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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平台与有声书平台跨界合作的动因及影响

2024-01-22闫伟华杨雅丽

出版参考 2023年12期
关键词:版权网络文学

闫伟华 杨雅丽

摘 要:网络文学平台正成为有声书平台有声书版权的主要来源,两类平台出现了普遍性的跨界合作。两类平台在发展中各自面临着版权、流量、价值延伸、资源要素转型等一系列问题,跨界合作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上述问题,所以才出现了双向奔赴。在微观层面,跨界合作对有声产品已产生了显著影响,表现在产品形态的有声剧化,产品内容的类型化,缺少“精品”有声书;在宏观层面,以网络文学平台为代表的各类互联网资本也在加大对有声书平台的投资,对未来的有声书市场格局可能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关键词:网络文学 有声书 版权 有声书平台

近年来,有声书成为数字出版的新兴增长点。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2022年度中国数字阅读报告》,数字阅读整体营收规模为415.7亿元,其中有声书阅读为95.68亿元。艾瑞咨询、艾媒咨询、易观分析等多家商业机构的数据,也显示有声书产业正高速发展。目前,我国有声书市场形成了以各类有声书平台为核心,连接各生产要素的产业模式,有声书平台不仅是有声书的分销方,还是产品的组织生产方,把版权、主播等生产要素有效聚集。但因为有声书高度依赖于版权,以网络文学平台为代表的版权方的强势介入,对有声书市场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一、网络文学平台与有声书平台跨界合作发展情况

除依托于光盘等有形介质,我国有声书大体经历了两个时期,网站听书时期和移动App为主的听书时期。网站听书时期的有声版权(无论是否侵权)来源基本为传统出版单位,以鸿达以太等有声书生产机构为代表,以各类听书网站为分销平台,生产和分销有重叠,如国内第一家专业的听书网站“听书网”即为鸿达以太创建,有声书的产品类型基本按出版物内容类型来划分;但随着音频市场的移动化、平台化发展,综合性有声书平台崛起,有声书又成为有声书平台一个重要的产品类型,尤其是近两年以有声书和广播剧为代表的长音频市场的快速发展,有声书平台广泛寻找版权合作方。在版权供给方面,除了传统出版单位,网络文学平台正成为有声书平台的重要供应方。

目前主要的有声书平台与网络文学平台形成了广泛的合作,版权合作方式也从零星的版权购买到批量购买再到共同开发。2014年,懒人听书FM与盛大文学形成战略版权合作,[1]还与掌阅文学、纵横中文网等网络文学平台进行版权合作;2015年,喜马拉雅FM与全球最大的网络文学平台阅文集团达成协议,进行版权合作,同时还与近200家网络文学机构达成了合作关系;[2]2017年猫耳FM与晋江文学城达成合作,与其长期合作的网络文学平台还有起点中文网、长佩文学、白熊阅读等;酷我畅听的网络文学合作平台有阅文集团、中文在线、纵横中文网等。目前,网络文学平台不仅提供版权,还同时作为重要的战略投资者进入有声书平台,共同推动“海量”有声书内容的生产与分发。

国内学界早已关注到了有声书行业的高速发展。2016年之后高质量的文献研究突增,有声书研究成为热点学术议题,[3]但是网络文学成为有声书越来越重要的版权来源,学界对此的关注并不多。蒋娟等关注到网络文学版权机构对有声书内容供给的比重在逐年上升,[4]吴申伦也提及有声书平台图书类作品主要是由网络文学改编的有声书,[5]全球有声内容产业发展研究课题组也得出中国有声内容企业很多都与头部的网络文学企业合作,获得优质的内容。[6]但已有研究多是简单提及合作现象,缺少对跨平台合作动因及其影响的研究。

本文基于以上发展和研究背景,根据笔者对多家有声书平台的长期观察,结合相关数据,从平台竞合角度分析两类平台跨界合作的动因及产生的影响。

二、网络文学平台与有声书平台跨界合作的动因

表面上,有声书平台缺版权而网络文学平台拥有大量版权,似乎是两类平台顺理成章的合作理由。但版权一直存在,平台合作却是近几年才广泛出现,所以版权不是两类平台合作的唯一原因。对两类平台而言,在发展中都出现了各类问题,而跨界合作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这些问题,同时各类合作因素也趋于成熟,最终才出现了广泛的合作结果。

