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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视域下的乡村振兴:理论谱系·现实逻辑·实施策略

2024-01-17冯朝睿

关键词:共同富裕生态农村

冯朝睿

(昆明理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4)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长期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采取有力措施夯实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其中最为艰难也最为关键的一步是实现农村的共同富裕。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这是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坚定决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特别强调,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这进一步明确了共同富裕已成为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期目标。

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一方面,实现共同富裕首先需要落实“富裕”二字。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普遍改善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主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并通过“五大振兴”方略逐渐实现共同富裕和普遍美好的生活目标。这与我国现阶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要求相契合。另一方面,共同富裕也不能忽视“共同”一词。共同富裕是存在合理差距的普遍富裕,既不意味着完全一致的平均主义,也不认可两极分化的收入分配。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打破城乡要素流通壁垒,有效缓解城乡及区域发展失衡问题,从而在消除两极分化收入分配的基础上实现级差范围合理的普遍富裕。为了保证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其中明确指出到2035年“乡村振兴要取得决定性进展”。这既为我国未来的乡村建设擘画了美好蓝图,也与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提出的2035年的共同富裕目标相呼应,体现了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政策内涵的一致性。2020年10月,党的“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实践指导。2021、2022、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直指乡村振兴,再次突出新发展阶段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解决“三农”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新时代新使命新战略的目标坚定性。面向“第二个一百年”新征程,将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共同富裕的历史坐标系,进一步探索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的理论谱系,探索乡村振兴助推实现共同富裕的实施路径,对未来乡村振兴的稳步推进以及共同富裕的逐步实现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二、理论谱系: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历史方位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析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历史方位通常被定义为某一社会历史事件所处的阶段、状态[1],或指一个民族、国家在历史进程中的前进方向、所处位置及发展状态[2],即将“历史方位”视为该事件在某一维度或多个不同维度内的坐标。也有学者直接将“新时代”视为我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3],此时历史方位则成为学理分析的时代背景。研究认为,正确认识共同富裕目标下乡村振兴战略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准确把握和阐释乡村振兴的历史方位及其发展逻辑,是深刻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逻辑起点,也是精准推进该战略的逻辑落脚点。

(一)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历史方位界定的历史唯物主义参照标准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判断标准,针对历史方位的阐释需将其置于一定的“参考系”中,并依据这一“参考系”形成历史方位内涵与外延的边界,从而确定所研究事件的位置坐标。研究认为,历史方位的研究维度既需要为研究对象提供容纳其历史发展进程的分析域,又能够刻画出明晰合理的分析边界,并在此基础上为研究对象的历史方位提供基于研究维度的诠释,也为基于过程的历史方位分析思路提供多维视角。将共同富裕作为乡村振兴历史方位的基本分析维度,能够同时从分析边界与分析域两方面满足历史方位研究维度的要求。

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的阶段性目标,乡村振兴又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以共同富裕为视域分析乡村振兴历史方位具有分析域层面的科学性。马克思通过对人类社会一般发展规律的系统性阐述,深刻揭示了人类必将走向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性。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的发展紧密联结且相互交织,在时代特征的演变下表现为一个动态复杂的过程。为此,应遵循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把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物质与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在实践中创新并探索出与中国国情相匹配相适应的共同富裕发展道路。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党中央面向未来,以共同富裕为阶段性目标,针对我国“三农”问题提出的一项具体的工作方案,其萌芽、形成与发展均根植于其执政理念与执政目标的历史实践。

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决定了分析边界视角下共同富裕作为乡村振兴历史方位研究维度的长期性。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积极探索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路径,并制定了一系列与时代发展相契合、与经济水平相匹配的政策方针,助力共同富裕目标的早日实现。

