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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土—田的框架里理解乡土中国

2024-01-03包艳杰

关键词:农田乡土土壤

包艳杰

20世纪40年代,费孝通提出“乡土中国”概念,是他“浸润于中国乡土文化之中,而对乡土中国社会结构所作的富有人类学整体性、功能性的解释和理解”(赵旭东,2020)。乡土中国是发生在自然水土空间上的社会,必然包含着对水土关系的反思。有学者认为“乡土中国”是一种排除了水的理论倾向(张亚辉,2008:299),这是对“乡土中国”的误读。讨论土时,强调水,其根本还在于保证土地的丰产,水是表象,土才是根本,这个意义上的土,才是人们认同的土。因此,费孝通在开弦弓村的调查中,也明确提出土地的关键在于水,并提出了从灌溉制度入手研究土地问题的观点(费孝通,1986:124)。鲍尔(2021:9)指出“水是统治者的主要象征,但它对普通人来说也有着深远的意义”。在实际生活中,农民是与自然水土打交道最多的群体,他们在漫长的历史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地方水土关系经验性知识。因此,从微观的、自下而上的角度观察,基于水—土—田的框架是理解乡土性的必要路径。

一、乡土中国之“土”:以“生命性”为核心的水土认知体系

在费孝通提出的乡土中国概念里,人们读出了“土”的重要性。但需要注意的是,费孝通所说的“土”是进入农业生产的土,是包含了水肥、有着丰产能力的土。土壤的理化性质不同,适宜种植的植物各异,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农民祖祖辈辈在土地上劳动,靠土吃饭。为了从土壤中求得生存,农民需要弄明白如何保证从不同的土壤中获得可以果腹的食物,如何把贫瘠的土变成饶沃的土,从而支撑生计。因此,他们摸透了土壤的“脾气”,形成一整套关于传统土壤的认知体系。这个体系呈现出一种以生命性为核心的认知,从而区别于西方文化里关于人与自然的二元论认知。

(一)土壤观察与传统分类

中国传统的土壤命名与分类迥异于西方现代科学中的土壤命名与分类规则,我们可以从土壤名字与分类中清晰地感受到人与土的关系。在人类学研究传统中,分类是一项基本方法。列维-斯特劳斯认为,土著人的分类知识也是秩序化的活动(徐慧,2004)。而在中国传统的土壤分类中,秩序化表现为一种人地的沟通与连接。正确的土壤分类不仅能充分体现各种土壤的水肥性质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也能为深耕、改土和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从而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这一认知体系也是中国传统农业文化自信的重要源头,正是在中国土壤传统分类思想的指导下,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富有生命力的土壤。

人们用表示颜色、质地、结构的字词组合表示土壤的形态特征,例如“黑坚泥”“黄泥头”“红立土”,这里黑、黄、红是土壤颜色,“坚”表明土壤松紧度,“泥”表示土壤质地,“立”则是一种柱状的土壤结构;或者用名字表示土壤的适耕性,例如“红胶泥”是一种耕作困难的黏重的土壤,而“松黄土”则是相反的一种土壤,从适耕角度来看,最理想的土壤是“两合土”;或者用名字表示土壤生成与分布规律,例如“岭砂土”“坡黄土”是分布在岭地、山坡上的土壤,“河淤土”则是因河流冲积而成的土壤。

而对土壤的传统分类,有死活、肥瘦、阴阳等之分。以土壤的“死”与“活”为例,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的平原河谷地带,土壤是由河水泛滥冲积而成,一般肥力较高,加上长期被耕作利用,土质就变“活”了。再如,半青紫(活青紫)、死青紫同属于青紫泥土组,二者因肥力特征、理化性质等而有所区别,“活青紫”比青紫泥好做,土质较松软又肥沃,泥头比青紫泥“活”,所以称“活青紫”(1)吴兴县土壤普查土地规划工作委员会,1959.吴兴县土壤志.油印本,第10页。;“死青紫”是远离村坊外的圩田中,施肥耕作比较粗糙,只是施用少量的河泥和肥田粉等,所以泥土变得很“死”,故称“死青紫”。由此可见,农民用 “生”与“死”形象地说明了土壤肥力高低、结构好坏、是否易耕作等的特征,而且土壤的“生”“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增施有机肥,做好开沟排水及深耕等,经过2~3年,土壤就能由“死”变“活”。这个过程就像治疗疾病一样,因此宋代中国农业已经出现了“用粪如用药”的粪肥观。关于土壤的阴与阳,土壤“阴气”重者常会引起“水痉”,水稻扎根不落,稻苗落黄。“痉”字本义指的是肌肉组织绷紧僵化。而在这里,人们用来形容死青紫,“由于土温低,‘阴气’重,种植水稻产量低”(2)吴兴县土壤普查土地规划工作委员会,1959.吴兴县土壤志.油印本,第12页。。阴阳是中国传统生命观当中概括生命现象、溯寻生命缘起的重要概念之一。它是将自然现象运用于对人类世界的认知,而在对土壤认识的过程中,农民又借用阴阳来描述土壤对植物生命的支撑作用。可见,在这套传统认知体系中,土壤不再是一个自然世界里的无机物,而是一个“活”的生命系统。

