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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广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构建的对策建议

2024-01-07唐太飞

四川农业科技 2023年9期
关键词:广安市农场培育

唐太飞

(四川省岳池县种子管理站, 四川 岳池 638000)

乡村振兴背景下,广安市现代农业的商业化、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程度要求大大提高,并逐渐形成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社会化服务一体化、链条式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新型职业农民是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现代化发展不可或缺的主体力量,培育壮大农村技能型、知识型人才队伍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需要,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和培育状况对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笔者以广安市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现代化发展现状为切入点,通过对广安市新型职业农民的现状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及数据分析,就广安市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期通过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

1 广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

乡村振兴背景下,广安市目前已初步形成新型职业农民的稳定职业群体。2022年度广安市培育高素质农民达1324人,其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训22人、农业经理人培训17人、经营管理型762人、专业生产型280人、技能服务型243人。学员评价率98%,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达97.8%。例如,按照岳池县现代农业“153”产业发展规划,以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到2022年全县认定初级以上职业农民4300人,全县70%以上的村民小组至少有1名新型职业农民领办创办的家庭农场。

1.1 配套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带动农民就业

目前广安市纳入家庭农场名录库9220家,直接带动农民工就业10000余人,在农场主的带动下,间接带动农民工8000人次就业。2022年全市评定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189家,县级示范场394家。广安市累积培育农民合作社356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9个、省级示范社121个,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153个,2022年新增合作社108个。有效提升了产业组织化程度,努力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广安市共有42家家庭农场申报2022年培育示范类工程项目,获得中央省级补助资金450万,直接带动家庭农户1036人次就业、创业。其中武胜坚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信息化服务”,在全县31个乡镇发展晚熟柑桔、优质蚕桑和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全县建成标准化晚熟柑桔基地10000hm2、蚕桑产业基地2000hm2、稻渔综合种养基地333hm2。围绕柑桔、蚕桑和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奖励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制度试点优势,培育制度试点新型职业农民150个,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50个,为全县产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有效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1.2 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积极带动农民创业

广安市目前共创建现代农业园区76个,其中省星级园区6个,为全省实现星级园区县(市、区)全覆盖4个市(州)之一,市级园区25个、县级园区45个。其中岳池县苟角镇成功创建为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广安市是全省唯一实现了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县(市、区)全覆盖的市(州),走在了全省前列。

1.3 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

为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广安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建专门队伍,形成了“一方案、两计划、三办法”政策体系,其中岳池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

2 存在的问题

2.1 培育对象方面

2.1.1 结构失衡 广安市多山区丘陵,偏远山区凸显出农村空心化现象。主要表现在务农的职业农民老年人口越来越多,35岁及以下仅占4.1%,36~40岁占10.2%,41~45岁占16.3%,46~50岁占24.5%,51~54岁占26.5%,55岁以上占18.4%。由于城镇化的加速发展,从事农业的复转军人、打工返乡人员,大学毕业创业人员所占比例极低,以上表现出培育对象结构的失衡。

2.1.2 综合素质低 培育对象的年龄偏大、身体素质差,西南山区里很多留守老人和妇女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对科学文化知识和技术的接受能力也相应较低,这增加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难度。

2.1.3 农民自主学习意识差 山区农民对培训的目的不理解,小农意识强,培训不给补贴,不愿意参加培训。农民备工每天收入100多元,而培训耽误挣钱,农民参加培训意愿低。

2.2 专业化师资队伍力量薄弱

广安市虽有师资库,但师资力量薄弱,实训基地少,新补充的年轻教师实践指导经验缺乏,职业农民培育缺少政策支持,教学设备欠缺、落后,师资力量薄弱,导致职业农民培育效果不太理想。其中岳池县培训教师均为兼职,数量严重不足,而外聘职业院校老师授课多为专业理论知识,参训学员吸收并应用于自身发展较困难。

2.3 培育模式单一

培育模式传统单一,缺乏田间演示,注重文化教育,缺乏对农民身心的教育与疏导。宣传力度不够,部分村委干部,不重视农民科技的培训,带领群众培训有较大的困难。

3 对策

3.1 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

根据《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将从事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的人员及时入库。

3.2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在产业发展上给予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积极创设保障扶持政策(社会保障、服务保障等),加强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创造职业农民培育常态化环境,变新型职业农民的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有效发挥政府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3.3 提高培训针对性

结合广安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设置好专业课程方向,根据培训机构优势师资力量和培训对象学习愿望分片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强化职业农民队伍,选出符合条件并有带动能力的培训对象,接受至少7d的技能培训。及时回访征求意见,在产业发展当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尽力提供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帮助更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全力保障培训效果,为“三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全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3.4 配合农业农村产业规划选择培育机构和师资

