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数字服务贸易潜力及影响因素分析
2024-01-07张弛朱潇晓洪丹丹
摘 要: 在数字服务贸易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不断深化与世界各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合作,日本是我国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基于此,有必要判断中日数字服务贸易的潜力并找出其影响因素,从而为中日数字服务贸易合作的推进提供对策建议。采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以2013—2022年为考察期,以中日两国17个共同的主要数字服务贸易伙伴国为参照系,从进出口与出口双视角测度中日数字服务贸易潜力及影响因素发现,中日两国在数字服务贸易上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提升空间,中国对日本出口效率的改善空间更大。可通过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开放水平,寻求数字贸易共识以及改善政府效能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贸易效率,挖掘、释放中日双方贸易潜力。
关 键 词: 数字服务贸易; 中日贸易; 贸易潜力; 贸易效率;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
中图分类号: F75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4-0823(2024)06-0607-08
近年来,数字贸易已成为驱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作为数字贸易核心的数字服务贸易更是发展迅猛,深刻影响着世界贸易的方向,在可预见的未来有极大的发展空间[1]。预计到2030年,数字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的比重将达到75%[2]。我国高度重视数字贸易,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数字服务贸易已成为我国推动服务贸易创新的重要方向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支撑。2022年,中国数字服务进出口总值3710.8亿美元,同比增长3.2%,在服务进出口中的占比达到41.7%。其中,数字服务出口2089.1亿美元,同比增长7.2%,超过世界平均水平[3]。
在此背景下,我国不断深化与世界各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合作,其中,日本作为数字经济和贸易发展潜力巨大的世界主要经济体,更是成为我国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的重要市场之一,中日数字服务贸易合作问题已引起两国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早在2018年5月,中日两国即签署了《关于加强服务贸易合作的备忘录》;2019年12月,在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三国一致同意加强数字经济合作;2024年5月召开的第九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李强总理再次强调,中日经济互补优势将长期存在,两国在数字经济等方面还有巨大合作潜力。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统计,2022年,中日两国数字服务贸易额达161.64亿美元,占同年中日双边服务贸易额的63.8%。中国对日数字服务出口占同年中国数字服务出口的3.96%,在中国数字服务出口对象国中居第二位;同年中国数字服务进口中,来自日本的占比达5.12%,使日本位列中国数字服务进口来源国的第三位。其中,中国自日本知识产权服务进口为53.91亿美元,占该年中国知识产权进口的12.13%,仅次于美国和德国。
研究认为,中国和日本贸易投资往来密切,共同面临人口老龄化、政府和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问题,在数字贸易方面求同存异,符合双方共同利益[4]。随着RCEP生效,中日经贸在服务业领域可能会产生新突破[5],应提高中日贸易数字化水平,深化中日多领域服务贸易合作[6]。基于此,判断中日数字服务贸易的发展潜力,充分探讨其影响因素,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随着对中日数字服务贸易合作必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入,围绕两国数字服务贸易合作问题的研究日益丰富。已有文献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在总结两国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判断其开展合作的可能性与优先方向。王爱华等测度了中日数字贸易的规模,指出数字贸易形式将成为中日贸易的主要方式,未来中日跨境数字贸易规模可能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7]。王惠敏等从贸易规模、出口结构、国内监管等方面比较中日韩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差异,提出中国应建立差异化的数字贸易合作机制[8]。