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城市社区垃圾分类治理中的精神性实践与机制转换
——基于对上海市M 社区的经验研究
2024-01-08吴佳峻徐选国
吴佳峻 徐选国
一、问题提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显著提高,环境污染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国家治理逻辑常常嵌入环境治理领域,表现为一种控制取向。①臧晓霞、吕建华:《国家治理逻辑演变下中国环境管制取向:由“控制”走向“激励”》,《公共行政评论》,2017(5)。但是,这种强制性措施并未很好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反而促使环境治理中政府失灵、制度失灵等现象的出现。环境问题的严峻性与复杂性促使党和政府从政治站位的角度思考环境治理议题。①陈涛:《环境治理的社会学研究:进程、议题与前瞻》,《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1)。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先后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这为积极践行绿色生活理念、推进社区绿色治理提供了宏观政策基础。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当前,在全国各地推进的垃圾分类治理实践正是全民践行绿色生活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大、超大城市的涌现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诸多机遇与挑战。2014 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第一次明确把城区常住人口1 000 万以上的城市归类为“超大城市”,把城区常住人口500 万~1 000 万的城市归类为“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在居民、地域、设施、组织、文化等诸多方面均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超常特性②赵孟营:《超大城市治理:国家治理的新时代转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8(4)。,并且已经产生运行的独特性。 因此,超大城市概念的提出在城市治理的脉络中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在国家战略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上海作为中国的超大城市之一,倘若在社区垃圾分类治理方面依循常规性城市治理模式,就很难有效且常态化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因此,本文的案例实际上是跳脱以往城市治理的桎梏,超越地方性治理的常态,寻求超大城市社区垃圾分类治理之道,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代表着国家治理的时代趋势。
目前,从宣传推广到试点实施再到立法和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对基层治理主体和社区大众产生了重要影响,并且在实践中形成两种不同的垃圾分类治理图景。一种情况是垃圾分类工作没有落到实处。笔者在参与上海Y 街道委托的垃圾分类第三方评估实践中发现,尽管有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的具体要求,但在无人监督时,许多居民区仍存在垃圾分类箱旁垃圾成堆的现象,且部分居民和社区工作者之间时常因垃圾分类问题发生冲突。另一种情况是垃圾分类工作有序进行。笔者通过对上海市L 街道M 社区近3 个月的参与式观察发现,该社区在强制实施垃圾分类以来,非投放时间垃圾分类箱房附近几乎没有居民投放生活垃圾,且有很多居民主动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共同推动绿色社区建设。令笔者好奇的是,在垃圾分类治理中,为什么会出现上述两种截然不同的社区现象?M 社区垃圾分类治理成功推行的实践路径是什么?相较于行政动员的垃圾分类实践,M 社区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治理的动力机制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将有助于我国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既往关于垃圾分类与环境治理的研究主要形成了三大导向。第一,突出行政主导。在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缺失的情况下,政府通过立法等强干预手段与宣传教育等弱干预手段的适时配合③吴晓林、邓聪慧:《城市垃圾分类何以成功?