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奖视角下高价值专利分析和培育研究
——以湖北省为例
2024-01-22严索,高婷
严 索,高 婷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武汉 430075;2.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武汉 430000)
近些年,国内市场主体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22 年底,发明专利有效量累计为421.2 万件,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大国,但是专利对高质量经济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并不足够。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在2021 年先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提出要更好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纲要》进一步提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 件,预示着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的转变全面提速。
一直以来,由于专利评价维度较多,学界难以形成高价值专利认定的统一标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接受新华社专访时首次介绍高价值发明专利包括: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②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有效发明专利;③维持年限超过10 年的有效发明专利;④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有效发明专利;⑤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有效发明专利。这给业界提供了一个清晰直观的专利价值评价标准。
2022 年初,湖北省政府发布《湖北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 年,湖北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超过20%,并将“提高专利质量,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列为重点工作方向。侯功显等[1]研究省属地方高校专利质量提升存在的问题并给出解决对策。赵鹏飞[2]针对湖北省的汽车支柱产业,提出加强电动汽车生产的专利开发与保护能够推动湖北汽车工业的新一轮发展。金明浩等提出建立专利产业化协同推进机制等政策建议来推进湖北省专利产业化工作[3]。但是湖北省高价值专利整体发展水平和未来培育方向还无从知晓。本文将借助高价值专利评价标准,以专利奖作为统计口径,从高价值专利培育的过程出发,对比研究湖北省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的获奖专利,试图回答上述问题,为湖北省开展专利质量提升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一、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中国专利奖由于早期获奖专利已基本失效,因此不纳入本次研究,奖项设置也发生过变化。为了保证分析数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选取最近的第11—22 届中国专利奖中的金奖专利(以下简称中国获奖专利),共255 件。湖北省专利奖在2021年以前共举办11 届,在2021 年升级为政府奖“湖北专利奖”后举办了第一届,奖项等级和数量同样历经变化。为了准确分析湖北省高价值专利的整体情况,本次研究覆盖全部12 届湖北省专利奖获奖专利中的金奖、银奖和优秀奖(以下简称湖北获奖专利),共260 件。专利奖公开号等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数据收集截止时间为2022 年4 月10 日。
(二)研究方法
首先利用合享全球专利数据库IncoPat 对专利数据进行信息提取,然后从技术发明阶段、申请审查阶段和市场阶段等不同方面分析湖北获奖专利和中国获奖专利的多指标差异,研究得出以专利奖为表征的湖北省高价值专利现状,最后针对性给出高价值专利培育建议。
二、分析指标选取
由于专利具有技术和法律双重属性,还牵涉到市场、战略、经济等多个因素[4],而且在时间上会先后经历创造、申请、审查、运营等阶段,因此有必要进行分阶段指标选取和评价以获得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客观规律。本研究将高价值专利培育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技术发明阶段、申请审查阶段和市场阶段。