张雪春等通过分析日本数字贸易、数字战略与政策立场,认为中国和日本应共同应对数字治理问题,大力发展企业和机构层面合作[4]。二是以贸易指数计算为依据,探究双方合作的基础与主要领域。韩冬雪等运用国际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对中日韩的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态势进行了对比分析,判断了三国在数字服务细分领域的合作潜力[9-10]。迟福林指出,中日绝大部分年份数字服务贸易互补性指数超过1,双方在数字服务贸易领域的互补程度不断提升[11]。三是在对中国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潜力的实证研究中,涉及中日数字服务贸易合作的潜力判断。自ARMSTRONG将随机前沿的方法纳入引力模型[12],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即成为国内外测算贸易效率、估计贸易潜力最常用的方法,也被用于对中国数字服务贸易潜力的研究中[13-14]。其中,莫馥宁等在采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评估中国对RCEP成员数字服务贸易出口潜力的研究中,分析了中国对日本出口潜力[15-16]。
文献回顾显示,当前关于中国对日数字服务进出口潜力及其影响因素的量化分析还较为鲜见,且仅从中国对日本数字服务出口的单向视角进行了研究。我国的《“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中国要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扩大优质服务进口。“服务进口既是中国建设贸易强国、走向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动力”[17]。日本既是中国重要的数字服务出口市场,又是中国主要的数字服务进口来源国,仅从单一出口视角进行研究显然不全面,应从进出口整体上全面认识中国对日数字服务贸易潜力。因此,本文采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以2013—2022年为考察期,以中日两国17个共同的主要数字服务贸易伙伴国为参照,采用中日两国与这些国家间的数字服务贸易数据,从进出口与出口双视角(进口潜力可由进出口与出口潜力的差额得出,故不再单独分析)测度并比较中国对日数字服务贸易潜力,分析其拓展空间及影响因素,以期为中日数字服务贸易合作的推进提供对策建议。
二、模型构建及数据来源
(一) 理论模型
贸易潜力是指双边贸易能够实现的最优贸易额,而由于现实贸易中各种影响因素的存在,实际贸易额往往与理论上的最优贸易额存在偏差,因此与贸易潜力相对应,形成了用以定义这一偏差的贸易效率概念,其大小通过实际贸易额与最优贸易额的比值来衡量。当该比值为1时,两国的贸易水平达到贸易潜力值,即不存在贸易非效率因素;而当该比值小于1时,则存在贸易非效率因素,两国之间的实际贸易值存在提升空间。此外,随着时间的变化,贸易效率可能发生变化。
国家间贸易潜力与效率通常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来评估,该模型通过将随机前沿分析法用于引力模型,将影响贸易效率的人为因素从随机误差项转移至非效率项,其一般表现形式如下:
Tijt=f(xijt,β)exp(vijt)exp(-uijt) (uijt≥0)(1)
lnTijt=lnf(xijt,β)+vijt-uijt (2)
T*ijt=f(xijt,β)exp(vijt) (3)
TEijt=TijtT*ijt=exp(-uijt) (4)
uijt={exp[-η(t-T)]}uij (5)
式(1)中:Tijt为t时期i、j两国的实际贸易额;xijt为引力模型中影响双边贸易流量的主要因素;β为待估参数;vijt为服从正态分布的随机扰动项;uijt为服从正态分布的贸易非效率项,与vijt相互独立。式(2)是式(1)的对数形式。式(3)中
T*ijt为最优贸易水平,即贸易潜力。式(4)中TEijt为实际贸易水平与贸易潜力的比值,即贸易效率。式(5)反映的是贸易效率与时间的关系,其中,η为反映贸易效率随时间变化情况的参数,η=0时,uijt=uij,贸易效率不随时间变化,模型为非时变模型;当η大于或小于0时,uijt随时间呈递减或递增趋势,模型为时变模型。
通过式(4)测算出贸易效率值后,还需进一步探究贸易非效率的影响因素。对此,BATTESE等对上述模型进行了进一步扩展,建立了贸易非效率模型,并通过一步法使得贸易非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的副模型可以在随机前沿主模型中被同时回归,并将技术非效率项uij作为被解释变量,对影响技术非效率uij的外生变量zij进行分析[18],如式(6)所示:
uit=h(zit,α)+ωit=αzit+ωit "(6)
式中:α为待估参数;随机误差项ωit 均值服从期望为0的独立同分布。
根据一步法,将式(5)代入式(2),得到式(7)。
lnTijt=lnf(xijt,β)+vijt-αzit+ωit (7)
对式(7)进行回归,可通过一步法同时估计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和贸易非效率模型。
(二) 模型设定
1.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
根据理论模型结合本文的研究内容,考虑数字服务贸易特征,参考林玲等的做法[19],从进出口总额和出口额两个方面构建主模型,如式(8)和式(9)所示。
lnTijt=β0+β1lnPGDPit+β2lnPGDPjt+
β3lnPOPit+β4lnPOPjt+β5lnDISTij+
β6lnCDijt+νijt-μijt(8)