(二)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的历史唯物主义演进脉络

历史唯物主义指出,生产是一切社会进步的尺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在共同富裕这一解释维度下,乡村振兴承载着新中国成立以来共同富裕的阶段性实践历程。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价值追求,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匹配不同的经济基础,共同富裕的实现方式、实现程度和表现形式等呈现出不同的特点,针对农村地区的顶层设计与政策实践也呈现出与之相对应相匹配的时代特征。基于此,本研究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结合乡村振兴的历史实践,将乡村振兴的演进脉络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49—1977):国民经济恢复与农业奠基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如何在战争废墟上重建经济,是保卫新生政权、维持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党和政府在没收官僚资本,取得国营经济的市场主动权的基础上,接连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等财政政策,多措并举实现物价稳定与财政平衡。同时,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6月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开启了相对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更为彻底的土地改革。通过在全国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将劳动力与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有机结合,进而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业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基础。为了加快工业化发展速度,1953年6月,党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将全国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工业化大生产上。1953—1957年,以“156项”工程为核心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方针正式落实于我国经济建设中。重工业发展所需的巨额资金对农业的支持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中国在大幅度开荒、兴修水利和合作化三条可能较大幅度提升农业产量的路径中选择了第三条,即推行农业合作化[4]。其间,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的农村社会组织形式相继出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逐渐转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制。这一历史过程凸现出党把马克思主义农民理论与当时中国农村实际相结合的特征,蕴含着共同富裕的政策思想[5]。此外,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指出“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这是党在政策中首次正式提出“共同富裕”的概念。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与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政策方针给农业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不容忽视。国家通过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利用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暗税”方式为工业发展汲取了大量农业剩余[6]。随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制度和经济基础得以确立,同时逐渐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这一时期的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新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社会保障。

2.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78—2012):改革开放与城乡关系转变阶段

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阶段,党在实践和理论上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给出了明确回答。党的十三大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同时制定了“三步走”的现代化发展战略,即通过“温饱”“小康”“现代化”三个阶段性目标架构出中国改革开放的顶层设计,成为指导我们党和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迈向共同富裕的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7]。其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经历了一个阶段性演化过程。第一,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1984连续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肯定了这一体制的合理性与正确性,使得以“大包干”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取代人民公社集体经营体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第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结束。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与稳定发展需要合适的经济体制及农产品流通体制与其相匹配。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取消了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转而采用合同制与议价制并行的“双轨制”政策。在这一过程中,中央在逐步完善与购销体制改革配套的诸多设施后,最终将其调整为国家宏观调控下的自由市场购销体制。第三,乡镇企业的兴盛与演变。在农业经营体制与流通体制相继变革的背景下,农村资本市场渐渐发育,结合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乡镇企业呈“异军突起”之势高速发展,仅用1986—1987年两年时间就超额完成了“七五”计划的产值目标,为创造就业岗位、解决农民就业,以及推动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第四,农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乡村创业活动开始向城镇集中,呈现出明显的“离村”现象[8]。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掀起了南部沿海城市的投资热潮。同时,我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经历了“对立—必要补充—共同发展”的演变[9]。就业机会的大量增加带来农村劳动力迁移的激增,1992—1994年非农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数量从9 764.6万上升到11 963.8万[10]。农村劳动力潜在的经济效能得到提升,推动了国民经济的长足增长。第五,大规模开发式扶贫的推进。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经营体制与流通体制相继变革,土地占有的相对平等有助于经济增长中涓滴效应的发挥,使得农村贫困得到了一定缓解[11]。1986年,我国成立了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首次将“经济开发”作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新方针,正式开始了系统性、规范性和计划性的开发式扶贫工作[12]。在宏观经济增长与国家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背景下,2010年农村贫困人口规模减小到2 688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2.8%。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012至今):实现共同富裕与推进乡村振兴共同发展阶段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共同富裕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实现新时代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一方面,二者在实现目标上相互衔接,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是实现国家富强的重要基础;同时,共同富裕是实现全体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二者在实现过程上都需要党和国家长期的艰辛探索,且所走的方向和路径均有相同和相通之处[13]。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先富”带动“后富”则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产物[14]。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财富“蛋糕”不断做大,解决“后富”问题逐渐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心。对此,2011年,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消除农村绝对贫困问题的目标;2012年12月,我国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将攻克脱贫攻坚堡垒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一环;2013年,我国正式开启精准扶贫。经过全党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于2020年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随之,我国农村迈入了新的阶段,乡村振兴由此成为新时期我国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