(一)技术发明阶段
1.创新主体指标
发明专利授权周期较长,但权利稳定性高、保护期限长。选择不同类型进行专利保护,反映出申请人对专利价值的初步判断。申请人、发明人数量是创新主体对技术研发直接投入的人力资源,投入的人力资源越多,意味着研发需要突破的技术壁垒可能较高,研发成功产生的技术先进性可能更高。资智洪等[5]在专利价值评估研究中认为发明人数量是具有正向影响的因素之一。
创新主体是专利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参与者越多、合作类型越丰富,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专利价值越高、专利运营活动可能越频繁。孙晓玲[6]通过研究中美两国的创新主体的演化情况,发现企业越占据合作网络的核心位置越有利于提高高价值专利数量。
2.地域性技术指标
中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和产业分布不平衡。从全国来看,沿海省份明显比内陆地区在技术、人才方面更具优势。从湖北省来看,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是武汉、宜昌和襄阳等“一主两副”城市,鄂西北和鄂西南等边远地区经济水平较低,呈现明显中心外围特征。因此,地域、产业乃至技术上的不均衡分布是否会影响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将纳入本文的研究范围。专利的分类号数量可以用来表征技术宽度,Franme[7]发现技术宽度对专利价值产生正向影响,本文将借助技术宽度分析技术跨类情况以及对多领域市场的控制程度。
(二)申请审查阶段
1.申请指标
首权字数、权利要求数量、说明书页数是衡量专利价值最直观的三个指标。首权字数越少,则技术特征越少,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越大。权利要求数量越多,反映出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越多、技术覆盖范围越广[8]。说明书页数直接与专利技术的公开程度关联,是首权字数和权利要求数量的补充性指标。
2.审查指标
提出实审时长指发明专利申请日到实质审查生效日的时长,体现了专利申请和保护策略;审查时长指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生效日到授权公告日的时长,能够反映专利审查答复的复杂程度。专利的引证数直接表征着本专利的技术基础,其值越高表明专利质量越好[9];专利的被引证数说明本专利为在后专利技术的进步奠定了基础,也是专利价值的表征之一[10]。
(三)市场阶段
1.海外布局及代理运营指标
专利同族是申请人寻求不同国家地区专利保护的行为。Rassenfosse[11]在研究中发现专利同族数与专利经济质量呈正相关关系。技术价值高并不等同于专利价值高,代理师和代理机构在中间起着重要作用[5]。转让、许可、质押等专利运营是专利价值变现最常见的形式。经过诉讼、无效等法律程序检验后仍保持有效的专利可以认为具有较高的专利价值[12]。
2.有效性指标
维持时间指专利维持的时间长度,有效专利的维持时间包括申请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已失效专利的维持时间包括申请日到失效日的时间范围。专利维持时间越长,通常可以认为其重要性和经济效益越大,市场价值越高[13]。专利法律状态是专利当下的实际状态,包括授权维持有效、未缴年费失效、期限届满失效、无效等,是专利价值是否还存续的直观表现。
三、专利奖比较分析
(一)技术发明阶段
1.创新主体
从图1 可见,湖北和中国获奖专利类型分布相当,都是发明占比最大,超过93%。图2 统计了申请人类型分布,企业是高价值专利申请的主力,在湖北和中国获奖专利中占比都最高,分别为77%和67%,位于第二至第四位的申请人分别是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个人。图3 对发明人人数进行了统计,中国、湖北获奖专利都是发明人人数在7 人以下的专利占据着大部分,发明人人数在5 人左右的专利数量最多,达到40 件左右;还有少量专利的发明人人数达到15 人以上,属于研发资源投入较大的专利,其中湖北获奖专利有6 件(CN102175567B、CN100582380C、CN1028 17290B、CN103412967B、CN103821040B、CN10 5568838B),中国获奖专利有4 件(CN10499885 0B、CN100389222C、CN102358317B、CN103985 422B)。
图1 专利类型分布
图2 申请人类型分布
