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筑企业现金流管理探讨
2023-12-30李东风
李东风
[摘 要]近年来,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国内各项经济指数持续下滑,基础设施投资萎缩,加上建筑企业盲目扩张,不注意现金流管理,很多建筑企业遭遇了毁灭性打击。在恶劣的大环境下,建筑企业必须把现金流管理放在首位。因此,文章深入分析导致建筑企业倒闭的资金管控这一主要原因,查找问题,寻找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现金流管理的具体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企业;现金流管理;重要作用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3)24-0091-03
建筑企业以项目为管理单元,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建筑企业的发展质量,狭义的建筑企业的现金流管理其实就是项目的现金流管理。
近年来,大批量的民营建筑企业倒闭潮给国有建筑企业敲响了警钟,要求国有建筑企业一定要围绕“有规模的利润,有利润的现金流”这一中心思想开展各类经济活动。
一、国有建筑企业开展现金流管理的重要性
(一)现金流能够相对客观地反映建筑企业的发展状况
利润更多的是反映企业一段时间内的经营成果,利润受诸多因素影响,如坏账提转,无法客观反映企业经营发展的好坏,不利于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某地产龙头企业暴雷后,财务报表仍反映有大量的利润,但实质上该企业已处于破产清算阶段。
现金流是基于收付实现制反映企业一段时间内的经营状况,可以通过建筑企业现金流的好坏,判断该企业在投招标上的策略,在资金管理上的思路,不一定能很客观地反映其健康状况,但能作为评判其是否健康、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重要参考。
(二)现金流能给决策者提供决策参考
决策者能够通过企业的现金流充足与否决定企业的发展思路和管理策略。
当企业现金流充足时,企业可以适当投资、扩大规模、寻找更多机会,以提高资金的效益,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和资金流入。
当企业现金流不足时,企业可以通过适当收缩投资额度、加大资金管控力度、灵活使用融资手段等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弹性。
二、国有建筑企业开展现金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人员资金链安全意识淡薄
1.决策层意识淡薄
一是惯性思维作祟。建筑企业在30年经济突飞猛进的浪潮中,享受到了政策的红利,利润高,资金足,收款慢一点、付款比例高一点对行业整体的影响不大,国有建筑企业长期存在对“双清”重视度不够的问题,形成了漠视现金流管理的惯性思维。
二是考核导向偏差。长期以来,建筑企业将考核重点放在经营指标、规模指标及利润指标上,不重视现金流指标考核,或现金流指标考核占比较低。这种考核导向导致从上到下的各管理层级对现金流重视程度不高。
三是专业壁垒限制。建筑企业的决策层几乎都是工程类专业出身,对财会知识了解不够,对现金流对建筑企业的重要作用也不够理解。
2.项目层级管理人员意识淡薄
一是项目主要负责人目光短浅,在物资招标环节,项目招标付款条件只关注价格,不关注能否履约,导致公司垫资,对公司整体现金流造成负面影响。
二是资金成本意识淡薄,很多国有建筑企业对项目层级的借款未严格执行制度,不计利息,给项目造成公司资金可以无偿使用的错觉,项目只关注采购成本,不计算资金成本。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
很多国有建筑企业没有一套规范的内控制度,从投标经营选择、招标条件设置、过程管理标准、现金流管理标准和手段、项目指标考核体系到收尾结算双清奖惩等各资金流管理环节的制度不切合实际,不具有内控价值。有些国有建筑企业虽制定了内控制度,但往往执行走偏,或者不严格执行,形同虚设。
(三)标前调查测算流于形式
建筑市场的一大特征就是边施工边设计边出图,经常出现施工企业投标价和最终结算价差别较大的现象。
很多国有建筑企业没有明确的投标管理办法,也没有专业的投标调查和测算团队,只是临时凑出几个人开展调查和测算标前利润,导致出具的调查结果和测算结果与实际有天壤之别,给企业造成巨大亏损。
(四)低价中标垫资
国有建筑企业偏向规模产值的考核导向,导致很多建筑企业在投标时选择低价中标,中标即亏损,亏损就要侵占公司的现金流。