(三)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历史方位的历史唯物主义价值阐释

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农情的新变化,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战略既是政府从制度顶层设计的角度制定的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举措,也是展现不同时代背景下中国政府对“三农”问题持续高度重视并不断调试的动态性过程。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农村地区的土地制度改革,还是改革开放后统购统销制度的废除以及对乡镇企业的扶持,抑或是在新时代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其根本上均是源于国家对于“三农”问题的重视,而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农民富、农村美、农业强”的发展目标正是国家擘画的未来乡村的发展蓝图。从时间维度上看,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有效衔接,是巩固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点。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成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成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可以说,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中国因地制宜作出的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共同富裕伟大目标的一项划时代的战略举措。这一战略是继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之后中国农村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一次战略转变,是对新时代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问题,尤其是贫困地区基本生计脱贫之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战略回应,以及稳步实现“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从发展维度上看,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根植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过程,是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在农业农村领域推进共同富裕伟大实践的继承与深化,是一种具有浓厚的动态发展性理论。

三、现实逻辑: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的应然依归

基于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战略历史方位的分析可知,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情农情形塑了新中国成立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应对“三农”问题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持续性、普遍性、动态性和特殊性的迥异策略。无论策略如何转变,实现共同富裕的民族宏愿从未改变。在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背景下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是党和政府做大做好共同富裕“蛋糕”的重要举措与主动之为。为有效实现这一目标,需正确认识新矛盾、新环境、新格局下乡村振兴助推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性、合理性与可行性,进而探索乡村振兴助推实现共同富裕的“五维”耦合模式,确保乡村地区共同富裕实践行稳致远。

(一)时代选择: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的应然逻辑

1.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历史必然性

马克思与恩格斯强调共同富裕首先需要国家实现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实现物质财富的极大充沛,实现“所有人的富裕”[15]。邓小平则提出“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2020年我国GDP首次突破10万亿元,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先富”政策的有效实施带来物质层面的迅捷发展。基于此,如何进一步使得发展红利惠及全体人民,从“先富”走向“共富”,进而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则需要我们瞄准广大农村地区,聚焦“三农”问题,有效解决广大农村的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一直以来,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短板,绝对贫困问题虽已得到解决,但绝大部分低收入群体仍分布于农村地区,“空间贫困陷阱”现象突出[16]。多重发展要素赤字致使农村与前沿技术融合受阻,不利于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在城乡差距与农村内部差距难以得到彻底解决的同时,“数字鸿沟”现象日益严峻,后富群体追赶先富群体难度显著。此时,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战略行动,是我国现阶段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2.实现共同富裕与推进乡村振兴具有目标一致性

基于共同富裕视角,胡锦涛指出,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共同富裕的目标即全体人民共享共创的富裕生活[17]。共同富裕既是在整体上实现“所有人的富裕”,也是保留合理差距的富裕,同时强调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的统一[18]。基于乡村振兴视角,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定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五大要求从不同领域关涉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农业农村发展的现代化,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三农”工作上的体现[19]。其中,“生活富裕”与共同富裕的总要求在目标上高度一致,是共同富裕目标在“三农”问题上的具体化,也是五大要求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产业兴旺”与“生态宜居”是实现生活富裕的物质前提与现实基础;“乡风文明”强调重视农民的精神生活,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治理有效”则是实现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正是站在“三农”角度对共同富裕伟大目标进行了细化与分解,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阶段性目标;而共同富裕则是从社会主义本质的角度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提供基本遵循并给出行动指引。因此,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在目标上高度一致。

3.以乡村振兴助推共同富裕具有实践可行性

面对外部世界不确定性因素的显著增加,在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我国的疫情防控与复产复工均得到有序推进,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20]。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以及社会稳定为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技术与人才保障。对乡村振兴战略历史方位的分析表明,乡村振兴战略的形成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是在我国多项“三农”领域的政策落实与完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形成的,是立足于新时代我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和政府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共同富裕伟大实践的继承与深化。乡村振兴战略基于我国数十年来“三农”政策的宝贵实践提出,是立足于我国国情农情的顺势而为,是新发展阶段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科学实践方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以及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下,我国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共同富裕的稳步实现。

(二)“五维”耦合机制: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的实然逻辑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五个有力抓手,而这五个有力抓手也是撬动经济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因此,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的推进具有“五维”耦合的实然性。

1.产业兴旺: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完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