——来自台北市的案例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形成推进城市垃圾分类管理的政府主导模式④秦祥瑞、沈毅:《垃圾分类试点的社区参与分化与政府主导定位——基于BN市的实证分析》,《学海》,2020(6)。,强化生活垃圾的管理政策创新⑤田华文:《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的演变及未来走向》,《城市问题》,2015(8)。,进而构建一条“强制+激励+教育”的整体性城市社区垃圾分类治理路径。⑥钱坤:《从激励性到强制性:城市社区垃圾分类的实践模式、逻辑转换与实现路径》,《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第二,注重多元参与。积极引入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社会力量,与国家治理、市场运作一起,共同构成垃圾分类治理的闭环体系,实现多主体的协同治理。①②于君博、林丽:《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模式的交易成本分析》,《中州学刊》,2019(10)。同时,提倡通过重建社会关系(网络)、社会信任、社会规范等社会资本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③蒋培:《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社会基础——基于浙中陆家村的实证研究》,《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6)。,促进居民从分散化参与向组织化治理转变。第三,聚焦居民参与。居民是垃圾分类实施的主体,然而,既有研究指出,居民在参与垃圾分类这一行为上呈现出组织化的强制参与和动员性参与两大特征④付建军、王欣欣:《议题塑造自治:居民持续性参与的形成逻辑——基于一个生活垃圾分类事件的案例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3)。,同时面临着居民自治内卷化的治理困境。⑤何艳玲、蔡禾:《中国城市基层自治组织的“内卷化”及其成因》,《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也有学者从居民社区参与的视角指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不足与行动力欠缺是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治理困境。⑥毕学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困境与摆脱:基于居民社区参与视角》,《宁夏社会科学》,2020(4)。可见,既有研究主要是在社区治理行政化的研究视域下探讨行政是否能够带来有效治理的。⑦张庆贺:《“行政激活治理”:社区行政化的新阐释》,《求索》,2021(5)。然而,社区治理的过度行政化以及居委会的主动行政化逻辑⑧侯利文、文军:《科层为体、自治为用:居委会主动行政化的内生逻辑——以苏南地区宜街为例》,《社会学研究》,2022(1)。,致使社区成为一个被包围的政治战略空间,成为当前城市治理的一种基层政权组织结构以及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⑨杨敏:《作为国家治理单元的社区——对城市社区建设运动过程中居民社区参与和社区认知的个案研究》,《社会学研究》,2007(4)。因此,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治理失效、社区自治功能受损以及居民参与程度不足等内卷化的治理困境⑩马卫红:《内卷化省思:重解基层治理的“改而不变”现象》,《中国行政管理》,2016(5)。,日益脱离人民日常生活的本体。⑪吴佳峻:《城市社区治理:三大研究范式及其理论拓展》,《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21(6)。在这个意义上,社区垃圾分类的有效治理就要跳脱社区治理行政化的窠臼,在总结与反思的基础上聚焦居民个体何以自觉且有效地参与垃圾分类治理行动。当下一些研究的视角虽然开始转向居民参与,但仅仅停留在对居民难以参与垃圾分类这一现象的浅层分析,尚未触及居民参与的内在动力的机制性解释。
二、精神性实践:垃圾分类治理的一种新的分析框架
既往研究对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治理的内在动力机制关注不够。为此,本文着重从居民行动者的视角进行分析,基于对精神性(spirituality)视角的回溯与反思,尝试建构一种聚焦居民个体内在维度的“精神性实践”分析框架,在深入探讨精神性视角内涵转换的基础上,为上海M 社区垃圾分类治理中居民自觉行动的实践逻辑及其内在机理提供理论依据。
(一)去宗教化、去传统化与世俗化:精神性视角的内涵转换
19 世纪前,“精神性”一词主要出现在宗教领域,宗教成为精神性的一种物化形式,个体灵魂与宗教神灵紧密融合,成为指导人们思想与实践的精神指引。质言之,在19 世纪之前的传统宗教神学中,精神性被视为一种灵修体验或者被赋予一种神圣属性。①常海燕、焦桂花:《美国灵性社会工作经验及在中国的可行性初探》,《社会工作》,2014(3)。19 世纪末20 世纪初,新纪元运动逐渐兴起并倡导与基督教文化以外的多元文化进行联系,使精神性原有的宗教色彩开始弱化;同时,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快速发展,整个社会呈现“去传统化”与“去宗教化”的趋势。这一转变促使宗教原有的权威地位不断式微,逐渐退出统治地位,精神性也由此摆脱宗教的桎梏,开始转向日常生活,表现出一种“世俗化”特征。此后,精神性成为理解人本身的一个基本维度。