lnEXijt=β0+β1lnPGDPit+β2lnPGDPjt+
β3lnPOPit+β4lnPOPjt+β5lnDISTij+
β6lnCDijt+νijt-μijt(9)
式中:被解释变量Tijt和EXijt分别为t时期i国对j国的进出口额和出口额。PGDPit和PGDPjt分别为t时期出口国、进口国的人均GDP,反映了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代表性需求水平。一般认为,人均GDP越高,出口国的供给和生产能力越强,进口国的进口需求和购买能力则越强。POPit和POPjt为t时期出口国和进口国的人口规模,出口国人口规模越大,意味着数字服务供给越多,越有利于数字服务贸易出口额增加,而进口国人口规模大则意味着对数字服务需求大,同样有利于出口国出口量的增加。DISTij为进出口国之间的地理距离,地理距离会增加贸易成本,不利于贸易发展。CDijt为进出口国间的文化距离,即各国间的文化差异程度。近年来,文化距离作为未被观察的贸易成本之一,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王立非等的研究表明,文化距离对服务贸易的开展有一定的阻碍作用[20]。陆菁等认为,两国之间较小的文化和语言距离有利于提高数字贸易水平[21]。基于此,在模型中引入这一变量。
2. 贸易非效率模型
ARMSTRONG提出,在估计贸易非效率时,应选取一些中短期内会发生变化的人为因素作为解释变量[12]。基于此,本文参考李博文等的方法[13],从数字基础设施、法治环境、经济制度环境、数字贸易协定等维度设置模型。具体模型表示如下:
Uijt=α0+α1STRIjt+α2IPPjt+α3INTijt+α4GOVijt+
α5TRADEjt+α6INVESTjt+α7FTAijt(10)
式中:STRIjt为进口国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限制水平越高表明对贸易阻碍作用越明显。IPPjt为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指数,指数越高说明越重视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即该国的科技支撑环境水平越高,这有利于开展与科技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数字服务贸易。INTijt为互联网用户渗透率,反映了进出口国的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由于数字服务的实施往往以互联网作为传播媒介,进出口国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越高,通常越有利于出口国出口。GOVijt为政府效能指数差异,差异越大意味着贸易转换成本越高,从而不利于数字服务贸易的开展。TRADEjt和INVESTjt分别为进口国贸易自由度以及投资自由度,自由度高意味着对贸易的接受度高,有助于贸易效率的提升。FTAijt为进出口国间签订贸易协定的文本内容是否涉及数字贸易,若是,取值为1,反之则取值为0。相关协定的签署能够为数字服务贸易开展创造可预期的环境,降低贸易非效率。
(三) 数据来源及样本说明
本文基于中国视角,以2013—2022年为考察期,以日本为主要考察对象,根据2022年中国和日本数字服务贸易数据,选取17个中日共同的数字服务贸易伙伴国作为参照,包括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韩国、荷兰、新加坡、瑞士、瑞典、英国、美国。因此,样本中共包含18个国家,涵盖10个年份,共计180个观测值。
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数据、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来自OECD数据库;人均GDP、人口总数、互联网普及率、政府效能差异来自世界银行WDI数据库;地理距离数据来自CEPII数据库;文化距离数据来自Hofstede文化维度网站;贸易协定数据来自TAPED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指数来自产权联盟;贸易自由度,投资自由度数据来自美国传统基金会。其中,部分缺失数据采用线性插值法进行补充。本文运用Frontier 4.1软件进行实证分析。
三、实证分析
(一) 模型适用性检验
在对随机前沿引力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之前,需先确定模型各项设定的合理性,为此有必要对模型进行适用性检验,包括模型中是否存在贸易非效率项,以及贸易非效率是否随时间变化。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在分别以中国与各伙伴国的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和出口额为被解释变量的两个模型中,无约束条件下的对数似然值(lnH1)均高于两个有约束条件下的对数似然值(lnH0),对应的LR统计量高于1%临界值,γ=μ=η=0和η=0这两个原假设均被拒绝。因此在两模型中,均包含贸易非效率项,且贸易非效率是随时间变化的。
(二) 主模型估计
根据适用性检验后确定的模型形式,使用软件Frontier 4.1,利用2013—2022年中国与包含日本在内的18个国家的面板数据,对进出口模型和出口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首先,在模型参数方面,μ在两模型中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模型中存在贸易非效率。γ反映了随机误差中贸易非效率所占比重,在进出口模型和出口模型中分别为0.978和0.928,接近于1,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实际贸易量与潜力水平之间的差值主要是贸易非效率因素造成的。η反映了模型中贸易非效率随时间的变化情况,在两模型中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意味着贸易非效率水平是随时间推移而下降的。
