.2 三方演化博弈的复制动态方程推导

依据收益矩阵,设政府采取积极调控(x)与社会组织及市场展开合作的期望收益为U11;设政府采取消极调控(1-x)与社会组织及市场展开合作的期望收益为U12,则可推出:

U11=(F1+F2+F3-B1)yz+ (F1-B1)(1-y)z+

(F2-B1+G)y(1-z)+(M+S-B1)(1-y)

(1-z)

U12=(F1+F2-B2)yz+ (F1-B2-Q)(1-y)z+

(F2-B2-Q)y(1-z)+(M+S-B2-Q)

(1-y)(1-z)

由U11与U12可求得政府的平均期望收益U1:

U1=xU11+ (1-x)U12

根据上述推导,构造政府演化博弈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x)=dx/dt=x(U11-U1)=x(1-x)(Q-B1+

B2-Qyz+yzF3-Gyz)

同理,按照上述流程可构造社会组织演化博弈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y)=dy/dt=y(1-y)(C2-C1+I-K+M+

Hx+Kz-Mz+Gxz)

同理,可构造市场演化博弈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z)=dz/dt=z(z-1)(D1-D2-K-N1-S+

T+Ky-Px+Rx+Sy-Tx+xyN2)

3.3 三方演化博弈的均衡点求导

分别对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的复制动态方程F(x)、F(y)、F(z)进行一阶求导:

Friedman的研究结果显示,通过求解复制动态系统雅克比矩阵的局部稳定性,可得出复制动态系统的演化稳定均衡解,该复制动态系统的雅克比矩阵具体为:

根据雅克比矩阵的特征值分析法,令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演化博弈的复制动态方程值为零,即,F(x)=0、F(y)=0、F(z)=0,从雅克比矩阵中导出该动力系统共存在14个均衡点。其中,将符合实际语境下的8个纯策略均衡点A1(0,0,0)、A2(0,0,1)、A3(0,1,0)、A4(0,1,1)、A5(1,1,1)、A6(1,0,0)、A7(1,0,1)、A8(1,1,0)纳入讨论范围。

3.4 三方演化博弈系统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

运用雅克比矩阵的特征值分析法对动态系统所存在的8个纯策略均衡点(A1~A8)进行稳定性分析。在一定条件下,若雅克比矩阵的所有特征值均为负实部,则判断该均衡点可演化为稳定点,即演化稳定点(ESS);若雅克比矩阵中的特征值存在正实部,则判断该均衡点为不稳定点;若雅克比矩阵中的特征值均为正实部,则判断该均衡点为鞍点[17]。然后,将8个均衡点代入雅克比矩阵所求出的对应特征值如表2所示。

表2 均衡点特征值与稳定性分析表

由表2可知:(1)与政府名誉形象相关的收益和损失至关重要。因此,由Q>B1可推断出Q+B2-B1>0,由F3+B2>B1+G可推断出B2+F3-B1-G>0,即,A1、A2、A3、A4均衡点具有不稳定性。(2) 社会组织选择积极参与时所获得的基础收益I高于付出成本C1,市场贿赂社会组织受到政府的惩罚额度M高于市场贿赂所支出的本金K,因此,由I>C1以及M>K可推断出C2+I+G+H-C1>0,C2+I+H+M-C1-K>0,即,A6、A7均衡点具有不稳定性。(3)A5、A8符号中存在±,说明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这2个均衡点为演化稳定策略(ESS)。首先,当D1+N2+R-D2-N1-P<0时,A5均衡点可演化为稳定策略,即,市场积极运营时的获得收益与政府给予的额外奖励之和高于市场消极运营时政府与社会组织给予的扶持额度与获得收益之和,且两种状态下所获收益之差大于成本之差,此时(1,1,1)为稳定策略;其次,当D2+N1+P-D1-N2-R<0时,A8均衡点可演化为稳定策略,即,在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扶持下,市场运营所获收益高于市场积极运营时的所获收益,且积极运营成本大于消极运营成本,此时(1,1,0)为稳定策略。

3.5 不同情境下演化稳定策略(ESS)的仿真分析

为了更加直观地分析三方主体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协同治理过程中的演化博弈策略,运用MATLAB 2021a软件对各主体策略选择的动态演化轨迹进行仿真模拟。根据上述稳定性分析,结合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等官方网站发布的报告与信息对相关参数进行赋值。其中,当遇到研究对象的个别数据不足或难以量化时,可依据现有数据之间的数理因果关系进行推算,使其满足情景1与情景2的特征值要求,但不会对仿真结果的判断造成影响。

