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时期山西妇女生产动员的实践探索及当代启示
2023-12-29刘荣臻
朱 伟,刘荣臻
(太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实践证明,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或经济建设时期,妇女都发挥了自身的作用,是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随着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日益凸显,因而,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便是动员占农村人口半数的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山西作为老解放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大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农业互助组也有了较好的发展。因此“发动并组织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加新山西的各项建设,特别是参加恢复与发展工业、农业、手工业及副业生产,为工业化的山西而奋斗”,[1]便成为山西省委的一项重要任务。山西省委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因地制宜,发挥自身优势,对发动广大农村妇女参加生产作出了许多有益的实践探索。
一、思想教育:革除妇女落后生产观念
山西地处内陆,深受男尊女卑封建观念的束缚,导致农村妇女自身存在着许多阻碍其参加劳动的落后生产观念。如清徐县妇女周艳花存在着轻视体力劳动和农业生产的错误思想,“觉得参加农业劳动,既吃苦,又没前途,更用不着文化,有文化的人,应该是做些轻巧工作和舒服活计。”[2]因此,党和政府虽然一直在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参加农业劳动生产,学校也在贯彻劳动教育,但大多数妇女依旧不为所动。其次,部分妇女缺乏集体主义的生产观念,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认识不足。如太谷县侯城乡新联农业社的“团员高拉弟,给社里喂猪,开始,每天给计2 分工,因计分少,不满意,对料理猪娃很不关心,结果一窝13 个小猪被冻死,给社遭受了很大损失。以后每天给计5 分工,喂猪工作才有了善变”。[3]因而,党想要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就必须革除这些落后的生产观念,而且要针对上述思想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的生产活动,向广大妇女进行思想教育。1955 年3 月8 日,山西日报发表题为《动员全省妇女为完成今年各项任务而努力》的文章,文章指出:各级党委必须将全省妇女动员起来,要重视对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妇女积极参加劳动,思想上打破封建束缚。
为此,想要激发起妇女追求独立自主,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的内在活力,首先要让广大农村妇女树立起主人翁的思想。1952 年,在平顺县西沟村李顺达农林畜牧生产合作社里,有男劳力24 个,女劳力22个。如何发挥占劳力总数将近一半的妇女在农业生产上的潜力是搞好生产的一项重大工作,当社内党支部决定发动妇女参加生产时,不仅有些男人看不起妇女,就是妇女自己也瞧不起自己,有些妇女认为:咱这上地劳动那还不是个笑话么。要克服妇女们这种自己小看自己的心理,就得进行思想教育,树立起男女平等的观念。党支部抓住这点,反复向妇女们做思想教育工作。“经过十多次的前途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后,原来看不起自己的妇女,现在都觉得新中国妇女没有干不成的事情。从此19个妇女定下了爱国公约,保证不光在三台上战斗,还要上地生产”。[4]
另一方面,党还经常对广大农村妇女进行集体主义教育,使广大农村妇女正确地认识个人同国家、同集体利益的一致性,树立爱社如家的思想,克服忽视质量,只顾赚分以及不爱护公共财产等不良思想。此外,党还加强了对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妇女的政治觉悟,克服埋头生产,不问政治的倾向。教育内容则以社章、工农联盟、时事、党的政策等为主要内容,让广大农村妇女明白生产是为国家做贡献,是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美好明天。经过教育,妇女们的思想觉悟提高了,“认识到了想要实现社会主义,必须要把人口半数的妇女发动起来,投入生产增加收入,多打粮食,支援国家建设,同时也才能求得妇女彻底解放,从根本上克服男人的轻视妇女观点”。[5]
