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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表现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024-01-19张玉兰

辽宁教育·教研版 2024年1期
关键词:表现性评价核心素养

作者简介:张玉兰,北京市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高级教师。

课题项目:本文系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一般课题“素养导向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表现性评价实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CDDB21304。

摘要:表现性评价是《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倡导的重要评价方式。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宗旨与表现性评价契合度高,课程内容与表现性评价融通性强,为表现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奠定了基础。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表现性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构建了两个框架:一是小学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评价指标框架,二是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生关键能力表现评价指标框架。在教学中,教师可借助具体课例,以表现性任务为驱动,借助两个指标框架,通过真实或模拟真实的生活情境引发学生自然的反应状态,对此进行观察与评价。

关键词:核心素养;表现性评价;表现性任务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通称“新课标”)提出要重视表现性评价,并且对表现性评价提出了相关要求,主要阐述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凸显评价过程。要围绕学生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实践性、体验性等特点展开评价,注重观察、记录学生在学习、实践、创作等活动中的典型行为和态度特征。第二,突出成果运用。要运用成果展示、观点交流等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质性分析,同时兼顾其他评价方式的应用。第三,提高评价质性。要注重引导学生对自己的学习历程进行写实记录,丰富评价内容,提高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基于以上分析,如何落实新课标的要求,提高教学实效性,成为教师必须重视的问题,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表现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旨在为一线教师提供借鉴。

一、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表现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础

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综合性课程,该课程以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为导向,以道德与法治教育为框架,涵盖的内容范围广,涉及生活的各个领域。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内容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中既融入了国情、环境等方面的教育,也融入了国家安全、生命安全与健康、劳动等方面的教育。此外,凸显课程的政治属性,课程强化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革命传统和法治教育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可以看出,课程内容体现学生生活经验,需要教师从多角度、多层面在价值观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课程内容决定了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学业评价不能仅仅局限于终结性评价,而是要包含表现性评价。探索表现性评价是教师在课程中落实核心素养的基础。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宗旨与表现性评价契合度高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旨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看重的是学生通过学习获得道德的成长,促进自身的发展。表现性评价则是在学生完成一项具体任务的过程中,教师对学生在任务中表现出来的参与意识、合作创新、自主探究等方面的评价。表现性评价可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升。因而,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宗旨与表现性评价有较高的契合度。

(二)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与表现性评价融通性强

小學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学习内容在各学段涵盖五个学习主题。根据各学段的不同特点,各学段既有相同的主题,也有其特有的主题,每个主题又有各自不同的内容要求。但从总体上来说,这些主题教育以及相对应的内容要求均指向学生在价值观方面的表现,需要借助表现性评价检验内容要求的达成度。因此,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与表现性评价融通性强。

二、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表现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内容

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表现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将核心素养与表现性评价两者之间建立紧密联系,可以使教师对本学科的核心素养有更清晰的认识,同时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可检可测,可以解决以往课堂上学生学习参与度不高、目标导向不明确、素养与评价割裂等诸多问题,进而促进学生发展,优化教师教学方式及评价。

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表现性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构建了两个框架:一是小学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评价指标框架,二是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生关键能力表现评价指标框架。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借助具体课例,以表现性任务为驱动,借助两个指标框架,通过真实或模拟真实的生活情境引发学生自然的反应状态,对此进行观察、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注重学生的关键能力在知识、技能方面的整合与综合运用,通过课堂教学,评价学生行为能力和价值倾向,完成表现性评价量表的设计,有效达成教学目标,落实核心素养,实现“教—学—评”一体化。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评价指标框架

核心素养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新课标指出:“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这五个要素中,每一个要素涵盖的内容都非常广泛。以政治认同为例,新课标指出:“政治认同是指具备热爱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情感,以及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志向,能够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果教师把某一节课主要的核心素养定位在凸显政治认同方面,那么在制订教学目标的过程中就很容易“泛化”,因为每一个单元、每一节课所承载的政治认同的具体内容各有侧重,把握不好这一侧重点,课程所承载的鲜明价值观导向就容易出现偏颇,从而导致核心素养很难落实。基于此,笔者将小学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评价指标框架作为本研究体系的第一个框架(见下页表1)。