传统的生产方式承袭了人类中心主义的范式,认为人可以主宰一切,自然界是人类有权使用和开发无限资源的集合体。②郑慧子:《对两种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批评》,《自然辩证法研究》,2005(12)。然而,这种生产方式在短期内带来的“发展”与“进步”也造成了一系列灾难性后果,最近几年连续不断的重大灾害事件无不证明自然界对人类社会的反噬,对此,人们开始重新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精神性作为一种超越理性的视角,为探究个体的内在特质,促进人与自然的共生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有学者指出,精神性视角的引入是对“身体—心理—社会”视角的有力补充,其涵盖着爱、善良、敬畏、信仰、道德、自觉等多种特质。③陈劲松:《当代灵性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初探》,《社会工作》,2013(4)。也有学者认为,精神性是人们在生活意义世界相互连接、自我超越、亲身体验、自觉过程、反思能力与主观知觉的总和。④刘继同:《人类灵性概念框架范围内容、结构层次与中国本土灵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构》,《人文杂志》,2015(2)。因此,精神性视角强调对个体自觉能力的培育,促使人们进行自我觉察、自我超越、追求幸福,进而实现自身潜能。同时,精神性与宏观政策之间具有一定的连接空间,因为无论是政策导向还是个体精神性,归根结底都是对人发展的一种关切,这正是当前推动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出发点与落脚点。⑤陈劲松:《灵性社会工作及其在当代社会建设中的意义》,《社会建设》,2014(1)。本文认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聚焦居民行动者,增进对个体精神性能力的激发与培育,形成自觉行动,是有效推进垃圾分类治理的重要路径。
(二)意识形成、行动自觉与环境认同:生态哲学视阈下精神性实践的理论命题
21 世纪以来,生态哲学视角开始进入环境研究的视域。早在1973 年,挪威学者Arne Naess 为推动人们更好地理解自身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曾将生态学划分为浅层生态学和深层生态学。前者强调“人类中心主义”,后者则以“生态中心主义”为核心关怀,突出生态系统内不同主体的相互联结和共生。可以说,深层生态学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是对环境问题的深刻反思,揭示了环境问题背后深藏着的人类与生态环境之间的不平等关系。⑥Naess, Arne.The Shallow and the Deep, Long-range Ecology Movement: A Summary.Inquiry: An Interdisciplinary Journal of Philosophy, 1973,16:95-100.深层生态学倡导以生态为中心的平等观,重申了生命与权利的平等,成为人们重新思考人与自然共存共生的价值基础。有学者进一步指出,通过培育个体精神性以及个体对自我和自然的认知来改变已有的生活方式,重拾对环境与自然的尊重。⑦Ferreira, Sandra B.Eco-spiritual Social Work as a Precondition for Social Development.Ethics and Social Welfare, 2010, 4(1): 3-23.也有学者提出了“野外实践”行动策略,倡导人们到野外活动,提升其与大自然的共存意识。⑧Besthorn, Fred H.Transpersonal Psychology and Deep Ecological Philosophy: Exploring Linkages and Applications for Social Work.Social Thought, 2001, 20(1-2): 23-44.因此,生态哲学的精神性视角强调个体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平等关系以及二者之间的生命关联,即人与环境是生命共同体,而这一美好图景的实现需要培育个体自身的精神性能力,进而改变认知,形成行动自觉,这为本文提出的精神性实践概念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内涵。笔者认为,对于精神性能力的培育要回到个体所生活的社区场域和情境之中。换言之,引入精神性视角,既可以用来解释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开展垃圾分类、参与环境治理的行为意义,也能够进一步凸显社区垃圾分类治理的社会向度,通过这类微观行为可以助推社会文明的进程。