民间社会对土壤的认知建立在经验观察的基础上。土壤认识系统是一种与事物关系的系统,人的感性观察投射进去,人与土是一体的,关系是稳定的,从而形成了一种以富有生命性为核心的分类认知体系。人们将主观认识的事物关系应用到客观事物上,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认识也在改变,从而保持认识系统与实物系统的一致性。这个基础对于我们恰当地理解乡土中国的文化意义是有益的。乡土中国摆脱了西方中心论,在传统土壤观察中,人与自然共处于一个生命共同体之中,水、土与人一样都富有生命性,是平等的元素。在这样的观念之下,改造自然的技术乃至社会结构的形成,无形中都呈现出互惠多元共存的特征。

(二)水—土关系观察

《管子·地员》讲到“草土之道,各有榖造”。战国时期,人们按照水文情况不同识别出陆生到水生的植物分布,这些植物随着水面深浅、地表坡度、土层厚薄、土壤肥瘠和地下水位高低的变化,按次递变,有条有理,构成了很有规律的系列,这就是“草土之道,各有榖造”。河流所行,利害参半,既有败田摧屋之害,亦有淤厚肥田之效。在黄河流域,河水泛滥,水会冲毁农田,造成贫瘠的沙地,或者提高地下水位造成碱害,但是落淤之后也会留下肥沃的新土层。中原地势平坦,“静水碱”常常发生,所以河流沿岸的人们较早关注到河流与盐碱土的关系。西汉时期人们认识到,黄河泛滥改道,水行地上使得地下水位升高,经蒸发后形成盐碱土的情况。《汉书·沟洫志》载,西汉建平元年(公元前 6 年)贾让在治河三策中指出,“水行地上,凑润上彻,民则病湿气,木皆立枯,卤不生谷”(3)班固.汉书(卷二十九).清乾隆武英殿刻本。。这说明水行地上,地下水位势必升高,土壤腠理内的水泽通彻上升,也就是土层毛管水上升。水分蒸发后,盐碱积集于表土,成为树木皆枯、不生五谷的盐碱地。历史上的黄河多次泛滥,每次改道对地貌、土质及水文的影响,无不引起故道地带土壤的盐碱化、沙化。因此,每一条黄河故道带沿岸都形成了两条低洼的盐碱地带。

此外,由于地形、地貌不同,受水流分选作用影响,黄河泛滥也会对土壤分布产生影响,民间观察的经验是“紧砂慢淤不紧不慢出两合”。在水流分选作用影响下,从决口处和水流湍急的主泛道到环流地带,沉积物由粗到细,土壤由砂土变为壤土,最后成为黏土。北宋时期,黄河在澶州(今河南濮阳西南一带)决口,分出了许多岔流,北流在天津一带、东流在山东无棣县一带入海,在南运河附近地区形成许多河间洼地。古河道的土壤为轻壤质潮土,其两侧广泛分布着氯化物盐化潮土。现在居民点多分布于高地和洼地的周边。从地图上看,密集的居民点亦沿黄河故道地区呈线性分布。次生盐碱化一般发生在中间的高地上,即“高地旱,洼地淹,二坡地上溜成碱”(王建革,2009:85)。清末,“中牟河听九堡漫口,漫入祥符朱仙镇,偏及堤外,西南尤甚,由朱仙镇起旁流至城下数十里,田舍淹没,贾鲁河亦淤,商贾舟楫不通,水落后淤积愈甚,境中沃壤悉变为沙卤之区,又河阳黄河南泛仓头滩,田尽变为沙”(张了且,1936)。这种因洪水含沙量不同对土壤造成的不同影响在我国著名的土壤学专家朱显谟和何金海(1947)的记录中得到更为详细的解释,“(中牟县老城,北滨黄河,运粮河贯其中)本区适当整个泛区之咽喉,水流常较湍急,故沉积物以砂质者为主,惟河道弯曲,水流较缓处,以及低凹地区,于水退时,常粘力之沉积”,土壤肥力“除砂粒外,均甚肥沃,而颇宜于农事”。清人江召棠任江西临川知县时写有《种田杂说》,也专门介绍了临川的田土情况,其中对河流与土壤质地关系的描述同样来自当地农人的观察:“土人云:高田近山,或多土泥,或多冷浆……土泥之田,多不近河……惟沙泥之田,多近河道”(林蒲田,1996:89)。这样传统的经验认知更多是以一种谣谚的形式在民间社会广为流传。

