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导言》中的改革和生产理论及其启示
——兼析农村改革中的三种偏误
2024-01-18张伟,叶政
张 伟,叶 政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一、引 言
针对农业农村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根本在于深化改革,走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道路”[1]。纵观四十多年的农村改革,学界经常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 年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总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五大领域的改革成就和经验[2]。陈锡文等突出五大领域中农村土地制度和组织制度改革的作用[3];张红宇提出农村改革的未来方向要以土地制度改革为主线,聚焦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与产权制度三大问题[4];在新发展阶段下,姜长云提出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总目标应该包括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两个相辅相成的方面[5]。
然而,在解决“三农”问题和深化农村改革具体措施的讨论中,有三种思潮需要警觉:第一,主张在农村中对土地等生产要素进一步私有化和资产化,过分强调资本和市场的作用;第二,对共同富裕以及城乡发展一体化等理解过于简单,不考虑农业农村的历史阶段、生产部门和地区的特殊性,过快推动产业去农业化、农村并村甚至城镇化,追求扩大土地和生产规模化等做法;第三,在具体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孤立讨论和片面强调农村的分配改革、消费拉动、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等方面。这些过右、过“左”或者过于片面的改革建议,均在一定程度上与党中央的“三农”政策有所偏差,甚至相互背离。如何理解和实施农村改革,需要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寻找时代指引。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为《序言》)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为《导言》)都是马克思所著的经典文献,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一致性,也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必读文献。其中《序言》隐含的改革理论和《导言》蕴含的生产理论分别指明了农村改革的方向和基础,对全面理解农村改革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进一步辨析当前农村改革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种种偏误,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和指导意义。
二、《序言》隐含的改革理论与农村改革
19 世纪40 年代初的马克思“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6]588,并受到恩格斯对国民经济学批判的“天才大纲”的启发[6]592,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序言》是马克思在1859 年为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所写,虽然只有近3 000字,却是在完成《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和《共产党宣言》并经过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成熟思考后,对其基本原理进行的经典概括。《序言》不仅是马克思为数不多的对自己学术生涯自传性的概述,也“第一次科学地表述了社会关系的重要观点”[7]167。目前,学界对《序言》的研究主要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形态理论和文艺理论等[8]。与此同时,《序言》还隐含着丰富的改革理论,对农村改革的必要性和方向具有现实启示。
(一)《序言》隐含的改革理论
马克思在《序言》中系统地论及人类社会变革的现象、原因和动力,不仅解释了科学社会主义的革命理论,事实上也建构了完整的改革理论。马克思首先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包括生产力、生产关系及其构成的经济基础,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上层建筑等具有内在层级的整体结构。其中“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也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6]591。具体来说,人们在生产中发生的同物质生产力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定的、必然的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6]591。
关于如何认识改革现象及其本质,马克思在《序言》中将变革归结为两大类: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6]592,另一种是为克服前者冲突而发生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变革,,另一种是意识领域的变革,如法律、政治、宗教、艺术等上层建筑之中的意识形态的变化。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判断一个变革时代不能以人们的看法和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6]592。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书评中,概括为“政治词句和法律词句正像政治行动及其结果一样,倒是从物质动因产生的”,并评价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个基本观点像一根红线贯穿着党的一切文献[6]598。因此,分析改革时代的各种现象要从物质生活及其冲突中理解,从背后的物质动因来分析问题成因和找到改革切入点。
马克思正是从人类社会结构之间的矛盾运动关系中分析社会变革以及改革的原因。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同生产力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发生矛盾,这些关系变成生产力的桎梏: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6]591-592。马克思对社会结构和变革原因的深层揭示也说明了改革在多个维度上作为社会发展动力的原理。历史唯物主义将人类社会看作具有不同规定性的社会形态发展的过程,并具有内在的发展动力。其一,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终极动力;其二,生产力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中发展,其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其三,生产力同其社会形式即生产关系出现矛盾时就会要求社会变革;其四,社会生产关系总和构成的经济基础的改革必将引发整个上层建筑的改革,也会反过来影响生产力发展。总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两对基本矛盾的运动形成社会革命和改革的基本动力,而革命和改革又构成了社会形态变革的动力。
