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人的本质发展
——兼论社会制度系统的适应性变革
2023-12-23姚伟
姚 伟
(西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
随着人工智能(简称AI)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人们越来越真切地感受到其带来的各种好处,同时也对随之而来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备感担忧。其中最普遍而常见的担忧,就是AI在三次产业中的广泛应用会不会导致大规模的特定群体失去劳动机会?他们的收入占比会不会因为失业而日益减少从而加剧收入分化和贫富差距?他们会不会因为收入下降而日益陷入严重的社会区隔?以及他们会不会因为无法做出直接的经济贡献而日益不被承认进而失去作为共同体成员的资格和尊严?对于这些问题的看法,可谓众说纷纭,并无定论。一部分人仍坚持认为,参与物质性或经济性生产和服务活动仍然是大多数人的主要生存之道,因此,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必须抑制或延缓这些活动的智能化进程,鼓励新增和扩大包括制造业等企业的就业岗位。但是,这样的主张不仅无法有效缓解就业压力和收入分化,还会将人们束缚于重复性的劳动岗位,阻碍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削弱企业的竞争力,影响产业的高端化和经济的创新驱动发展,甚至会突显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确,个人的就业、收入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地位、生存发展状态不仅深受个人自身知识技能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影响,还深受社会制度系统尤其是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产权制度和政府政策的影响。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制度系统必须随着科技的发展而做出正确的、适当的适应性变革。而从人的本质发展的高度来思考和讨论与AI相关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可为寻求社会制度系统适应性变革的新方向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人的本质的多重性和动态发展性
关于人的本质的看法众说纷纭。宗教神学视人为“神”的造物,从本质上要附属于“神”而存在。康德和黑格尔等理性人文主义者将人的本质归结于理性的意识、认知或思维能力,伏尔泰、马尔库塞等感性人文主义者则将人的本质归结于感性的情感、意志、内在需要等。而霍布斯、尼葛洛庞帝等自然主义者或科学主义者则将人与自然万物等同视之,认为人就是机械或机器,可化为“0”和“1”或“算法”,而意识、认知、思维、情感等均不过是生物原子的物理运动或生物化学反应。诸如此类的看法彼此之间存在明显对立,但总体上均抽象地、静态地把人简化还原为某种相对固定不变的属性、要素或符号。马克思主义则反对就人的本质进行抽象预设和简化还原,主张将人置于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构成的社会结构之中进行考察,揭示人的多重本质及其动态发展性。
首先,人的本质具有多重性,主要包括劳动本质、社会关系本质和共同体本质。劳动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类本质,只有人类能制造、使用并保持和改进工具进而完成各种体力脑力劳动,不断积累经验、技术和知识进而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并改善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状态。同时,人的本质并非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的属性,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其中主要包括社会交往关系和经济交往关系。在社会交往关系中,最重要的是个人通过社会互动而形成的相互熟悉、信任、合作与深层互惠关系,个人在此基础上形成初级的、地方性、非正式的小群体,以及不需要有形的强制力来保障就可自主运行的非正式制度规范,依靠彼此的力量来满足情感的、社会的需要,以实现更好地生存与发展。