为此,本文尝试从三个维度对精神性实践的内涵进行阐释:第一,个体对环境公正、生态正义的向往与追求;第二,培育个体与环境共生的环境意识;第三,塑造个体对环境的集体认同。精神性实践是指除制度强制推动与经济外部激励之外,对居民作为实践主体内在维度的关注。本文认为,除了要注重外部的体制支撑外,更要注重从精神性的角度推动实践主体(居民)自我意识的改变,增强其对垃圾分类本质的认识及其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联,进而促进精神性实践过程中个体和群体意识的形成、行动自觉与环境认同(见图1),从而推动外部体制支撑与内部行动自觉之间的有机结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图1 生态哲学视阈下精神性实践的理论维度
三、垃圾分类治理中的精神性实践:M社区的行动逻辑
M 社区是20 世纪90 年代在上海市中心城区建设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动迁安置型社区。囿于特定的时空情境,M 社区的居民结构复杂,社区矛盾尖锐,“脏乱差”成为当时M 社区的“名片”。针对上述问题,2010 年以来,M 社区以“环保、低碳、绿色”作为解决社区问题的切入点,组建了由10 名家庭主妇构成的低碳环保行动小组。随着活动的深入推进,参与人数不断增多,M 社区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了“绿主妇环境保护指导中心”这一内生型环保社会组织。经过几年的探索,该组织通过了2019 年中国社会企业认证,“绿主妇”自治项目还被评为上海市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之一,“绿主妇”实现了从项目被动接受到主动“出售”的转变①张京唐、陈毅:《稳定性自主:社会组织自主性生产图景再审视——基于对“绿主妇”成长的历时性观察》,《社会建设》,2022(5)。,并在地方政府关于基层治理的相关决策中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成为社会组织参与政策决策的象征。②谭爽:《草根NGO如何成为政策企业家?——垃圾治理场域中的历时观察》,《公共管理学报》,2019(2)。在此过程中,M 社区从最初的“垃圾村”蜕变为美丽的“花园村”。
对于上述社区治理实践及转变,有学者认为,其体现了一种有组织的行动逻辑,在遵循社区为本的前提下,可以促进个体与社区之间的公共性连接。③高丽:《行动者与空间生产: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绿色治理何以可能——以W组织为例》,《社会工作与管理》,2019(3)。但这种有组织的行动主要强调组织规则的确立与遵守,仍然属于一种外部动力机制的构建,对居民内在维度的关注比较有限。本文提出的精神性实践强调对个体内在维度的关注,这与“有组织的行动”共同构成了解释M 社区环境治理的谱系结构,而这种实践机制需要通过党建引领的制度化机制加以整合。多年来,M 社区党总支积极探索“工作项目化、项目活动化”的实践机制,彰显了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化逻辑①徐选国、吴柏钧:《城市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机制——以深圳市Z街“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为例》,《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8(2)。,也成为党建激活社会的案例典范。②徐选国、吴佳峻、杨威威:《有组织的合作行动何以可能?——上海梅村党建激活社区治理实践的案例研究》,《公共行政评论》,2021(1)。笔者团队先后在M 社区进行了6 年的非连续性参与式观察,对各类人员进行了多次的深度访谈,掌握了翔实的经验素材,并基于M 社区的治理实践写作了多篇研究论文。本文以个案研究的方式呈现,重点关注M 社区何以能够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治理,深入情境,刻画行动者主体之间的关系(见图2),突出案例本身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因此,本文在前期学术调研、学术研究脉络的基础上,基于垃圾分类的治理实践,聚焦居民参与的内在动力维度,阐释M 社区何以能够跳脱以行政动员为主导的垃圾分类治理取向,何以将党建引领的社会化机制与居民内在动力相结合。
图2 M 社区“精神性实践”行动者主体关系结构图
(一)绿色理念的培育:促成居民环保认知的触动与改变
“经济人”导向忽视了个体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联,将人仅仅视为垃圾的生产者与制造者,未关注人在垃圾分类治理和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基于这一现实,M 社区党总支在引入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行动之初就注重培育居民的绿色理念,重塑居民对生活垃圾、生存环境、生态文明的认知。2011 年,在居民区党组织邀请的“环保达人”引导下,首批参与培训的10 名家庭主妇对生活垃圾、环境污染带来的后果有了全新的认知,这种认知促使她们更加积极地参与社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行动,并在党组织的引导下自发成立了“绿主妇低碳环保行动小组”,在社区中积极推广废旧物品回收再利用的环保理念,她们仅用21天时间就动员了300 多户家庭成为参与垃圾分类实践的环保户。在这个过程中,许多居民的环保意识得到提升,他们对垃圾分类的态度从“无用”向“有益”转变,逐渐意识到自身行为与生活环境之间的紧密关系。同时,借助参与垃圾“变废为宝”的环保行动,居民之间的交流互动明显增加,社区邻里关系进一步改善,社区的凝聚力得到提升。绿主妇环境保护指导中心理事长表示:“这些居民发现可以把喝完的牛奶盒、利乐包循环利用,制作成漂亮的工艺品,她们感受到很高的成就感,领悟到生活中的环保理念,也使自己有了交友圈子。”