如表1 所示,在单独主体中,企业是中国和湖北获奖专利的主要创新主体,占比分别达到66.67%和75.77%;中国获奖专利的个人占比5.49%,高于湖北获奖专利的个人占比1.92%。两种合作主体中,企业作为参与者,还有相当数量的专利是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以及个人合作完成,企业不仅参与单独研发创新,还积极带动“校企合作”“院企合作”,并且中国获奖专利中企业和大专院校的合作占比5.1%也是高于湖北的2.31%,反映出在全国层面内企业和大专院校的联系合作更紧密频繁。
表1 创新主体合作类型情况
2.地域分布
图4、图5 分别是中国、湖北获奖专利地域分布。中国获奖专利中来自湖北的只有7 件,相比陕西、河南、湖南等临近省份并无明显优势。从湖北获奖专利来看,获奖专利数量位居前三的是“一主两副”城市:武汉172 件、襄阳市19 件、宜昌市18 件;省内其他城市也有1 ~9 件不等的获奖专利,但与前者相比,呈现较大的两极分化。
图4 中国获奖专利地域分布
图5 湖北获奖专利地域分布
3.产业及技术分布
为了培育新产业,加快推动在关键产业领域上的突破,国务院通过《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了①新一代信息技术、②高端装备制造、③新材料、④生物、⑤新能源汽车、⑥新能源、⑦节能环保、⑧数字创意、⑨相关服务业等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图6 可见,中国和湖北的获奖专利在新兴产业分布上并不均衡,都主要集中在产业1、产业3 和产业4。在产业3 上,湖北获奖专利占比20.4%,高于中国获奖专利占比14.5%;在产业4 上,湖北获奖专利占比12.3%,低于中国获奖专利占比18.8%。中国和湖北获奖专利的非新兴产业占比大致相当,都为13%左右。
图6 新兴产业分布
分析获奖专利IPC 小类,可以得到如图7、图8 所示排名前十技术分布。中国获奖专利技术分布靠前的是H04L(数字信息的传输)、A61K(医用、牙科用的配制品等)、C07D(杂环化合物);湖北获奖专利技术分布靠前的是G06F(电数字数据处理)、C12N(微生物或酶等)、C04B(石灰、氯化镁等)。两者都涉及G06F、C12N、H04L、H04B、G01N 等,这些都是培育专利奖等高价值专利的热门领域。
图7 中国获奖专利技术分布
图8 湖北获奖专利技术分布
如图9 所示,中国和湖北获奖专利分类号个数普遍集中在9 个以下,湖北获奖专利的分类号个数为1 个或2 个的比重明显高于中国获奖专利,说明湖北获奖专利在技术宽度上小于中国获奖专利,技术领域范围相对狭窄。有5 件中国获奖专利的分类号数量在15 个以上,属于技术领域非常宽广的高价值专利(见表2)内容主要涉及生物医学工程和电子信息,分类号归到C 部(化学)、H 部(电学)和A 部(医学)。
表2 分类号数量在15个以上的中国获奖专利
图9 技术宽度比较
(二)申请审查阶段
1.专利文本
从图10 可见,中国获奖专利的首权字数多集中于250 字以下,湖北获奖专利的首权字数更多的分布在250 字以上,可以认为湖北获奖专利的保护范围相较更小。有25%的湖北获奖专利首权字数超过700,授权获得的保护范围比较小,专利对技术的保护作用大打折扣,势必会影响专利价值,而中国获奖专利首权字数超过700的仅仅占比6.7%,远低于湖北获奖专利。
图10 首权字数分布
从图11 来看,中国与湖北获奖专利都是权利要求数量为6 ~10 项的占比最多,分别为47.24%和39%;中国获奖专利的权利要求数量多集中在6项以上,总共占比达到81.9%,湖北获奖专利的权利要求数量则相反,多集中在10 项以下,总共占比达到93.82%。由于权利要求数量与技术方案和专利价值直接关联,可以认为湖北获奖专利的“含金量”低于中国获奖专利。
图11 权利要求数量分布
如图12 所示,中国和湖北获奖专利的说明书页数都是6 ~10 页的占比最高,分别为30.98%和48.08%,而且两者都是从6 页开始,页数越多,占比越低。总体而言,中国获奖专利的页数相对更多、技术内容更丰富、价值也相对更高。
图12 说明书页数分布
综合来看,湖北获奖专利与中国获奖专利相比存在一定差距,究其原因,可能由于产业发展等现实因素导致专利技术含量相对欠缺,也可能与湖北省代理行业的整体水平有关,毕竟高质量的技术交底书能否转化为高价值的授权专利法律文件与代理师的撰写答审能力息息相关。
2.提实审及审查时长
图13 比较两者的提实审时长和审查时长。从提实审时长来看,湖北获奖专利提实审时长在1-6个月的专利数量达到135 件之多,远高于其他时长范围的专利,表明湖北获奖专利申请人倾向于较早获得授权,7 ~12 个月的提实审范围内也有75件,13 个月以上的少到不足10 件;中国获奖专利的提实审时长在1 ~24 个月内都有不少分布,反映出中国获奖专利在提实审时能够充分利用提请审查的时机规定,根据己方技术保护和市场竞争需要作出灵活有针对性的进审请求。从审查时长来看,中国和湖北获奖专利的时长分布规律基本相同,都主要集中在7 ~30 个月内,数量也都基本维持在50 件上下,而在1 ~6 个月内以及31 个月以上时,两者数量都比较少。
图13 提实审及审查时长分布
3.引证/被引证
图14 是中国、湖北获奖专利的引证/被引证气泡图,气泡的大小代表专利数量的多少。中国和湖北获奖专利引证次数都相对集中于15 次以下,专利数量在20 件以上,但是湖北获奖专利引证次数在1 ~5、6 ~10 范围内的专利数量分别为126件、69 件,明显多于相应的中国获奖专利数量;两者在被引证次数上的分布都比较均衡,在26 次以上也都有一定专利分布,其中中国获奖专利有56 件专利的被引证次数在41 次以上,明显属于对行业产业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的高价值专利。