经济交往关系主要是指个人基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经济活动而形成的关系,包括生产关系特别是个人对特定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状况,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等,在交换市场中相对陌生的双方形成的浅层互惠性的商品买卖关系,人们之间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协调并满足物质的需要。而随着人口规模以及社会经济交往时空的扩大,基于个人互动和熟人社会关系的非正式制度以及自发生成的市场机制的局限性会逐渐凸显,具有理性的个人或群体会有意识地设计生成各种正式的制度、组织、群体并借助有形的强制力来保证其运行;当成员被这些正式的组织、群体及其他成员制度化地承认并赋予特定的地位、资格和权利,同时被要求承担相应特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正式的共同体就形成了。如果说劳动使人与猿相揖别,社会关系使人形成超越血缘亲缘关系的合作秩序,那么正式的共同体则使人的生存与发展获得了更具确定性的保障。
人的多重本质还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与社会制度系统的不断完善而动态发展,人类历史就是人的本质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中不断动态发展和完善的历史[1]。首先,劳动有一个从外在强制到内在需要的动态发展过程。原始社会人口稀少但科技和生产力水平低下,为了基本生存每个人都不得不从事力所能及的、相对繁重的体力劳动。这样的劳动尽管使人与其他动物相区别,但并未体现人类的理想本质。私有制社会逐渐出现社会性强制分工以及脑体分离,体力劳动成了无生产资料者“专有”谋生手段,体力劳动者日益处于社会分工最底层,甚至被视为简单的任务执行者;劳动者日益与劳动对象、劳动过程、劳动结果相异化,尽管遭受的强制逐渐从直接暴力强制转向间接软性强制,但实质上异化程度在逐渐加深。而在理想社会中,科技日益发达、私有制被废除、财富日益由社会成员共享,劳动将不再是谋生手段而真正成为人的内在需要,个人不再被迫从事各种体力和脑力劳动;人对物的体力劳动将主要由机器来完成,人对物的脑力劳动将更具创造性,而人对人的劳动或服务将更具人文性,劳动真正复归为人的本质,最终使人类真正超越于动物之上。
其次,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个人的社会交往关系和经济交往关系状况以及二者之间的相对地位会不断变化。在原始社会中,个人主要基于血缘、亲缘而形成以信任、合作、互惠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交往关系,且以此为基础展开生产、分配和消费等经济交往关系,在这种实质经济中个人还没有工具理性化,个人的社会交往关系与经济交往关系处于低级同一状态。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私有制社会中,随着生产力的相对提高与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个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空间不断扩大,形成了熟人社会、半陌生社会和陌生人社会,个人与他人的互动频率由近及远逐渐下降,信任、合作、互惠关系也形成了以个人为中心的“差序格局”;统治阶级将被统治阶级严格限制在日常生产活动空间,利用自己的意识形态和制度规范限制个人工具理性、抑制商品经济的发展;被统治阶级主要依赖弱小的私力救助来应对危机,生存与发展并没有确定性保障。在以商品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私有制社会中,个人经济交往关系日益占据主导地位,而社会交往关系日益要以经济关系为基础,个人日益工具理性化和形式理性化,也日益物化和单向度化;随着科技的发展及其私有化利用,依靠体力以及日益被去经验、去技能的个人面临越来越大的就业压力,甚至失去劳动机会和初次收入分配份额,进而日益不能参与经济交往关系和失去业缘关系,面临日益严重的社会区隔,难以拓展社会支持网络、充分表达并有效维护自己的利益,更难彰显自己的意义世界并获得他人的承认。而在理想社会中,个人日益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等,超越传统的血亲、族群以及场域的限制来建立、拓展社会交往关系,形成更具一般性而非特殊性的信任、合作与互惠规范,来满足彼此之间超越于物质层次的需要;由于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产品十分丰裕,人们从对物的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个人之间社会交往可以超越经济限制,最终形成真正的社会关系本质。
