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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机制研究

2024-01-10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23年23期
关键词:领先培育核心

王 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北京 100070)

集成电路、信息通信、操作系统和工业软件等是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代表技术,这些技术不仅可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研究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培育对于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回顾现有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相关研究,笔者发现大多主要从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动因、路径、影响因素以及政策研究等方面进行了产业培育研究,其总体而言依然存在以下不足之处:首先,多数研究侧重于研究抽象的整体产业,而未将核心信息技术产业与产业培育相结合;其次,多数研究聚焦于资源和知识的视角,忽视了产业培育能力可能具有的影响;最后,对于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的有效路径问题研究存在不足。因此,本文以中国核心信息技术产业为研究对象,基于能力的视角,研究中国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培育机制,旨在为促进中国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提出合理建议。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与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形成

根据能力理论,某些特殊能力可以帮助主体创造竞争优势并提高绩效。核心能力是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的基础[1]。在产业发展初期,企业的竞争优势是由其所拥有能力的独特性和不易模仿性等特征所决定的,而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培育能力包括市场创新能力、工艺创新能力、制度创新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这些独特而不易被模仿的能力有助于信息技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并推动核心信息技术的培育。因此,本文提出了假设H1: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形成具有正向影响。

(二)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技术突破的中介作用

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技术突破具有正向影响。第一,技术突破是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独特竞争优势。根据核心竞争力理论,可以认为技术突破是构成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二,核心竞争力的形成需要能力的支持,企业所独有的能力是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为了形成核心竞争力,企业必须拥有独特的市场创新能力、工艺创新能力、制度创新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等能力[2],而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涵盖了这些独特能力。因此,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能有效地支持核心信息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据此,本文提出假设H2: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技术突破具有正向影响。

技术突破对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形成具有正向影响。第一,促进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形成的技术突破主要涵盖三个方面:核心技术的涌现、产业技术标准的制定以及主导设计的形成[3]。第二,核心技术、产业标准和主导设计在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形成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些技术领域上的原创突破可以推动产业技术平台的建设,促进先进技术的传播,实现产品的规模经济效益。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3:技术突破对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形成具有正向影响。

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具有显著的支持作用,而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又能够推动核心技术、产业技术标准和主导设计等方面的技术突破,这些技术突破最终促进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据此,本文提出假设H4:技术突破在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与产业形成之间具有中介作用。

(三)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领先市场的中介作用

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能够促进领先市场形成。第一,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包括市场创新能力、工艺创新能力、制度创新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在新产品的开发和改进过程中,这些能力发挥着关键作用。第二,领先市场意味着某个国家或地区最先开发、采用并成功推广新产品。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领先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是基于新产品率先进入或推向某个国家或地区,而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能够促进新产品的开发,进而为领先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有效支持。据此,本文提出假设H5: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领先市场具有正向影响。

领先市场对于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首先,领先市场通过引导需求、提供试错空间和选择机会推动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促使企业不断地完善创新设计和产品。领先市场同时也为产业技术标准和主导设计的选择提供市场基础[4]。其次,在巨大的市场需求的推动下,通过培育领先市场并逐步扩大市场份额也能够促进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形成。据此,本文提出假设H6:领先市场对于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形成具有正向影响。

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于领先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关键的支持作用。同时,领先市场也为产业技术标准和主导设计选择提供了市场依据,对于促进产业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据此,本文提出假设H7:领先市场在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与产业形成之间具有中介作用。

(四)环境动荡性的调节作用

据林亚清研究,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环境动荡性主要体现在技术、市场和宏观环境三个方面[5]。在技术方面,不确定性主要表现为技术知识基础和性能的不稳定、未来技术变革的不确定性、技术发展路线的不确定性,以及技术转化和应用过程的不确定性;在市场方面,不确定性主要表现为成果产业化的不确定性、市场需求弹性的不确定性、市场门槛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竞争强度的不确定性;在宏观环境方面,不确定性主要表现为政府对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管理体制和规划的变动性,全球和国家经济形势、地区和行业经济形势等的变化,以及社会主流道德价值标准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会影响技术突破所带来的竞争优势,不利于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形成。因此,本文认为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形成路径将受到技术、市场和宏观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且这些因素对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起着负向的调节作用。据此,本文提出假设H8:环境动荡性在技术突破与产业形成之间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假设H9:环境动荡性在领先市场与产业形成之间具有负向调节作用。