(二)《序言》指明农村改革的必要和方向
第一,《序言》启示农村改革的必要性。《序言》首先是从人类的物质生活以及生产力阶段切入来分析人类社会的结构。分析“三农”问题首先也要立足我国农村物质生产和生活的现实条件。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不论农业还是工业都存在生产力发展太慢的根本问题,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生产力”[9],先后提出社会主义的中心任务(发展社会生产力)[10]130和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等[10]373。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出发,邓小平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农业现代化的思想,在学习国外农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也提出农业发展最终要靠生物工程在内的科学技术等观点[10]272。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完成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后,虽然农村发展的成绩斐然,但是农业基础还不牢固,农村发展还不充分,农民收入仍然相对不高,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依然明显。2022 年,我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 133元,实际增长4.2%,相对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 283 元依然有很大的差距[11]。2022年的乡村常住人口依然有49 104万人,人口规模巨大的农民群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巨大挑战[12]。除此之外,2022年第一产业增加值88 345亿元,虽然比上年增长4.1%,但仅占全国GDP 的7.3%[13]。考虑我国依然庞大的农业人口,应该说农业的人均生产率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14]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提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5]30-31。
《序言》从物质生活中存在的冲突和矛盾分析人类社会的变革原因,也说明了农村改革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要“从农业农村发展深层次矛盾出发,聚焦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农民和集体的关系、农民和市民的关系”,就是聚焦生产关系的不同方面的矛盾[16]24。总之,农业农村的生产力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与生产关系等经济基础的冲突等决定了农村必须走改革的道路。
第二,《序言》阐明农村改革的方向应以调整生产关系为关键。相对于生产力因素,中国共产党在“三农”问题上更加重视生产关系方面的改革。邓小平同志早在1962 年就意识到:“农业本身的问题,现在看来,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17]1982年,邓小平同志总结“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10]。这实际上就是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两个维度做出的改革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在分析《序言》的时代意义时也指出,“马克思在考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时,重点是放在生产关系方面的”[18]。针对生产关系的制度改革是相对于发展生产力来说更直接的改革手段,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激发农村改革的创造活力和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发展,是和逐步改革生产关系的历程相伴相生的:1952 年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土地改革,从1953 年开始在农村实施社会主义改造,经过“人民公社化”的挫折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转折,经济改革再次肇始于农村,逐步推行“包产到户”,1983年取消人民公社制度,1984年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随后全国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逐年平稳增长。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归结起来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和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然后围绕以土地制度为核心以及相关经营制度逐步渐进式地进行生产关系改革。
三、《导言》蕴含的生产理论与农村改革
马克思在1857—1858年撰写了六篇经济学手稿,其中1857 年8 月底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是一篇未完成且生前没有发表的手稿。马克思在《序言》中解释说,“预先说出正要证明的结论总是有妨害的”[6]588。但《导言》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有着特殊意义,可以看作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的总导言,其中蕴含的生产理论是理解农村改革的重要原理。
(一)《导言》蕴含的生产理论
完整理解《导言》的生产理论,首先要把握《导言》的主题以及马克思真正要批判的对象。《导言》的标题和目录表明,马克思主要是对当时资产阶级性质的政治经济学及其前提假设、论证方法和结论的批判。其一,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学将“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作为出发点(时至今日,很多西方经济学著作依然惯用此例,比如N·格里高利·曼昆的《经济学原理》)是“属于18 世纪的缺乏想象力的虚构”[19]5。马克思将生产的出发点归结为在一定社会性质中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社会个人的生产[19]8-9。其二,他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学在总论部分论述生产的一般条件的“时髦的做法”[19]10。这种抽象意义上的“生产一般”只是把握了各个时代的共同规定,如“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19]9。马克思认为生产不是某种抽象的永恒不变的东西,而是由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此外,马克思也进一步批判诸如穆勒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按照生产一般的抽象意义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描写成“颠扑不破的自然规律”[19]11。其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非常表象地将分配、交换和消费与生产的环节并列,肤浅地用三段论来分析:“生产是一般,分配和交换是特殊,消费是个别。”[19]13还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不同环节的内在联系割裂和并列起来,把分配提到首位当作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并把资本主义说成是历史上永恒的制度。总之,《导言》所要研究的本题是“现代资产阶级生产”[19]9,或者说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恩格斯在评价《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时就总结指出,马克思是以阐述资产阶级生产和交换的规律为目的[6]600。