在乡村振兴的五大维度中,产业兴旺是最为重要、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基础的一步。当前针对乡村振兴中产业兴旺的实现方式不断趋于多元化。乡村产业是立足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促进农民就业为主体,包括种养业、农产品流通业、农产品加工业及乡村休闲旅游业等在内的复合型产业。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是:立足乡村现有资源,通过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确保以粮食安全为核心的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同时,通过转变增长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形成稳定的农民收入增长机制,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本研究根据基本的产业类别将其划分为两类:农业与非农产业。第一,农业产业方面,可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以及经营体系三个维度上来推进。第二,在非农产业方面,强调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催生出乡村产业的多元化业态,提升农村经济与农业产业的综合附加值,进而实现农村生产要素的要素回报率及农村产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同步提升。因此,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必须通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以及经营体系的维度来促进全社会的均衡性富裕。

2.生态宜居: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协同,营造高水平发展环境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生态宜居不仅强调乡村人居环境与生态环境的综合改善,也强调与和美乡村建设及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路相通,是高质量共同富裕在乡村领域的核心表征要素之一。本研究从生产生活生态的“三生”协同角度,来阐释生态宜居与乡村共同富裕的耦合机理。从生产维度出发,生态宜居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指导,将农业生产的绿色转型纳入全产业低碳发展框架下发展。从生活维度出发,生态宜居聚焦于增强农村居民的绿色发展理念。从生态维度出发,绿色健康可持续是人类的发展大计,中国作为全球大国,在发展过程中秉承世界发展共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践行绿色星球和美丽中国的规划部署,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力量。整体上,生态宜居的落实,一方面能够推动乡村物质财富与生态财富的共同增长、生态质量与生活质量的同步提高,是乡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维度耦合发展的直接体现;另一方面能够提高农民生态环保意识与文明素养,有利于农民自身的全面发展,促进乡村的共同富裕。因此,生态宜居应从生产生活生态的“三生”协同角度综合推进。

3.乡风文明: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重拾民风淳朴的乡村风气

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义与保障,是乡村社会风气的进步状态,是乡风中摒弃了消极成分后的精华部分[21]。繁荣乡村文化能够促进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创建良好的文化氛围。文化振兴作为一种“铸魂”工程,作为乡风文明的建设内容之一,能够发挥提高居民的精神力量,丰富其精神世界,为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和谐、积极的社会环境与文化氛围的作用。长期以来,由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的主导,乡村建设也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的倾向,乡风文明建设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经济发展而道德滑坡及道德沦丧的现象在乡村时有发生,各种矛盾的积累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建设乡风文明既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乡风文明不仅反映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强国梦的重要条件。同时,乡风文明建设涵盖渗透到乡村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乡村建设的灵魂所在。乡风文明与乡村产业互为因果、相互促进。产业兴旺是乡风文明的物质前提,乡风文明既为产业兴旺提供保障,也是产业兴旺的重要资源。因此,共同富裕视域下的乡村振兴必须考量乡风文明的维度。乡风文明建设可从制度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宣传教育等路径去推进。

4.治理有效:拓展乡村治理主体,锻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治理体制与政策方面不断调整并呈现动态性特征。从乡村治理的内容上看,我国乡村治理问题主要包括人的精神思想问题、社会管理问题和公共服务问题三方面[22]。从乡村治理的目标上看,我国的乡村治理是以建立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经济发展为基础,通过完善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形成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格局,规避突发事件导致的政府治理失效情况,提升政府的基层治理效率与政务服务效率[23]。因此,在推进乡村治理效能提升实践中必须从治理体制、制度保障、治理模式等角度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性富裕及城乡均衡性富裕。

5.生活富裕:从经济建设的视角考量乡村高质量全面富裕问题

真正实现农民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根本目标,也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最终指向。当前农民收入按照来源渠道主要可分为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四个部分。其中,农民通过外出务工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已逐渐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引擎。2013年以来,工资性收入每年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均保持在42%以上,经营净收入与转移净收入则维持在20%至30%之间,财产净收入仅贡献3%[24]。说明当前农民增收更加依赖于农业农村之外的城市产业。因此,乡村振兴视角下的生活富裕既应该瞄准农民各项收入的直接提升,同时需要遵循我国经济从要素驱动转向效率驱动和创新驱动的发展方向,对农业产业结构、发展方式、资源配置进行相应调整。整体而言,乡村振兴维度下的生活富裕强调建立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和农业农村导向型的农民稳定增收机制,通过持续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多途径稳定持续增加农民综合收入等渠道助力农村普遍性富裕。