2019 年7 月,上海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迈入“法治时代”。然而,在一些社区,地方政府指令、社区的行政动员与居民尚未形成的习惯意识之间经常发生冲突,导致垃圾分类很难长效推进,居民出现了政策抗拒等消极的政策规避行为,这使得垃圾分类政策悬浮。①吴群芳、刘清华:《目标群体的政策规避与政策悬浮:生活垃圾分类何以不能落地生根?——以天津市滨海新区为例》,《城市发展研究》,2021(11)。与此情形明显不同的是,在M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社区并未与居民进行激烈的斗争,相反,在帮助部分居民解决内心困惑之后,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垃圾分类的治理实践中。笔者认为,此种现象的产生有两个重要因素:第一,M 社区在实践中并未采用行政动员的手段,而是深入居民当中,通过党建引领的社会化机制加以整合,让他们认识到垃圾分类的现实需求和长远意义;第二,探索符合居民实际与习惯的方式,使更多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当中。M 社区在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过程中,坚持居民主体性,引导其理解垃圾分类与自身的紧密关系,并通过环保行动实践、绿色理念的培育实现居民在认知上的转变,这是做好垃圾分类治理的重要前提。因此,垃圾分类的治理要充分厘清“目的—困境—行动”之间的内在逻辑②毕学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困境与摆脱:基于居民社区参与视角》,《宁夏社会科学》,2020(4)。,也正是在对环保、垃圾分类有了认知转换的基础上,居民才能产生行动上的自觉以及对环境的认同。
(二)亲自然行为的体验:人与自然共生的环保实践及其关系重构
除了注重绿色理念的培育外,M 社区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过程中也注重探索如何将理念融入实践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强化。多年来,M 社区党总支依托“绿主妇环境保护指导中心”和广泛的居民志愿团队,形成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厨余变宝——环保酵素坊”“厨余堆肥——绿色循环链”“一平米菜园”“家庭微绿地”“环保创意DIY”等十余个品牌项目,通过“工作项目化运作、项目活动化运作”机制,让社区居民感受到生活垃圾分类的趣味性,推动居民从“垃圾生产者”向“垃圾分类行动者”的角色转变。这一过程促进了居民与自然环境的连接,使其在行动中理解自身与社区环境之间共生共存的关系。
如“一平米菜园”“家庭微绿地”等种植体验类项目呈现了M 社区垃圾分类实践的运作理念与实践方式。这些自治类项目旨在传播“让绿色走进千家万户”的理念,以实际种植体验来修复人与自然的关系裂痕,重塑人与自然的关系。种植是人们与自然沟通的一种方式,社区居民种植的是有生命的植物,其成长需要居民的持续关注以及与家人或其他居民的共同协作,由此居民种植行为与环境之间建立了一种关联,人与人之间的联结得到加强,这是以环保行动实践重构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重要策略。参与种植体验的居民志愿者表示:“种植的过程就是我们和环境交流的过程,是锻炼我们如何与自然相处的过程。”可见,“一平米菜园”“家庭微绿地”等项目是一种亲自然行为的体现,更是自然教育的一部分。在具体实践活动中,M 社区引导人们与自然联结,学习自然知识,与自然建立情感联系,养成与自然友好相处的生活方式。这样的理念和实践方式正是当前垃圾分类治理实践所反映出来的关键要义。正如绿主妇环境保护指导中心理事长所言:“我们不能就垃圾分类谈垃圾分类,而要让居民明白垃圾分类背后体现的是我们与整个环境的共存。只有居民认识到这一点,垃圾分类才能持久推进。事实上,我们的做法也是有效的,社区处处都体现着生态环保的理念。”因此,M 社区通过亲自然行为体验和环保行动实践,既增进了居民与自然的情感联系,也使居民逐步认识到垃圾分类背后蕴含的深刻内涵,促进环保意识的深化,塑造环境的认同。
(三)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塑造:促进社区居民对环境的集体认同
