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广西农业产业财政金融联动融资模式探析
2024-01-22罗颖熊良才
罗颖 熊良才
摘要:近几年乡村振兴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到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创新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在中央政策的支持下,各地乡村振兴相关产业领域的融资逐步活跃,出现一系列财政支持农业企业融资新机制、新模式,有力地支持了乡村振兴。农业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广西具有发展农业产业的独特优势,但是产业基础薄弱,金融、资本市场不发达,“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矛盾突出,严重制约了广西农业产业发展,因此广西积极探索政府性投资基金、农业融资担保、财政贴息等财政金融联动模式,支持农业企业发展。论文主要分析广西现阶段财政金融联动的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 农业企业 财政金融联动 融资模式
*基金项目: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广西农业多元化融资模式研究”。
农业产业受到国家支持、金融支持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资金短缺等因素将阻碍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反映出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贴合不紧密,资金缺乏往往会成为限制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发展的主要因素,通过文献整理,本文旨在研究在农业企业融资问题中,财政与金融的支持力度及如何满足农业企业融资发展的需要,财政和金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政策工具,对优化资源配置共同发力支持农业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在农业方面的投入政策包含信贷、担保、股权投资、财政补贴等多种财政金融联动方式,为广西农业企业进行多元化融资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财政部门、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紧密合作,发挥了资金放大、政策叠加、效果倍增作用。广西农业产业财政金融联动主要模式如下:
(一)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以解决企业融资贵为基本导向,以财政補贴的方式发放到金融机构或企业,减少企业的利息费用或融资成本。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桂惠贷”支持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五年每年安排4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新发贷款按照2或3个百分点利差进行贴息。“桂惠贷”实行名单制,是以间接贴息为核心的“准政策性”财金联动信贷产品,基本覆盖区内实体经济各个领域和各类市场主体,为包括农业在内的相关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支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除此之外还有“三农贷”重点支持粮食、蔗糖、果蔬、渔业等广西优势特色产业企业、对于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积极性、引导金融资本加快投向“三农”领域、做大做强“三农”领域投资市场起到重要促进作用。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制定了财政贴息政策。财政贴息主要由企业向财政申请贷款利息补贴,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目前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贴息资金近5亿元,近半数投向了农业相关企业。
(二)政策性农业融资信贷担保
农业企业想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融资,银行成为主要选择对象,但是农户信用等级的评价是需首要考虑的因素,往往农户的信用评级达不到银行的规定,需要担保公司提供信用增级,但是完全市场化的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一方面对资产抵质押要求较高,农业企业难以提供;另一方面担保费率要求较高,农业企业难以承受,因此农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尤为突出,完全依靠市场行为无法农业企业的融资需要。因此以政府为主导,财政注资成立政策性的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自治区成立了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采用“客户申请,农担公司审查担保,银行放款”的模式,通过政府设立的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客户提供增信服务,帮助农业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
农业产业受天气、病虫害等不可抗因素影响较大,具有天然的弱质性,发展农业保险,转移农业产业的风险,对农业企业融资至关重要。但是如果单独一家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业务投资过多,对保险公司的财务压力和运营风险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大多数保险公司不愿意也没资金支持扩大农业保险业务范围,农业保险业务覆盖率很难推进,农业保险体系发展与其他险种相比不健全。为了支持广西农业保险发展,提高农业产业生产主抗风险能力,国家和自治区积极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弥补商业保险在农业保险领域内的空缺。2022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桂财规〔2022〕6号),根据市县险种、自治区补贴险种、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分别给予30%—90%的补贴,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率,降低农业企业的经营风险。
(四)政府投资基金
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一般只能解决具备一定规模,发展成熟企业的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不能解决发展潜力大、但体量小的中早期项目资金需求问题,也不能解决企业资本金问题。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财政支出方式,注资30亿元成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与其他社会资本共同成立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基金,其中财政出资比例不超过30%,吸引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采用基金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广西项目企业。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坚持“投早、投小、投好”,重点投资符合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发展前景较好的中早期项目,为企业提供资本金支持。生猪保供、林业、水果、糖业、茶叶、中医药等特色农业产业是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的重点方向。目前,政府投资基金认缴出资7.59亿元,支持设立了总规模40亿元的新希望生猪保供专项产业基金,引入上市生猪养殖龙头企业新希望集团在广西投资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认缴出资1亿元,支持设立了总规模5亿元的桂垦佳沃科创投资基金,引入了上市水果供应链龙头企业佳沃集团,在广西投资水果供应链项目,平均放大财政资金杠杆5倍左右。