3.5.1 情景1演化仿真分析

设初始参数值B1=30,B2=20,F3=35,M=35,Q=35,P=25,S=35,I=30,C1=25,C2=15,T=10,K=10,N1=30,N2=20,D1=25,R=15,D2=15,G=10,H=20,且满足稳定条件B1+G-B2-F3<0 ,C1-C2-G-I-H<0 ,D1+N2+R-D2-N1-P<0。其演化50次仿真结果如图1所示,此时系统可演化为稳定策略(1,1,1)。

图1 情境1系统动态演化仿真图Figure 1 Simulation diagram of the system dynamic evolution of situation 1

情景1:政府通过职能转移、政策扶持和竞技体育公共服务购买等手段优化社会组织的行政管理,以提高社会组织的内生力。对此,社会组织应积极履行自身的责任义务,协同市场开展青少年竞技体育赛事活动;同时,市场通过赛事转播、品牌赞助等为竞技体育赛事提供一系列资助,若市场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准公益事业的积极态度得到政府的支持与认可,政府会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福利给予市场激励,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而在政府的引导与监管下,社会组织与市场通过成功办赛推动了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使得更多主体参与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路径中,有效扩大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储备数量,并提升了政府的治理绩效。

经过上述分析,可以判断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持额度、惩罚额度以及对市场的奖励额度是影响稳定策略(1,1,1)演化结果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分析3个因素对稳定策略(1,1,1)选择演化博弈过程的影响,保持其他参数不变,分别赋以H=20,30,40;P=25,35,45;G=10,20,30,赋值过后复制动态方程演化50次的仿真结果如图2(A、B、C)所示。

图2 不同因素对情境1演化路径的影响仿真图Figure 2 Simulation diagram of the influence of different factors on the evolution pathway of situation 1

由图2(A)和图2(B)可知,在系统演化至稳定策略(1,1,1)的过程中,政府对社会组织扶持额度以及对市场奖励额度的增加能够加快稳定策略的演化速率。即,随着H、P数值的增加,社会组织的策略选择演化稳定与积极参与的收敛速度将加快,并伴随时间的推移最终在y轴上稳定于1;市场的策略选择演化稳定与积极运营的收敛速度也将加快,并伴随时间的推移最终在z轴上稳定于1。因此,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政府应依据社会组织与市场的不同性质功能,加大对社会组织与市场的相关配套支持。

由图2(C)可知,在系统演化至稳定策略(1,1,1)的过程中,政府对社会组织懒责行为惩罚额度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加快稳定策略的演化速率,促进社会组织向积极参与策略演化。但随着惩罚额度的增加,稳定策略的演化结果也会发生改变,最终趋向于不稳定策略。换言之,在一定范围内,随着G数值的增加,社会组织的策略选择演化稳定与积极参与的收敛速度加快,但当惩罚额度超出一定范围时,并不利于三方主体向稳定策略演化。因此,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针对社会组织的懒责等问题,政府应制定合理的惩罚制度,而不是一味地通过加大惩罚力度来约束社会组织的消极状态。

3.5.2 情境2演化仿真分析

设初始参数值B1=30,B2=20,F3=35,M=35,Q=35,P=15,S=35,I=30,C1=25,C2=15,T=10,K=10,N1=30,N2=35,D1=25,R=25,D2=15,G=10,H=20,且满足稳定条件B1-Q-B2<0 ,C1+K-C2-I-M-H<0 ,D2+N1+P-D1-N2-R<0。其演化50次仿真结果如图3所示,此时系统可演化为稳定策略(1,1,0)。

图3 情境2系统动态演化仿真图Figure 3 Simulation diagram of the system dynamic evolution in situation 2

情景2:由于市场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准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不足,长期处于消极状态,政府也无权强制要求市场向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投入大量的资源配置。此时,政府与社会组织基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这一共同目标主动寻求与市场的高效合作,并通过融资扶持等一系列福利政策拉动市场参与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同时,政府会通过严格监管防止社会组织与市场双方产生合谋行为,并且在政府的带动与引导下,三方主体会形成良好的协同关系。而市场的加入更是缓解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资源配置不足的问题,也使得竞技体育事业得到了快速提升。

经过上述分析,可以判断政府对社会组织与市场的扶持额度及对腐败行为的惩罚额度是影响稳定策略(1,1,0)演化结果的重要因素。为了进一步分析3个因素对稳定策略(1,1,0)选择演化博弈过程的影响,保持其他参数不变,分别赋以H=20,30,40;R=35,45,55;M=35,40,50,S=35,40,50,赋值过后复制动态方程演化50次的仿真结果如图4(A、B、C、D)所示。