本框架的一级维度为新课标提出的五大核心素养。二级维度为新课标提出的某一核心素养的具体表现和核心要义。内容要点表现是二级维度的细化,将新课标的表述结合课程内容梳理出体现该素养的带有鲜明价值导向的具体内容的要点表现,可以作为教师在制订具体教学目标过程中的参考,帮助教师清晰地把握所授课内容的具体核心素养落点。

(二)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生关键能力表现评价指标框架

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生关键能力表现评价指标框架旨在指导教师帮助学生在做事的过程中学会做人,做事的过程也是体现学生能力的过程。

一是良好素养的形成需要在生活中践行。教育的本质是提升人的行为能力或者实践素养。也就是说,核心素养或者关键能力是把态度或者品格包含在内的。对于核心素养的界定,新课标提到“核心素养是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理解核心素养有多重角度和多种途径,但达成共识的一点是,居于上位的核心素养最终还是要落到具体学科的关键能力上,课程目标、教学与评价过程都要围绕学科关键能力来构建,但是此时的学科分解要基于核心素养的整体性和关联性,基于对学生能力的整体要求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教师要在教学中转换思维,更新以人为本的理念,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

二是关注学生在一定情境下综合能力的表现。核心素养视域下的表现性评价关注学生个体在一定情境下所表现出的综合能力,涉及学生认知、交际等多领域。每个领域又有一些相应的侧重点,如认知领域包括解决问题、批判性思维等,交际领域包括与人交往、参与共享等。一个好的表现性评价支架需要在一个或多个复杂的情境中完成,过于简单的情境对目标达成会有影响。借助对学生的学习具有挑战性的任务情境,有助于教师检测学生的高阶思维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潜能,而核心素养最终的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是关注学生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新课标更为关注学生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突出问题导向。新课标要求以学生的真实生活为基础,增强内容的针对性和现实性,突出问题导向,正视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问题,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提升道德理解力和判断力。第二,关注实践创新。新课标提出要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园,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实践创新能力。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构建了《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生关键能力表现评价指标框架》(见表2)。

我们对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道德认识与判断是指能发现并关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现象,针对道德现象谈自己的看法,并且能对道德现象作出价值观方面的判断;问题解决与思辨是指能在社会生活中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并且能够初步解决简单的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辩证思维;生活实践与践行是指能够在社会生活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自主发展与规划是指能进行自我诊断,具有自主发展的意识,对未来有合理的预期和规划,健康生活;交流合作与创新是指能与同伴在合作交流中进行学习,有创意地开展活动。

在一级维度的基础上,我们对二级维度进行了分层细化。道德认识是指能对社会道德现象进行认识、知觉、体会、理解、把握;道德判断是指能对道德生活现象做出好与坏、善或恶的价值判断;问题意识是指能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发现、提出和探究问题,体现了对新事物的探究心理及反思和批判精神;辩证思维是指能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对客观事物辩证发展作出反应;生活实践是指在日常活动、问题解决、适应挑战等方面形成的实践能力和行为表现;践行参与是指能主动参与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自主发展是指能有效管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认识和发现自我价值,发掘自身潜能,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积极接纳自我,学会调控,实现自我价值;自我规划是指能正确认识自我,对自我进行客观的评价,依据自身的个性特征和潜在优势恰当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在时间和精力上进行合理分配,具有达成目标的行动力;交流合作是指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见解,倾听他人意见,体会他人的心情和需要,与他人平等地交流与合作;创新意识是指能提出独立见解,在参与生活实践的过程中具有改进和创新的意识。

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表现性评价指标体系,在目标一致性的前提下针对如何更好地实现“教—学—评”一体化,为一线教师提供了借鉴思路,使实现“教—学—评”一体化真正变成教师自身的一种积极行为,成为一种教学常态。同时,本评价指标体系不仅可以解决教学中简单用各种量化指标评价的问题,还能在评价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關注人的发展,将学生居于首要位置,并且在这种理念下实现教学的提质。

参考文献:

[1]褚宏启.核心素养是“行为能力”而非纸上功夫[J].中小学管理,2016(11).

[2]高德胜.追求更有道德意蕴的核心素养[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1).

[3]杨文娟.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关键能力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20.

(责任编辑:赵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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