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立德树人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策略
2024-01-15施明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东余小学
施明华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东余小学
课堂评价是课堂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穿于教学活动全过程的重要环节,能够对课堂教学的组织实践起到调控引导作用。在新课程教育理念的要求下,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需要结合评价目标确定评价主体,选择评价方法,通过教学评价带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提质增效,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与进步。
一、当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的现状与问题
(一)评价内容浮于表面,缺乏激励效果
从现阶段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实践来看,一些教师在课程中存在错误认知,将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知识传授和教学中,对于教学评价的关注度不足,甚至在教学组织的实践中并没有引入教学评价。还有一些教师在评价中,存在着夸大事实或扭曲评价的问题,这也极大地影响了评价的执行效果,不利于发挥教学评价的应有作用。例如,一些教师在评价中过于推崇鼓励式评价,无论学生的表现如何都用“你太棒了”这类语言评价。虽然这种评价方式能够提高学生的自信心,但是缺乏针对性,甚至会使一些学生盲目乐观,不利于学生的进步与成长。
(二)评价方向不够具体,学生无所适从
在教学评价中,一些教师设计的评价内容过于笼统,没有针对学生回答的问题或者在学习中表现出来的情况进行评价。这也导致一些教师的教学评价偏离了正确的学习方向,不利于发挥教学评价的引导示范作用。学生难以从教师的评价中提取有效信息,难以明白自己下一阶段的发展方向,这会导致学生在面对教师的评价时无所适从。
(三)评价主体过于单一,评价效果有限
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评价实践来看,目前在评价主体上还较为单一。一些教师虽然认识到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性,但是教师的主导地位仍然过于明显。学生在评价中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没有彰显出学生的作用。事实上,在新课标背景要求下,学生的自评、互评也是评价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一些教师设计的评价主体过于单一,这也造成了评价效果不佳的问题。
二、基于立德树人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策略
(一)明确评价方向,制定评价标准
在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教师实施的课堂教学评价需要突出多元化,要彰显核心素养的目标导向,结合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进行教学评价的创新与优化。评价标准是评价过程中的根本尺度和评价活动的基本向导,是评价方案的核心部分,能反映人们的价值取向。评价标准能体现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人们重视什么,忽视什么,并且评价标准能够为被评价者提供后续学习和努力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作用。教师需要秉承立德树人的基本理念,在教学评价中融合道德教育、融合核心素养、融合课程标准的教育要求,要能够从国家、区域、学校不同层次的教育要求出发,多角度开展教学评价,并在教学目标的指引下,搭建起系统科学的评价标准体系。教师要充分认识到评价需要以学生的基础为切入点,要客观地反映学生的能力水平。如果评价过程缺乏客观性、严谨性,那么评价也会失去本身的意义。教师需要在评价工作前,首先了解本班学生的平均水平,把握本班学生的整体情况,既要全方位考虑学生群体的特点,又要统筹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并以此为基础设计相应的评价指标,确保评价过程真实客观。
(二)丰富评价方法,激发学生兴趣
在评价方法的选择上,教师需要突出评价方法的多样性,具体来说教师可以选择的评价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动态化评价。这种评价是教师结合教学进度、结合学生的学习状态以及学习过程中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来调整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这种动态化的评价方式,能够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能够有效提高教学效率。
第二,增值性评价。这种评价方法之下,教师需要结合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方面发展进行评价,要考查学生的进步幅度和增值表现。在增值性评价中,教师需要为学生搭建起不同层次的评价体系,从而帮助师生更好地了解其阶段性变化,进一步助力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
第三,表现性评价。这类评价主要是结合课堂活动以及一些实践活动,带领学生进行的实践探索,并针对学生的实践过程进行评价。借助表现性评价,鼓励学生更积极主动地探究生活中的道德与法治知识,并在实践中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
第四,信息化评价。结合当前互联网+教育的发展趋势,教师也要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借助信息技术开展教学评价,更科学、高效地掌握教育教学数据,运用教育教学的有效工具,提高评价数据的准确性、严谨性。借助信息技术智慧课堂,能对学生课堂测验情况、课堂发言情况、作业质量以及实践方面的各项表现进行精准计算。在评价时借助信息技术,以多媒体技术为切入点,对学生进行艺术性评价,如用多媒体为学生展示小红花或者播放鼓掌音乐来激励学生,鼓励学生的良好行为,并通过智慧课堂等软件结合其中的打分系统、成绩分析系统来分析本班学生的学习情况,更加精准地掌握和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要求。
第五,灵活运用语言评价。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最常用的评价方式就是语言评价。恰当的语言评价对于学生来说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还能够给予学生较强的信心和成就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关心学生的成长情况,关注学生在课堂各个环节的表现,及时对学生的良好表现给予肯定和鼓励。在使用语言评价时,教师要关注评价的语态和人称。例如,“老师对你的行为感到非常满意”或者“老师对你的表现感到很骄傲”。在运用语言评价时,教师不要简单地运用“你真棒、你真优秀”,这类话语容易让学生感到敷衍,也不利于突出评价的针对性。在使用语言评价时,教师要注意给予学生及时的反馈,例如,在点评时可以用“你真是个节约用水的好孩子”“你真是个环保小能手”。评价语言的选择上需要教师根据学习内容和学生基础,选择灵活多样的语言来提升课堂氛围感,促进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
(三)“教学评一体化”,提升评价效果