区别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马克思将生产作为《导言》贯穿始终的核心概念。《导言》首先开宗明义:“摆在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19]5作为经济学的常见概念,物质生产(《导言》中“物质生产”和“生产”概念基本等同)表现为“社会成员占有(开发,改造)自然产品供人类需要的过程”,泛指利用生产工具生产出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等物质财富的过程[19]12。具体来说,《导言》中的生产类似马克思后来常用的生产方式,也包括两层内涵,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首先,生产包括生产主体、对象和生产工具等中介在内的生产要素;其次,生产包括生产、消费、交换和分配等不同环节的生产和交往关系,即生产关系。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双重内涵之上,《导言》总结出生产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决定性、特殊性和总体性等特征。首先要把握物质生产的社会性和历史性,这是马克思主义包括政治经济学在内的基本立场,“也是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对象理解的根本观点”[20]。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以“现实的个人”为前提和出发点,奠定了唯物史观甚至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体系的社会性和历史性。而《导言》中的生产还蕴含着决定性、特殊性和总体性等特征。
第一,生产具有决定性。首先,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存续的基础,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中,农业生产更是基础,是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再生产的前提;其次,生产的决定性也表现为物质生产决定着上层建筑等社会结构中其他方面;最后,具体到经济运行的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中,生产是起点,并具有决定性。恩格斯在晚年致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也总结说“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7]591第二,生产是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对生产的理解不能只从生产的一般条件,诸如土地、劳动等抽象条件来理解“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19]12。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生产的特殊性:一方面,生产在一定社会阶段有其特殊的生产形式;另一方面,生产总是在农业、工业、商业等特殊的生产部门中进行。第三,生产也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是包括消费、分配和交换等其他环节构成辩证关系上的有机总体。其中,生产和消费的辩证统一,表现为直接统一、互为中介、相互依存和互为对象。此外,生产与分配也是辩证关系。在产品分配之前,首先是生产工具的分配和社会成员在生产中的分配,所以分配也构成生产的要素。并且,生产与交换及流通也是辩证关系。马克思认为流通本身只是交换的一定要素,交换作为生产和分配及消费的中介要素包含在生产之内,而且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
据此,马克思得出结论: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19]23。生产既支配着生产自身,也支配着其他要素。生产过程总是从生产重新开始,所以起支配作用的只能是生产,不能是分配和消费等其他环节。当然,生产就其单方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不同的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
(二)《导言》启示农村改革的基础和重点
如果说《序言》说明农村改革要以生产关系改革为方向的话,那么《导言》启示农村改革应以生产发展和产业振兴为基础。具体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大振兴”本应协同推进,但学界对具体的切入点却有不同理解。有学者强调组织振兴是基础,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应该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并通过农民组织化构成乡村振兴的基础;还有学者从乡村振兴的主体性等角度,提出人才是根本;有学者认为“三农”问题的根本在于文化方面,将文化振兴看作乡村振兴的“根”与“魂”,还有学者将“乡风文明”看作乡村建设的初心、旗帜和方向。其实一个世纪之前,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也疾呼中国文化的根在乡村,试图用文化教育来完成乡村建设,却终告失败[21]。原因之一就是忽视了发展生产以及提高农民的就业和收入才是乡村社会治理的基础。《导言》中的生产理论反复论述生产是决定性的因素,再结合《序言》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并且生产关系改革要以生产力的提高为目的和评价标准,因此,五大振兴的首位和重点必须是产业振兴,其他振兴最终都要以生产为基础,并以产业振兴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首要衡量标准。
第一,我国农业生产的现状要求重视农业农村中生产的基础性地位。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应该说成绩非凡:2022 年粮食生产能力达到68 653 万吨,比2021 年增加368 万吨,已经连续11 年稳定在6 亿吨以上,“肉蛋菜果鱼”等产量多年稳居世界第一[22]。但高产量的同时依然隐藏粮食安全风险,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同志在2020年的会议上概括为“无近忧、有远虑”[23]。更需要警觉的是,自2004 年以来,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由顺差变为逆差,并逐步扩大。从2007年开始,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进口大于出口,进口也在逐步扩大,特别是大豆和食用油等农产品[23]。2022 年大豆的进口数量高达9 108 万吨,虽然比上年下降了5.6%,但是受国际市场价格上涨等影响,实际金额比上年增长18.1%[13]。联合国粮农组织在2016 年曾将我国列为“粮食保障不稳定国家”[23],所以中央历届领导集体在制定农业政策时始终强调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要求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15]31。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 万亿斤以上”,并“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措施[24]。