在进行思想教育时,山西省委还强调应该恰当使用以下教育方法:第一,抓典型,表模范,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如平定县下董寨农业社将“积极分子赵淑妮这小足妇女,去年做下50 个劳动日,分得450 斤粮的典型事例,编写成简短的材料,用鲜艳的色粉笔和醒目字迹在板报上刊登。同时也编成小歌曲、快板等在街头宣传,”[6]取得了良好的动员效果。第二,经常向妇女进行总结起来的教育。各基层支部要把每段运动中妇女的生产成果,加以总结表扬,并提出存在问题,以使她们明白自己的作用,提高其生产积极性。第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各种活动场合,以及召开一些必要的小型座谈会来进行思想教育。如长治一区管村在女干部邵秀英的带领下“成立了个读报组,地里歇下来就给大家念一念报,这就把生产和学习都结合起来了”,[7]通过读报学习,妇女们都表示自己的思想觉悟有很大提高,要积极参加劳动增加生产,为国家的生产建设出力。
二、技能培训:提升妇女生产技能水平
随着妇女大规模投入农业生产活动,她们在农业技术方面的不足也随之暴露。比如山西部分地区在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后发现,由于妇女未能掌握农业生产的关键技术,因而无法与男工相比,只能充当“半劳力”。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向前发展,对妇女生产技能要求愈来愈高,除了较为简单的送粪、晒种等,剩下的农活都是对农业生产技能要求较高且细致的活计,特别是实行工分定额后、对妇女劳动的质量和数量要求都上升了一个台阶。为此,党开始重视并强调提高妇女生产技能的必要性,1950年初,在山西率先完成土地改革并较早开始互助合作的地区,各地党委开始推行妇女劳动技能培训工作,号召广大妇女学习生产技术,为农业合作化的大生产做好准备。
为了提高妇女技能水平,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山西省委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采用了不同的方法。首先,在村党支部和社务委员会的领导重视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计划,然后召开会议,对妇女进行思想发动,部署学习计划,使广大妇女明白学习生产技能的目的,鼓舞广大妇女的学习信心。“如临汾,壶关,文水3 个县和隰县让井村七一农业社,通过以上办法就有3151 名妇女,在夏季生产中都积极的参加了技术夜校,技术训练营,技术传授站学习,通过学习后使大部分妇女都提高了技能水平。因妇女技术水平提高了,所以参加生产的活计就更加广泛,成绩也更加突出。如广灵、右玉等4个县、3个乡18个社了解就有1182名妇女学会了使用大锄锄田的技术,在夏锄紧张中,进一步发挥了她们应有的作用”。[8]
其次,组织妇女实地观摩。平定县涧鱼乡高明农业生产合作社副社长李先润组织本社妇女,到男人锄棉花的地进行实地观摩,并让技术员介绍了怎样锄棉花以及锄两次作用是什么。通过组织妇女下地观摩学习,“社内16 个妇女劳力,全部参加了农业生产。除了帮男社员做活外,她们还锄下39亩棉花。其中,12 个妇女学会了浸种与人工授粉和棉花五打等技能。由于她们学会了各种生产技能,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劳动积极性,改变了男人轻视妇女的观点”。[9]同时也说明妇女们想要学习与提高生产技术,必须下地实学,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的实际生产技能提高,从劳动中彻底解放自己。
最后,采用“男教女学、互教互学、边教边学、学什么劳什么”的办法,解决了多数妇女不会生产技能的问题。1952 年,邓颖超在《进一步发挥妇女参加生产的积极性,保护妇女儿童的健康和安全》中提到:“随着农业技术改革的发展,应大力提倡妇女学习当地需要的而又适合妇女的技术。学习方法,主要依靠边做边学,男教女学,互教互学”。[10]文水县上河头社为了培养妇女学习农业生产技能,全社每队、每组都配有一个技术员,5 个队37 个小组,共42 个技术员。先由一个男技术员带三个妇女,后来抽调男女技术员去县里培训了7天,回来后在各队共培养了17名女技术员,他们经常用“边教边学”的方法教会了妇女所需的一般技能。除此之外,技术员还经常召开妇女会与民校技能课提高妇女技能,此举过后,妇女普遍学会了定苗、锄棉花、棉花五打、上追肥、按操作规程管理棉花等。[11]总之,由于党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妇女技能培训工作,不仅提高了广大妇女参与劳动生产的积极性,也克服了部分男社员轻视和排斥妇女的思想。
三、彰显公平:确立男女同工同酬制度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即使党和政府对妇女发出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国家话语,可在实际的农业生产中由于男女固有的性别差异性和劳动能力的不同,妇女依旧不被算作是一个完整的劳动力,得不到和男子一样的劳动报酬。而且在少数山西农业合作社中,部分人错误的认为:“男女同工同酬”中的同工就是男人担百斤,妇女也同样担百斤。因而在使用妇女劳力方面,发生过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如昔阳县白羊峪农业生产合作社“男社员张科举,明知陈传香怀孕,但硬要传香挎一大筐玉米,使得传香哭起来。所以妇女参加生产的积极性不高”。[13]而“同酬”也发生过类似的错误做法,平定县阳窑农业社让妇女和男人干一样的活,但同样劳动一天,妇女们最高评到五分,最低则只能评四至三分,妇女得不到合理报酬,打击了其劳动积极性,该社妇女吕换妮说:“家里营生就一大堆,受死赚不下二分半,(而)男人最弱的荆海盆老汉每天还能赚到八分”。[14]因此,为了更大程度的动员妇女加入到合作化运动中来,就要按照妇女实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规定工分,并且直接以工分来衡量男女劳动,而不是以性别来衡量,在实际生产中逐步确立起男女同工同酬的分配制度。