《管子·禁藏》中说:“夫民之所生,衣与食也;食之所生,水与土也”。向土地讨生活,“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4)出自《齐民要术》的《种谷》篇。。农民观察土壤往往通过嘴尝、手摸、眼看,对土壤的颜色、质地、味道连同土壤上的植物与动物形成整体而细腻的观察,这是改土为田的逻辑基础,也是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形成了独特的人地情感。

二、乡土中国之文化认同:以“改土为田”的共同劳动为基础

乡村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要劳动方式的空间,水土为农业提供了基本条件,在农田的营造过程中,治水是一项核心内容。围绕这项劳动不同地方的人们获得了各异的“共同领会”,继而在定居的家园中认同了“自我”,区分了“他者”。

(一)营造农田的核心劳动

人们共同使用的语言之内包含着普遍性,这一普遍性恰恰意味着人们可能实在地理解彼此的话语,它使人们的心灵相互靠近、相互结合(滕尼斯,2019:100)。因此,共同领会的真正器官是语言本身。在这个意义上,对“田”字展开适当的考察将有助于我们的分析。中国汉字“田”字本身就包含灌溉系统的意象,在水旱兼作的地区,百姓至今依然用“田”和“地”来区分种植水稻的农田和种植旱作物的农田。可见,水利劳动是改土为田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环节。土壤、微生物、植物加上人类活动使农田成为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包括测量、围垦、平整、土壤改良、水土保持的造田和土地监护的智慧”(俞孔坚,2014:228)。《周礼·地官·司徒》的记载也直观地告诉了我们水利劳动在塑造农田中的核心地位,“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夏纬瑛,1979:116-117)。遂、沟、洫、浍这是田间水渠,有水渠就有田埂,于是根据水渠的宽窄不同形成容量不同的田间道路体系,供农人行走或者车辆通行。这样的农田规划将土地与水渠、道路融为一体,土地也就基本具备了农田的功能。早期对农业生产造成最大威胁的并不是干旱,而是水涝,所以农田生产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排水。其中,最小的单位是井田之中亩与亩之间的小沟,古人谓之“甽”,这是一个象形字,意象很明显,田与川组成的是田与田之间的水,再大一点的水渠就是亩田首端的遂,之后是沟、洫、浍,这些都是人工排水渠,最终由浍导水入川,“专达于川”,川即自然水体。这样精细的农田排水系统有可能在春秋战国时已经开始使用(夏纬瑛,1979:116-117)。

农田与文化既互为表里,又互相塑造。文化创造了农田,强调了改土为田过程中的人文因素,而营造后的农田也再次定义了文化。“伴随着农田的开垦,人们的家园也固定下来了;曾经家伴随着人、牲畜和物品的流动,不断改变位置,现在,它和土地一样不流动了。人地得到了双重规定:一方面,他被自己耕作的农田规定,另一方面,他被自己居住的家园规定,因此,人也被自己的劳动束缚住了。”(滕尼斯,2019:104)。从自然土壤到农田的过程,既是人适应、改造自然的过程,也是从自然水土到人文乡土的过程。在共同劳动的过程中,不同物理空间的人们产生了共同领会,进而塑造为一种对某一片土地的共同认同,人与地相互沟通、紧密连接。