第二,在发展农业生产和振兴产业的基础上,农村改革的重点是推动农业生产端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上我国农业生产的现状还可以描述为“四高”现象——高产量和高库存,同时高进口和高污染。一方面低效生产过多、无效和低端供给过剩,并且面对国外农产品缺乏竞争力,出现所谓的产量、库存和进口量“三量齐增”等问题。比如,玉米就同时存在高产量、高库存和高进口的怪相,造成高额库存费用的同时不得不大量进口低价高质的国外玉米。2022 年玉米的产量增产至5 544.1 亿斤[25],进口依然高达2 062 万吨[26]。另一方面供给结构除了失衡和高质高端供给不足,同时伴随生态恶化、农业环境污染等问题。现阶段农业生产供给端的矛盾可以概括为优质化、绿色化、多样化的农产品发展无法满足居民消费升级和差异化的需求,也无法应对国外农产品的竞争。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 年12 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提出,“要适应农业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的阶段性变化”[27]。所以,在农业农村的生产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16]9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农业强国,就是突出在生产供给侧通过供给保障和科技装备提质增效,提高竞争力和多样性,并向生态化和可持续发展转变[15]31。
四、基于《序言》和《导言》辨析农村改革中的三种偏误
解放和发展农业农村中的生产力,解决“三农”问题,改革是重要动力。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建设农业强国等一系列艰巨任务的要求下,各种农村改革思想激荡碰撞。越是鼎沸嘈杂,越需要清醒地辨析其中的误解和误导。重读《序言》和《导言》中丰富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助于准确地鉴别当前农村改革中存在的三种偏误。
(一)防止偏离社会主义的改革方向
马克思《导言》中提出“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因为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19]31,他将这种决定性的生产及其生产关系比喻为“普照的光”[19]31。《导言》以农业生产为例:在资本主义之前的时代,生产的主要形式就是以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农业生产,并决定着其它形式的生产;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资本主义生产成为支配性生产方式,农业也越来越变成一个完全由资本支配的工业部门。我国农村改革方向要避免偏离社会主义性质,造成农业成为工业的附庸、农村依附于城市,只能是在以集体经济为主的公有制“普照的光”的指引下探索。
农业农村中生产关系改革的方向首先就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28]。邓小平在1990年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有两个飞跃,其中“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10]355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制度改革上提出三个具体要求:第一,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第二,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集中体现在农民家庭是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这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根本,也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早在1990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中总结如何认识农村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功的时候,就从“统”和“分”的关系和稳定、完善和发展家庭和集体双层经营体制等“两方面重新肯定和认识家庭承包责任制”[29]134-135。第三,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键[30]。2016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举办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提出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16]58。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改革,“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16]57土地制度改革是为了有利于保证粮食生产在内的农业生产,有利于农村产业振兴,有利于最终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但提高收入不是急功近利地通过提高土地资产价值实现。针对当前出现的土地变相私有化和资产化的声音,需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四条底线:“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把耕地改少了、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把农民利益损害了。”[16]25
除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济制度之外,家庭承包的经营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等制度共同构成农村发展的基石。这些体现农村社会主义性质的基本经济和政治制度需要在坚持中发展,不能轻言改变,否则可能有损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也会动摇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盘的地位而侵蚀社会主义性质的基础。
(二)避免过快过激的改革步骤
相对于“右”的思路,长时间困扰中国农业农村的还是“左”的思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就是要纠正过去长期存在的“左”的干扰,邓小平同志曾经警告“最大的危险还是‘左’”[10]229。值得警惕的是,目前农村改革的讨论中重新出现一些过激声音。从理论界到农村一线,存在过快推动农业生产去农化、规模化和合作化,以及农村城镇化和村庄合并潮的现象,甚至开始出现恢复人民公社的讨论,盲目地认为在农村扩大集体经济就能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的现状。认识上产生偏差的原因之一就是忽视了《序言》的“两个决不会”原理和《导言》中揭示的生产的历史性和特殊性等特征。