由图4(A)和图4(C)可知,在系统演化至稳定策略(1,1,0)的过程中,政府对社会组织与市场的扶持额度能够加快稳定策略的演化速率。即,随着H、R数值的增加,社会组织的策略选择演化稳定与积极参与的收敛速度会加快,并伴随时间的推移在y轴稳定于1;而市场的策略选择演化稳定与消极运营的收敛速度会加快,并伴随时间的推移最终会在z轴稳定于0。此时,市场在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资助与扶持下已参与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符合积极运营状态,即,市场运营的策略选择伴随着扶持额度的增加逐渐向积极状态方向发展。因此,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针对市场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准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不足等问题,政府与社会组织应加大对市场的配套支持。

由图4(B)可知,在系统演化至稳定策略(1,1,0)的过程中,政府对社会组织腐败行为惩罚额度的增加能够加快稳定策略的演化速率。即,随着M数值的增加,社会组织的策略选择演化稳定与积极参与的收敛速度会加快,并伴随时间的推移在y轴稳定于1。由4(D)可知,在系统演化至稳定策略(1,1,0)的过程中,政府对市场腐败行为惩罚额度的增加会减缓市场选择消极运营的演化速率。即,随着S数值的增加,市场的策略选择消极运营的收敛速度会减慢。因此,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针对突破社会法治底线的腐败行为,应加大惩处力度。

4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构建

基于协同治理理论与演化博弈理论的应用理性,构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其中包含三大机制:影响机制、合作机制以及评估机制(见图5)。在影响机制层面,政府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通过“扶持+奖励”有效激发社会组织的自我造血功能,提升市场运营的积极性,并通过制定合理的惩罚制度,降低各主体选择消极行为策略的概率;在合作机制层面,以统筹兼顾的大局观协调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营造良好的协同环境,搭建协商交流平台、强化多元主体间的信任建设,并降低沟通成本;在评估机制层面,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应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至影响机制,便于从决策源头上做出有效调整。

图4 不同因素对情境2演化路径的影响仿真图Figure 4 Simulation diagram of the influence of different factors on the evolution pathway of context 2

图5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图Figure 5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mode of competitive sports reserve talents cultivation

4.1 建立完善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影响机制

4.1.1 “扶持+奖励”双管齐下,激发社会组织与市场活力

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加大社会组织与市场的配套支持是提高人才培养绩效的基础工作。研究发现,伴随着扶持额度与奖励额度的增加,社会组织与市场向积极参与策略演化与积极运营策略演化的收敛速度加快。因此,建议政府应通过“扶持+奖励”策略实现双向激励作用。

(1)结合实际情况,根据社会组织与市场的不同利益诉求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对于社会组织而言,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竞技体育赛事活动规模大幅降低,导致社会组织收入来源不稳定。首先,政府可通过加大竞技体育公共服务的购买力度为社会组织创造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根据社会组织的内部人员构成、资源基础等制定科学合理的扶持政策,不断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并给予稳定的工资待遇与福利保障。其次,政府应把握疫情开放政策,增加青少年竞技体育赛事活动的规模与数量。具体可由政府提供专项资金补助、市场提供赞助与转播服务,来激发社会组织的办赛活力。如,2020年泰州市出台的《泰州市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激励办法》提出,政府通过资金扶持鼓励泰州体育社会组织承办省级以上赛事,为泰州市提供了充足的“领跑员”[18]。最后,政府应加快职能转变,赋能社会组织。遵循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发展规律,将部分职能赋权给社会组织,既能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也能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与发展水平。二是,对于市场而言,政府的扶持力度与市场规模的扩大对于发挥市场力量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鼓励市场办训,建立与市场切身利益相匹配的扶持机制,促使市场将后备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意识纳入到长期发展的规划中,逐步将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视为自身发展的必要动力。如,2020年上海启动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社会培养基地建设工作,搭建了办训扶持、管理考核的政策体系,针对沪上社会青训机构合计发放1 200万元扶持经费[19]。其次,加大对中小微体育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由于中小微体育培训机构处于起步阶段,面临融资难、经营成本高、学员少等难题,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可能会选择消极运营策略。对此,政府在场地建设租赁方面应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最后,降低市场参与的审批门槛。取消由市场自主调节的行政审批项目,降低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竞技体育的门槛,不断扩大市场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层面的运营规模[20]。

(2)对具有突出社会贡献的社会组织与市场应给予丰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不断加强社会组织与市场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的参与度、行动力以及获得感。例如,温州市体育局联合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共同出台了《温州市社会力量兴办竞技体育训练机构扶持暂行办法》《温州市社会力量兴办竞技体育训练机构星级认定办法》等政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21]。

4.1.2 制定合理的惩罚制度,约束多元主体行为策略

法治化建设是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依法运行的前提和保障。研究发现,政府对社会组织懒责行为惩罚额度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社会组织向积极参与策略演化,对社会组织与市场腐败行为惩罚额度的增加能够有效抑制双方向消极行为策略演化。对此,应制定合理的惩罚制度。

