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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年剑川县羊布鲁氏菌病监测分析

2023-12-28赵灿奇赵正宏王红义

云南畜牧兽医 2023年5期
关键词:剑川县布病布鲁氏菌

赵灿奇,赵正宏,王红义

(1.大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大理 671005;2.剑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剑川 671300)

布鲁氏菌病 (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杆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可导致家畜急性或慢性感染,对人类健康和畜牧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1]。布病也是《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中优先防治的16种动物疫病之一。该病主要通过发病和带菌的家畜(如牛、羊)等传播,主要侵害生殖器官,导致胎膜发炎、流产、不育、睾丸炎以及局部组织病灶[1]。其主要特征是母畜流产和公畜睾丸炎,人类可通过接触患有布病的羊、牛以及其流产物,或食用带菌的动物产品而感染[2,3]。布鲁氏菌可侵害人体多个系统, 严重情况下可导致劳动能力丧失和生育能力受损[1,4]。因此,布病不仅对畜牧业生产产生重大影响,对人类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也构成严重威胁[2,5]。近年来,随着剑川县畜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牛、羊存栏量不断增加,养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牲畜交易市场活跃、流通频繁,涉及跨省、跨区的大规模动物流动,导致畜群之间的布病传染和传播风险也日益增加,流通过程中不时发生疫情暴发和人感染布病事件,给布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为进一步做好布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人间、畜间布病上升趋势,促进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进一步强化布病的防控净化工作。2018—2022年在剑川县采集14379份羊血清样品进行了布鲁氏菌病监测,在监测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剑川县布病防控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和措施,旨在全面提升布鲁氏菌病防控能力和水平。通过采取综合的防控措施,早日实现对布病的有效控制和净化。

1 材料方法

1.1 血清采集

开展羊布病监测的血清采自全县8个乡(镇)不同规模养殖场、散养场(户)不同年龄段的羊只,共采集血清样本14379份。

1.2 检测试剂

布病检测相关试剂包括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T)和试管凝集试验(SAT)抗原以及布鲁氏菌病阳性、阴性血清,均为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生产。

1.3 检测方法

根据《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GB/T 18646—2018)[6],使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T)初筛被检血清,对初筛出的阳性血清进行试管凝集试验(SAT)复检,判定试管凝集试验检出的阳性血清为阳性。

1.3.1虎红平板凝集试验[6]

在干燥洁净的检测玻璃板上,将待检血清与布鲁氏菌标准阴、阳性血清和抗原平衡至室温。加入25μL待检血清和相等量的虎红平板抗原,充分混匀,观察4min内的反应。

实验结果:阳性血清出现凝集反应,标准阴性血清无凝集,混合液无凝集且呈粉红色。以阳性作为对照,出现+以上判为阳性。

1.3.2试管凝集试验[6]

为每份待检血清准备4只小试管,分别加入生理盐水。在第1管中加入待检血清,依次稀释至第4管。将稀释后的血清与稀释好的抗原液混合,放置温箱中孵育18~24h。根据凝集反应程度判读结果。

实验结果:阳性对照血清完全凝集(++++),阴性对照血清无凝集(-),抗原对照无自凝(-)。1∶50血清稀释度出现“++”及以上凝集现象判定为阳性,1∶25血清稀释度出现“++”及以上凝集现象为可疑,经过30d重检,仍为可疑则判定为阳性。

2 监测结果与分析

2.1 监测结果

2018—2022年累计在全县8个乡(镇)181个村委会,11个规模养殖场、867户散养户采集血清14379份,共检出阳性样品380份,平均阳性率1.9%。见表1。

2.2 监测结果分析

监测结果表明,近5年来剑川县的羊布病群体阳性率都大于1.4%,其中2019年最高达3.2%,主要原因是由于发生人感染布鲁氏菌病病例后,追踪疫源地,对疫源地周边及全县扩大监测范围后得到的监测数据。从2019年起羊布鲁氏杆菌病的血清阳性率呈逐渐下降趋势,羊布鲁氏菌病阳性率分别为3.2%、1.8%、1.6%、1.4%。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期间,发现剑川县绝大多数养殖户仍采用传统的养殖管理方式,特别是奶山羊散养规模较大,主要依赖放牧饲养。在日常放牧中,同村和邻村的羊群常常在相同地点进行放牧,从而增加了接触传染的概率。此外,养殖户对于日常的消毒措施和有针对性的检疫检验缺乏足够的认识,最终导致疫病高发流行,并可能引发人畜共患病例。

近年来,剑川县因山羊布病感染人的事件屡屡发生,从2018年起出现人感染布鲁氏菌病病例后,畜间和人间布病疫情不断扩散蔓延。散养户的监测往往为人间病例发生后的被动流行病学调查监测,个体阳性率明显高于规模养殖场(户)的主动监测,感染途径以输入性为主,输入性染疫为畜间发病和人间病例的主要原因。剑川县羊布病疫情复杂,污染面广,今后养羊区和奶牛区布病零星散发的风险极高,养殖场(户)和从业人员等高危人群出现感染的风险极高,疫情扩散蔓延形势严峻。

多年来,剑川县严格按照《云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大理州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和《云南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要求,认真落实布病“监测、检疫、扑杀、消毒”等综合防治净化措施,把外调引种羊的阳性率从2018年的 2.7%下降到2022年的1.4%。采取的“主动监测、阳性扑杀净化”,在发生人感染病例时,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开展溯源性监测,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风险评估,对检出的阳性畜实施扑杀无害化处理,甚至扩大到扑杀同群畜的布病综合防控净化措施有效、可行,防控效果显著。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家畜布鲁氏菌病疫情呈扩散和多发态势