(二)从共同劳动到文化认同

不同的水土条件决定了不同的劳动形式,而劳动“在作为谋生的必要部分的同时,也把地位、友谊、与工作伙伴休戚相关的形态以及意义与身份的观念赋予那些以特定方式存在于不同组织、机构和地方的劳动力身上”(安德森等,2009:104)。换句话说,劳动是人们相互接触的媒介。人们在同一物理时空中,从事共性的劳动,获得相似的精神感受,并为此展开有积极意义的精神交流,即使是简单的节奏口令或者韵律单一的劳动号子,都在无形中铸造着一种“共鸣”的感受。“它是一种特殊的社群力,也是一种想通的感受,由此,它就能把一个整体里的各个成员团结到一起”(滕尼斯,2019:95)。这里的形态、意义、观念本质上构成了地方的隐性知识,因为那些“所知多于所言”的隐性知识在毗邻的空间范畴内才最容易共享,是它们使人们的心灵相互靠近、相互结合,从而在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共同的意识,并表现为更高的现象形式即共同的风俗和共同的信仰。费孝通(2018:7)说:“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这些认同最终渗透到每一个族群的成员中,意味着人们团结、和平地生活在一起。因此,人在被双重定义时,认同也得以发生,并在不同的劳动形式基础上发育出多样的文化类型。

以水利劳动为例,在农业劳动中,区分了经界的农田上的耕作、播种、中耕、收获可以是一家一户的独立劳动,但流动的水却布下了一张将家与家勾连在一起的“网”。中国的农田是一个人工的系统,水利是核心。因为它既是灌溉的渠道,也是排涝的渠道,这个渠道要求畅通无阻,所以它不是一家一户的孤立工程,而是勾连曲折,联通了千家万户。“水的调节是需要合作进行的。在灌溉过程中户的成员,包括女人和孩子都在同一水车上劳动。在排水时必须把一墐地里的水从公共水沟里排出去。在同一墐地里劳动的人是共命运的”(费孝通,1986:222)。在文化上,这些人形成一种水利文化认同。格尔茨曾比较了巴厘和摩洛哥两种水利文化,他的研究“最终要回答的是社会文化如何适应不同的生态环境,或曰不同的生态环境如何造就了不同的社会文化特色”(石峰,2013)。毫无疑问,自然水土环境是社会文化类型的重要指标,但是自然环境决定论一直争议不断,一些田野个案也总是呈现出相互矛盾的点。“关中水利社区灌溉纠纷和暴力行为频发的原因与自然生态环境密切相关”,而黔中的“无纠纷之水利社会”除了与自然环境有关之外,宗族等因素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石峰,2015)。生态史领域的一项研究表明,在中国江南圩田社会里,“大圩时期的圩长制度也崩坏了,只是这种制度崩溃后,又产生了两种适应性制度。一种是小农式的自作塍岸模式,另一种则由县令重整圩田系统和水利社会系统”(王建革,2013:109)。这是同一空间里,物理环境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前提下,文化领域在历时性维度上发生了变迁。托马斯·托尔汉姆(Thomas Talhelm)等人提出“稻米理论”,认为小麦种植和水稻种植塑造了中国南北文化的差异。托尔汉姆的研究有意跳出“如果一个地区有X环境,则它一定是Y文化”的窠臼,而是将文化与人们的生活方式联系起来。面对自然环境决定论与文化决定论的争论,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理论提供了一个更理想的方案。或者说前二者的纷争根由在于自然与文化的二元对立,而在乡土中国的概念里,水、土、人处于同一个生命系统内,天时、地利、人和才能实现人们的农业追求。

在黄土的成因分析中就有“水成说”,当“土”经过人为作用熟化为耕作土壤时,这组相生相克的元素,作为农业的基本条件,又在食物供给系统中与人密切关联在一起,水—土—人就构成一个密切联系的生态统一体。更为重要的是,从水土到乡土的过程,也是从分散的个体农业生产到紧密的乡村共同体发生的过程。认同自然的山、水、动物与植物,从而建立得以栖居的家园,塑造了多样的地方文化。“这是对自然过程和格局的认同,这一认同使人及其家园融于自然,体现为乡土文化、文化景观、民族特色”(俞孔坚,2014:288),继而使生活在这一环境中的所有要素拥有各自的位置和意义,社会、文化的认同也得以发生,在这个意义上,“水土”也是文化的根源。

