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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2024-01-03朱瑞庭

关键词:举办者民办高校办学

朱瑞庭

(上海建桥学院,上海 201306)

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是新时代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加强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建设,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确保党对民办高校的全面领导,推进民办高校从人治走向法治、从善治走向良治的重要保障。新时代加强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建设,重点在于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坚守教育的质量底线,破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体制性难题;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和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很多学者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加快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了深入研究。李福华(2018)认为,党的领导是我国大学治理体系内生性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为此要完善大学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法律法规(1)李福华:《论党的领导与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学治理体系的内生性现代化》,《山东高等教育》2018年第6期,第1-6页。。姚遥(2019)强调,加强民办高校党组织参与决策是完善中国特色民办大学治理的客观需要,是推动民办高等教育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2)姚遥:《加强民办高校党组织参与决策 完善中国特色民办大学治理》,《中国高等教育》2019年增刊,第64-65页。。邱水平(2020)提出,要把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制度作为根本制度,以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力建设为主线,推进中国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邱水平:《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的若干重要问题探析》,《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20年第1期,第120-133页。。陈杰(2021)认为,实现大学内涵式发展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办学治校的实际效能(4)陈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治理改革:演进、特征与路径》,《中国高等教育》2021年第6期,第41-44页。。这些研究为加强新时代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指导。总的来看,现有关于党建引领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建设的研究还比较少,尤其是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背景下,如何通过党建引领来加快推动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建设,还有很多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要解决。本文从民办高校党建存在的不足出发,基于民办高校党建“一融双高”的视角,就党建引领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建设提出若干建议,以期加快民办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一、党的领导是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民办高等教育在扩大教育供给,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推动我国高等教育迈向大众化、普及化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1年底,我国民办高校已经达到了764所,在校生达845.74万人,分别占全国普通高校数量与在校生数量的25.37%和24.19%(5)教育部:《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2-09-15,http://www.gov.cn/xinwen/2022-09/15/content_5710039.htm。。一直以来,民办高校依靠高效的资源配置、敏锐的市场反应以及灵活的专业设置,较好地实现了招生、就业方面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对接,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民办高校通过将市场机制引入内部管理,优化了资源配置,提升了组织效率,增强了学校竞争力,实现了学校的快速发展。回顾我国民办高等教育40余年的发展,一大批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坚守教育理想,坚持公益办学,发扬创业精神,探索人才培养新路,充分彰显了民办高等教育的生机和活力。

进入新时代,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依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首先,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持续旺盛。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在2022年4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推动下,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同等重要地位得以确立,诸如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体系等长期困扰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得以解决,我国民办职业教育正在不断积蓄发展力量。其次,自国务院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来,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综合性评价日益受到重视,教育发展观、质量观、劳动价值观正在向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方向转变。最后,我国已实施以分类管理为核心的民办教育新法新政,长期制约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些政策性障碍得以消除,民办高校在选定自身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法律属性后,可以积极开展办学模式、人才培养、学校治理的创新探索。在这样的背景下,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空间不是变小了而是变大了,正在迎来转型发展的机遇期,推动民办高校的高质量发展正当其时。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在进取中突破,于挫折中奋起,从总结中提高,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系统回答了教育工作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6)《习近平出席全国教育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2018-09-10,https://www.gov.cn/xinwen/2018-09/10/content_5320835.htm。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7)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10-16,https://www.ccps.gov.cn/zl/20dzl/202210/t20221025_155436.shtml。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在践行初心使命的百年历史中,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过程中,在穿越历史风云的真理昭示中,得以形成并不断得到检验的,具有深刻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历史性等固有属性。古今中外,教育都被赋予了深刻的政治含义,政治属性既是政党的根本属性,更是教育的首要属性,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是中国共产党独特优势在教育领域的重要体现(8)何秀超:《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人民日报》2021年3月25日,第9版。。