近几年来,剑川县不断加强监测净化工作,疫情扩散蔓延态势减缓,防治效果明显。但由于流通环节监管难以到位,潜在隐患较大,由于牲畜交易市场活跃,流通频繁,跨省、跨区流动量大,而各级业务队伍却存在编制少、动物疫病防控任务重的问题,加之州内无动物交通检疫站,目前实行的申报检疫制度对外引种家畜的跟踪监测难以实施,难以及时发现疫情和消除隐患,容易形成局部流行或暴发。近年来,剑川县布病抬头的主要原因是广大养殖户外引种畜和商品畜申报检疫的意识不强,有的养殖户为了眼前利益,私下通过贩运户将省外种公羊引入剑川县,引发疫情。

3.2 经费不足,监测净化力度不够

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监测、净化力度不够,难以及时查清阳性家畜数量;扑杀补偿标准太低,检出的阳性畜仍然存在被转移、藏匿和出售的情况,阳性畜得不到及时净化处理,流向市场后极易造成疫情的扩散与蔓延,形成局部流行的风险性增大,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了潜在威胁,一旦造成人的感染和扩散,就会引起社会恐慌、阻碍经济发展,对畜牧业的发展将是致命的打击。

3.3 防控意识薄弱

养殖场(户)对布病认识不足,缺乏布病防控知识,对消毒灭源工作不重视,对检出的阳性牲畜扑杀不及时;对流产的胎儿、胎衣、分泌物等以及周围的环境、器械、饲料、圈舍消毒不彻底;未经申报随意异地串换种羊,引种时无布病检疫阴性证明,有的商贩甚至擅自将布病疫区的种羊引入,导致畜群二次感染,畜间布病急剧传播和扩散蔓延,严重威胁着公共卫生安全。

3.4 检测方法落后

现有布病监测的抗体检测方法多达7种,如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T)、试管凝集试验(SAT)、补体结合试验(CFT)、间接ELISA、竞争ELISA、荧光偏振试验(FPA)、布鲁氏菌抗体检测试纸条等[7]。不同的检测方法各有其优缺点,敏感性、特异性不一,导致感染动物不能有效检测并进行隔离[7]。迄今为止尚无一种方法能够完全准确地检测布鲁氏菌病,通常情况下,需要综合多种方法的检测结果来进行布鲁氏菌病的确诊[8]。剑川县兽医实验室一直都只采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初筛、试管凝集试验确诊布病,存在误诊、漏诊情况。而云南省属于布病二类地区,不进行布病免疫,采取的是“监测+扑杀”策略,加上现有的诊断方法不能区分疫苗免疫和自然感染,所以不能避免将外调免疫动物判定为自然感染的可能,从而导致检出阳性率偏高的问题。因此, 检测手段先进与否, 势必影响到净化处理的进行, 进而影响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的推进[9]。

4 建议及对策

4.1 坚持自繁自养的科学养殖模式

提倡牛、羊养殖场(户)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科学养殖模式,定期对畜禽圈舍进行消毒,减少病原微生物的存在,非必要不引种,尽量避免因调运引种造成布病发生的情况。

4.2 加强调运监管和违规处罚

切实加强对调运、引种牲畜的监管和布病检疫工作。对调运的牲畜要查验当地布病检测阴性报告,并在观察隔离1个月后方可混群饲养;对检测出的牛、羊布病阳性病例,实行扑杀后无害化处理,严格按照《畜禽病死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48—1996) 处理, 严防二次污染。对未经申报检疫引入染疫家畜、监测出阳性不按规定扑杀净化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4.3 实行分级负担,加强财政支持

建议省、州、县政府将人畜共患病扑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分级负担,增加资金投入,提高布病阳性牲畜扑杀补助标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财政支持,解除畜主的后顾之忧,使监测净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4.4 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培训

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发放告知书、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册、微信、抖音等多种方式,告知养殖场(户)主是防疫第一责任人,宣传布病是人畜共患病,加强对职业人群和高危人群的宣传和专业知识培训,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布病对人畜的危害,强化公众特别是高危人群的自我防护意识。使养殖人员从思想上提高对布病的重视和关注度,积极主动配合甚至自觉监测牛、羊布病情况;从专业上提升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管理和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牛、羊布病发生率。

4.5 严格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防控疫病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畜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措施。为了确保无害化处理的效果,应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大清洗、大消毒”等专项行动,及时对已确诊为阳性羊的圈舍、流产胎儿、胎衣、分泌物以及周围环境、器械、饲料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常用的消毒剂包括1%来苏儿、10%石灰乳、2%福尔马林、4%火碱等[10]。此外,需要及时清理圈舍废弃物,对牲畜尸体、流产胎儿以及牲畜的排泄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以迅速阻断布病的传播途径,为防控与净化工作提供基本条件。

4.6 积极推行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创建

为有效遏制剑川县家畜布病扩散蔓延势头,减少人感染事件的发生,下一步将布病无疫小区建设作为重要的防控举措来抓。引导辖区内有条件的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养殖场开展畜间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创建申报工作,全面实施畜间布病安全隐患风险评估与净化,以点带面,全面提升防控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通过持续开展监测和普查,扩大监测范围,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抓好奶牛、种羊、奶山羊的布病防控工作,通过实施 “监测、检疫、扑杀、消毒”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力求做到检疫一个场净化一个场。

4.7 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技术人员防控水平

认真做好县级兽医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努力向“基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业务科学化”迈进。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各项业务技术培训活动,充实县级兽医实验室专业技术力量,及时更新检测技术方法,提高疫病诊断检测能力和布病防控技术水平,尽可能掌握疫情动态以及相关防控措施。加强乡(镇)兽医技术人员和村防疫员的布病防控技术培训,以提高基层人员的疫病防控能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以严格的防控措施和科学的防控手段,保障养殖业安全生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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