广安市依托农广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完善提升配套建设,积极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教科体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广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和师资管理办法》,将培训机构和师资纳入市级统一管理,结合培育对象专业和自愿原则,建立双向选择培育机制。其中岳池县围绕“153”现代农业产业布局与规划,配合布局一批培训基地,形成培训专业与课程体系,组建一批培训师资队伍,为推进双向选择培育机制改革,打造新型职业农民之家奠定基础。武胜县围绕晚熟柑桔、优质生猪、优质蚕桑和稻渔综合种养特色优势产业,在产业基地核心区或规划建设的现代农业园区布局建立一批专业技能培训基地,形成柑桔、生猪、蚕桑、水稻和水产等培训专业与课程体系,从农业、畜牧、蚕桑和水产等机关单位的中高级技术人员和农村“田秀才”“土专家”中选拔一批专业培训教师,建立实用培训师资队伍。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基于与中国柑研所、西南大学、省蚕研所和蚕丝校等科研院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依靠其强有力的科研技术和教育师资进行提升培训,积极打造集农业科研、农技推广、教育培训、产业合作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之家。

3.5 加强多元化、素质优的师资队伍建设

坚持“外聘”与“内培养”相结合,建立一支理论知识雄厚、实践经验丰富“上得课堂、下得田坎”的“双师型”专兼职教师队伍。按照省、市两级的工作部署和培育机构的招生要求,组织培育对象参加分级分层培训,并对培育机构开展业务管理及服务工作。县级负责初级阶段培训,重在农业入门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对象是拟参与初级认定的人员。市级负责中级阶段培训,重在新知识、新技能的更新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对象是拟参与中级认定的人员。省级负责高级阶段培训,重在经营管理理念的更新和眼界视野的拓展,对象是拟参与高级认定的人员。利用科研院校、农业推广机构、企业产学研合作等做种形式,吸纳吸纳素质优良的专家组建稳定、数量充足的新型职业农民师资队伍。

3.6 家庭农场示范创建

严格按照四川省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办法,启动“7+1+1”行动。“7”即规范化管理与服务:一套名录管理系统、一套发展规划、一套标识标牌、一套经营记录(生产、投入品、销售、财务)、一次轮训、一位辅导老师、一套组织体系;“1”即示范场:完善县级示范场标准;“1”即一套扶持政策。实行家庭农场目录动态管理,建立与县市场监管局家庭农场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家庭农场登记于每年12月前按照自愿原则登记并进行信息更新,规范数据采集、示范评定、运行分析等工作,通过规范化管理,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发展壮大。

3.7 积极落实扶持政策

3.7.1 落实社会保障扶持政策 试点期间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在本市从事农业生产或经营服务的新型职业农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每年按当年缴费基数的50%补贴。

3.7.2 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一是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设立专账存放于县银行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载体,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抵押物收储机制,充分化解新型职业农民贷款的后顾之忧。二是落实贷款扶持政策。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领办、合办或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投资和经营状况提供信贷支持,信贷利率原则上上浮不超过30%,县财政按照贷款年利率2%的标准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探索建立主办行+授信+风险准备金制度,拓宽农村产权抵(质)押范围,健全政策性农业担保制度。三是落实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在中央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上,针对晚熟柑桔、优质生猪和优质蚕桑等特色产业,制定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3.7.3 落实生产扶持政策 针对土地流转经营权、社会化服务和农业生产基础配套等方面,制定农业生产扶持细则。一是落实土地经营权支持政策。针对粮经、蔬菜、水果、花卉、蚕桑、畜禽、水产等重点产业,只要新型职业农民领办创办的经营主体(含暂未认定新型职业农民的家庭农场)达到一定规模,符合相关规定的,按土地面积和设施开展奖励扶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办理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二是落实社会化服务扶持政策。按照省上的部署和指导,坚持党建为引领、农民为主体、产权为纽带、服务为根本的原则,突出农有、农治、农享导向,在生猪、藤椒、水果、中药材等产业探索建立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兼顾暂未认定新型职业农民的家庭农场)的职业农民产业合作联合社(简称“产联”)。通过服务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通过产权让职业农民共享农业增值收益。大力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健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机制,鼓励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合作社(协会)、产业合作联合社等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三是落实农业项目和用地用电用水扶持政策。新型职业农民创办、领办或合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聘用从业型新型职业农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倾斜支持,落实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和农业生产用水、用电支持政策。

3.7.4 落实其他扶持政策 一是落实学历教育扶持政策。新型职业农民可以免费参加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农业专业教育并取得相关大专以上学历证书,获取证书后在本地区发展农业生产或经营服务达到3年以上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二是落实评先与与示范等级评定扶持政策。每年评定一批“优秀职业农民”给予表扬鼓励,优先推荐一定数量的职业农民作为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从业型新型职业农民达到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基本条件的,可以申报成为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主要由新型职业农民(包括经营型和从业型)负责生产经营的,作为推荐申报评定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优先条件,作为享受相关扶持资金的优先条件。

3.8 整合培训资源,探索创新培训方式

整合大数据网络时代下的大农业、大教育等资源,根据川东丘陵山区实际情况编写农民看得懂的培训教材,利用送教下乡、科研实践等平台,积极探索“田间课堂”“网络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等多种培训方式,使农民不出家门就可以通过半耕半读的方式观摩学习、实践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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