一些国有建筑企业为承揽业务,即使付款条件差甚至垫资施工的项目也要参与投标,导致中标后,公司需要大量垫资,且完工后建设单位也不一定会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这非常不利于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
(五)项目管理不到位
项目是建筑企业的基本单元,项目管理的好坏决定着建筑企业的发展质量。在项目负责人不重视资金成本的大环境下,采用低价格高支付比例的方式本不利于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加之对下游民工的工资支付、劳务公司的资金不管不问,劳务公司以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的现象经常发生,甚至超付情况也时有发生,更不利于建筑企业现金流的良好运转。
(六)大环境加剧建筑企业现金流管理难度
1.收入端回不来
整体经济向下运行,地方财政吃紧,很多建设单位资金愈发紧张,造成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款。国家出台了保障建筑企业的相关政策,要求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不低于80%,要实行过程结算,但执行效果较差。建筑企业为了持续经营,也不敢与建设单位“撕破脸”,只能被动接受现状。
2.支付端大量流出
一是国家为保证民工、民企、中小企业权益,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全额支付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且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民企、中小企业款项,国有建筑企业具有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擔当的基本功能,更要坚决执行国家政策。
二是大宗物资钢材几乎都是6个月100%支付,欠款可能性不大。这两点造成单个项目归集的成本几乎 95%以上要对外支付,资金流出极大,建筑企业很难做到收支平衡,难以形成正向现金流。
三、国有建筑企业实行现金流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做好内控并严格执行
现金流内控涉及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投标环节要有投标内控制度,要明确什么付款条件的项目可以投,触及投标收款条件底线的项目一定不能投。
策划环节涉及的内控制度很多,如资金自平衡管理办法要对招标付款条件设置明确的控制上限,决不允许超越上限招标。过程中,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要明确资金收支的控制条件、供应链使用的控制条件、安全资金控制底线触发控制条件等。在项目收尾后,要有收尾管理制度,对清欠(收款)要有时间限制及奖罚标准限制等。
(二)重点考核现金流并及时兑现
考核导向决定着各管理层级对经营性现金流的重视程度,倒逼各管理人员学习现金流相关知识。
1.建立以现金流考核为重点的考核体系
经过相关公司的实施和结果反馈,将经营性净现金流作为项目和国有建筑企业绩效考核的重点是能够取得良好效果的,具体考核权重为:现金流占45%、利润占45%、客户评价占10%,安全质量作为一票否决项。
2.严格执行考核并及时兑现
按照半年度为考核区间,及时开展考核,并限时兑现奖罚,使各管理层级和人员提高对现金流管理的重视程度。
(三)对投标经营源头进行择优
经营投标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项目层级能否实现正向现金流,也决定着企业能否实现正向现金流及国有建筑企业资金链的安全。现有大环境下,设置投标条件尤为重要。
一是必要条件,净利润3%以上、付款比例80%以上、尽调无执行案件、按月支付进度款。
二是财政资金项目和央国企项目在满足必要条件的情况下,北上广深可放心投标,一线城市谨慎投标,二、三线城市除非提供支付担保或兜底才能投标。
三是民企业主项目在满足必要条件的情况下,要提供资信证明和支付担保。
四是专项债项目,可以放心竞标。
(四)严控招标源头
作为经营性净现金流的支付端,对外付款条件设置尤为重要。国有建筑企业要制定严格的招标条件,建立招标付款条件和单价模型,从支付端源头严控。
1.设置硬性招标条件
一是劳务和专业分包过程支付比例原则上不高于75%,剩余25%尾款按照完工5年均衡支付。
二是材料要区别对待,钢材的支付比例不高于75%,尾款尽量在6~12个月内均衡支付;混凝土及其他辅材的支付比例不高于75%,尾款按4~5年均衡支付;特殊加工材料要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但供货完毕一般不超过80%,剩余20%尾款按照6~12个月或更长期限均衡支付。