(一)网络文学平台:内容的价值延伸与用户扩增压力下的选择

1.有声读物是海量中小网络文学IP价值延伸的最佳途径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网络文学平台积累了“天量”的作品,到2021年底,上架的网络文学作品有3446.86万部,[7]但网络文学稳定发展的付费阅读制度却遭遇挑战。以番茄小说为代表的免费阅读(依靠广告收入)倡导者使网络文学生态发生变动,免费阅读压力增大,网络文学平台需要解决既有存量的价值变现和未来增量的生存基础问题。

网络文学平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在线付费阅读和IP运营,当付费阅读遭遇挑战,网络文学平台必然加大IP运营的力度。实际也是如此,近两年,网络文学平台的IP运营收入增速明显。以阅文集团为例,根据其2017年上市以来公布的财务数据,IP运营收入高速增长,2022年上半年的IP运营收入已占到总收入的43.56%。阅文集团还提出IP升维战略,以强化IP运营。中文在线、晋江文学城等平台也都在强调IP运营,希望打造立体化的IP产品矩阵。影视、游戏和动漫已是较成熟的IP变现模式,网络文学平台也从单纯售卖版权变为参与投资和制作,以获取网络文学IP更多的经济价值,如2018年阅文集团全资收购新丽传媒,新丽传媒主营业务是电视和网络剧、电影和网络电影制作。但影视、游戏和动漫改编投入成本高,制作周期长,收益风险大,所以“天量”的网络文学作品中能够获得IP开发的只是少数,中小IP获得改编的机会更是渺茫。

有声书虽然一直是网络文学IP的延伸路径,但是非主流的路径。在付费阅读较为稳定,音频市场没有爆发增长时,有声版权只是网络文学平台的小“副业”。网络文学IP开发一直强调可视化而非可听化,以往只有个别大IP才进行有声开发。多数网络文学作家依靠的是在线阅读付费收入,海量中小IP的价值延伸也并非很急迫。但在免費阅读压力下,海量中小网络文学IP能够实现有效的价值延伸,成为影响网络文学平台能否持续吸引网络文学作者进行创作的重要因素。

有声书提供了现实问题的解决方法。开发海量IP的前提是成本小、制作难度低、制作周期短、市场风险小,有声书恰能满足这些条件。比起影视、游戏和动漫作品,有声书单个产品收益没有前者高,但后者数量多,长尾效应明显,尤其是与有声书平台合作开发后,可实现较长时期的收益。同时有声书平台经过多年发展,平台规模、制作团队、制作水平、付费制度等合作因素趋于成熟,自然就出现跨平台的合作,有声书成为海量中小网络文学IP开发的最佳呈现形式。

2.有声平台是网络文学平台扩增用户与流量的新途径

伴随着5G时代的到来,诞生于2G时代的网络文学的影响力出现下降迹象。截至2022年12月,网络文学的用户规模为49233万,比2021年12月的用户数量出现1.8%的降幅。除了短视频和网络直播用户增长,网络游戏和网络音乐的用户数量也出现下降。[8]娱乐类应用的用户消长预示网络平台的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网民被各大平台基本“分割”完毕,平台间的用户竞争更为激烈。

网络文学平台用户出现下降,跨平台的合作引流与拓展市场就是急迫选择。在各类平台中,有声书平台既需大量版权,又可实现优势互补,便成了优选。虽然近两年网络文学平台也通过短视频来引流,成效明显,但如日中天的短视频平台对网络文学平台的需求却没有那么急迫。近几年,音频市场是持续高速增长的价值洼地,也是现实可以合作并实现引流的重要途径。有声书对网络文学而言既可实现IP变现,也可为影视开发引流。网络文学作品《温暖的弦》于2007年在晋江文学城首发,此后一直未能实现其他方式的版权转化。2016年3月,其同名有声双播剧在喜马拉雅FM上线后好评如潮,引起影视版权受让方的关注,得以在2018年改编为电视连续剧,并取得了开播数日收视率双网破一、网播量突破70亿人次大关的骄人成绩。[9]此外,主要有声书平台的有声书界面多有直接阅读原文的设置,当有文本阅读需求时,可以直接实现跨界引流。

(二)有声书平台:内容数量扩容、引流与资源要素转型下的选择

1.大量正版长音频内容成为有声书平台的竞争优势

作为连接人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内容是核心,所以有声书平台一直在鼓励各类内容生产。而有声书平台需要大量的长音频内容有两个现实原因。