垃圾分类所彰显的精神性实践既加强了居民之间的联结,也使M 社区居民意识到个体与社区环境的共生关系。在笔者看来,M 社区在环境治理中逐渐形成了一种从“地域共同体”向“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转变的趋势,而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塑造恰恰得益于居民在绿色理念培育与亲自然行为体验中所形成的一种环境共识。质言之,这种共同体是基于自然与人本身的精神性(对社区环境持有的道德责任、内在自觉等)共同建构的,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从M 社区的具体实践及成效看,越来越多的居民乐于参与垃圾分类治理。曾以“脏乱差”闻名的M 社区经过多年的环境治理,社区环境有了显著改变,居民不仅认识到社区环境治理需要“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也通过环境美化实现了“人人享有”的目标。有居民指出:“我们小区每个人都生活在这里,美好环境是大家创造的,也需要大家维护,如果我们小区有的居民破坏环境,或不遵守小区规则,我们同样会受到影响。”同时,在逐渐实现居民社区环境认同的基础上,M 社区形成了环境监督的自觉意识,居民之间形成了相互监督的集体规则,进一步加强了社区垃圾分类治理。这其中蕴含着社区居民对生态环境的集体认同,也体现了成功的垃圾分类治理需要内外联动机制的构建。
上述实践表明,M 社区通过具有体系化的行动策略搭建了社区垃圾分类行动网络,促使居民认识到垃圾分类的行动意义,提升居民对社区环境乃至社区的认同度,并逐步形成社区生态环境共同体。在这一治理共同体中,居民与居民之间通过自然环境发生联系与互动,进一步塑造了生态公民的身份①周国文:《低碳经济:生态公民的绿色尺度》,《人文杂志》,2011(1)。,在居民微观个体与宏观政策之间建立了连接通道,促进了居民的意识转变、主动参与和环境认同。同时,更进一步来说,在精神性实践的过程中,垃圾分类不仅仅带来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提高,更多的是社会关系的进步,进而形成一定的公共秩序、价值规范以及独特的社区文明。
四、从外力驱动到精神性自觉:社区垃圾分类治理机制转换的内在逻辑
在上述实践中,M 社区垃圾分类治理实践的切入点是居民内在的精神性维度,其构建了以绿色理念培育、亲自然行动体验、生态环境共同体塑造为核心的精神性实践行动,彰显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这种实践对于更大范围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创新具有积极启示,即强调社区垃圾分类治理的实践逻辑应从强制性政策驱动向居民内在自觉转变。换言之,垃圾分类最终是要促成居民的自觉性实践,借助外部行政命令、政治动员而形成的强制性行动难以使垃圾分类治理或更广泛的社区治理长效化运作,而党建引领下的项目化实践和社会化机制正是促成这种垃圾分类治理机制从外力驱动向自觉实践转换的关键要素。
(一)从行政动员到意识培育:社区垃圾分类的实践策略转换
上海市作为首个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在实施过程中多注重外在化的方式与手段,包括出台相关政策、开展宣传教育、社区志愿者监督、实施定点定时投放以及推行智能化监管等。这些举措体现了垃圾分类治理初期推进阶段以行政动员为主导的外力推动逻辑。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能够在短期内通过体制优势、资源整合、资金保障等手段在全社会快速规范垃圾分类工作。然而,上述举措所衍生出的社区居民与志愿者及居委会的矛盾、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逆反心理以及代扔垃圾的商业服务成为制度推行的意外后果,使外力驱动下的垃圾分类治理实践难以起到实质性效果,未能体现垃圾分类治理的应有之义。
在M 社区的案例中,由于其开展垃圾分类治理实践较早,在制度推行中并未以传统的行政动员方式强制下达垃圾分类的实施要求,社区党总支主要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等理念着手,将政策要求融入原先已有基础的项目化载体中,吸引社区居民走出家门参与各类活动,并在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建立自身与社区环境的内在关联,逐步建立其与环境共存共生的生态意识,进而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垃圾分类实践。正如绿主妇环境保护指导中心理事长所说:“我们政府在垃圾分类这件事情上相对来说是有一些强势,对我们来说也是较大的考验。政府政策的制定通常是没有灵性的,这与我们的行政体制有一定的关系,但对于我们基层社区工作者来说,我们面向的是各种各样的居民,我们要转换话语与思路来和居民的内心进行对接。”可见,M 社区在垃圾分类实践中没有采用传统的行政动员模式,而是从居民内在精神性维度出发,通过政策话语转化寻求与居民内在世界相连接的行动,积极培育居民的绿色理念与生态共存意识,为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治理实践奠定了基础。
(二)从利益推动到行动自觉: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内在动力转换
