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历史演进、现实挑战与未来指向
2024-01-05周文琦,刘涵
周文琦,刘涵
摘 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议题,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国共产党在探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经历了孕育萌芽、快速发展、高质量发展三个阶段。当前,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着部分群众对于自然界基础性地位及必要性作用的认识偏差、粗放型发展方式与绿色发展方式的矛盾、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转化未能充分实现效能最大化等挑战。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治理水平、坚持人民至上、推进全球治理,多维度合力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23.04.002
[中图分类号]D61;X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23)04-0010-06
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就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进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1]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2]29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和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时代进步性。深入研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历史演进过程,分析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面临的现实挑战,有助于更好地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历史演进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发展方式及发展道路,因该国具体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历史文化传统、实践发展而呈现出了不同的样态。区别于西方以工业文明为基础的现代化道路,中国式现代化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理论与实践探索,推动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经历了孕育萌芽、快速发展、高质量发展等三个阶段。
(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孕育萌芽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启了现代化道路的探索。现代化道路是多重建设目标的集合体,内在包含了对生态文明的现代化。在这一时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得以孕育萌芽。1954 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了“四个现代化”概念,即“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3]。1964年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即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四个现代化”概念的提出,虽然没有直接提到生态文明建设的现代化,但生态文明的现代化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融入了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毛泽东明确指出:“如果對自然界没有认识,或者认识不清楚,就会碰钉子,自然界就会处罚我们。”[4]可见,在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开端党就高度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与保护,集中体现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思考,彰显了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高度理论自信与实践自觉。
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是对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理论的继承,更是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穷二白”国情基础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进一步思考。毛泽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先行者和奠基者,虽然没有直接提出系统的生态文明理论,但在领导党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高度重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一系列有益于生态发展的措施,如提出了“绿化祖国”[5]和“植树造林”[6]的号召,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植树造林的热潮,提高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森林覆盖率。除此之外,毛泽东还强调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并把节约资源上升到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
随着“一化三改造”的完成以及全面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推进,特别是工业化步伐不断加快,环境污染的生态问题日渐凸显,党中央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特别关注,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环境保护作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工作“32字方针”,并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这一规定的实施,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成为我国环境保护法的雏形,而这一会议的召开也成为新中国环境保护工作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并颁布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十年规划意见》等多个文件,推动了环境保护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进程。由于我国对生态问题的系统化思考起步较晚,这一时期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探索尚处于萌芽孕育阶段。
(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标志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极大地推动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迅速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面临着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共产党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邓小平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在继承毛泽东加强绿化、保护环境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生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1978年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生产发展必须以保护环境为前提”的口号,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开启了新的征程。此后,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推动了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四个现代化”战略,内在蕴含了生态文明现代化这一要义。这一战略的提出,标志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自20世纪90年代初到党的十六大这一阶段,个别地方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资源短缺枯竭等问题,要求我们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江泽民指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7]240,“根据我国国情,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机构和消费方式”[7]463。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构想,这是对发展理念的全新认识以及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思考。1996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我国环境保护未来五年和2010年远景目标、主要任务,在党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发展史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六大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节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8]。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以及一系列关于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谐共生的新思想,并于党的十七大正式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标志着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迈入新的阶段。2003年“生态文明”概念首次出现在党的文件中。2005年,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再次强调了“生态文明”这个概念,标志着党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进一步升华。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探索进入了高质量发展时期。党的十八大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并提出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实践经验、反思现实困境基础上提出的先进的执政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强调要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问题,形成了系统完整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提出并阐释了“生态文明体系”的科学内涵,勾画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总蓝图。大会还明确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六项基本原则,其中第一条原则便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9]289。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9]806。这不仅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而且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明确了路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1]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29,“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2]49。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提出,标志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现实挑战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但不可忽视的是,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仍面临着一些现实挑战。
(一)部分群众对自然界基础性地位及必要性作用仍存在认知偏差