最后,人的共同体本质也有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原始氏族、族群和部落共同体与成员个人之间的责任与权利关系存在对称性,每个成员必须力所能及地为共同体做贡献,而共同体也给个人提供适当的承认、权利和保障,但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和维度相对简单。在生产力相对发展而不发达的私有制社会中,国家成为一种具有强制力量的共同体尽管真实存在,但对于特定人口群体而言是一种“虚假的共同体”[2]199,因为他们与国家之间存在不对称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些人享受的权利多而尽的义务少,而另一些人尽的义务多享受的权利少。在理想的社会中,无数的个人组成了真正的社会共同体,只要个人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遵循了所有个体都应遵循的规范,无论贡献大小和贡献类型都能获得社会共同体和他人的承认,处于平等地位,拥有平等权利。
人的多重本质还存在实然状态与应然状态之分,前者是指在既有的科技或制度条件下人的本质的实际状况,后者则指应该达到的特定应然状态以及最终的理想应然状态。实然状态与特定应然状态之间往往存在距离,原因在于社会制度系统与科技之间没有实现最佳的适配,要么是社会制度系统未能充分发挥既有科技优势,要么是社会制度系统过度超前于现实的科技水平。最终的理想应然状态需要以发达的科技以及完善的社会制度系统为前提,使人们能够自由自觉地从事满足内在需要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社会交往不再受到经济基础的限制,也不再存在因生产资料占有不同等原因而出现的经济社会地位差异。另外,在生产力不够发达的社会历史阶段,某些个人或群体以掠夺和剥削方式来获得较好的生存与发展状态者并非真正实现了特定应然本质,只有当每一个人都实现了应然的本质,人类群体或整个人类才算得上真正实现了应然的本质和理想的共同体本质。
二、AI时代人的本质发展的新机遇与挑战
众所周知,AI之父图灵(A. M. Turing)1936年提出了用纯数学符号逻辑来模拟实体世界的设想,1950年又提出了计算机智能和机器思维的概念,1956年麦卡锡(J. McCarthy)将计算机智能正式命名为AI。自此以后的大半个世纪里,AI经历了数次高潮与低谷,总体趋势是不断取得了新的突破。在今天,AI模拟人类理性认知、思维、决策以及行动的能力日益强大,而随着心理AI、情感AI等的发展,AI也日益触及人类的情感、意义和心灵世界,并初步具有了模仿人类感性认知、思维、决策以及进行艺术创作、情感交流、审美判断的能力,因此在日益向人工智慧趋进。作为软硬件综合体的AI机器系统,已能通过软件程序收集在线大数据和通过各种传感器、视觉听觉识别系统感知离线环境信息来实现内容生成、自主决策和采取行动,进而精准高效地完成特定的或多样化的任务。而随着技术的日趋成熟,产品成本逐渐下降,AI日益广泛地应用于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农作物的播施采收等环节,制造业和采矿业,商品零售、仓储寄递物流、金融存贷保险、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商业服务业,以及教育、医疗、情感陪护、新闻传媒、文化娱乐、公共管理和治理等非商业服务业中,AI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辅助性甚至主导性作用。