民办高等教育事业是党领导下的教育事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校是党领导下的学校,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校,同样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任。这是由教育的基本属性和政治属性所决定的。民办高校必须立足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和国情,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遵循社会主义教育发展规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党的领导既是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的“定海神针”。新时代引导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其实质就是要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民办高校必须深刻领会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大意义,对标检视办学方向和办学理念,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到学校改革发展、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全过程,以党的意志统领办学治校,确保办学方向不走偏、办学理念不滞后。要把党的教育方针固化为办学治校的总设计;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固化为办学的行为追求和治校的行为准则,让党建成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把党的教育方针融入价值引领和校园文化,让教育的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社会功能与个体功能融为一体,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当前,民办高等教育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攻坚期、转型提质的关键期。民办高校要精准对标党和国家对民办教育的新要求,深度契合人民群众对民办教育的新期待,在强化依法办学、加强内涵建设上精准施策,全方位提升办学治校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开创民办教育发展的新局面,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民办高校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重价值引领、能力锻造、人格养成,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国家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标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主要集中在高职专科、职业本科和应用型本科教育,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民办高校要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在不同定位上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要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学校发展的规模、结构、效益,把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心集中到教育教学上来,打破一味追求招生规模特别是贪大求全的倾向,将发展转向内涵建设、练好内功,激发内生动力,真正落实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战略。民办高校要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和提高学科专业体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适应度,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的对接度、契合度,形成鲜明的培养标准、质量导向和实施路径,因材施教,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促进提质培优,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相较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的发展历史比较短,在实施分类管理的背景下,其学校治理体系建设既有与公办高校共性的一面,也有自身特殊性的一面。在现阶段,讨论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建设,还必须置于推动分类管理的政策设计和加快转设等多重叠加因素的背景下来进行。从教育的公益属性来说,国家鼓励、倡导和支持举办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同时,法律也允许举办营利性民办高校。无论举办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民办高校,都必须坚守教育初心,回归教育本质。从目前我国民办高校的运行实践来看,其内部治理体系建设在分类转设前后均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在民办高校“五位一体”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厘清,不同权力主体的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各利益相关者应有的权利尚未得到充分保障,在形成治校合力方面有待提高;如何把民办高校高效的组织效率转化为工作优势,需要开展更多的探索;学校法人财产权的保护比较脆弱,防范学校运行发展风险的意识比较淡薄,体系建设、制度建设比较滞后,重大财务事项的风险管控尚未完善,关联交易管理还难以适应内外部监管的需要;内部审计工作薄弱,审计机构缺失,纪检、监察、监事、人事等机构的合力不够,相关财务审计、干部考核、人员评价的制度设计和执行不够完善;预算编制及其执行仍待加强;有些学校对基本建设、资产采购、继续教育、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监管存在缺失。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中国特色大学制度为指引,以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建设。

二、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4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重要的法律法规文件出台为标志,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大致可以划分为缺失期、探索期、规范期和法治期四个阶段(9)宋斌:《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发展历程、时代使命与内生能力》,《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22年第4期,第9-16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连续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有关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的文件。此外,还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等文件,使民办高校的党建不断得到加强,党建成效日益显现。这主要表现在,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得到强化,党组织在把关定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党建思政工作的保障得到加强,各地、各校积极探索“党建+”融合方式,推动党建与育人有机融合、同步发展。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各具特色,一些民办高校党建进入全国示范行列,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落户部分民办高校,示范和辐射效应更加凸显。

由于在干部管理体制、办学资金来源、学校运行模式和政府管理方式等方面有别于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也存在明显的短板。例如,民办高校党组织存在如何建、谁来管、管什么、如何管等突出问题(10)宋斌:《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思考》,《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19年第1期,第1-5页。,导致民办高校党建引领存在缺失(11)李冰、李爽:《党建工作背景下谈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23期,第177-178页。、党建基础比较薄弱(12)阙明坤、辛怡、宣葵葵:《民办高校党建变迁、挑战及对策》,《终身教育研究》2021年第4期,第35-41页。、党建工作不成体系、院系党组织作用发挥不足等,党组织在参与办学治校全过程的决策、监督、执行等方面都还存在问题,离《重点任务》的要求有不小差距。一切问题的根源在于认识不到位。当前,对民办高校党建存在不少认识模糊、似是而非的问题:一些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对学校党建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认为,民办高校姓“民”,党建可有可无,搞党建是多了一个“婆婆”;也有的认为,学科专业建设才是学校的内涵建设,党建无助于内涵提升;还有的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建会制约民办高校体制机制优势的发挥,从而对推动学校党建心存顾虑。在这些错误认识的影响下,一些民办高校对党和国家有关党建的制度、文件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党组织的地位无法得到全面保障,党组织负责人的身份比较尴尬,表面上被“客客气气”地对待,实际上可能只是学校的“摆设”,甚至被排挤和“边缘化”;党建的制度建设尤为薄弱,党建人员、场地、经费无法得到落实;有的基层党组织形同虚设,重业务、轻党建,以业务工作代替党建工作,越到教学、管理、服务第一线,党建思政力量越是薄弱,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没有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教学场所与社区党建的合力尚未形成,党建思政工作碎片化特征明显。总体而言,民办高校党建较普通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六个过硬”“五个到位”“七个有力”仍有较大差距。长此以往,将严重削弱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不利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

