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耕地保护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2024-01-15何丽
何丽
耕地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證。因此,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至关重要。我国耕地资源相对短缺,并伴随耕地质量下降、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保护耕地成为发展农业经济的前提。分析我国国情,如果农业经济不能一直持续发展,就不能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粮食需求,且将动摇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本文分析我国当前耕地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如何实现耕地保护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统一,以确保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由此也导致了土地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当前,我国土地资源紧缺状况日益突出,耕地保护问题日益严峻。在此背景下,必须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明确耕地保护和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农业基础地位及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
基础地位 据统计,截至2010 年,我国已经不以农业为增长经济的首要动力,第二、第三产业开始崛起,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农业经济变得无关紧要,农业经济的基本地位仍不容动摇。要巩固和强化农业的基本地位,必须有一批耕地作为保障。因此,要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制定一个与我们国家实际情况和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相适应的粮食生产规划,保证粮食供应与需求之间的平衡。随着种植和养殖政策的调整,耕地的面积越来越小,每年出现的自然灾害也会造成耕地的减少。在过去的100年里,粮食危机一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尽管现在的生产技术已经跟上了时代的发展需要,但直到改革开放以后,这一问题才得到缓解。直到1984年,国内的粮食总产量才第一次超过四千亿公斤,那时人民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农业经济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早在1995年,国家领导人曾提出我国人多地少,耕地也是一天比一天少,我们不仅要靠现有的耕地来解决人口增长的问题,还要保障子孙后代的繁衍。因此,1996年《土地管理法》正式出台并明确规定,土地管理要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管理方针,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探索成功的经验和方式。
耕地保护对农业经济发展带来的主要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0年至2005年,全国粮食产量从2.01亿吨增加到3.02亿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0%;2006年至2010年,粮食播种面积从6.45万公顷增至9.51万公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8%;2011年至今,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由于目前中国耕地总量有限,即使再加上一些其他措施,也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如果不采取措施保护,必然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耕地保护的重要性
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 我国一直强调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其中保障粮食安全是国家长远发展战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耕地保护则是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柱。耕地保护的首要目标是解决粮食问题。中国社科院于2020年8月发布了《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0》,报告预计,到“十四五”期末,我国可能要面临1.3亿吨左右的粮食缺口。到2030年我国人口数量有望达到16亿人,到时即使拥有16亿农田,但人均耕地仅有1亩,人地矛盾仍是中国不容忽视的问题。保障耕地安全已成为我国资源安全的重中之重,关乎粮食供应以及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必须加强对耕地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为了实现耕地保护,党中央、国务院强调必须采取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确保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耕地保护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耕地提供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要素,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也是农业强国,可是人均土地面积低,后备人才不足,要稳固农业基础地位就需要对土地加以保障,这是我国基本国情决定的。可持续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已是一项重要法则,土地本身具有不可移动性、地域性和有限性,而且人类对于它的依赖性和永续利用是不可逆的,因此必须依法治地,确保永续利用。
我国耕地保护模式
我国耕地保护途径是通过健全行政、法律和经济制度与体系来实现的,主体包括政府各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基本农耕用地保护工作。现阶段,其主要目的是从根源上解决耕地保护的基本矛盾,促进我国农业良性发展。通过多年努力,耕地得到了有效保护。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2年全国粮食产量13731亿斤,较2021年增产74亿斤,增长0.5%。“十四五”以来,我国经过土地整理后耕地总量基本没有变化。但在这一政府引导下的耕地保护措施还存在诸多不足,如忽视对土地另一主体农民的保护,政府不重视农民对耕地保护的作用,没有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在整治工作展开的时候,无法从根本上对其进行管理。由于劳动自身的特性,农民最先接触到土地,如果没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仅仅依靠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将使政府长期处于被动局面,结果无异于杯水车薪。
耕地保护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耕地保护与农业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两者之间紧密相连,要想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耕地保护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还要不断改善耕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资源质量,有效提升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区域政策落实不完善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水平比工业化水平要低,它在整个社会产业链中所处的地位也偏下,尽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我国的农业发展一度回暖,为我国的粮食生产提供了保障,但由于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滞后,制约了我国农业经济向现代化转型的进程。
各地方政府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农业发展没有第二、三产业发展迅速,出台的关于农业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很少,它的整个发展周期又比较长,所以有的地方政府放弃了培育农业作为地方经济增长点的机会。有的地方甚至把耕地变成了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的“嫁衣”,为了当地经济GDP的增长,有选择地忽视了我国基本方针国策,使得许多地区不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开发了高污染产业,而且连违法占地也不惜代价。
农民保护耕地意识不强 伴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许多农民选择了进城打工。据国家统计局报告,202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超2.95亿人,且以青壮年为主,与之对应的农业生产人口比例则快速降低,乡村劳动力也开始走向老龄化,这不仅影响了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发展,还造成了农业与非农的收支不平衡。当人们得知从事农业生产无法满足自我经济需求时,受利益驱动,一大批中青年劳动力选择了外出务工,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也开始衰竭,在此背景下农民自主保护耕地意识淡薄乃至缺乏耕地保护意识,但这是中国走向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必然结果。政府要鼓励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出租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出台政策促使土地集中和规模化经营,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耕地保护背景下促进农业发展的策略
实行严格的规章保护制度 首先,我们将严格控制耕地红线,通过“应保尽保”的方式,将耕地保护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同时制定一套符合国家耕地保护目标的永久农田规划。其次,严格执行“党政同责”要求,从上到下以硬性指标的形式执行。对于耕地尤其是永久性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政策,把耕地控制在林地、草地等其他土地上,永久基本农田以稻田、小麦、玉米为主,普通耕地以粮食、油类作物、蔬菜、饲草饲料为主。最后,加强计划和控制,充分发挥全面规划这一制度作用,建立耕作许可制度,对林地的流转进行控制,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严格划定边界,确保基本农地的划分能够完全完成。为了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减轻土地的紧张程度,市、县、乡、镇要加强高质量耕地的综合治理,做好治理的统筹规划,注重日常监督,并对项目进行严格验收,要根据有关的技术规范确定新增耕地的总量,并在每年的土地利用调查中积累更多的土地管理经验,密切关注土地变化情况,从而进行相应管理。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 全力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土地田间管理制度,形成“地域管理、责任等级、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土地监管制度,充分调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力量对土地进行有效维护,并以此形成对土地实施有效管护的共同合力。在考核评价活动中,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土地的保障能力,并将之融入土地保障指标体系中。
所以,无论从我国历史上看,还是从近现代上看,耕地保护均有非常重大的現实意义。农业经济之重要性自不待言,尤其是当耕地减少与环境生态恶化时,各地方领导与政府部门应深入了解我国耕地不断减少与质量降低之成因,采取相关措施将耕地保护内容融入其中,这对当代我国农业经济之蓬勃发展与农业现代化之促进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泸西县中枢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