AI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使智能科技日益渗透到生产力各大要素之中,劳动主体日益脑力化、劳动资料日益智能化,三次产业日益深度融合,智能机器主导的生产过程避免了以往因人类员工的技能、经验、情绪、精力等因素导致的各种不确定性,提高了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节约了经济生产的经营、管理、监督成本,从而促进了整个产业生产力的提高,也为人的多重本质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其一,有利于促进人的劳动本质的进一步实现。在AI时代,人们更有可能摆脱机械重复的劳动转而从事创造性、情感性、艺术性劳动。在物质生产领域,传统机械重复性的、流水线化的体力劳动将更多的由AI来完成,因AI而兴起的信息、数据处理以及定制化生产模型设计等则大多属于创新性、创造性劳动。随着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工作场所将日益不再固定化,工作时间将日益不再标准化,非物质形态的网络数字劳动过程将更少受到有形强制,相关从业者将可能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工作地点的家庭化和工作时间的弹性化,使劳动者更有可能平衡工作与家庭、生育与事业之间的关系,从而缓解劳动的性别分工和工资的性别分化[3]。那些获得AI辅助的相关劳动者,在工作时的人格从属性将日益弱化而自主性将日益提高,从事创造性劳动者面临的“车间冲突”将更少。人们在满足基本物质生活需要之后,往往寻求更高质量的教育、医疗、安全保障、情感和心理服务等,由此需要更多的人对人的服务产业和工作岗位,而其中事务性的劳动也将越来越多地交由AI来完成,剩下的劳动更具情感性、人文性。另外,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摆脱为了生存的循环重复劳作,转而从事探索性和艺术性劳动,花更多时间去实现自我建设和发展[4]。其二,有利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进一步实现。在AI时代,人们可借助技术手段超越时空限制拓展社会交往关系网络,通过线上互动弥补线下互动的不足,巩固和发展既有的初级社会关系,并且降低维持社会交往、合作、信任与互惠的成本,从而拓展小群体治理机制的功能范围,增强人们通过私力救助改善生存与发展状态的能力。由于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物质产品更加丰裕,物质生活水平更高,人们更有可能超越经济限制而突破各种社会区隔。AI时代信息时空的压缩,使机会主义行为者更加难以容身[5],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更可能形成,资本、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专利发明等产权权益更可能得到有效保障,形成更加合理的所有权关系,市场主体将更加小型化、网络化和集群化,依赖核心资产竞争力展开竞合关系。其三,有利于人的共同体本质的进一步发展。在AI时代,数据与算法技术对传统等级性和实体性权力产生消解作用并使权力更具流动性,从而促进成员与共同体之间形成权利与责任的对称性[6]。人们向真实的共同体又迈进了一步,个人被共同体承认并享受相应权利的前提条件将不再如以前严苛。
与此同时,AI也给人的本质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挑战并非所谓的主体地位挑战,AI体不可能取代人类而成为世界的主体。因为AI并不能真正拥有人类理性的认知、思维、理解能力和感性的情感、意义感、价值与审美判断力。AI的逻辑运算实际上是物理的光电磁等过程,与人类大脑思维运行的生物化学过程存在根本区别。AI只不过是人类脑力的体外拓展、集体智力的外化,深度学习属于经验回溯而非基于自由意志和心灵的创新[7]。AI的情感计算和表情判断实际上都是某种程序运行,是借助人类移情共感机制来表达情感和进行情感交流;也就是说,其之所以能满足人的情感需要,是因为人类的移情或错觉,因此属于虚假的功能替代性满足[8]23-32。正因没有恐惧感、疲劳感、意义感、好恶感,AI才能在黑灯工厂中不分昼夜地运行,被用来替代人类完成毫无意义的重复性操作和危险的、具有道德争议的任务,并且AI往往是先将任务分解,然后依靠专家系统完成分解后的每一项任务,最后合成起来完成整项任务,因此本质上仍然是一种流水化的作业机器[9]。在万物互联时代,人与自然物、人造物似乎可以通过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而形成一个跨越人格与物格的复合主体性功能系统[10]256-257,但人仍是其中唯一的能动主体。AI体也没有所谓的权利与责任,其所有者和使用者才是其行为的责任与权利主体[11]。我们不应把AI神秘化,陷入AI崇拜或恐惧,不可能存在什么硅基生命与硅基文明。更重要的是,我们只有跳出人与AI之间的主体性竞争这种抽象讨论和虚假命题,才能转而真正直面和探讨AI对人的本质发展所提出的巨大挑战和风险[12]。
