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湖南省脱贫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优化

2023-12-21邓彬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湖南省

摘要:湖南省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繁重,现阶段研究脱贫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优化路径尤显重要。近年来,湖南脱贫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严格遵循党中央的政策思路,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湖南脱贫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质量不高、动力不足、发展不平衡问题仍较突出。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湖南省脱贫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紧迫性,找出现阶段湖南省脱贫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实短板,探寻其发展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湖南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脱贫村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23)06-0085-08

2018年9月21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1]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集中体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一种经济形态,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绕不开的重要议题。湖南省是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到2020年底,占全省行政村数量29.19%的6920个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但是,脱贫村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一些现实短板,使之成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区域,因此,亟待探索符合湖南省脱贫村实际的发展路径。

一、湖南省脱贫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紧迫性

(一)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必由之路

虽然湖南省贫困村在2020年底已全部脫贫,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湖南省绝大多数低收入人口仍分布在脱贫村,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还需时日。事实上,一些脱贫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还不强,一旦遭遇变故可能返贫;一些脱贫村的社会治理对驻村工作队的依赖程度依然较高;大部分脱贫村只解决了基本生存问题,自我发展能力依然不强。从根本上改变脱贫村落后面貌,要以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让农民在产业高质量发展中提升经营性收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产业发展的市场主体、经营主体以及农业基础设施管控主体,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动力引擎,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载体。

(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保证

从湖南省脱贫村的发展现状看,脱贫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足导致农民“分”的个体意识较重,“统”的集体意识不强。随着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趋势进一步加剧,一部分年龄偏大的小规模经营农户,难以根据市场需求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产业组织化和专业化程度低,产业链条短、农产品附加值低。诸多问题表明,湖南省脱贫村迫切需要寻找乡村发展的加速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有效组织农民、对接市场资源、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是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本途径,更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证。

二、湖南省脱贫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样本案例及启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和安排,湖南省委省政府紧跟党中央的政策步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湖南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取得较快发展,2022年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15.16亿元、经营性收入33.85亿元,经营性收入“空壳村”实现清零,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仅173个,出现了许多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先进典型村。下面以油溪桥村、甘溪村和田溪村的发展为例,以期从中得到有益启示。

(一)油溪桥村模式

油溪桥村是新化县吉庆镇东北部曾经的一个省级深度贫困村,其资源禀赋处于“三无”状态:无地域优势、无资源优势、无基础优势。2007年以来,在村支部书记彭育晚的引领下,全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扬不等不靠和开拓创新精神,通过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7年的不足800元增加到2021年的28600元,村级集体经济从2007年负债4.5万元发展到2021年263万元,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村、全国十大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国百强特色村庄。油溪桥村集体经济坚持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村委+公司+合作社的“三位一体”模式全方位为乡村的产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主要做法是:一是统筹整合自身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二是不断创新乡村治理发展模式;三是借助外力发展,大力招商引资。

(二)甘溪村模式

甘溪村是湘西自治州保靖县复兴镇最大的一个村庄,共448户1661人,耕地和林地面积分别为1978亩和5941亩。依托土地、文化、产业和交通等优势,坚持“党建引领、产业转型、生态宜居”发展思路,通过“四园共建”,即整合资源打造现代化农业产业园、拓展延伸打造乡村旅游欢乐园、深度挖掘打造洛浦古城文化园、巩固提升打造生态宜居幸福园,推动农文旅科教“五位一体”发展,摸索出一条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特色之路,村集体经济收入由2020年的5万元增长至2022年的156万元,三年间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了31倍。

(三)田溪村模式

田溪村是浏阳市张坊镇东北部的一个位置偏僻的村庄,面积48平方公里,全村1415户、5135人,是一个典型的山区村,村庄内基础设施薄弱、无产业发展基础。2014年被评定为湖南省级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12户(723人),占村庄总人口比例将近一半。贫困发生率达到15%,贫困户、贫困人口数量位于浏阳市的榜首位置。近年来利用村庄大山深处的自然人文资源,以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为突破口,把宅基地所有权归为村集体,集中44户村民独立拥有的自有闲置农房,利用“村集体+企业”的模式两者互利合作开发乡村旅游民宿,资格权和房屋财产权归属全体村民,村民和第三方民宿共有宅基地使用权。自2017年开始打造的乡村旅游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每年带来直接收益200万元左右,为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提供了经验借鉴和典型示范。

以上三个样本都是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而取得较好成效,给予我们诸多启示:

第一,党建引领、村民共治,形成集体经济发展新合力。从表面上看,三个样本在村庄要素配置、村民收益分配等方面的逆市场化操作违背了经济规律,但其实更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要弄清其发展视角,究竟是以村集体为出发点,还是以农民个体为出发点。三个样本案例模式发展表明,必须实行乡村自治下的农村集体经济,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以村集体带领村民协同共治,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最终走向共同富裕。

第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新机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构建成员明确、产权清晰、权能完整、治理民主、利益均衡的一整套制度体系,为寻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打下坚实基础。我们在脱贫村观察到,发展持续良好的村庄多数是以农民为主体,依托集体的力量创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了集体资产资源的优化配置,真正实现了全村农民的共同富裕。

第三,整合各类资源创造农村集体财富新形态。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的重新组合可以形成新型集体财富,通过以体现农民利益为出发点的乡村自治模式,村集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建共治推动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形成,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高配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既是一个经济共同体,也是一个社会共治体,是两者的结合,即经济体本身通过社会共治体的集体行动进行赋能。

第四,实现利益共享,增强新型集体经济吸引力。三个典型样本在分配机制上都兼顾了村集体和集体成员个人的利益,基本实现了集体收入与个人收入的同步增长。集体和集体成员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配新型集体经济增量收益的新分配机制极大地调动了集体成员的经营积极性,村集体收入一部分用于農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成员收益分配则以“工资+分红”形式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成果。

三、湖南省脱贫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现实短板

2022年,湖南省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10万元的村14037个,10万~50万元的村11092个,150万元以上的村966个。从数字上看,湖南省薄弱村的比例已经不到1%,但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占了一大半。脱贫攻坚期间,贫困村出列认定标准对集体经济有明确要求,为了顺利出列,贫困村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达到集体经济收入标准。但从收入来源看,多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于各种补偿、土地承包、资产租赁等收入,看似收入稳定,实则依然处于有收入无发展的“空壳村”状态。根据对湖南省多个县市的调研,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低质低效问题还较为普遍,存在组织涣散虚化、思想观念固化、资源严重不足、产业基础薄弱、领军人才匮乏和发展资金不足等多方面问题,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组织涣散虚化

一是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不强。湖南省脱贫村有些党组织较松散,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严重弱化,村党组织不能很好地承担起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一部分脱贫村党组织成员集体意识淡薄,工作投入不足,致使职能虚化。有些村干部甚至以权谋私,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是统一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完全建立。湖南省脱贫村都成立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但真正发挥作用的并不多,对村民的引领作用有限。有些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村级资金互助社或集体劳务协会,但很大部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思想观念固化

一是“等、靠、要”思想严重。湖南省脱贫村多数群众认为发展集体经济是集体的事,总是寄希望于政府帮扶或村干部组织,脱贫村村干部大部分人认为发展集体经济有风险,担心经营失败落埋怨,还会失去公信力,导致村党组织领导集体经济的职能弱化虚化,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形成“两张皮”[3],缺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动力。

二是集体主义精神缺失。湖南省脱贫村群众普遍认为集体经济是计划时代的产物,担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会回到吃“大锅饭”时代,对于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推动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等作用持怀疑态度。绝大多数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对村庄公共事务发展关注度不高,“主人翁”意识不强。

(三)资源不足、利用效率不高

一是集体资产利用效率不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初期,湖南省大多数脱贫村将集体土地、山林、水库等资产全部包产到户或组,已无集体资产可用;少数村有集体资产,但由于所处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开发利用价值不大;还有些村为降低风险将集体资产简单处理,一次性收取承包费或出让费,村级集体经济缺乏可持续收入。资源禀赋不足与利用低效成为湖南省脱贫村农村集体经济的根本性短板。

二是存量资源闲置浪费严重。持续多年的青壮年人口由乡入城单向流动,使得农村地区存量宅基地、林地、农地等资源闲置,贫困村更为严重,乡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业有倒退到自给自足的传统小农经济的风险。

三是资源小散碎,整合难度大。湖南省脱贫村多处于边远山区或丘陵区,土地碎片化严重,可利用的集中连片土地资源较少,土地流转率低,大量闲置的村集体资源无法实现有效整合,难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民无法直接从土地流转中获得可持续的利益分配。

(四)产业基础薄弱

一是产业结构较单一。湖南省绝大多数脱贫村无产业发展,即使有产业也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支柱性产业。现有产业规模小,结构单一,主要停留在林果业和种养业等第一产业,产业链条短,村集体自主经营比例小,多数是租赁或承包,对市场风险控制能力弱,一旦外部环境变化,必然影响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是规模经营尚未形成。湖南省脱贫村还是以分散的小农户经营为主,土地经营规模小、信息来源渠道窄、抗风险能力弱,小农户难以根据市场需求整合现有经济资源并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规模化经营尚未真正形成,农产品附加值低,很难参与到农村电商、网购和乡村旅游业等新兴业态中,更无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五)农村人才匮乏