首先,确立同工同酬的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妇女劳力,使妇女安全投入生产。1953 年,山西省委为了进一步发挥妇女生产潜力,同时做好实行同工同酬的准备工作,指示各地区要根据妇女的劳力强弱,技能高低,对妇女劳力进行了一次合理的规划和灵活的安排。如“榆次大仿苏社,全社共有742个妇女劳力,其中有劳力不能参加田间劳动的150 个,社内就让她们看孩子。有263 个劳力强的妇女,社内就把锄苗、上追肥、割麦等10 种农活分给她们去干,有420 个劳力软弱孩子又多的妇女,社内就把近地干活——选种、除虫、拔草等9 种活计分配给她们”。[15]合理安排后,妇女一致反映:这样使自己摸清了劳动的底子,今后也不怕没活干了。这说明实行“科学分工”的劳力安排,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调动女劳力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尤其是对于妇女而言,减少了“同工同酬”政策中的评工的不合理现象。
其次,同工同酬的合理解决,必须依靠党的重视与支持。平定县阳窑农业社副社长姜腊梅领导全社妇女在刨黄土时,七个妇女一天刨了300 担,但社里不给合理报酬,七个妇女只留下了一人。她主动到党支部和社务委员会寻求帮助,党支部通过研究认为这种做法会损害妇女参加生产的积极性,并在调剂土壤时,给妇女实行包工计分制度。姜腊梅将包工计分的优势传达给妇女们,妇女们一致表示,如果在党的支持下能够订立包工计分制度,就一定能得到和男社员一样的合理报酬。之后在党支部的支持下该社基本上改变了男女同工不同酬的局面,如该社妇女荆培阆,原来只能评到五分,包工后每天都要评到七分,因而都表示拥护腊梅领导她们向封建思想斗争。[15]实践证明,同工同酬制度的确立党在其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平顺县西沟村申纪兰在领导全社妇女争取同工同酬时得出的经验是“党的支持,党的领导,李顺达(党支部书记)要不支持,我们也得不到(同工同酬)”。[16]
最后,做出成绩,争取同工同酬。影响同工同酬政策施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男性一直对妇女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效果持有严重的怀疑,大多数男人认为:妇女们不顶用,干活不用评分,农忙时做个助手就行。为此,信奉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共产党深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工同酬”的口号喊得再响亮也不如一份出色的劳动成果更能证明男女同工同酬的合理性。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利用参观场合,大力宣传妇女劳动的质量便成为了确立同工同酬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如昔阳县白羊屿农业社组织男社员参观了妇女打的粪,检查了妇女挽的谷,都反映做的活很好。经过这些实际教育后,也彻底打破了社员中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七十岁老汉张连义说:“过去虽说妇女能干,我不相信。看到了这些事实相信了,今后谁也不敢小看妇女了。”[17]同时该社对自身的经营管理也进行了改革,对妇女的劳动,逐渐做到了按照数量、质量、时间等标准给予了和男子一样的合理报酬,充分提高了妇女的劳动生产率。同工同酬问题的合理解决,大大鼓舞和巩固了妇女参加生产的劳动积极性,也保障了妇女劳力的实际物质利益和劳动权益。
四、榜样力量:发挥妇女劳模示范作用
中国共产党一直注重典型示范,推广经验。1951 年7 月,山西召开了省内首届工农业劳模大会,表彰了一大批妇女劳模。通过这些妇女劳模集中展现了新中国劳动妇女的新形象、新风采,塑造了一大批妇女劳动模范。这些妇女劳模激发了广大妇女的生产热情,并带动她们积极投身农业生产。
首先,精心选树劳模,培育劳模群体。妇女劳模是广大妇女群众的杰出代表,也是带头参加劳动生产的榜样。选树劳模的价值取向鲜明地体现在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各届劳模身上,如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初期,党选树了一批积极劳动、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劳模。如裴志英、曹贵仙、夏凤兰等七个女劳模,她们都领导着农业生产互助组,她们以党员、劳模、积极分子的身份带头,制定了生产计划,掀起了生产竞赛运动,点名向全省及全国的妇女发起了挑战。据省内“五个县不完全统计:有28346 人参加了竞赛运动”。[18]这充分说明了这一时期选树的劳模已经在妇女群众中树立了旗帜,做起了带头参加生产的好榜样,已经能和男子具有完全平等的权利去参加祖国的劳动生产事业中,并得到同样的重视,获得同等的荣誉和奖励。在1950 年全省农业劳动模范大会上参会的劳模都有以下三个共同点:劳模都是集体主义者,且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劳模开展工作时都是以群众为中心的;劳模虚心研究技术,顽强克服困难。