首先,AI存在的就业极化效应可能加剧一部分群体长期甚至永久失去传统劳动机会的风险,也可能加剧仍保有工作岗位者的劳动异化。既有研究表明,在AI时代,经济增长率与AI的渗透率呈正相关,而与就业率日益不相关甚至呈负相关[13],AI对于工作岗位的替代效应大于创造效应[14]。相当一部分低技能的、只能从事复杂度和灵活度较低的工作的个体,可能被AI取代并被排除在经济过程之外,面临日益严重的失业风险,可能长期甚至永久失去就业机会,被打上“无用阶级”的标签,存在变得“虚无和荒谬”[15]。而劳动力市场需求日益具有技能偏向性,AI产业以及与之相关的垂直产业链企业和水平关联行业岗位将日益高技能化,高技能劳动力就业规模会上升;但低技能劳动力的市场需求和就业规模会不断下降,特别是传统的工业制造业和商业服务业领域低技能岗位会显著下降。那些有幸继续保有劳动和工作机会者可能面临新的劳动异化,例如不仅身体必须服从机器的节奏,头脑还必须如智能机器那样思考,从而进一步沦为智能机器系统的附庸。不仅体力劳动者日益边缘化,即使是创新性脑力劳动者也会不断面临去技能化的风险[16]。网络劳工与柔性就业者规模巨大,美国2020年已达5900万,占总劳动人口的36%;中国2021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8400万人,而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多人[17],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不仅收入低而且劳动强度高,其劳动过程的自主性只是一种表象,实际上全天24小时均可能被无形的“电子绳”拴牢,身体获得了形式上的自由,认知却遭受巧妙的整饬,在劳动过程中受到更加隐蔽的控制和监视[18]。
其次,AI可能导致收入极化,不利于部分个体的社会关系拓展,从而加剧社会区隔。对于企业所有者而言,AI机器系统是固定资本,使用AI机器系统可使资本有机构成显著提高,进而可以占据更大份额的利润,企业所有者与其员工之间的初次分配收入占比差距将拉大。从事创新性脑力劳动者与低技能劳动者之间的初次分配收入差距也将明显拉大[19]。而那些失去传统劳动机会者,甚至会失去初次分配收入份额。不同收入水平的群体在社会关系网络规模、性质上也可能因此发生分化,从而导致新的社会区隔。那些失业者不仅可能失去基于劳动过程的经济和社会关系,甚至更难以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维持各种社会关系,面临失去社会认同的风险[20]。另外,低收入者可能面临较大的网络接入限制,从而难以借助AI等技术来拓展自己的社会交往,也就难以从社会获得更多的生存与发展资源[21]。更重要的是,AI机器系统的价格往往高于传统机器系统,投资智能工厂的门槛显著提高,强化了大资本所有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资本所有者更可能借助AI增强自己的经营管理决策优势,从而削弱传统经理人的优势,甚至逆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所谓的“经理人革命”,而一般脑力和体力劳动者在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等经济交往关系中将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最后,一定规模的人口群体可能跌入“第四世界”[22]78,他们失去了尽义务的机会和能力,因而可能不再被共同体承认从而难以享有相关权利,人的共同体本质可能更难实现。一个人如果被吸入了信息资本主义的黑洞或难以跨越信息、数据和智能鸿沟,落入“第四世界”,则很难改变劣势地位。因此,在AI时代,真实的命运共同体可能更难以形成,相反人类可能陷入更大的分裂。那些因为AI而失业和收入下降的个人,甚至可能与共同体不再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必须完全“自我负责”。
三、AI时代社会制度系统的适应性变革
正如上文所言,科技的不断进步与社会制度系统的不断完善是促进人的本质发展的两大关键因素,只有科技与社会制度系统之间相互促进和调适,人的本质才能达到特定的应然状态并不断向最终的理想的应然状态趋进。而历史已经证明,社会制度系统无论是滞后还是超前于科技水平,实际上都不利于人的本质发展。本文所提及的社会制度系统主要包括主导性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产权制度或产权结构安排,以及经济社会政策,诸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税收政策、分配政策等。今天,AI的发展又对社会制度系统提出了适应性变革的要求,为了充分利用AI带来的新机遇,有效应对AI提出的新挑战,社会制度系统就必须及时做出适应性的变革和创新,特别是需要相关思想观念的创新、产权制度的完善以及社会政策的调整。