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认为,作为“经济人”的行动者更多趋向以理性行动满足自身的利益偏好,从而在最大限度获取利益的基础上进行有目的的选择。①谢舜、周鸿:《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评述》,《思想战线》,2005(2)。为了激励居民多参与垃圾分类,上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绿色账户制度,遵循“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获益”的原则,试图从“经济人”视角激发个体的参与动机。然而,在垃圾分类治理实践中,“经济人”假设忽略了人本身固有的自觉意识与道德良知,并未使社区居民采取广泛的集体行动,还促使社区居民形成“搭便车”的行动策略,陷入集体合作行动的困境。同时,在具体实践中,绿色账户制度存在志愿者积分时段不在岗、没有分类也能刷卡等现象,这使积分与垃圾分类发生脱节。此外,激励的暂时性、兑换物品的单一性、资金来源的依赖性等使垃圾分类的激励机制难以可持续运行。②陈绍军、朱晨铭:《生态补偿视阈下农村垃圾分类兑换激励引导机制研究——以安徽黄山市S县生态美超市运作实践为例》,《学习论坛》,2020(2)。对此,社区书记表示:“绿色账户是上海的特色,是为了激励居民去做垃圾分类,最初是有一定效果的,但最终是不可持续的,因为这种制度的设计所面向的群体是单一的。”
M 社区党总支在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未将社区居民视为“经济人”,而是将居民视为具有善良、道德、自觉、敬畏等品质的个体,注重对个体内在维度的培育,从而逐步推动居民的自觉行动。例如,在具体实践中,M 社区党总支从一开始就注重绿色理念的培育,并借助亲自然行为的直观体验,促使居民逐渐感知并意识到自身与所处环境的紧密关联,进而使居民从“被动参与”转向“主动参与”、从“利益驱动”转向“行动自觉”,有效提升了社区垃圾分类的治理效能。在此过程中,居民逐步建立起绿色社区、绿色生活理念以及与环境共存的观念,并在参与垃圾分类过程中形成了自觉参与的行动实践,促进社会关系的改善以及社区文明程度的提高。
(三)从环境冷漠到集体认同:社区垃圾分类治理的认知转换
自20 世纪90 年代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经济理性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人们为了追逐利益不断挑战原有的道德规范,中国社会发生变动,既有的血缘、地缘共同体也逐渐瓦解,进而造成个体与社会(社区)的内在分离。这带来了两种直接结果:一是个体意识的增强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化、疏离化;二是人类中心主义导向造成人类对环境的肆意破坏与对自然资源的无限索取。这一双重结果正是M 社区早期的社会环境样貌,对此,有居民回忆道:“那时候的小区里垃圾包随处可见,绿化带里到处都是垃圾,一刮风塑料袋漫天飞,擦手的纸巾、饮料瓶、居民吃完东西后的包装袋等随手一扔,有时候走在小区里你就能看见居民从高空中把垃圾包抛出去,因为类似的事情不少居民之间吵架,闹到居委。”
如今,经过多年的垃圾分类和环境治理实践,M 社区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其将垃圾分类置于个体及其所处环境的关系网中,在培育绿色理念、建立生态共存观念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组织化参与平台和具体实践促使居民从原先对环境冷漠逐步过渡到对社区环境的集体认同,实现了认知的转换,即“将自身与整个社区环境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逐渐成为社区环境的建构者和家园的守护者。例如,M 社区环境治理和社区治理效能凸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前来学习。这种经验外溢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M 社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进一步驱动着他们自觉参与到垃圾分类实践之中,正如社区书记所说:“越来越多人来到我们社区进行参访学习,我们的社区居民也是感到十分有荣誉感的,这种参访带给他们更多是自己才是社区环境的主人。”
综上,M 社区的垃圾分类治理之所以能够从外力推动到精神性自觉发生转换,M 社区党总支发挥了重要能动作用,体现着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生活化、社会化的导向。M 社区党总支将行政逻辑“事本主义”取向下的垃圾分类治理政策结合社区特定情境以及居民生活习惯与思维认知等进行政策转译,通过创建的内生型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将垃圾分类治理嵌入居民的日常生活中,促使居民能够主动参与社区的环境治理当中,形成行动自觉,进而重构其日常生活实践。因此,社区党总支的实践做法使得“精神性实践”得以在M 社区中落地,从而实现了策略转换、动力转换与认知转换。
五、结 语