第一,农村中生产关系的改革不能过于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序言》的“两个决不会”理论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经典判断,同样也能解释改革生产关系需要物质存在成熟的条件。马克思解释说,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6]592。因此,需要实事求是地看待发展集体经济的条件和阶段。在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下,集体经济作为“统”的一面具有发挥社会主义集体优越性,特别是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优势。但是集体经济的发展更要充分考虑农业农村生产的特殊性:既有整体上“大国小农”的特殊国情,也包括农业作为特殊生产部门以及农村地区差异巨大的特殊性。在总结我国集体经济的改革经验时,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推动者杜润生同志曾经提出:“在坚持集体化的大方向下,应该保持经济形式和管理形式的多样化。”[31]习近平总书记在《摆脱贫困》中提出发展集体经济的两个“绝不是”:“绝不是复归‘归大堆’式的人民公社,而是纠正大包干中忽视统一经营所造成的偏差;绝不是对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否定,而是对这种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29]145党的二十大继续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明“新”方向,就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新在资产上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新在经营管理上规范高效和市场引领,新在形式上包含合作组织和多种经营主体在内的新形态,新在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新在强化组织领导的同时发挥农民主体性等方面。202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正在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职能和地位等进行探索。总之,必须坚持发展集体经济的方向,但历史教训一再警醒我们回到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集体经济甚至是人民公社等过“左”的提议绝不可取。
第二,要避免追求单一的扩大土地规模或者生产规模(包括合作化)的发展模式。党的十九大报告就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32],党的二十大报告继续要求“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5]31。纠正对规模化的误解,至少有三个转变的方向:一是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土地规模扩大转向服务规模扩大;二是从追求土地和资金等生产要素的规模化,转向结合科技和管理的集约化发展;三是最终从追求单一数量上的规模,转向高质量、高效率和高回报的内涵。另外一个需要警惕的改革方式就是过快推动城镇化,甚至出现的强制并村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早在浙江工作时就提出: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和制度安排,严重制约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越来越成为影响“三农”发展的障碍,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攻坚阶段[33]。农村改革要求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新型城乡关系,也标志着城镇化进入新阶段。但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16]59。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论述关于推动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时,强调要“保持历史耐心,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持续推进”[15]22,这也提醒我们针对人口规模巨大的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及推动城镇化,同样不可过快跨越必经阶段。
(三)完善过于片面的改革方式
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应该坚持总体性和系统性思维。总体性是指将对象看作具有多重内部属性的总体概念,也就是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事物的不同规定性。而系统性是更多地从事物外部联系的相关要素构成的系统来分析,也就是事物往往在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中发挥作用。首先,在《序言》中,马克思就是将人类社会看作生产力、生产关系及其构成的经济基础、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上层建筑等具有内在层级的系统结构;其次,《导言》中的生产理论事实上也是总体性的概念,将生产看作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有机整体。恩格斯在评价《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时就盛赞马克思区别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只对某些经济学问题进行孤立研究,而是“一开始就以系统地概括经济科学的全部复杂内容”的方式[6]600。《导言》中的生产理论启示农村改革中也要依据系统思维将生产看作一个互相作用的整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系统思维,指出“推进改革发展、调整利益关系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15]20-21。
总体性和系统性意义上的农村改革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领域。如前所论,乡村振兴的五大振兴是有机整体,不可孤立地讨论和强调某个方面的振兴。其中,首要的产业振兴也不是简单的提高农业生产,除了上文所说的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包括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大农业生产。
总体性和系统性意义上的农村改革也包括经济领域中具体的生产、分配、消费、交换流通等环节。在构建现代化的农业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中,首先重视发挥市场在各个环节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引领力来引导生产。习近平总书记很早就重视农业的市场化改革,他在福建工作期间先后主编的《现代农业理论与实践》《新世纪的选择——福建省发达地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研究》和撰写的《福建农村市场化发展探索》《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研究》等著作,都体现了农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等改革思想。他到浙江工作后,依然重视“坚持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提供有利于‘三农’又快又好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34]155-156。