四、实施策略:乡村振兴助推实现共同富裕的五维举措

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战略在实践中逐步推进农民农村的普遍性、全面性、均衡性富裕,既需要理性认识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又需要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进程中注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以五大要求为目标指引,通过政策引导与试点推广实现以乡村振兴助推共同富裕“由点至面”的经验扩散,在中国共同富裕实践的富矿中凝练总结乡村振兴助推共同富裕的实践经验,为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及世界乡村问题的解决提供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一)产业维度:完善乡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赋能乡村振兴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核心,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石。通过加快完善农业和非农业乡村现代农业产业服务体系,助推乡村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进而促使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目标早日实现。第一,在农业产业体系方面,可从完善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三方来赋能。在产业体系上,通过合理、科学、充分利用区域资源禀赋,形成具有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的农业产业结构,从供给端协助实现农业产业从数量向质量的转型升级。在生产体系上,从良种培育到栽培、养殖技术,从生产技术装备到加工营销手段,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全面转型。在经营体系方面,从全产业链角度对农业资源、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进行合理、高效的统筹与调配,基于社会需求优化农业经营体系,联通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等多个环节,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方式、服务模式的有机组合。第二,在非农产业体系方面,通过技术下沉、协调内外部资源、构建多方力量参与的服务体系来赋能。一方面,加速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重要技术下沉乡村,找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技术短板与核心诉求,精准实施技术帮扶与应用升级,破除乡村“三产”融合价值增值技术壁垒,锻造新农业产业链,不断提升农业的附加值和综合价值。此外,通过精准刻画需求端涉农产品特征,以消费端驱动农业产业链与价值链的延伸拓宽以及多业态的融合创新,着力发展差异化、绿色化、精品化的乡村产业。另一方面,构建多方力量协同参与的产业体系,并有序、高效落实,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稳定衔接,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与市场化效应。

(二)生态维度:构建乡村绿色可持续发展体系,赋能乡村振兴

生态文明建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基石,更是乡村振兴的底色和本色。第一,生产维度:加速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化和生态价值产业化发展。生态兴则国家兴。寻求生态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动态平衡,是中国迈向更高阶段文明的重要标志。立足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紧扣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将农业生产的绿色转型纳入全产业低碳发展框架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生态创新等,推动农业由传统的资源依赖型向全要素驱动型转型,拓展和丰富乡村优质生态产品呈现形式,提高农业产业效率与综合价值。推动化肥、农药的减量增效,提高耕地质量,强化绿色科技、低碳科技等农业技术供给,着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乡村旅游、生态康养产业等,实现生态与农业的双重振兴。构建乡村生态建设规划,明晰乡村优质生态产品开发、评估、交易、监管的价值增值流程,拓宽、延伸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推动生态要素向物质财富的价值转变。第二,生活维度:以生态为依托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民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主要实践者,引导其自下而上主动参与到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既能够加快提升乡村生态宜居水平,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新诉求,同时有利于培养农民对于生态价值意识的理性认知,提高其对于生产生活绿色技术的认可度与接纳度。如深入开展农村厕所改造、污染物治理、乡土景观重塑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动乡村面貌持续改善;将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技术嵌入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的综合统筹过程,提高乡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治理有效性。第三,生态维度:唤醒沉睡的乡村生态资源的潜在价值。发展包括观光农业、康养旅游等生态产业,探索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资源的价值转化;同时,基于植物光合作用发挥生态产业的碳汇功能,配合市场机制促使农业碳汇功能价值实现,持续开展乡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以新媒体平台、社交平台等数字化媒介,结合线下标语横幅设计、入户宣传、“美丽乡村”评比等方式,打通农村居民了解生态知识、反馈生态建议的有效渠道,使得生态文明理念在潜移默化中融入村民自觉的意识与行动,维护提升乡村生态环境质量。