解释变量方面,lnPGDPit、lnPGDPjt的系数在进出口模型和出口模型中的系数均为正,且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表明中国对伙伴国的数字服务贸易额随着中国及伙伴国人均GDP的提升而增加,与前文假设一致。
lnPOPit的系数在进出口模型和出口模型中分别为4.557和4.665,前者在10%的水平上显著,后者不显著,这表明中国对伙伴国的数字服务进出口额随着中国人口的增长而增加,但出口额受其影响并不明显。中国人口数每增加1%,与伙伴国进出口额平均增加4.557%。
lnPOPjt的系数在进出口模型和出口模型中分别为0.804和0.860,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中国对伙伴国的数字服务贸易额随着伙伴国人口的增加而提升,与前文假设也是一致的。
lnDISTij的系数在进出口模型和出口模型中分别为-0.531和-0.899,分别在10%和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中国倾向于与地理距离较近的国家开展贸易。但是,两个系数值较小,这可能是由于数字服务贸易提供的服务属于无形产品,地理距离对其阻碍作用较小[16]。
lnCDij的系数在进出口模型和出口模型中分别为-0.846和-0.681,前者在5%的水平上显著,而后者并不显著。这表明中国倾向于同文化差异较小的伙伴国开展进出口贸易,文化差异水平每增加1%,中国与其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平均下降0.846%;但在出口方面,文化差异的影响并不明显。
(三) 贸易效率分析
根据实证模型的分析结果可得到2013—2022年中日两国数字服务进出口贸易效率、出口贸易效率,以及中国与样本中各国的数字服务平均贸易效率,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中可以看出,无论是进出口视角还是出口视角,无论是中日两国的贸易效率还是中国与样本中各国的平均贸易效率,均在逐步提升。从数值大小来看,中日两国进出口贸易效率为0.32~0.38,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效率为0.48~0.53,这说明中国与日本的进出口效率较低;而在出口方面,中日两国的贸易效率为0.19~0.23,远低于中国与其他国家的0.30~0.34,说明中国对日本的出口效率偏低。可见,在进出口方面和出口方面,中日数字服务贸易均具有较大的潜力。同时,中日进出口贸易效率长期高于出口贸易效率,说明出口效率改善空间更大,中国对日数字服务出口具有更大的潜力。
(四) 贸易非效率模型结果分析
进一步分析贸易非效率因素,结果如表4所示,进出口模型和出口模型的贸易非效率因素情况相近。在非效率模型中,系数为正表示该因素与贸易非效率水平正相关,对贸易产生阻碍;反之,系数为负,表示该因素与贸易非效率水平负相关,有利于贸易开展。
由表4可知,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jt的系数、政府效能指数差异GOVijt的系数在两模型中均显著为正,表明伙伴国的贸易限制以及政府效能水平差异的增大会提升贸易非效率水平,降低贸易效率。进口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指数IPPjt 、贸易自由度TRADEjt、投资自由度INVESTjt的系数在两模型中均显著为负,说明伙伴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贸易与投资自由度的改善均有利于降低贸易非效率水平。同时,进出口国基础设施INTjt的系数与贸易协定FTAijt在两模型中也显著为负, 说明两国数字基础设施的改善以及贸易双方签订包含数字贸易内容的贸易协定有利于提升两国之间的贸易效率。
为保证上述研究结论的准确性,考虑到数字基础设施与双边数字服务贸易可能互为因果,为避免内生性问题对回归结果造成偏差,本文将数字基础设施的滞后一阶引入模型,对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如表5~8所示。与原结果相比,模型中的关键变量符号保持一致,系数值与原结果相近。从整体上看,模型的回归结果没有发生较大变化,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五) 中日两国数字服务贸易潜力测算
由式(6)可知,贸易潜力值等于实际贸易额除以贸易效率。进一步地,根据贸易潜力值高于实际贸易额的比例,可得出贸易潜力提升空间。中日两国双边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潜力和出口潜力分别如表9和表10所示。
从表9中可以看出,在进出口贸易方面,2013—2022年中日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潜力总体呈上升趋势,从2013年的385.424亿美元提升至2022年的434.489亿美元,而提升空间比例则趋于下降,从2013年的204.878%降至2022年的168.817%。
从表10中可以看出,在出口贸易方面,其出口潜力、提升空间的变化趋势与进出口状况基本一致。但从数值上看,中国对日本数字服务贸易出口潜力占据了两国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潜力的绝大部分,这说明相较进口,中国对日数字服务出口贸易的发展空间更广阔。