仔细分析这些隐忧和风险,原因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办学思想不够端正。有些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错误地认为,民办教育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办教育可以照搬“市场规律”,开展“市场化运营”,获取“市场回报”,从而把党建与办学治校割裂开来。也有些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认为,民办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人才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技术技能上。这样的办学取向不但存在认识偏差,更偏离了教育的政治属性和社会功能。事实证明,若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放在应有的位置,学校的人才观、质量观、发展观难免会出现偏差,学校发展可能会受到损害。“党建是学校的内涵”应该成为民办高校举办者和管理者办学治校的共识,只有达成这样的共识,党的领导才能得以加强,学校发展才能得到保障。二是法人治理不够健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民办高校的办学体制和实践,民办高校举办者依法制定学校章程,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既面临有别于公办高校相对成熟的领导体制的特殊性,又面临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迫切性。在现实中,相关主体地位不清,权力边界不明,相互制衡欠缺,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导致党建未被置于优先事项和引领地位。三是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民办高校实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特别是将学校转设为营利性学校,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资产确认、财务清算、税费清缴、资产处置和审批登记等一系列政策难题。尽管分类管理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但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多以纲领性、原则性的政策为主,在新旧制度衔接和操作细节方面仍有诸多盲点,对实践困惑回应不足。一些地方政府持观望态度,尽管出台了涉及分类管理的政策,但进展缓慢,多数地区在现有民办学校分类转设方面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分类管理改革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决策部署,必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下去。民办高校法人属性选择不仅与民办高校治理密切相关,也对学校党建思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此,必须把党建纳入分类管理及其治理体系的一体化设计和建设中。党建问题不仅涉及营利性民办高校,也涉及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对于后者来说,党建引领的治理体系建设同样不是“完成时”,而是“进行时”,从一定程度上而言,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党建更容易遭到忽视。在选择成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后,一些举办者逐渐产生“等靠要”的思想,期待国家对其的支持能“一步到位”。相较分类选择前,这些举办者办学治校的创新激情和干事活力均有所减弱,造成民办体制机制的优势无法发挥,办学特色不彰显,内生动力不断弱化。

当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党建和法人治理问题。就党建而言,民办高校的原有基础就比较薄弱,在选择营利性之后如何强化党建引领的治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重大课题。一些营利性民办高校的举办者认为,既然选择了营利性,学校就可以按照“公司制”开展办学,政府不应该加以干涉,致使党建工作淡化、虚化、弱化。当前,营利性民办高校内部法人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内部人控制问题较突出、内部授权体系不够科学、风险控制机制普遍缺失以及监督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等。在构建营利性民办高校治理体系中,如何协调以政府、社会为主体,以法律政策和社会规范为内容的外部治理,与学校由董(理)事会(以下统称“董事会”)、党组织、行政、监事会、教代会构成的“五位一体”的内部治理之间的关系,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如何有效落实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预决算、对外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担保融资、对外举债、关联交易及结余处置等重大财务事项的内外监管监督,还有很多政策空白和实施难点;如何平衡多元主体利益诉求,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坚决守住教育安全底线,还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有鉴于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的特殊性,考虑到该类高校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资本逐利性和教育公益性之间的矛盾,亟须通过强化党建对治理体系建设的政治引领,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夯实法律法规和制度基础,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从根本上澄清了一段时间以来对全面加强党对民办高校领导的模糊认识,旗帜鲜明地回应了一些民办高校的错误观念,为下一步深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统一了思想,创造了条件,也为新时代全面加强民办高校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理直气壮抓党建、以党建引领学校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民办高校“一融双高”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