图14 引证/被引证分布
(三)市场阶段
1.同族
从表3 可见,同族个数为0(即没有向海外申请专利)的获奖专利占比,湖北为86.92%,远高于中国的61.96%;中国获奖专利在同族个数为1 ~15 的范围内均有一定数量分布,特别是还有4件专利的同族个数为15 个(见表4,涉及生物制药、高分子材料和物理检测),明显属于特别高价值的专利。同族个数为2、3 件的湖北获奖专利数量均为10 件,占比3.85%,其他同族个数的湖北获奖专利数量基本在4 件以下,并且也仅仅只有1、4 ~10 等少数个同族。总之,出于专利价值和潜在目标市场等多方面因素考虑,湖北获奖专利更侧重于保护国内市场。
表3 同族数量情况
表4 同族数量为15个的中国获奖专利
2.代理运营
图15、图16 是分别代理过5 件以上中国、湖北获奖专利的代理所。代理过5 件以上中国获奖专利的代理所有6 家,分布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其中代理数量最多的北京集佳代理过10 件中国获奖专利。湖北获奖专利主要集中在武汉、襄阳和宜昌等“一主两副”城市(从图5 中也可看出),代理所也呈现集中的趋势,代理过5 件以上湖北获奖专利的代理所多达10 家,特别是武汉开元和武汉永嘉分别代理过40 件和33 件获奖专利。武汉永嘉和武汉开元还分别代理过3 件和2 件中国获奖专利,北京集佳也代理过3 件湖北获奖专利,表明这三家代理所同时在代理湖北获奖专利和中国获奖专利方面都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
图15 中国获奖专利代理所
图16 湖北获奖专利代理所
表5 是两者在专利运营方面的情况。转让方面,中国、湖北获奖专利相当,基本涉及1 ~4次,并且主要集中在1 次;许可方面,中国、湖北获奖专利都是以1 次居多,还有少量的2 次及以上,特别是有1 件中国获奖专利获得18 次许可(CN101364876A,一种实现实体的公钥获取、证书验证及鉴别的方法,申请人为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受让人包括索尼移动通信公司、深圳市明华澳汉智能卡有限公司、阿尔派株式会社等公司);质押方面,中国、湖北获奖专利数量都比较少,发生过1 次质押的获奖专利分别只有8 件、13 件。总体来看,转让居多、质押较少,转让数量>许可数量>质押数量;就转让、许可占比而言,中国>湖北;就质押占比而言,中国<湖北,表明中国获奖专利的创新主体更多的利用转让和许可将专利价值直接变为经济收益,而湖北获奖专利的创新主体,可能出于经营发展需要,更倾向于采取质押的运营方式。表6 是中国获奖专利涉及诉讼、无效的专利情况。湖北获奖专利并不存在诉讼和无效,专利价值没有经受其他竞争主体的市场检验,背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可能与专利本身保护范围小有关,也可能与所处技术领域市场单一有关。表6 中有一件专利经受了2114 次诉讼(CN204119349U,一种一体式自拍装置),虽然该专利方案看似简单,但是质量非常稳定而且具有较大的商业市场价值,其申请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德盛)在全国范围内先后提起4000 多起侵权诉讼,截至目前,已结案的诉讼案件达2114 件,且无一败诉,累计获得侵权赔偿估计达上亿元。源德盛还通过PCT 途径进入美国、日本、韩国、欧洲等国家地区,也都获得了授权。由此可见,高价值专利的培育,既依赖于一定的技术创新,也需要市场的检验和认可,两者缺一不可。
表5 转让、许可、质押分布
表6 中国获奖专利诉讼、无效分布
3.专利有效性
图17、图18 分别示出了中国、湖北获奖专利的维持时间。中国获奖专利维持时间主要在6 年以上,特别是9 ~10 年之间最多达32 件,19 ~20年之间也有28 件;湖北获奖专利维持时间相对更集中于5 ~13 年,位于9 ~10 年的有41 件之多,超过12 年的专利数量明显减少。中国获奖专利申请人比较认可获奖专利的价值,维持意识较强,基本能够维持较长时间有效;由于专利维持费用会随着维持年限的延长而增加,在专利带来的经济收益迟迟无法覆盖维持成本时,湖北获奖专利可能会被申请人以不缴年费方式放弃。
图17 中国获奖专利的维持时间
图18 湖北获奖专利的维持时间
中国获奖专利被部分或全部无效的专利数量并不多,数量都是1 件,申请日分别是2005、2014 年;期限届满失效的专利主要是2010 年以前申请的专利;还有申请日位于2000—2002 年、2005—2008 年的部分专利是以未缴年费的方式被主动放弃。由于湖北获奖专利基本没经历过诉讼和无效,获奖专利大部分处于未缴年费失效和授权有效状态,申请日在1999—2015 年间均有专利未缴年费失效,数量在2、3 件左右;2004—2019 年期间均有数量较大的专利处于授权有效状态,特别是申请日在2012 年、2013 年的专利维持授权有效状态的数量都达到了31 件之多。总体来看,湖北获奖专利既缺乏市场检验,也更容易被申请人放弃导致维持时间较短,明显不如中国获奖专利更“老”、维持时间更长。