其次,宣传劳模事迹,弘扬劳模精神。山西农民报于1952年12月27日刊登了题为“向申纪兰学习!”的专栏文章,向全省大力宣传申纪兰的先进模范事迹。文章详细报道了申纪兰领导全社女社员学习生产,实行男女社员同工同酬的伟大创举,称赞她是发动农村妇女参加生产学习农业技能,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好榜样。闻喜县迥坑村新华农业社副社长杨屏屏,学习了申纪兰的事迹后,增加了自身克服困难的信心,她说:“我在工作中一遇到困难,就想起来申纪兰,也就发(产)生了力量!”[19]与此同时,党还充分利用妇女报刊、妇女书籍等宣传工具积极构筑劳模宣传网络。1951 年山西省妇联筹委会编印了《妇女劳模事绩》一书,介绍了出席全省工农业劳模大会的64为妇女劳模的事迹,广泛弘扬了积极生产、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营造了尊重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
最后,发挥劳模带头作用,带动妇女参加劳动生产。发挥劳模生产示范作用,这对于生产动员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仅凭口号和标语来动员,略显单薄,无法让广大的妇女看到实实在在的学习对象,因此必须树立能够满足广大妇女心理投射需要的“共同的英雄”,在乡村妇女群体中形成一种“向劳模看齐”的光荣感,从而在整个妇女群体中形成一种“劳动光荣”的效应。如清徐县东范庄村农业社的副社长张彩林,她在发动本社妇女社员参加生产时,发现她们有三怕思想。一怕别人笑话,二怕自己赚不下工分,三怕下地劳作晒的得了病。针对以上思想青年劳模张彩琳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来教育社员。在耕种花生时,男社员认为妇女干不了这活。“但彩林首先自己带头,并说咱们妇女甚也能干,只要男人能做的,妇女就行”。[20]因而妇女在她的带动下,克服了三怕思想,积极参加了生产,很快完成了下种任务。以上表明由于发挥了劳模的生产示范作用,激励着广大妇女群众以劳模为榜样,在农业生产实践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积极贡献自身力量。
五、山西农村妇女生产动员的当代启示
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进一步显示了新中国妇女在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也证明了党在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参加生产的强大力量。到1956年6月底,据山西省五个专区9889 个农业社和220648 个互助组的统计,女劳动力为这些社、组劳力总数的42.1%。又据陵川等12个县50 个乡的统计,妇女经常参加劳动的达这些女劳力总数的45%,农忙时达84%,全省有16900 多名妇女由于能起带头骨干作用,已当选为农业社的领导干部。[21]1956 年9 月,山西省第三次农村妇女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大会指出:广大妇女热情奔放、积极入社,争先恐后参加生产劳动,是前所未有的。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基本上实现了男女同工同酬,妇女的政治觉悟与劳动能力显著增强,基本适应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的需要,妇联组织体系也更加健全、合理。这也正是该时期党的妇女生产动员工作成效良好的集中体现。因此,深入考察农业合作化时期党动员妇女参加劳动生产的实践,总结其经验,汲取其教训,对新时代做好妇女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坚持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增强妇女的政治认同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中强调:“做好党的妇女工作关系团结凝聚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妇女,关系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22]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对于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首先需要加强对妇女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其次,要引导妇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增进广大妇女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认同感,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信心。