三、乡土之退却:从故土难离到故土难寻

滕尼斯“共同体”概念的关键在于“土地”(5)滕尼斯(2019)在论述“共同体”时,既强调“协同性”,也关注到了“历史”的意义。他认为共同体关系以及由其构成的生活秩序不可能孤立存在,必然与以“土地”为核心的物质条件紧密结合在一起。,以土地为核心的物质条件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不同的组织结构和活动形态。这样的“土地”不是一处贫瘠的弱土,而是可以孕育作物的农田,而中国词语中对“土”的多样用法,更呈现出认同的分化。在政治上,“土”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例如“苴茅裂土”是指在分封诸侯时,帝王取该方颜色的泥土,覆以黄土,包以百茅,授予被封侯者。而在人民的生活中,则更多具有“安土重迁”的意义。安土重迁的第一步是“安土”,土安生计安,继而在共同的劳动中人们逐渐产生出共同领会、结合成紧密联系的共同体。因为在心灵有了情感之重,所以“重迁”。在这个意义上,才有了“故土难离”“寸土寸金”。正如费孝通(2018:3-4)所说,“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大旱大水,连年兵乱,可以使一部分农民抛井离乡;即使像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基层人口的流动,我相信还是微乎其微的”。

然而,当城市与乡村在两个轨道上越走越远,细腻多样的农田劳作遭遇标准化规模化机器生产时,“土”的意义也在无形中发生变化,它成了落后的象征。“土里土气”“土头土脑”常常被城市人用来形容农村人。词语的运用在无形中揭示了城乡关系的状态。费孝通(2018:1-2)在《乡土中国》中“土”字用得好,“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然而,当下的城乡关系已经发生显著的变化,不仅城里人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乡下人自己也用土气来藐视自己和在经济上过得不如自己的人,这种观念上的“传染病”可谓无孔不入。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即使技术发展到今天的地步,不管城市还是新农村,人们的主要饮食依旧离不开土里长出的食材。“土”何尝不依然是我们的命根呢?这种变化,与技术更新、市场经济、文化观念等勾连在一起,俨然是一个涉及城乡关系的宏大话题。

传统时期,人们将对自己的认同依附于脚下的土地,才会如此精心地感受那片祖祖辈辈传承的土地。现代化带来的影响使人们为了实现尽可能长时间在城市打工而坦然接受新技术,种植“懒庄稼”,甚至抛荒。我们应该意识到,在当下的农民生活体系中,土地已经不再是那个“生计”可安之处了,这个变化是当下反思乡土何去何从的重要内容。

四、反思乡土:从乡土中国到生态中国

在水—土—田的框架下理解乡土中国,强调的是乡土中国概念中包含的生态意蕴,乡土中国表达了一种生态与人文互惠的多元共存理念,文化是从土里长出来的,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工业化基础上的文化本质上的不同。如何从乡土中国走向生态中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农村,是乡土中国留给我们的命题。费孝通认为,从历史上来看,世界上许多国家发展工业时,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走工业化道路的结果是农村破产。费孝通不希望看到中国的农村重演悲剧,因此,他提出“中国正在走一条现代化的路,不是学外国,而要自己找出来”(方李莉,2017)。赵旭东谈阅读《乡土中国》的价值时讲道:“数千年的农业文明所构筑的中国意识很难真正离开‘乡土’这两个字去获得一种额外的理解,当然乡土并不是中国的全部,但是对于核心价值的讨论却无法避开对乡土问题本身的追溯,这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又一价值所在,也是我们今天还要不断去重读它的真实理由所在”(费孝通,2018:序6)。

在21世纪的乡村生活中,曾经那种富有生命性的土壤认知已经被现代科学认知体系所取代,化肥、农药广泛使用的背后是对土壤生命性的轻视,农作物生产由自给式生产转变为商品性生产,以前那种微妙的人土连接、人地情感已经随着老人的离去而消失。笔者调研的一个黄河北岸村庄,尽管它不靠近城市,也不靠近高速公路,但是整个村庄没有一户种植的小麦和玉米是为了自给食用的,甚至这些作物根本就没有回到农民庭院,在田间地头就完成了买卖。种粮农户所需米面粮油全部是从超市购买的。在鲁南的一个乡村,户籍登记人口2 300人,而常住人口却不足500人,大量平田无人耕种。为防止农田抛荒,人们种上了最便于管理的杨树。一方面,农田收入无力维持教育、医疗、日常生活的支出;另一方面,农民饮食也很少依赖自家农田的产出。在这样的农村里,生活日益现代化,但物我对立的意识却越来越强,人地分离是当下农村与农民最大的变化。这样的时代背景,不断促使时人重读乡土中国,并深思其中的文化意义和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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