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大赛执裁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2024-01-15董万红
董万红
一、职业技能大赛现行执裁模式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在广州隆重举行,标志着我国职业技能竞赛进入了新阶段,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相继举办了各级职业技能大赛,逐步形成了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中国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现在的职业技能大赛的竞赛机制,主要借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模式,具体在专家队伍、裁判队伍、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有所借鉴。
(一)专家组、裁判组
专家组由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组指定有关人员组成,设专家组组长1名。另外,根据职业技能大赛规模、难易程度,设置专家组组长助理1~3名,协助专家组组长工作。设置专家组成员若干名,分别负责相关赛项工作。职业技能大赛分别成立各赛项专家组。职业技能大赛专家组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场地考核、技术规程制定等;赛项专家组负责制定竞赛场地规划、调试竞赛设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试题等工作。
裁判组由职业技能大赛专家组转变而来,专家组在前期任务完成后,在赛中转变为裁判组,专家组组长成为职业技能大赛的总裁判长,专家组组长助理转变为总裁判长助理,专家组成员转变为副总裁判长。各赛项裁判长也按照这种模式,负责大赛执裁工作。赛后,裁判组负责技术点评、技术总结、竞赛成果推广。
(二)专家组、裁判组成员
专家组主要由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组负责组建,大多数成员来自职业院校及各种赛事的知名专家。各赛项专家组,组长及组长助理也都是本行业的知名人士,其中院校人员大约占比75%以上。
赛项裁判由各参赛单位推荐产生,部分裁判由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组遴选。
(三)执裁方式
现行的执裁方式实行总裁判长领导下的赛项裁判长负责制。由总裁判长进行裁判分工,副总裁判长分管具体赛项。竞赛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负责对赛项裁判员进行培训、分组、定责,统一制定评分细则、技术要求等,他们不参与竞赛打分,赛项裁判员根据技术文件要求及评分细则独立打分,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对各个赛项的打分进行汇总。同时,相关负责人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工作流程等,对赛项进行统一有序管理。
二、现行职业技能大赛执裁模式的优势与不足
现行职业技能大赛的执裁模式与一定时期的环境相适应,职业技能大赛初期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随着职业技能大赛的深入开展,现行的执裁模式既有明显的优势,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现行职业技能大赛执裁模式的优势
一是专家组与裁判组相统一,有助于职业技能大赛技术工作与执裁工作相衔接,避免繁杂。
二是专家、裁判来源相对集中,彼此熟悉,方便管理与沟通。
三是竞赛项目裁判来自各个参赛单位,不需要支付费用,节约办赛成本。
四是有充足的裁判资源,不会缺少裁判。
(二)现行职业技能大赛执裁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是专家组组长明确过早,也就是说,赛项裁判长过早公布会影响参赛单位及选手备赛。
二是裁判由各参赛单位推荐,不能确保裁判没有倾向性,容易影响职业技能大赛的公平公正。
三是裁判长与裁判之间、裁判与裁判之间相互熟悉,有可能出现“超范围”沟通,不利于职业技能大赛的有序进行。
三、创新职业技能大赛执裁模式
针对目前职业技能大赛在执裁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发挥现有模式的优势,克服其不足,提出以下创新模式。
一是专家组与裁判组相分离。专家组只负责赛前的技术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解散。专门成立职业技能大赛裁判组,设置总裁判长、分项裁判长等,独立执裁。
二是专家组成员与竞赛命题人员相分离。由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组,选定有资格的第三方,根据专家组制定的技术文件独立命制试题,在规定时间内交技术工作组封存,正式开赛时按比赛统一要求时间解封,交赛项裁判长。
三是建立职业技能大赛专家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建立职业技能大赛专家库,并按职业(工种)建立分库。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专家库,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专家库。各级职业技能大赛上调一级抽取专家及裁判。由抽取专家推选专家组组长,裁判推选裁判长。
四是专家、裁判实行回避制。凡与参赛单位、参赛选手有交集的专家、裁判,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五是实行裁判长负责制。明确裁判长职责,压实责任。制定裁判长工作职责、程序、流程,减少工作漏洞。
六是裁判小组由现行3人增加到5人,参考体育比赛体操计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相加、平均,得到选手的最终分数。
七是严禁裁判长、裁判赛前培训参赛选手。
八是实行竞赛督导制,选派纪检、监察部门督导员全程参与竞赛,对竞赛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竞赛公平公正。
四、职业技能大赛执裁模式的创新实践
2023年9月24日,濮阳市家政服务业技能大赛暨河南省家政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濮阳市选拔赛在濮阳职业技术学院隆重举行。本次大赛由濮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濮阳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承办,共设5个赛项,来自濮阳市各参赛代表队59名选手报名参加了本次大赛。
在本次大赛中,濮阳市采取了新的执裁模式,受到了参赛单位和选手的一致好评,在实践中检验了新的执裁模式具有可行性。鉴于本次大赛规模较小,我们在不少地方进行了简化,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不设专家组。由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负责制定竞赛技术文件,并提前公布,让全体参赛选手明确竞赛要求。
二是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全程保密,竞赛当天定时启封试题,裁判长负责实施。
三是裁判人员全部由外市按要求选派,并且由不同单位人员组成,裁判人员事先不知道执裁的具体对象是谁,当天统一乘车,收缴通信工具,到达濮阳后才知道具体情况。
四是裁判统一安排、统一培训,分组后推选裁判长,由裁判长统一安排本赛项执裁任务,组织本组裁判细化评分标准,明确技术要求,与工作人员相互配合,细化大赛流程。
五是抽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纪检监察员,对本次大赛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是工作人员全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担任,不安排观摩,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大赛现场。
七是实行裁判长负责制,按要求由裁判独立打分,工作人员按要求计分,检录分数。比赛成绩由裁判长及裁判签字后交本次大赛组委会,大赛总裁判长宣布成绩。
五、结束语
在我国,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大赛也就3年多时间。由于时间短、经验少,加上职业技能大赛流程多、要求严,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组织起来异常复杂。面对职业技能大赛中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开展理论研究,以期使职业技能大赛更符合时代要求,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本文只是在职业技能大赛执裁模式上进行了初步的探索,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