要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妇女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妇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最后,要完善妇联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联负责的领导体制机制,明确各级妇联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职责。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确保妇女同男子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使妇女经济地位提高 经济独立与职业技能密切相关,广大妇女只有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才能参加生产,获取报酬,实现经济地位的提高。因而,如何提高妇女的生产职业技能是新时代妇女工作的一个基础,一个关键。进入新时代,党和政府一直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对妇女的职业技能教育给予了特别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提出要“发展面向妇女的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帮助她们适应社会和就业市场的变化”。[23]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职业技能的重要方式。首先,要立足于乡村产业振兴,加强对妇女新技术的培训,以“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搭建新型培训体系,促进妇女在新技术领域就业创业。其次,深化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大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力度。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吸纳妇女就业的功能,支持妇女参与新产业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最后,政府要加大帮扶力度,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扶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发展,促进广大妇女就地就近就业。支持高学历女性人才投身乡村创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
(三)破除封建迷信思想,促使妇女主体意识觉醒 封建思想依旧是阻碍广大农村妇女解放与主体意识觉醒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破除封建迷信思想,促使妇女主体意识觉醒,仍然是当前妇女工作的重心之一。首先,要加大男女平等思想的宣传教育力度。不仅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更要针对农村妇女文化水平不高的特点,通过自媒体、短视频等大众化平台加大对男女平等思想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抑制和消除“女不如男”的传统偏见。其次,充分挖掘一批自立自强、思想先进的妇女典范,发挥她们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农村妇女自身的劳动观念发生变化,使她们的主体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认识到“女人的能力不比男人差”,自己与男性一样都是乡村振兴的建设者,都能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最后,妇女意识觉醒和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息息相关。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社会氛围。在政策和社会氛围的作用下,帮助广大农村妇女克服自卑、自弱心理和依赖思想,改变嫁汉随汉、听天由命的封建观念。
结语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需要社会各个群体的积极广泛参与,尤其是占总人口半数的妇女更是重要的依靠对象。所以必须要把妇女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为此,要努力引导广大妇女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的事业大局,激发自身主体意识,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