三、党建引领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新时代民办高校党建引领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在于,进一步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健全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在董事会建设、章程建设、院系党组织建设、党政班子建设中,强化党建引领,完善顶层设计,找到党建与学校事业发展的契合点,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建对民办高校董事会建设的政治引领

从民办高等教育的创建背景、发展历程、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投资办学的历史脉络来看,民办高校举办者的结构比较复杂,不同主体在诉求上存在较大差异,由此形成了复杂的法人治理问题。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民办高校逐渐形成了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无论选择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举办者都有着强烈的教育情怀,公益性办学始终是举办者的初衷和追求。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毫无疑问,民办高校的举办者也是自己人。为此,既要充分尊重不同举办者在利益诉求层面的差异性,依法保障学校的法人财产权,也要通过政府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化,引导民办高校的举办者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教育理想,坚持公益性办学,树牢底线思维,推动学校走内涵式发展之路。在这样的背景下,强化党建对董事会建设的政治引领,成为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要义。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通过形式多样的报告会、研修班、谈心会等,加大对举办者的政治引领,教育引导举办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重中之重是做好董事长的工作。根据《意见》的规定,民办高校的党组织书记由政府派驻,身兼政府督导专员,负有把政府的管理意志传递到学校的责任,是政府参与民办高校治理的重要手段。从政府管理到学校治理,民办高校要健全学校党建的工作机制,发挥好党组织在学校治理体系中指方向、立规矩、树正气的作用(13)周海燕、卞谢瑜:《从管理到治理:高校党建引领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高校教育管理》2021年第5期,第55-63页。。为全面落实党组织决策、参与和执行的职能,要着力构建党组织和学校董事会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探索建立书记和董事长之间的工作沟通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能够贯穿学校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党组织的工作重点在于加强政治引领,提高举办者及其代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现阶段,尤其要关注营利性民办高校举办者,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提振办学信心,完善配套政策,鼓励学校探索党建引领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加强以章程建设为核心的学校治理体系建设

第一,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学校章程修订完善,严格落实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并适时开展巡查、整改工作。对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进一步做好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民办学校章程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当前民办高校章程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包括章程修订工作缺乏指导,写入章程的内容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等。为此,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指导和监督。在章程内容的修订中,既要严格对照相关要求,纳入党建内容要点,又要注重保持办学特色,避免“千校一面”。为了避免出现无章可循、有章不依、违章不究的现象,教育督导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章程修订、执行的专项巡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现象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第二,以学校章程为依据,推动民办高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民办高校要在“五位一体”的法人治理结构中明确不同权力主体的职责,确保各主体既能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能统筹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形成党委政治领导、董事会依法决策、校长负责实施的有序运行和科学发展的良治之道。一是在学校章程修订和治理体系建设中,要十分注重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融入举办者的教育教学理念,避免董事会“家长制”式的管理,避免董事长在办学治校中的“一言堂”。举办者要尊重学校办学的自主权和独立性。二是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中,提高党建和业务工作的耦合度、嵌入性、渗透率。民办高校要着力处理好教育和市场、学术和行政、规模和质量、守正和创新四组关系,尤其要重视依法治校、规范办学。三是在章程的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有效落实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依法保障师生权益。四是加强监管,守牢安全底线。民办高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合理定价,规范决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监管的原则,自觉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监管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在多元共治的视角下,强化党建引领,完善配套政策法规,注重政策调适和制度创新(14)陈文联:《举办者视阈下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制度的调适与创新》,《中国高教研究》2018年第5期,第88-91页。,平衡多元主体利益。对上市教育集团,要隔断境外资本市场与境内办学主体之间的关联,搭建上市主体与学校之间的防火墙,遏制资本在教育领域的无序扩张。