图1 概念模型图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收集与变量测量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对北京市中关村核心信息技术产业进行了数据收集与调研。在调查过程中共发放问卷420份,实际有效问卷382份,问卷的量表均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技术突破、领先市场、环境动荡性、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形成均参考了成熟量表,控制变量包括主体规模、主体年龄、所有权性质和营收现状。为检验是否存在同源误差问题,本文对所有变量进行了Harman单因素检验,其中第1个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为28.1%,小于规定的标准值40%,说明数据不存在明显的同源误差。

(二)信度与效度检验

在信度与效度检验中,各变量的Cronbach’s α系数值均大于0.8,所有值均高于标准值0.7。进一步计算各潜变量的CR值,发现均大于0.8。上述结果表明,5个变量的测量量表具有很好的信度。与此同时,本文还记算了各维度的AVE值平方根,发现其值也高于其他维度间的相关系数,从而进一步验证了测量量表具有很好地区分效度。

三、实证分析

(一)模型整体分析

本文采用结构方程建模。模型的结果如表2,结果显示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产业形成有显著的正向影响(β=0.691,P<0.01),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技术突破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β=0.357,P<0.01),技术突破对于产业形成有显著的正向影响(β=0.134,P<0.05),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领先市场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β=0.371,P<0.01)。但是,领先市场对于产业形成的影响不显著(β=0.079,P>0.1)。因此假设H1、H2、H3、H5均得到支持,假设H6未得到支持。

表1 区别效度检验表

表2 模型路径系数表

(二)中介效应检验

为了检验中介作用,本文采用了置信区间法,结果见表3。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形成的总效果点估计值为0.768,两种置信区间不包括0,表明总效果显著。进一步计算间接效应可以得出,经由技术突破的第一条路径中间接效应值为0.077,两种置信区间不包含0,这表明,技术突破在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与产业形成之间起到了中介作用;而经由领先市场的第二条路径中间接效应值为0,两种置信区间均包含0,说明领先市场在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对产业形成的关系中没有起到中介作用。就直接效应来看,在经由技术突破的第一条路径中,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于产业形成的直接效应点估计值为0.691,大于间接效应的点估计值,同时两种置信区间不包含0,表明直接效应显著。综上所述,技术突破在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与产业形成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而领先市场在两者之间不存在和中介作用。因此,假设H4得到了验证,假设H7未得到支持。

表3 中介效应检验表

(三)调节效应检验

为了检验环境动荡性的调节作用,本文采用层次回归法进行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在模型1中,技术突破对产业形成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β=0.391,p<0.05)。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增加了调节变量,可以发现,技术突破(β=0.353,p<0.05)和环境动荡性的系数均较显著(β=0.218,p<0.01),并且技术突破的系数较模型1有所下降。在模型3中,当技术突破、环境动荡性、产业形成以及交互项加入回归方程后,交互项的系数显著(β=-0.296,p<0.05),说明环境动荡性负向调节技术突破与产业形成之间的关系。而在模型4中,领先市场的系数不显著(β=0.033,p>0.05),所以环境动荡性对于领先市场与产业形成之间的调节作用不存在。因此,假设H8得到验证,假设H9未得到支持。

表4 层次回归法输出表

四、结语

(一)结论

本文以中国核心信息技术产业为研究对象,基于能力视角,研究了中国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培育机制,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对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形成具有正向影响;第二,技术突破在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培育能力与产业形成之间具有部分中介作用;第三,环境动荡性负向调节了技术突破对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形成的影响。

(二)建议

第一,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核心信息技术产业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建立技术创新合作平台,在大力鼓励信息技术企业自身技术创新、突破核心技术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实现核心技术突破;对于技术上有重大的突破的企业,应当给予融资和税收优惠,通过激励措施促进行业内对于核心技术的研究,进而促进核心信息技术产业的培育。第二,降低技术、市场和宏观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在技术方面,可以建立先进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和高效的信息传递与共享系统,以促进信息共享;在市场方面,可以及时准确地发布与新兴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相关的各类信息;在政策方面,可以保持对产业规划和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从而更准确地预测核心信息技术产业所处的政策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方向。通过多种措施降低核心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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