三是租赁费用原则上的支付比例不高于70%,尾款按5年均衡支付。
2.寻找利润和付款比例平衡点
建立付款比例和单价的测算模型,以总价100为基数,公司设置75%的付款比例,把付款比例提高到85%,单价下降5%。对于该项采购,过程实际支付比例仅为80.75%,节约了5万元,节约的费用几乎能够填补提高比例的资金流出,公司还多盈利了5万元。鉴于上述逻辑,可以设计测算模型,即:(原采购总额×价格下降幅度×提高后的支付比例)÷100×100%-原支付比例=价格下降幅度。
(五)做好现金流预算
1.项目层级
项目现金流预算分为全周期现金流预算、年度现金流预算、季度现金流预算和月度现金流预算。项目中标后,需要做好现金流全周期预算,全周期现金流预算从建设单位拨付条件出发,扣除现场经费、税金预交、上交收益、折旧收益后的净额作为整体对外支付控制额度,作为项目工料机招标控制额度。
全周期现金流预算是项目全周期资金收支的指导手册和规范,在项目资金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年度现金流预算一是作为项目全年收支的预测,可以检验项目施工管理是否正常;二是作为公司现金流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司層级
公司年度现金流预算极为重要,是对年度资金收支的摸底。当资金预算有大的净流入时,公司可考虑通过提高付款比例、降低采购单价等形式发挥资金的盈利效应。当资金预算有净流出时,公司要考虑是通过供应链金融方式,还是通过压低付款比例适当提高单价牺牲盈利的方式,抑或是引入战略合作者的方式解决。公司资金预算一定要留存部分安全资金,应对突发事件对公司现金流可能造成的影响。
(六)活用供应链金融工具
国有建筑企业相较于私营建筑企业,在资金融通上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其融资成本逐年下降,近两年更是低到3%左右,有利于国有建筑企业通过资金融通保证资金链安全以及保持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从应收账款端看,为保持资金的灵活度和弹性,降低应收账款的可能性坏账,可以与建设单位沟通,采用应收账款无追保理的形式,推动应收账款变现。在建设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可以整理公司存在的大量债权,通过打包向金融市场投资发行债券的形式,即所谓的资产支持证券,或采用资产支持票据的形式融资。
从应付账款端看,在合同签订时,约定可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航信、E信等金融供应链方式支付,缓解短期支付压力。对于大宗钢材采购,鉴于票据时限只有半年,可以采用应付账款保理的形式缓解支付压力,保证企业现金流的灵活性和资金链安全。
(七)缩短“双清”收尾时间
建筑企业在项目完工后,如果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清收(结算)工作,就会制约工程尾款的清欠(收款),严重影响建筑企业的资金链安全,这也是大量建筑企业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做好“双清”工作,是保证建筑企业资金链安全的重要途径。
1.压实责任,加重奖罚
“双清”工作做不好,除了建设单位拖延结算付款等客观因素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清收人员的责任未压实,导致清收人员不重视清收工作。因此,为做好“双清”工作,一定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间、加重奖罚,将其编制到制度中,严格落实。
2.多管齐下,持之以恒
针对“双清”工作开展难的问题,要根据不同原因采取不同措施。业主拖延结算、耍赖不支付的,可采用“软磨硬泡”的手段,专人紧盯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果各种手段都没有效果的,则可采取诉讼手段清收清欠。如果业主资金困难,建筑企业可与业主协商通过供应链手段实现“双清”,也可以为业主介绍资金方,帮助业主解决资金难题。
四、结语
现金流是企业的“血液”,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国有建筑企业一定要吸取民营建筑企业大量倒闭的教训,总结经验,设计出一套现金流全链条管控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国有建筑企业良性运转,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