第一,以有声书和广播剧为代表的长音频市场崛起,有声书平台都在争夺优质版权。与传统出版商相比,网络文学平台作为版权供应方的优势更明显:一是单家网络文学平台就可持续提供大量的版权内容;二是经过多年版权购买,传统版权中适合有声开发的优质版权内容减少,且近两年出版社不再愿意单纯卖版权,而是希望合作开发甚至单独开发,通过有声书平台分发来获取更多有声收益,提升了有声书平台搜寻和购买版权的成本;三是网络小说篇幅长,适合制作长音频,其题材内容的娱乐性、消遣性、故事性等特点也容易吸引流量,天然适合开发成有声书。

第二,有声书平台经过流量扩张期后,需要大量正版内容夯实基础。有声书平台在扩张期为了解决内容和流量问题,鼓励UGC的生产模式,但随之版权“官司”增多。有声版权侵权案的被告主要为有声读物平台和音频网站,如喜马拉雅、荔枝、懒人听书、听书神器等。[10]2022年,荔枝FM因平台主播侵犯《三体》有声版权,赔偿版权方500万人民币及相关诉讼费用。[11]有声书平台UGC生产模式的成本及负面影响越发明显。与网络文学平台跨界合作解决版权合法性,再组织内容生产,便成为有声书平台建立长音频市场竞争优势的可行路径。随着版权管理越发严格,对一些大的有声书平台而言,再去触碰法律底线,既会遭遇索赔、行政处罚,还有损平台声誉,显然是不理智的行为。

2.网络文学改编有声书成为有声书平台吸引流量的重要内容类型

哪类有声书内容更能吸引声音流量呢?各类调查数据得出类似结论:用户普遍喜欢奇幻、侦探、历险、言情、搞笑等类型的有声书。[12]虽然各平台有声书的分类不一致,甚至有些混乱,但是分类标准趋向于按照网络文学题材类别分类;各类有声书平台有声小说榜单中上榜的作品基本为网络文学改编的小说。网络文学改编有声小说的播放量要远远高于传统出版物改编的有声书。根据有声书平台有声书内容与流量的关系来看,在整个有声书产品中,网络文学改编的有声书已成为吸引声音流量的具有绝对优势的内容。这种内容与流量的关系在具体产品上体现得更明显,有声书《大奉打更人》改编自同名网络小说,在喜马拉雅平台中,为有声小说热门榜第一名,收听量有41.6亿次,[13]喜马拉雅FM上四大名著最大的单本有声书的播放量不及《大奉打更人》的零头,其他平台如懒人听书的情况也基本一致。比起传统出版物,网络文学内容的强故事性和趣味性等特征更适合开发成有声书,也更容易吸引用户。

3.有声书是有声书平台主播资源的有效转型路径

有声书平台主播有两类:创作型和有声向型。前者以直播、播客、原创等内容创作为主,对主播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较高,后者以录制有声读物为主,更多的是对声音条件的要求。经过多年发展,有声书平台积累了大量的主播资源,但大量以UGC模式起家的主播需要转型,尤其是一些主播已经组建工作室,有声书平台如果不能为这些主播群体提供适合的转型路径,将面临资源流失。

目前,主播与有声书平台合作模式有三种:一是有声书平台邀请主播或工作室参与有声书制作,并支付一定的制作费用;二是主播或工作室自己买版权,制作发行,与平台分成;三是与平台以“保底+分成”的方式合作。第一和第三种正渐成主流,即由有声书平台解决版权问题(合作或是购买)并提供分销平台,主播或主播团队以第三方身份介入有声书制作,最大化地发挥专业优势。主播直接购买版权或与网络文学平台合作的情况较少,只有少数头部主播才有实力购买版权,与其合作的多为小型网络文学平台和网络文学作者,大的网络文学平台基本选擇与有声书平台直接合作。主播多是有声书的一个生产要素,由主播组织整个有声书生产的情况较少,所以平台需要持续提供版权内容,才能留住主播资源。

当主播或工作室作为第三方介入有声书制作后,也会出现赢者通吃的情况:强者越强,头部主播获得更多更好的资源。但与网络文学影视IP开发不同,有声书制作的成本相对较小,大量网络文学会被开发成有声书,所以会形成少数头部主播垄断优质网络文学资源而大量小主播分享更多中小网络文学资源。有声书平台正是依仗大量的主播资源才能高效组织批量有声书的生产,专业化主播团队的崛起也为有声书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跨界合作对有声书形态、类型与内容质量的影响[14]