(三)乡风维度:发挥组织、文化及教育功能,赋能乡村振兴

乡风文明是乡村和美的灵魂。只有乡风文明才能留得住乡情乡韵,在更高维度和更文明的程度中实现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第一,嵌入数字技术,强化乡风文明制度建设。将数字技术嵌入乡风文明建设,依托数字终端、新媒体平台与社会资本,以文化消费需求拉动数字文化产业供给与发展,在摆脱农村“数字化贫困”的同时,有利于开辟农村经济新增长点。加强文化振兴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制度基础,自上而下提升对于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发挥农村党支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乡风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第二,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道德建设。文化建设是乡村建设的灵魂。一方面,通过挖掘地区传统乡土文化资源,提取其精华部分并加以宣传,发挥乡村文化的特有优势与乡土味道。另一方面,注意乡村传统文化与现代要素的有机融合,强化县级融媒体建设,扩大乡村文化宣传、文化娱乐服务的有效供给,引导村民成为文化传播、文化供给、文化消费的主体。同时,乡村道德建设可为共同富裕实践提供基本的道德土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配合乡土文化优秀基因的发掘与弘扬,通过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其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道德养成教育,从而形成有效的道德约束机制,推动乡村法治德治自治的“三治”融合。乡风文明旨在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改善农民的精神生活,充分强调农民个体实现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的统一,是推进乡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第三,聚焦农村再教育供给。持续提升城乡教育资源共享程度,加强教育资源开放共享的组织保障[25]。通过政府主导、企业及高校参与对广大村民进行再教育培训,以财政补贴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精准有效降低村民受教育成本,提升其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强化各项职业技能以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促使其实现自身全面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奠定人才基础。

(四)治理维度:优化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赋能乡村振兴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事关乡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大局,事关共同富裕目标的高效实现。第一,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扩大乡村治理主体范围。有效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优势,逐步形成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格局,有效弥补传统经验治理模式下的治理缺陷,规避突发事件导致的政府治理失效情况,提升政府的基层治理效率与政务服务效率。第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方面,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人口有序流动;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激活乡村土地资源的增值机制和农民的增收动力。另一方面,通过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信息系统互通,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机制,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持续推进乡村地区“放管服”改革。精准锚定群众实际需要,增强乡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提高政务服务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与服务质量,依托城乡一体化的多部门多主体协同的政务云平台,构建“一站式”政务服务办理流程,提升农村居民公共服务满意度[26]。第三,构建多元协同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厘清多元协同治理体系中政府的角色定位,精准把握服务型政府的治理对象、治理方式与治理内容,通过创新乡村数字治理方式,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群众治理路径,激发村民自主治理意识,监督并纠正村民治理失效与偏误,助推村民治理能力提升。

(五)富裕维度:加快拓展增加农民收入渠道,赋能乡村振兴

农民既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应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立健全农民和农村共同富裕的机制,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第一,持续优化农民收入结构,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多元化。在稳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基础上,持续提升农业经营收益,引导提升农户非农就业质量与创新创业水平,稳定农民经营性收入与工资性收入高速增长态势。第二,优化财政支农及农业补贴政策,区分小农户与种植大户的补贴机制,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促进农业生产主体积极性以及农业机械采纳度,保证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惯性;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改革,激活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新动能,持续优化农民四类收入结构,推动收入持续健康增长。第三,构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帮扶政策有效衔接机制,以资源输送与产业扶持激活、增强乡村内生发展动力,配合设立贫困监测系统与返贫风险预防系统,促进脱贫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70多年里,我国先后经历了从“农业支撑社会主义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进程”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乡村”,再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演变历程,其演进与中国的政治改革、经济变革、社会转型、文化多元、生态价值等因素密切相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追求,农村共同富裕的推进是实现全国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共同富裕政策贯彻落实的主要着力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是解决农村共同富裕问题的关键点。而乡村振兴是21世纪中国历史性解决“三农”问题、化解社会发展矛盾,消弭城乡二元结构鸿沟、助推中国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有效策略,也是中国实践回应理论呼唤的政策创举。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阐释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振兴历史方位的理论谱系、现实逻辑与实施策略,具有历史唯物主义的应然与实然的内在统一性,也是实事求是呈现中国“三农”政策及公共政策实验场域的历史唯物主义政策创新画卷,更是丰富世界政策体系的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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