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自然界包括了地球、大气、水、植物、动物等各种生物和非生物要素,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精神支撑。唯物史观强调自然界为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永恒的条件,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自然界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但由于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入,在一些领域对推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带来了较大的影响。第一,对自然资源的滥用和浪费。在以经济效益为主导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过于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导致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加剧;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顾环境保护,排放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导致了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此外,一些地区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自然资源遭受了严重破坏,给人们的生活和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第二,对生态系统的破坏。生态系统是自然界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维持生态平衡和生态稳定的重要条件。然而,由于个别地方对生态系统的认识不够,导致了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如过度的采伐森林、过度的开垦荒地、过度的捕捞海洋资源等行为,影响了生态平衡和生态稳定。
对此,必须加强自然科学教育,提高公众对自然界的认识和理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真正做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与自发性实践活动的统一,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格局。
(二)粗放型发展方式与绿色发展方式的冲突
粗放型发展方式是指以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绿色发展方式则是指在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方式。这两种发展方式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资源利用效率。在粗放型发展方式下,资源利用效率低下,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在绿色发展方式下,资源利用效率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二是环境污染程度。在粗放型发展方式下,环境污染严重,导致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在绿色发展方式下,环境污染少,生态环境得到保护。三是经济社会效益。在粗放型发展方式下,经济增长速度快,但是经济社会效益不稳定,经济增长的质量不高。在绿色发展方式下,经济增长速度相對较慢,但是经济社会效益稳定,经济增长的质量高。
粗放型发展方式与绿色发展方式的冲突主要是由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所造成。一是发展观念不同。粗放型发展方式忽视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与生态文明的建设,造成了对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破坏;绿色发展方式则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注重可持续发展,追求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赢。二是技术水平不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程度的差异导致地区间环保产业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环保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缺乏动力,导致环保产业发展缓慢。绿色发展方式则强调技术创新和绿色技术的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三是环保意识不同。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下人们对环保问题的认识受限,环保意识的淡薄造成环保行为积极性的欠缺;绿色发展方式则强调公众参与和环保意识的提高,推动在全社会形成积极投身环保工作的良好生态氛围。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发展步伐,需不断推进环保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动技术创新和绿色技术的应用,加强环境监管和法制建设,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三)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转化未能实现效能最大化
各国现代化实践表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十分紧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别地方环境污染和生态的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已经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制度的构建与实施,投入大量资金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有序进行,但在一些地方还未能实现效能最大化。
一方面,现阶段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仍不能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渠道较为单一,社会资本的投入积极性不高,尚未形成有效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破坏成本低、修复成本极高的特点,加之环保企业投入多却见效慢,导致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同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企盼仍有一定的差距。“十三五”期间,全国财政共安排了生态环保资金44 212亿元,年均增长8.2%,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生态保护修复转移支付资金8 779亿元。我国在生态文明领域安排的财政支出比重不断增加,既体现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生態环境保护修复的任务之重、难度之大。
另一方面,现阶段投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资金,还未实现效能最大化。以生态补偿机制为例,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以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主要内容,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手段,协调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各方利益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自2009年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以来,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积极响应,投入大量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截至2021年,此项政策已覆盖全国800多个县域。但由于相关机制不完善、补偿结构不合理、补偿标准不够明确、补偿责任难落实、补偿期限短、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导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横向补偿、纵向补偿、市场化补偿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短板,补偿资金尚未充分发挥其最大作用。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未来指向
在新征程上,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治理水平、坚持人民至上、推进全球治理,多维度合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一方面,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管理和监督,才能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另一方面,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加强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是关键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高度重视并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通过科学规范的制度确保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得到有效实施,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治理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10]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关键在于制度落实。实践充分证明,制度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制度越完善,落实越有力,成效越显著。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才能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因此,要着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保驾护航。
(三)秉持人民至上是价值取向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11]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源源不断的力量所在。可以说,人民至上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价值取向,人民是推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力量源泉。生态文明建设是“功在当代的民心工程、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12],生态文明建设因人民而起、靠人民而兴,必须坚持生态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生态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是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之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最直接体现。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说到底还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生态文明格局。每个人既是生态文明的建设者,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受益者。“GDP快速增长是政绩,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13],既要用GDP的快速增长保证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也要用绿色GDP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四)参与全球治理是必然要求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不仅是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也是全球生态治理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不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应对全球生态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人类命运共同体内在包含着人类生态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是全球各国携手应对生态问题、共建美丽地球的路径选择。习近平强调:“中国将继续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成果分享,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美丽地球家园。”[14]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中国立场、世界眼光提出的现代化模式,不仅是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設目标的形象概括,更是为世界上其他国家提供了现代化模式的中国方案。中国在致力于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用先进的理念和积极的行动践行可持续的全球生态发展观,成为全球生态治理的重要参与者、践行者,为推进全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想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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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30.
[1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127.
责任编辑:祝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