就生产与消费的关系而言,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重视消费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推动作用无可厚非。虽然消费促进生产,但不能如有学者提出发挥农村消费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作用而片面夸大消费的地位。终究是生产决定消费,无论人类社会怎么发展,都无法改变这样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35]至少在农业农村的生产中,让·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所批判的消费起决定性作用并取代生产的阶段尚未到来。
此外,重视消费的拉动作用也不能理解为消费越多越好。当前,农村存在快速增长的各种不理性消费的现象。贺雪峰在调研中发现在有些贫困山区一个普通农户家庭的人情开支能占到全年收入的近1/4,包括建房、婚嫁、汽车消费等都出现极大的浪费,甚至伴随赌博和迷信等现象[36]。所以提升农村消费的同时需要引导和规范,如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4]。在试图纠正农村各种不文明的风气习俗,包括解决文化衰落、精神文明落后等现象时,首先要从农村的物质生活生产来理解,并找出解决之道。正如马克思在《序言》中的经典论断: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6]591。比如,高价彩礼的现实原因就是在有些农村地区,出嫁女不再享有集体经济的收益权,包括土地承包权和村民自治参与权上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现象,加上现有农村人口结构中(马克思也将人口的再生产看作一种特殊的生产)存在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再结合复杂的历史原因和地方风俗等共同催生的农村乱象。所以,解决之道除了呼吁文化振兴和精神重塑,根本还在于生产关系的改革。
在消费环节之外,也要避免片面地强调资本等要素的交换作用。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方向下,农业农村生产要发展需要生产要素交换畅通,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这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方式。但在众多城乡要素交换和流通的措施中,需要警惕资本下乡带来的敏感问题,比如资本下乡是否会引发新的“圈地运动”。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01年就批判当时遍布全国各地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乱象[37]。近几年,农村地区也频频出现以“合作社”名义非法集资的事件。2023年4月27日,《半月谈》发表的一篇时评《严防资本下乡炒地伤地》再次引发关注。客观来说,资本下乡并不必然带来恶果,但由于资本本身的扩张属性,加之相关的资本引入、投资领域(包括禁止领域)、退出方式等方面的监管措施落后,都说明在促进资本在内的各种城乡要素交换的同时,需要加强规范和治理。
最后,农村改革依据总体性和系统性思维也要将农业、农民、农村问题一体考虑,并采取一并实施的措施。农村改革广义来说覆盖“三农”各个方面的改革,其中农业是改革的本体和基础,农村是改革的载体和“五位一体”乡村振兴的整体,尤其要重视农民作为改革主体的地位[38]。陈锡文同志曾经将农村改革的经验和原则之一归纳为“保障农民经济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39]。总之,“三农”概念提出以来,党中央始终整体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在吉林调研时所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16]4
五、结 语
中国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发轫于农村,新时代下农村改革继续构成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动力。但农村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已步入深水区。其一,《序言》和《导言》等经典文献不但说明了农村改革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并指明了以生产关系改革为方向,以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为主线,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并进一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强化集体经济和拓展经营制度改革。其二,根据生产的决定性原理,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下,农村改革以发展生产、产业振兴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基础和重点,突出科技创新的第一动力和人才的第一资源作用,在生产端和供给侧加大投入。其三,结合生产的历史性和特殊性等原理,立足国情农情实际,充分认识和直面改革困难,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保持历史耐心,分阶段分地区推进。农村改革也要充分考虑农村地区差异,立足本地区条件和优势,既不能千村一面,也不能简单效仿某些具备特殊资源禀赋和特定历史条件下先行发展起来的“明星”乡村,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农村绝不能简单地照搬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东部农村的产业模式。其四,基于总体性和系统性的原理,不仅从农业内在的农林牧副渔和外在的一二三产业融合系统性的设计和推动改革,而且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整体环节的意义上系统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改革。此外,农村改革必须跳出农业农村本身,延伸到城乡关系领域,推动城乡间全要素公平交换和双向流动,最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共同繁荣。
马克思在《导言》中比较了两种研究的道路:第一条道路是“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19]24;而第二条道路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并且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19]25。这也进一步启示农村改革需要基于对农业农村整体把握,从“三农”问题的多样性上升到综合性的认识和措施,也就是具有丰富内涵的改革“具体”,而绝不是单一片面和短期的农村改革构想。总之,两篇经典文献还包含更多值得挖掘的内涵,对辨析农村改革中的各种偏误,迎接“三农”问题的新挑战具有常读常新的现实价值。虽然“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来促进乡村振兴”任重道远,但必须坚定地“吃改革饭,走开放路”[40],诚如马克思在《序言》结尾所引用的但丁《神曲》中的箴言所示:“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6]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