伴随着大量网络文学的进入,在微观的产品层面,有声书的形态、内容和质量都受到了显著影响。

(一)产品形态的有声剧化

由网络文学改编的有声书数量大增,竞争也日益激烈,为获得更多用户,有声书更加关注产品的形态和读者的收听体验。有声书从单播向双播和多人播讲转变,超多人有声的高阶形态也很常见,制作水准和演播形式不断升级。有声书正在朝着戏剧化和情境化的方向迈进,通过融入解说旁白、背景音效、角色设定等要素而日渐精良,混合式音效可以更好地刻画人物形象、推动情节发展、烘托环境气氛,让故事的时空结构更显复杂与深邃,[15]而这些正是广播剧的特征。

传统的有声书多为单人或双人播讲,甚至是直接朗读,少音效或无音效,结构简单,基本忠于原著,当下这种形态越来越少,多见于非虚构类有声书;而广播剧是声音表演的艺术,综合声音、音乐和音效等要素于一身,以往在广播电台播放,被称为没有画面的电视剧。传统广播剧由电台或译制厂这类国有的声音制作单位创作,走精品化路线,不求快,但求好;不求长,但求精;数量少,多以中外文学名著为主。以上海电影译制厂的精品广播剧为例,从看原著、剧本制作、自行排练、演员录音,到后期制作都是精益求精,其中录音演员可能花很长时间酝酿声音情绪,以达到最佳的表演节奏,加上后期的背景音、动效、音乐、混响等手段来呈现一部完美的作品。[16]

有声书正拓展单一播讲形式,形态趋向于广播剧化,但还未完全超越广播剧,有声书平台多以“有声剧”来称谓。有声剧是在时间、成本、内容、剧集长度、竞争压力、碎片化收听等多方因素制约下,市场维度内的最优选择。有声剧以明确的市场效益为目标,题材上选择流行度广的作品(尤其是网络小说);形式上为双播或多播,音效、音乐已是标配,甚至还会加入花絮、片花和主题曲来提升收听体验。但以上做法往往不是出于对声音艺术的追求,而是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有声剧需要快速制作,快速分发,并迅速转入新的产品开发。

有声剧与广播剧的核心差别不是在形式上而是在内涵上。喜马拉雅打造的广播剧《三体》,投资近千万元,制作时间一年多,在塑造人物、剧情演绎、音响、音效等方面都达到了顶级水平,所以喜马拉雅用“广播剧”而不是“有声剧”来界定。在喜马拉雅和懒人听书等平台的各类有声书榜单作品中,双播及多人有声剧已是主流产品形态。前述作品《大奉打更人》在喜马拉雅FM的制作团队人数达60人,懒人听书FM《大奉打更人》的制作团队也有30余人。根据对主要有声书平台的观察,2018年后上架的有声剧开始增多,而且由网络文学改编的有声剧数量更多。有声剧虽是竞争的结果,但客观上也促使有声书从粗糙向精细化转变。

(二)产品内容的类型化与同质化

有声书内容正出现与网络文学一样的类型化导向,能获得声音流量的有声内容出现扎堆制作的情况,甚至同一网络小说会授权给不同有声书平台。据笔者观察,主要有声书平台的有声书或有声剧栏目,与网络文学平台中玄幻、科幻、言情等题材分类具有高度对应性。有声书过度集中在网络文学题材上,进一步强化了网络文学的类型化在有声书市场的主导效应。

实际上,网络小说内容类型固化并非网络文学发展初衷。网络文学平台早期也是百花齐放的局面,散文、诗歌、小说等各类题材均衡发展,即使是小说,短篇、中篇、长篇兼而有之,题材内容多样,实验性、先锋性文学属性显著。但是随着网络文学平台的商业化发展,网络文学开始与网络长篇小说画等号,题材类型逐渐集中在仙侠、穿越、玄幻、科幻等类型上,而后又出现混合多种流行元素的题材类型。

有声书市场似乎正复制网络文学市场的发展路径。有声书平台早期也类似于“公共广场”,不考虑版权问题,各种声音产品竞相发展。有声书内容偏向虚构类小说作品,以传统文学为主,其他作品也是兼容发展。当下情况是,各有声书平台虽然定位不同,却都在长音频领域发力,有声书和广播剧内容从传统出版物逐渐聚集到网络小说上,又慢慢向玄幻、穿越等类型化题材聚焦,这种现象已较为明显,传统出版物的内容和数量进一步被挤压。

