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以档案学视角重新审视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024-01-21张炎培

群文天地 2023年6期
关键词:青藏高原青海西藏

张炎培

青藏高原多民族聚居且多元文化长期融合发展,留存下了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历史悠久,特色突出,是青藏高原宝贵的文化财富。近年来,青海、西藏两省(区)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传承工作,对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整理与挖掘,以世界级、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为龙头,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多元化的传统民间艺术保护机制初步建立,增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 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原始性、权威性、凭证性、查考性、传承性正是档案的综合属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认定、保护、抢救、传承、利用及开展的各类活动等形成的最原始、最真实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的记载,反映了其基本面貌、传承状况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因诸多因素,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仍存在整体性和保护性不强、资源保护基础薄弱等相关问题。本文以档案学的视角梳理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现状,探索新形势下的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以便更好地提升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传承青藏高原传统文化精神和灵魂根脉,在服务人民、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价值作用。

一、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保护现状

(一)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禀赋

青海、西藏两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厚且历史悠久,是人类文明瑰宝的聚集地。目前,青海现有各级非遗名录项目3016 项,其中,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6 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8 项(含人类项目6 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35 项、市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88 项、县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705 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245 人。西藏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603 项,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3 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6 项,自治区级名录460 项,市县级名录2034 项,代表传承人1668 名。青海、西藏两省(区)建立了四级非遗名录体系,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类别诸多领域。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格萨(斯)尔、芒康弦子舞、昌都锅庄舞、拉萨觉木隆藏戏、藏族造纸技艺、风筝制作技艺(拉萨风筝)、当吉仁赛马会、藏刀锻制技艺、藏香制作技艺及热贡艺术、“花儿”、纳顿节、土族於菟、藏族拉伊、湟源排灯、加牙藏毯、河湟皮影戏等。

青海省非遗项目亮相海口市首届非遗织绣印染技艺精品展

(二)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扶贫就业工坊等保护与建设力度,在“藏戏”“青绣”等品牌打造提升及传统工艺振兴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实践,在推动青藏高原文化繁荣兴盛,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青海、西藏两省(区)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出台了《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及《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西藏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西藏唐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等制度规范和专项政策,依法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工作;不断加大青海、西藏两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力度,开展以唐卡、刺绣、藏戏及民族民间曲艺和歌舞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培训计划,辐射周边省(区)市人员积极参与传统艺术的学习与传承;唐卡、刺绣等技艺的保护已提档升级,产业发展效益突出,在乡村振兴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带动了村民致富;建立品牌战略,将具有丰富艺术内涵的非遗资源积极转化为非遗产业化发展,打造高端化、品牌化路线;青海、西藏两省(区)致力于活态传承非遗,通过政府引导,非遗传承人的精品意识、品牌意识、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在唐卡绘制上,其线条更加精细,构图更加严谨,题材更加丰富,矿物质颜料使用更加规范,唐卡品质在热贡地区实现了整体性提升,堆绣、泥塑、石刻、银器等艺术门类,呈现题材多样化、产品个性化的特点,融入现代生活取得新突破。2016 年12 月,国家质检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予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热贡文化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称号;青绣走出国门,提升了青藏高原刺绣产品的知名度,展现出与众不同的青海河湟文化,弘扬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彰显了无穷魅力与艺术价值。

二、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不够扎实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过程,其实质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建档、保管、利用的过程。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保护、申报和开发,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责任意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档案管理不够重视,一些工作人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了解不够深入,概念模糊,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家底”了解不清,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记录的材料不全面,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传承技艺无法从档案中获取。在调研中发现,青海、西藏两省(区)个别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保存的认定名录文件、项目及传承人档案建设不全,图片、影像材料缺少,档案用具、摄像设备陈旧,归档材料质量标准不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档案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管理有待加强

青藏高原是多民族聚居地,地处高寒,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保护传承不当就会面临濒危。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但缺少档案部门的参与,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认定、记录、建档没有与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馆及时沟通。从档案学的角度看,这种没有充分利用档案部门现有资源优势而重新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的路径势必会造成资源浪费,而相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未能对各行政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行使其监督和指导职责。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机构、人员、资金、考评、利用等方面不能形成工作合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在软硬件及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与利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不健全、档案保管条件参差不齐,管理水平有限,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原真性与全面性大打折扣,整体推进乏力。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不够健全