此外,进出口贸易中的实际贸易额、贸易潜力及提升空间都大于出口贸易中相对应的指标值,其差额(即进口贸易相关数据)为正,说明中国对日数字服务进口亦存在拓展的可能。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 主要结论
基于实证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
(1) 在中日数字服务进出口贸易以及中国对日数字服务出口贸易中均存在贸易非效率,双边数字服务贸易的实际贸易量与潜力水平之间的差值主要是由贸易非效率因素造成的。
(2) 近年来,中国与日本以及样本中其他国家的数字服务进出口与出口贸易效率均是有所提高的。比较而言,中国对日本的进出口效率与出口效率,均低于中国与其他贸易伙伴国的平均效率水平。同时,中国与日本的进出口贸易效率高于中国对日本出口贸易效率,这一方面说明中日两国在数字服务贸易方面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提升空间,另一方面说明中国对日本出口效率的改善空间更大。
(3) 进出口国人均GDP水平、进口国人口规模对中日双方的数字服务进出口和出口具有正向影响,地理距离则对双方的数字服务进出口和出口具有负向影响。此外,中国对日本的数字服务进出口额随着中国人口的增长而增加,但出口额受其影响并不明显。文化差异抑制中日数字服务进出口贸易,但在出口方面,其影响并不明显。
(4) 进口国的贸易限制、进出口国政府效能水平差异的增大会降低贸易效率,不利于数字服务贸易开展。进出口国数字基础设施水平的提高、进出口国之间签订包含数字贸易内容的贸易协定,进口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贸易与投资自由度的提升,则有利于降低贸易非效率水平,改善贸易效率,促进贸易潜力的实现。
(二) 对策建议
研究表明,中日两国在数字服务贸易领域存在着较大的拓展空间,中国对日数字服务出口潜力更大,因此我国应以扩大数字服务出口为重点,强化与日本的数字服务贸易合作,将其作为双边贸易合作,特别是服务贸易合作的新增长点,内外兼修,在推动国内经济发展,为数字贸易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贸易政策,促进两国间的社会文化交流,不断提升双方数字服务贸易合作的规模。对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1)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日两国数字基础设施合作。一方面,我国要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投入,特别是在5G、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等领域的研究力度,促进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另一方面,中日两国应加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共享技术进步结果,协调发展标准,加强知识共享,共同提升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2)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环境。我国应主动加强本国知识产权立法与执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进一步加强对数据和数字技术,以及数字服务交易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中日两国可以通过开展双边或多边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合作,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跨境管理和执法能力,促进技术标准的统一和协调,以及专利保护的一致性,为双方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利的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环境。
(3) 推进高水平开放,寻求中日数字贸易共识。在建立安全高效的监管机制前提下,我国应降低贸易投资壁垒,适度提高数字服务领域开放程度,创造更为便利、自由的贸易与投资环境。同时,应主动融入高标准数字贸易协定谈判,推动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进程,争取在贸易协定中增加数字贸易规则相关安排,最大程度降低双边贸易阻力,共同应对数字治理问题,防范数字经济领域的潜在风险,提高双边数字服务贸易的效率。
(4) 提升政府效能,积极开展政府间的良性互动。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降低政府效能差异能够显著地改善贸易非效率,释放贸易潜力。因此,可以从内外两方面入手,对内提升政府效能水平,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完善社会运行体系,着力构建良好的制度环境;对外则增强沟通与互信,推动中日社会文化交流,加强政府间的良性互动,从而为两国数字服务贸易潜力的实现创造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魏景赋,张嘉旭.中日数字服务贸易对比分析——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 [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15(1):27-35.