两类平台均掌握海量的用户数据,随着合作的深化,在有声书的内容题材选择、产品形态呈现和用户分析等方面,还可能会利用数据、算法等方式强化网络小说的优势地位,有声书内容的类型化和同质化现象会更加突出。

(三)缺少高质量的“精品”网络文学有声书

2018-2022年,国家新闻出版署连续五年开展“全国有声读物精品出版工程項目”(以下称精品工程),但是没有一本网络文学改编的有声书,全部为出版物改编的有声读物,即使是中文在线网络文学平台的获奖作品也由传统出版物改编,而非网络文学改编。网络文学改编的有声书存在与网络小说一样的问题: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精品工程的目的是为“引导有声读物高质量发展,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有声精品”,网络文学有声书可能制作精良,但远达不到前两项要求。申报项目也需突出“培根铸魂”“文化自信”“启智增慧”等内容,这些关键词也难以与网络文学改编的有声书相对应,有声书领域也如网络文学领域一样出现了官方话语和市场话语的严重分化。在有声书全面复制网络文学模式下,这种分化现象值得注意。

网络文学有声书属于二次改编作品,受制于原文本。不仅内容直接受网络文学内容影响,剧集也受制于网络文学的篇幅,一些大制作的网络文学有声书动辄一两千集,即使单集时长多在10分钟左右,也是超大体量。而由文学名著改编的有声书最多不过几百集。正如传统文学和网络文学的差异一样,虽然“体量”和“长度”不是“精品”导向的主要维度,但超长体量还需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能够成为“精品”的概率大大降低。

网络文学大量进入有声书市场,使其商业化、通俗化、娱乐化的标签越发明显,甚至一些有声书平台不惜以打“擦边球”的方式获取流量,[17]这也加剧了传统有声读物和网络文学改编有声书的分化。从商业角度来看,只要能够获得市场认可,不触及国家监管边界的行为都可尝试,但是有声书属于文化产品,多数国家对文化产品的政策大致相同,即通过补贴、降税、奖励等办法引导优秀作品的生产,同时打擊劣质违法产品。作为迅速崛起的市场,随着用户规模增加、市场影响力增大,有声书不可避免会受到国家治理与导向的影响,就如网络文学所受到的治理和引导一般。有声书市场如果重走网络文学市场的发展路径,那么一定会出现为了流量和利润在管制的边界附近不断试探和徘徊的情形,主流产品是“市场的合格品,利润的优秀品”,但精品问题很难解决。

有声书平台塑造精品的动力是立品牌、树口碑,或是在政策导向下开发获奖书。如网络文学市场在开展现实主义题材评选后,一些网络文学平台和某些大神级作家为了获奖而创作的现象。这种情况下,传统出版社作为有声书市场重要参与方,不管是提供优质版权,还是创作精品有声书,坚守责任重大。

四、网络文学资本进入对有声书产业的可能影响

跨界合作纵深化,还表现在网络文学平台以战略投资者及股东的身份出现(见表1)。这就不仅涉及微观产品的开发及收入分成问题,还涉及对有声书平台的利润分成和发展方向问题。作为投资者,网络文学平台对有声书平台的市场运营也将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其中,2021年3月阅文集团将持有的懒人听书39.8821%的股份全部转让给腾讯音乐,腾讯音乐完成对懒人听书100%的股权收购,而阅文集团和腾讯音乐又同为腾讯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公司,两者也有战略合作关系。这种战略投资显示出复杂的股权关系,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不仅是网络文学资本显示出对音频市场的兴趣,其他网络资本也竞相进入音频市场,喜马拉雅的招股书显示,其投资者除了阅文集团,还有小米、华为、腾讯、百度等投资方。尤其是2020年以来,各类网络资本加速布局长音频市场(见表2)。

腾讯和字节跳动在我国属于万亿级别的互联网平台,考虑到互联网平台超强的规模经济及范围经济特性,无论是网络文学资本还是更大的互联网平台资本进入有声书市场,都将对音频市场结构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虽然有些结果还未明晰,但是可预见的是有大资本支持的平台将进一步获得市场优势,将在版权获取、资金来源和技术开发等方面获得全方位的竞争优势,音频市场可能也面临垄断与反垄断的困扰。

(作者单位系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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