四、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根据湖北省获奖专利和中国获奖专利的分阶段对比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1.从技术发明阶段来看,企业是高价值专利的主要创新主体,不同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创新比较薄弱。发明人数量以5 人居多。湖北省高价值专利绝大部分集中于“一主”武汉,“两副”宜昌和襄阳的高价值专利数量也不多,分布呈现“一枝独秀”“两极分化”。产业分布也不均衡,大部分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产业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3(新材料)、产业4(生物)和非新兴产业,并且技术领域相对狭窄,以分类号个数为2 个以下的专利居多。
2.从申请审查阶段来看,湖北省高价值专利的首权字数偏多、权利要求数量和说明书页数偏少,表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相对较小、技术内容不够丰富、专利价值偏低;从提实审时长和审查时长来看,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具有明显的“快进审、快审查”特点;引证/被引证次数偏低,技术原创性有待加强。
3.从市场阶段来看,湖北省高价值专利主要布局国内,向海外延伸较少。高价值专利的代理所以武汉市居多,武汉永嘉和武汉开元同时具有中国专利奖和湖北专利奖专利的代理经验;运营比例较低,通过运营获得直接经济收益的程度明显不够,获奖专利都不涉及诉讼、无效等市场检验环节。湖北省高价值专利申请日比较靠后、维持时间较短,呈现“短中期维持、长远期放弃”的特点。
(二)建议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行湖北省高价值专利的培育:
1.加强科技研发的广度和深度,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一方面出台具有针对性的区域和行业产业政策,加大对企业进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借助高校的科研设备和人才优势,鼓励高校和企业通过“产学研”、横向课题等方式将市场需求和科研方向紧密结合,让科研解决企业实际所需,实现产业化研发和知识产权运用的良性循环,形成直接面对市场、更接地气的高价值共有专利组合。
2.聚焦优势产业,加大区域协同创新。借助湖北省“一芯两带三区”总体产业格局,依托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打造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长江绿色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带。充分凭借国家产业升级的东风,建立全方位技术发展支持体系,将沿海地区的先进产业和技术经验引入省内,特别要向边远地区辐射,形成湖北省产业协同发展的新局面,为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创造良好的产业基础。
3.充分借力审协湖北中心、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发挥它们在体系化服务和制度流程建设方面的成熟经验以及人才优势,帮助省内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利导航工作体系,引导企业科学有效地进行产业技术研发和专利转化。
4.规范和提高专利行业服务水平,重点培育一批较高水平的专利代理机构。建立湖北省和北上广等省市专利代理协会的联系和长效沟通机制,组织省内优秀代理机构和全国优秀代理机构的业务交流活动,交流学习高价值专利培育经验;完善协会管理培训机制,加强省内专利代理机构的沟通合作,促进专利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举办高价值专利培育竞赛、设立相关的政府奖项和荣誉,引导代理行业主动提高高价值专利培育能力。
5.优化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充分发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和平台的作用,探索创新“银行+保险+第三方评估+政府补偿”质押融资运作模式,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机构出具专利权价值评估报告,并引入保险公司根据价值评估报告等资料开具保险保单;银行对价值评估报告组织调查、评审,并根据保险保单发放贷款,同时政府启动配套机制实行保险公司、财政、银行的风险共担,最终打通高价值专利运营的“最后一公里”。这样既能减轻创新主体培育高价值专利的成本负担,也能引导社会逐渐认识到专利资产从无形性向价值性的实践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