具体而言,针对社会组织懒责等行为,政府应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给予警告,并加以引导;对后期仍不作为的社会组织,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撤销登记与吊销登记证书;而针对市场与社会组织为谋求利益而产生的行贿受贿、赛事造假等腐败行为,应加大惩罚力度,杜绝腐败行为的滋生,形成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例如,针对2022年广东省运会男子足球乙(A)组决赛的假球事件,对1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暂停广州足协2年的会员资格,吊销了涉事教练员的资格证,并对涉事队员终身禁赛。同时,在制定合理惩罚制度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制定和实施操作性和纲领性更强的法律,用法律约束不同主体的治理权限和利益边界,保证各主体在法律框架内合理行使权力并对结果负责,进而推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的刚性规范。

4.2 建立长效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合作机制

4.2.1 树立统筹兼顾的大局观,营造良好的协同环境

合作系统的活动是持续和动态的,绝大多数活动在首次尝试合作时就失败了,或者仅是昙花一现,又或者是在合作一段时间后转变了行为策略,难以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研究发现,各主体“积极”和“消极”的策略选择决定着主体间合作的稳定性。对此,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树立统筹兼顾的大局观,明确自身的职责所在,保持多方合作持续稳定的发展,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1)从集体利益出发。作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参与者,要科学研判发展形势,明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总体思路、培养目标和阶段任务等,发挥政府控大局、社会组织搭桥梁、市场资源补短板的作用。(2)从个体利益出发。作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利益相关者,要明确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间的权利边界,并将不同主体利益的表达与博弈制度化,通过制定利益博弈的基本规则、创建利益博弈的代表组织等,促使不同主体在利益矛盾中实现各自利益的大体均衡。(3)多元主体厘清职能。建议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三方主体共同制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的“合作清单”,由政府负责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社会组织与市场监管宏观层面的事务;由社会组织负责基层意见的收集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等具体微观事务;由市场负责资源配置供给、品牌赞助和体育赛事包装等具体微观事务。

4.2.2 搭建多元协商交流平台,强化多元主体信任建设

及时的信息沟通才能保障人才培养系统的高效运转。研究发现,三方演化博弈存在(1,1,1)与(1,1,0)两个稳定策略,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既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也离不开社会组织与市场的积极配合,需要通过有效沟通解决其在选材、训练和竞赛等重要环节出现的矛盾冲突。

2020年,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将5G、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纳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22]。因此,可依托政府与信息技术企业引入5G、区块链等技术,积极部署建成广覆盖、跨区域的协商交流平台,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管理系统、竞技体育赛事服务系统和训练备赛指挥系统等不同模块引入到网络平台搭建的子系统中,实现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过程中的信息资源共享。例如,广州市基于“互联网+体育+共享”理念搭建了共享竞技体育平台,使用户免费享受和真实体验到竞技体育的魅力与乐趣,也为多元主体间平等交流、信息获取提供了沟通平台,最终构建并维护了资源共享的竞技体育生态圈。同时,要通过多元协商交流平台召开线上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工作研讨会、恳谈会以及专题讨论会,促进政府、社会组织与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降低多元主体间的沟通成本。

4.3 建立科学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评估机制

建立评估机制是提升治理效能、实现各主体权益最大化的有效措施。

(1)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建议由各级最高行政机关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从超越原有参与主体利益的高度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效果进行评估与反馈。同时,政府依据反馈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将评估结果与整改方案向全社会公示[20]。(2)明确评估指标。建议由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商榷制定评估指标,具体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与治理主体利益最大化两个角度进行评估指标的制定。首先,针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制定人才质量、科技助力和人才效益等评估指标,考察二级及二级以上运动员的数量、科研设备及科研人员配备、运动员获奖等方面的情况;其次,针对治理主体利益最大化,建议制定治理效率、协同程度和合作效益等评估指标,考察各主体的行动开展、相互满意程度、成本投入与所获收益等方面的情况。

5 结 语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核心在于找到三者之间的利益均衡点。首先,政府是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同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没有政府的积极调控将难以保障协同关系的稳定与治理秩序的顺畅,同时,政府也需要来自体育社会组织与市场的协调配合;其次,当各主体在积极状态下的所获收益越大,且高于付出成本时,主体间的合作向稳定策略方向演化的概率越大,而多元主体消极状态下的合作一定会导致结果向不稳定策略方向演化,造成利益矛盾的激化;再者,运用MATLAB 2021a中的数值仿真检验出扶持额度、奖励额度和惩罚额度是影响主体间协同策略演化走向的重要因素。为此,从影响机制、合作机制和评估机制三个层面构建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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