[2]黄先开.推动数字贸易开放发展 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N].光明日报,2023-05-16(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2) [EB/OL].[2024-05-22].https://fms.mofcom.gov.cn/cms_files/oldfile/fms/202312/20231205112658867.pdf.
[4]张雪春,曾园园.日本数字贸易现状及中日数字贸易关系展望 [J].金融理论与实践,2023(2):1-8.
[5]张季风.RCEP框架下中日经贸合作的新亮点 [EB/OL].[2024-05-22].http://ijs.cssn.cn/xsyj/bkwz/202011/t20201117_5218255.shtml.
[6]陈慧.RCEP生效后中日双边经贸合作的趋势变化研究 [J].亚太经济,2022(2):19-28.
[7]王爱华,王艳真.中日跨境数字贸易规模测度分析 [J].现代日本经济,2021,40(1):43-55.
[8]王惠敏,武文一,曲维玺.中日韩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差异、成因及中国进阶路径 [J].国际贸易,2022(12):3-11.
[9]韩冬雪,王亮.RCEP框架下中日韩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与合作潜力研究 [J].对外经贸实务,2023(2):23-33.
[10]张弛,朱潇晓.中日韩数字服务贸易特征及关系的实证分析 [J].党政干部学刊,2023(2):43-50.
[11]迟福林.RCEP的机遇,中日韩不应错过 [EB/OL].[2024-05-25].https://opinion.huanqiu.com/article/4DSX9LEPmIt
[12]ARMSTRONG S P.Measuring trade and trade potential:a survey [J].SSRN Electronic Journal,2007:368.
[13]李博文,刘义圣.亚太地区数字贸易潜力及影响因素分析 [J].亚太经济,2023(3):65-72.
[14]王微微,李雨晨.中国数字贸易效率与数字贸易潜力测算 [J].统计与决策,2023,39(21):108-112.
[15]莫馥宁,陈瑶雯.中国对RCEP国家数字服务贸易的出口潜力探究 [J].当代经济管理,2024,46(4):63-70.
[16]潘紫燕.中国对CPTPP国家数字服务贸易出口效率与潜力研究——基于随机前沿引力模型 [J].价格月刊,2023(10):1-12.
[17]张建平.服务进口有力带动全球经济复苏(开放谈) [N].人民日报海外版,2020-12-15(6).
[18]BATTESE G E,COELLI T J.A model for technical inefficiency effects in a stochastic frontier production function for panel data [J].Empirical Economics,1995,20:325-332.
[19]林玲,闫玉宁,赵素萍.中美两国贸易效率及潜力研究 [J].国际商务,2018(2):1-14.
[20]王立非,金钰珏.文化障碍对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流量的影响——基于16个服务贸易伙伴国出口数据的分析 [J].商业研究,2017(10):72-77.
[21]陆菁,傅诺.全球数字贸易崛起:发展格局与影响因素分析 [J].社会科学战线,2018(11):57-66.
Potential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analysis on bilateral digital service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ZHANG Chi, ZHU Xiaoxiao, HONG Dandan
(School of Economics, Shen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henyang, Liaoning 110870, China)
Abstract: In the context of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digital service trade, China continues to deepen its cooperation with countries around the world, while Japan is one of China′s major markets. For this reason, it is necessary to assess the potential Sino-Japanese digital trade and identify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in order to provid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it. The stochastic frontier gravity model and data between 2013—2022 are used, the 17 major common trade partners of digital service of China and Japan are referenced, and the potential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are measured for the Sino-Japanese digital trade in term of total trade and export trade. It is found that China and Japan have great development potential and improvement space in digital service trade, there is greater room for efficiency improvement on China′s digital trade exporting to Japan. The Chinese government can further improve trade efficiency, exploit and release digital trade potential of both sides by improving digit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strengthen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enhancing openness, seeking consensus on digital trade, as well as improving government efficiency, etc.
Key words: digital services trade; Sino-Japanese trade; trade potential; trade efficiency; stochastic frontier gravity model
(责任编辑:靳文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