(三)有效发挥院系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高校院系作为基层教学组织,发挥着承上启下和育人主体的关键作用。有效发挥院系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事关民办高校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也事关党的建设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此,必须把有效发挥院系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纳入学校治理体系建设。根据笔者对民办高校开展的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目前民办高校院系党建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组织形态比较单薄,规模小,力量弱;二是制度化保障不够,主体责任还不实;三是领导机制不健全,过程治理有缺位;四是党建和业务不协调,有机融合还不足。以上问题的根源在于,多元主体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组织政治功能未发挥,干部队伍政治能力不匹配,压力传递和监督检查不充分,融合创新的主动性不够强。

对照《意见》《重点任务》的要求,完善民办高校院系党组织的政治功能需要构建如下机制:一是进一步增强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强化院系组织领导机制,保证统筹治理;三是完善评价考核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这三项机制的主体是学校。此外,还要建立和完善“N”项党建事业融合机制,落实主体是民办高校院系党组织,包括找到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与院系事业发展的契合点,探索相关举措、路径、制度、方法,构建党建和事业发展双向促进的联动机制,形成院系党建的溢出效应,促进“一融双高”真正落地见效。要有效发挥民办高校院系党组织的政治功能,须制定或修订如下政策法规:第一,适时修订有关党的建设基础性文件,如在《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删除或修改“本条例适用于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的表述,使之同样适用于民办高校,以充实民办高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的法规依据;第二,适时修订有关民办高校党的建设文件,如在《意见》的基础上,增加发挥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的规范要求;第三,建议地方出台民办高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的专项文件,进一步明确院系党组织的功能和职能。此外,要加强对民办高校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的专项检查、评估及整改。

(四)选配好民办高校党政“一把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1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人民日报》2021年3月27日,第1版。。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要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外部赋权,内部赋能”中的使命和责任,以追求卓越的政治自觉和勇气担当,积极探索以一流党建引领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路径(16)方守恩:《以一流党建引领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思想理论教育》2020年第9期,第77-81页。,聚焦“六个建设”(17)周坚:《在深度融合中以党建引领高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10期,第3-8页。,把工作重心放在建设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全面覆盖的思政教育体系、和谐民主的管理体系和安全稳定的工作体系上(18)王宝根、侯红梅、王振兴等:《强党建立制度 推动民办高校跨越发展》,《中国高等教育》2020年第19期,第50-52页。。可通过以下四条路径,强化民办高校党政“一把手”的制度安排和能力建设。一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法定程序安排党组织负责人进入学校董事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党员校长担任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副职,把“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落到实处。这样的组织安排可以为学校实现“一融双高”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二是在民办高校党政负责人的选派和使用中,适当强化书记的“业务能力”标准,突出校长的“政治能力”标准,在书记和校长之间达成“党建是学校内涵”的共识,找到两者的“共同语言”,从而树立起科学的学校质量观、发展观。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相关规定,明确书记和校长的工作边界,避免出现“书记监督校长”的简单化倾向,构建“不越位,不缺位”的工作机制,在书记和校长之间形成互相补台的工作关系。三是开展民办高校党政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专题培训,提高民办高校各级党政干部的履职能力,以党建赋能事业发展,在“有为”中争取“有位”,既“有位”更“有为”,确保学校党政工作得到董事会的理解和支持,合力打造高质量党建的支撑保障体系。四是加强对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和履职监督,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负责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的负责人及时批评教育,直至调离岗位。

四、结 语

民办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民办高校具有体制机制方面的优势,它们凭借面向市场的专业设置、灵活的资源配置、高效的组织效率,在提供高质量、有特色的选择性高等教育服务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高校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加强治理体系建设已成为其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民办高校必须走党建引领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本文梳理了民办高校党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讨论了中国特色大学制度框架下加快推进以党建引领民办高校治理体系建设的若干建议,主要包括强化党建对民办高校董事会建设的政治引领、加强以章程建设为核心的学校治理体系建设、有效发挥院系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以及选配好民办高校党政“一把手”。由于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历史不长,本文对其治理体系的理论分析还不够深入。同时,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尚在推进中,相关治理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明显不足。今后有必要针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别开展治理体系的研究,可将研究重点放在理论建构、实践探索、案例分析和典型推广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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