首先,人的本质观的适应性创新。智能机器系统能更高效、更环保、更低成本地完成的物质生产性、商业服务性和日常事务性劳动已无必要再由人去完成,而是否参与这类劳动也不再是人的本质特征的表现,一个人失去这类劳动机会也并不表明其就丧失了作为人的类本质。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的需求层次也在逐渐提升,如果要高质量地满足这些需要,就应有大量的适龄劳动者从物质生产领域转向人际服务领域,包括人对人的教育、医疗、情感、健康保健、关系协调、陪伴关怀等,这些服务可使人一生的各个阶段和环节不再“粗放”,人们通过获得一对少、一对一甚至多对一服务而变得“精致”,生存与发展状态得到改善。服务劳动中的事务性部分也可以由AI来完成,但情感性、艺术性和创新性部分则主要由人来完成。因此,人际性的服务劳动不仅可以改进服务对象的生存与发展状态,而且也将是AI时代人的类本质的重要体现。在AI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将脱离直接的物质生产活动,社会交往关系将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个人被承认为共同体成员并获得相应权利和尊重的前提,将不再取决于是否从事体力和简单的脑力劳动,凡从事创新性劳动、人文性人际服务劳动以及“自我修炼”者,都应获得基本的生存与发展保障,更多的人对于共同体所承担的义务将是非经济性的,而共同体越来越有义务确保其物质生存。
其次,相关产权制度的适应性完善。明晰的产权制度不仅能够保证相关产权所有者的积极性,也能为其获取应得正当收益提供法律依据。在AI时代和万物互联时代,最宝贵的生产要素之一是数据,其中包括网络劳工和作为“玩工”“产消一体者”的网民个人产生的经济社会活动数据。但目前这些个人数据总体上被当成了公共资源和开放性财产被他人无偿利用来产生巨额收益[23],而数据的最初生产者却没有获得应得的报酬。由于个人数据使用收益的计算和划定确实存在技术困难,政府应充当个人数据权属特别是收益的配置主体,可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方式保护个人数据所有者的收益权。同时,要完善科技创新发明专利产权制度,建立和完善国家购买专利产权并使之公共产品化的制度体系。科技创新和发明并非无本之木和无源之水,往往要以过往的知识沉淀为基础。通过国家购买专利产权并使公共产品化,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促进创新发明的快速扩散和转化为生产力,突破生产主体之间的数字和智能鸿沟,使财富更加充分地涌流。还应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能源的共有产权制度和使用付费制度。在AI时代,任何智能化的生产与服务仍离不开各种自然资源和能源,它们原本属于全社会所有成员共同所有,使用者必须付费。这样可调节使用者的过高收入,使政府有充足经费来源向资源共有者即全体公民支付报酬。
最后,政府政策体系的适应性调整。一方面,在分配政策方面,随着AI时代的到来,政府应逐步确立分享性再分配政策,在确保企业生产和知识创新积极性的同时,以税收手段增加财政收入并加大转移支付以逐渐实现民生共享目标,且应逐渐从生存资料共享向享受资料、发展资料共享前进[24]。另一方面,政府的社会福利保障政策应逐渐增加对个人购买各类保险的补贴。在产业和就业政策方面,政府应重点加大对那些拓展出创新性工作岗位的企业或市场主体的补贴,加强失业再就业群体的技能培训并重在使其形成非认知性的社会人际服务能力。政府在努力于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均等化的同时,要促进其精细化和结构升级,逐渐实现“增量提质”,以开拓出大量的公益服务岗位,而扩大就业的重点也应放在人对人的服务领域内,包括教育、医疗、卫生、心理、文化建设、基层治理等领域。这样可以缓解产业智能化、创新驱动发展与“稳岗就业”之间、“招工难”与“就业难”之间的冲突,实现国家产业智能化战略与就业优先战略的真正协同。同时,应采取缩短工时、延长休假、灵活的退休制度来间接增加就业机会。在科技政策方面,要在防止AI时代的“卢德派”倾向的同时,加快推进产业和行业的智能化,确保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从长期看,政府还应采取各种措施消解社会层面存在的“数字鸿沟”和“智能鸿沟”,促进AI在各个层面对个人的赋能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