上海市目前正在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M 社区从居民立场入手探索的绿色社区治理实践在某种意义上与“人民城市建设”的内在要求相契合。将M 社区的环境治理和社区垃圾分类实践置于近20 年的治理脉络中,本文发现党组织在进行社区治理进程中以垃圾分类、环境治理为切入点,推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体现了社区党组织以居民为中心、不断激发居民内在主体性的治理经验,这是M 社区逐渐探索出的一种不同于行政动员逻辑下的精神性实践模式。具体而言,这种实践打破了以往政府利用行政手段自上而下的绿色社区工程模式①阿兰纳·伯兰德、朱健刚:《公众参与与社区公共空间的生产——对绿色社区建设的个案研究》,《社会学研究》,2007(4)。,转向居民的日常生活实践,从居民的内在维度出发,通过“绿色理念的培育”“亲自然行为的体验”“生态环境共同体的塑造”三个维度推动居民绿色意识的生成、共存共生观念的重塑以及对生态环境的集体认同,从而推动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治理的行动自觉和实践自觉。精神性实践是个体内在的一种自觉实践,其最终指向与当前社会治理创新及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相契合,党建引领多主体参与的治理结构为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治理的精神性实践提供了实践空间与价值遵循。质言之,精神性实践的价值取向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党建引领宗旨具有内在一致性,精神性实践所强调的爱、善良、敬畏、道德、自觉等品质与当前社会主流价值观具有高度相关性,其跳出“经济人”的逐利原则而遵循个体行动与社区公共议题的内在连接性,这种精神性实践旨在探索人与自然共生的生命共同体建构。①戴铁军、周宏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2(1)。
在环境治理的方式与理念上,运动式环境治理模式常常面临着公众主体性缺失、政策转换中权责不匹配与转换僵化、政策执行刚性化与非系统性等诸多困境,因此,更加需要调整环境治理的政策使其具有本土性、灵活性与长效性的特点。②张世勇、刘妍:《“运动式”环境治理的困境及其突破路径——以清洁取暖整治为例》,《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5)。这意味着环境治理的政策要与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理念深度耦合,从而弥补宏观结构与运动式治理之间的缝隙③徐君、陈蕴:《环境社会学微观视角下青藏高原垃圾治理路径探析——以三江源区“捡垃圾”行动为例》,《民族学刊》,2022(9)。,避免“文本规则”与“实践规则”的分离。④陈阿江:《次生焦虑:太湖流域水污染的社会解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第160页。因此,在政府主导的环境治理失灵的背景下,要逐渐转向生活视角,聚焦居民个体内在动力与精神特质,将居民的日常生活本身纳入治理范畴,将垃圾分类治理与道德、自觉意识形成以及自我行为的调整联系起来。尤其自后工业社会以来,市场的逻辑渗透到各种领域之中,现代性的“允诺”实际上是一种欺骗,对于个体而言,其会陷入一种自我迷茫之中,在利益与道德之间“撕扯”,亟需获得精神性救赎与精神性的成长。在物质生活极其丰富的今天,重返精神性是一种必然选择,也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而环境治理的议题也正在重新建构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和认同体系。⑤朱雅婧:《“污染”的发明:中国环境治理话语生成的观念史考察》,《新闻界》,2022(10)。本文所阐释的精神性实践探索为当前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效能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视角与分析框架,也为上海市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环境治理提供了经验参考,有助于更好地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实践效能,同时,进一步彰显我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与引领者的重要角色,为全球环境治理所遭遇的挑战提供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探讨的精神性实践并不是“去政治化”与狭隘的自我主义导向,它与宏观政策环境、微观个体行动有着紧密的联系,是促进当前政策制度更新、优化单一治理模式的可行路径。当然,本文所提出的精神性实践是一种结合基层社区垃圾分类实践的初步概括,其对社区有特定的要求,如居民参与意识是否被激活、居民参与是否具有充分的组织载体等条件。精神性实践分析框架能否解释其他社区的情形,仍需要在未来的研究中借助更多的实证研究和学理升华来加以验证,进而形成一种更为成熟、更具本土恰适性的理论分析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