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出现断层。部分传承人的传承方式是采用口口相传、记忆相传等方式,如遇一些非遗传承人年迈或发生意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形式堪忧,传承人技艺将面临失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出现断层,全社会广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氛围和局面还未形成。例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藏文书法——果洛德昂洒智”培养出的新一代传承人数量不多,加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材料未有此项目相关材料记载,这一非遗技艺将面临失传。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方面专业技能偏低。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门类众多,这对非遗管理专业要求强,特别是非遗建档等工作环节专业性极高,需要档案专业知识与技能。但大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档案管理人员不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对档案管理流程、档案业务标准、档案开发利用不熟悉,普遍缺乏档案知识,专业技术较弱,各类最具原始性、凭证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材料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体系有待健全。

三、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对策

(一)夯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

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设和管理是非遗保护、抢救、继承和发扬的基础。一是了解家底、完善制度。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其他社会组织、企业等与档案部门联动,积极开展调研,遵照不同区域风俗习惯,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形态、传承脉络及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二是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协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材料归档范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类资源进行全面真实系统的收集、整理、记录、分类,完善文件、录音、录像、照片、实物、数字化媒体等资料种类,特别要梳理传统口头文学、戏剧、曲艺、杂技、传统礼仪、节庆等方面的民俗及传统纯手工艺技能相关资料,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种类齐全。青海、西藏两省(区)非遗主管部门协同档案部门切实行使监督与指导责任,加强青海、西藏两省(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和文化记忆工程等项目开展抢救性保护记录工作,建立非遗档案资料及数据库,更新所需软硬件设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标准规范且按照规范进行永久和定期保存。三是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移交时限和标准。对各部门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保护与传承、调研资料等进行统一管理、规范移交。公民、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如调查报告、实物、照片、文件等提交相关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各级档案部门。

(二)统筹谋划,实现管理“一盘棋”

制定适合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特点的分类、分级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完善青海、西藏两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完善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保护传承基地,依托青海、西藏各地的文化阵地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以精品文艺创作推动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资源普查、征集、保护和传承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各地档案部门列入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员单位,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门及档案部门角色定位、责任分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档管理、考核、利用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逐步形成以各级文化部门为主管,各级档案部门为主导,各级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担传播展示的协同工作体系,凝聚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保护、科研、传承、利用等整体合力,加强非遗档案和记录成果的社会利用,进一步促进非遗档案数据依法向社会开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和传承发展。

(三)整体联动,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凝聚力

一是青海、西藏两省(区)建立青藏高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合作机制。加强对“濒临失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抢救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主管部门协同各级档案部门,联合完善“濒临失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技艺、类型、方法、手段等资料的原真性与规范性。二是持续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以青海、西藏两省(区)具有代表性的、极具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主,引领一批“传承新人”,更好地辐射甘肃、四川相邻省份的非遗艺人学习,带动传承群体、社区民众,培育领军人才,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激励、支持力度,为传承人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提供培训、研究和交流平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创办民间艺术团体,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演出活动的开展场次,培育一批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老中青结合的传承人队伍。三是建立科技研发机制,成立专业团队。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高校、非遗档案部门等联合定期举办非遗保护及综合开发利用研讨会,设立研究课题,集中力量解决非遗资源转化为非遗生产性保护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深挖非遗资源的潜在价值,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青海、西藏两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综合开发利用整体水平,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程度,发挥其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

青海、西藏两省(区)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着共同特点,有着以文成公主进藏带动藏汉文化融合发展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同领域,整合青海、西藏两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抢救、传承与开发利用是青藏高原各族儿女的历史责任。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建设,培其根、固其本,方可丰其得,强化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规范化管理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基本保障,对于延续青海、西藏两省(区)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猜你喜欢

青藏高原青海西藏
青藏高原上的“含羞花”
都是西藏的“错”
大美青海
为了让青藏高原的天更蓝、水更绿、草原更美
神奇瑰丽的西藏
一个人的西藏
青海行七首(录二)
青海 管放相宜 渐入佳境
西藏:存在与虚无
青海“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