在课程标准的教育指向下,教师需要关注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效果,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搭建“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这能够更好地发挥出教学评价的反馈指导作用。例如,在讲解与环保主题的相关内容时,教师可以在开展教学评价时,融合道德素质、学习能力、社会实践、课堂探究等不同模块,以此来完善教学评价标准。在教学评价标准的设计环节,教师需要结合本节课的主题,融入环保意识、社会责任感、信息整合能力以及课堂的发言表现等,并将其作为教学评价的主要要素,引导学生实施课堂探究。在教学中,教师可以结合生活中常见的环境污染问题,例如,白色污染、水污染、汽车尾气污染等。通过这些现实问题,学生了解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并鼓励学生查找相关的案例,进一步分析和阐述环保的重要意义,让学生结合日常生活中的生活经验分享自己有哪些环保小妙招。在课堂讲解结束后,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单元主题的手抄报活动,绘制相关的思维导图,或者以环保为主题,撰写演讲稿,以此为拓展性任务并对学生进行拓展性评价,引导学生将课堂上的学习体验转化为课下的自主实践,并通过学生的作业成果来评估学生对本单元知识的掌握情况,实现“教学评一体化”建设。
(四)创新评价形式,突出立德树人
1.将单元教学与学生个性相结合
在立德树人的教育要求下,教师实施教学评价时,既要考虑到课程活动的中心主题,又要结合学生的学习基础和个性特点。在设计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单元主体,要秉承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开展教学评价活动。教师在评价中,既要结合知识性内容,又要结合学生的课堂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例如,在让学生回答问题时,教师需要恰当评价学生的发言情况并表达对学生的未来期许:“你回答得很完整,表达得也很清楚到位,但如果声音能够更大一些,那么与大家分享的效果会更好”“刚才大家在绘制具体计划时,坐姿都非常的端正,尤其是某某同学,希望大家向他学习,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种评价方式,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发挥示范效应,对于学生个体来说,也能成为鼓励其良好行为的重要动力。
2.将关注整体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环节,教师需要既注重整体目标、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技能形成情况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评价考查,也要避免评价评语过于笼统、平均,还要将关注整体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例如,在讲解节庆活动类内容时,教师就需要在评价中强调学生展现的情感态度。在课堂提问时,如果学生能够有所创新,从不同角度去观察和思考问题,教师在评价时也要设计一些针对性强、个性化的评价,来发挥评价的强化作用。
3.将预设目标与捕捉生成相结合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评价中,教师需要在课前做好备课工作,要结合本节课的教学内容,提前预设评价目标。但同时在课堂中一些随机的生成也是可遇不可求的重要资源,教师在评价时需要将目标预设和生成捕捉相结合。例如,在针对某一问题或某一活动进行讨论交流时,大家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其中一些学生说出的意见可能较为新颖独特,并不在教师的预设范围内。这时教师需要发挥教学智慧,进行针对性的引导,例如,针对一些生成性问题,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一场更新且更有具体价值的讨论,来突出生成评价的实效性。
4.将课内表现与课外表现相结合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要灵活运用多种教学评价方式,并将各种评价形式相互渗透,彼此融合。例如,在评价中要结合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结合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整体评价与个体评价、结合学生的能力评价和态度品质评价。同时,教师还要做好课内评价与课外评价的结合。课内评价主要是结合课堂所学知识和学生的课堂表现进行的评价考核,而课外评价则主要考核的是学生在实践中的点滴进步与成长。教师可以每个月或每半个学期召开一次评价总结的交流会,带领学生共同思考本阶段自己的进步和成长。这能够帮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了解评价的价值,引导学生懂得评价、学会评价、善于运用评价,使评价成为助力学生成长的有效工具,更好地促进学生实现进步与发展。
(五)拓展评价主体,发挥增值效益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中,教师要善于引入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在以往的教学实践中,教学评价大多由教师完全主导,学生的主动性不强,参与的积极性不够,长此以往,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也不利于维持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此,教师可以在师评的基础上结合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等不同的评价主体,将其融入课堂中,构建起全新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框架,为学生提供更加新奇多样的评价体验。在评价中,教师可以以小组为单位,组织小组之间的相互点评。例如,在针对某一问题进行小组的分析讨论后,各小组在论述自己的观点后,小组之间彼此点评分析各自的优点与长处以及存在的不足,这能够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此外,家长也可以作为评价主体被纳入课堂评价中,例如,在有关家庭、个人品质等方面的知识点讲解时,教师可以邀请家长就学生在家庭中的表现进行阐述和打分,来帮助教师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在教学实践中,教师还可以设计灵活多样的课堂活动,例如,知识闯关大赛、道德与法治小模范评奖比赛等,让学生全方位地参与到教学评价中,更好地发挥教学评价的引导作用。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评价环节,除了基础的语言评价以外,教师也可以结合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整体特点,在每学期之初为学生设立成长手册,其中涉及不同的学习目标,例如,我的成长足迹、我的转变、温馨瞬间、家风传承、我与社会等不同模块,让学生在本学期的学习实践中结合自己的表现,填写各个模块的内容,记录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变化。这种增值性评价,能够更好地结合学生个体实际,也能够督促学生增强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要求。
总之,科学评价作为课堂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进步和成长有重要意义。在当前课程改革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教师更要以立德树人为基本理念,不断更新教学评价的理念,丰富教学评价的方法,设计灵活多样的教学评价形式。教师要发挥教学评价的引导示范作用,打造“教学评一体化”模式,更好地发挥评价的指导示范作用,突出评价的激励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