(一)补贴形式为主,难以实现财政金融联动政策长期滚动持续发展
广西财政金融联动中,目前能实现滚动投资的主要是政府性投资基金,但是在农业领域的投入较少;财政贴息、政策性农业保险均采用补贴方式投入,财政投入无法直接收回,加上大部分农业产业免税,无法实现财政投入——收回或产出的良性滚动循环,需要财政长期投入,一方面加重了财政负担,对政策和财政投入的稳定性产生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补贴方式主要降低了农业生产企业的融资贵的问题,对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作用较小。
(二)广西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资本实力较弱,与广西农业产业规模不匹配
2016年,广西财政厅注资成立了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全区设立80多家分支机构,实现40多个乡村振兴重点县业务全覆盖。深化政、银、企合作,优化业务流程,创新担保业务产品,稳步扩大业务规模,切实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用和乘数效应,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助力广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前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6.3亿元,目前担保余额70亿元左右,平均放大财政资金杠杆倍数4.5倍左右,近几年平均在保余额38.6亿元,支持农业企业融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比与广西农业发展情况相当的其他省份,农业信贷规模偏小,资本金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弱,与广西农业产业的发展规模与需要不匹配。另外还存在市场化能力较弱,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
(三)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足
广西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很多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设立是在乡村振兴战略以后,起步晚,且险种单一。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险种的研发与创新方面的内生动力不强,农业保险业务虽然有所新增,但其所提供的农业保险大多是在没有进行对农户融资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研发的,与农户实际需求、收入水平以及风险偏好都无法匹配,实际支农效果差;另一方面,通过发放保险补贴的方式,仅仅降低了农业生产企业的保险成本,提高了农业生产企业的参保意愿,但是没有解决保险公司的风险问题,因此实际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的意愿仍然不足,农业保险的覆盖率推进仍然缓慢。
(四)农产品衍生金融体系落后,市场监管不成熟
广西本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各类金融工具的运用一直落后于发达地区。虽然在政府的引导下农产品基础性衍生金融工具票据、股票、债券等开始出现,但由于农产品衍生金融市场结构复杂,操作难度大,大多数农户对金融知识缺乏,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市场监管体系不够成熟甚至缺位提高了农产品衍生金融市场的操作风险,同时降低了农产品衍生金融产品的普及率,给农产品衍生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带来了巨大的不利影响。除此之外,还存在金融投资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匹配,农业农村金融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不足等问题,针对广西现阶段农业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只有完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促进农业担保和保险体系发展,规范市场监督提高农产品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效果,为农业企业资金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市场行为导向,加强市场化财政金融联动政策的投入,做到精准支持
市场是进行资源配置的最有效手段。发挥市场化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的专业能力,支持信贷资金、产业资本等向经营稳健、前景好、见效快的产业方向和项目企业,有的放矢,减少“撒胡椒面”支持方式,减少财政资金的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政府性投资基金、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政府不干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的市场决策,均以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决策为基础,应加大支持力度。
(二)坚持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
广西财力有限,单纯依靠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创新财政金融联动方式,以有限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共同投资农业产业。融资担保、政府投资基金一般都能实现财政资金杠杆放大5倍左右。财政贴息表面支出不多,支持金融机构贷款金额巨大,但是仅仅是减少了农业生产企业的财务负担,没有为企业带来增量贷款,实际并未体现“撬”,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應该减少支持。
(三)政府主动参与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模式,分类施策
目前,政府不懂金融,金融机构不懂政策的现象尤为突出。金融机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沟通不足,政府部门制订财政金融联动政策与市场脱轨,与实际情况结合不紧密,效果偏离预期情况突出;金融机构设计金融产品时,对财政资金有关政策把握不准,无法灵活运用,难以设计出有吸引力的金融产品。政府部门应该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积极探索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有效办法,主动为金融机构产品设计提供政策支撑与智力支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量身打造特色金融产品,提高财政金融联动政策的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Hung-ao Chang, Agricultural policy and its impact on Ashok K Mishra, Michael Livingston etal. fuel usage: Empirical evidence from farm household analysis[J], Applied energy,2019,88(1):348-353.
[2]李爱喜.普惠金融发展的演进历程、理论逻辑与中国实践[J].中州学刊, 2023(05):33-41.
[3]鲍曙光.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否推动了县域农业经济发展—基于多期倍差法的经验证据[J].中国农村经济,2022(01):61-75.
[4]王明.乡村振兴背景下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研究[D].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21.DOI:10.27133/d. cnki.ghbyc.2021.000036.
(作者单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