一是集体经济带头人短缺。一方面缺乏有能力的带头人。湖南省脱贫村多数村支书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信息获取渠道狭窄、经营能力差,无法利用当地优势资源探寻集体经济新路径,缺乏带领村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能力。另一方面缺群众信任的带头人。有些村党支部书记作风不民主,缺乏号召力,难以有效组织群众,很难打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局面。

二是农村精英人才匮乏。湖南省脱贫村绝大多数青壮年农民选择外出务工经商,广大农村已经变成老弱妇孺的留守地。相对于留村劳动力而言,外出劳动力无论从年龄、学历还是阅历上说都是乡村精英,在湖南省脱贫村现有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还无法吸引这些乡村精英回流,人才短板问题已经成为发展集体经济面临的重大难题。

(六)发展资金不足

一是自身资本积累能力还很薄弱。湖南省脱贫村长期以来经济落后和集体经济收入低下,大部分村组织基本上还依赖上级转移支付维持基本运转,缺少资本积累又未加强宣传引进外来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再加上长期以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在法律上未得到确认,许多扶持资金不愿意分配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二是财政扶持政策尚未落实落地。一方面湖南省针对脱贫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投入资金不多,即使有村庄谋划新型集体经济项目也很难实施;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之间政策不协调、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政出多门”,难以形成支持合力。

另外,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优先立项扶持力度不够,尚未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予以信贷支持或实行优惠政策。

四、湖南省脱贫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优化

(一)以党建引领为主线,筑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基础

一是压实村党支部的工作责任。村党支部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完善村级组织运行规则,做到“三个纳入”,即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和述职评议、纳入村党支部书记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

二是提升村党支部的组织能力。发挥村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由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带领群众转变湖南省脱贫村资源、资产简单发包租赁的模式,牢牢把握集体经济主导权,把党支部工作全面融入到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之中。

三是发挥村党支部的“堡垒”作用。积极发挥湖南省脱贫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实践全过程,探索实施“党支部+合作社+N”发展模式,通过“党支部+合作社+资产”,盘活闲置资源转化一批;通过“党支部+合作社+项目”,借助各类资金发展一批;通过“党支部+合作社+产业”,依托特色产业带动一批;通过“党支部+合作社+服务”,开展有偿服务提升一批。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提升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二)以思想转变为先导,凝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合力

一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激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性。首先村委会要破除“等、靠、要”的认识误区;其次要以集体经济强村典型鼓舞群众,以先进事迹感染群众,引导群众转变“等、靠、要”思想,增强“比着干”的韧劲,积极投身于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中。

三要重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集体精神。提升农民集体意识,增强农民集体观念、集体责任感和集体经济认同感,形成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凝聚力。一方面,通过农村社会建设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品与服务,让农民充分享受集体经济带来的便利,并不断增强农民对农村建设发展的信心。另一方面,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活动,增加农民间的互助合作,重构农民集体主义精神,为湖南省脱贫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三)以扶强产业作为培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抓手

一要壮大特色精细农业。立足湖南省脱贫村特色种养基础和发展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精细特色农业。把精细理念贯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过程,在水田种植精品水稻、精品莲藕等,在坡地种植精品水果,在平地种植精品蔬菜。集中发展种养殖业,实现统一种子、技术、加工、包装、品牌和销售等,使特色农业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4],把特色种植业和生态养殖业发展成为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要培育生态休闲产业。湖南省脱贫村应积极主动融入所在乡镇或县域全域旅游建设,延伸大区域生态休闲品牌,联合相邻村庄实现“抱团”效应。也可结合本村优越的自然生态资源、美丽的乡村景观资源、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原生态的美食康养资源,采用整体打包的产业开发模式,引进有实力的专业企业进行市场化开发和运营。村集体与开发公司及村民之间形成良性协作和利益联结关系,村集体负责监督开发,做好村企间沟通协调,并从产业发展中获得固定收益。

三要推进三产深度融合。一方面促进特色农产品加工转化。围绕特色农产品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产业“接二连三”发展,构建三产融合的现代农村产业体系。另一方面借势大区域旅游发展村庄旅游。要积极引导村民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地,种植名贵树种、经济林木,发展庭院经济,整体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助推美村富民。引导有条件的村利用山水林木、田园风光、红色文化等,培育乡村旅游产业链。

(四)以多种发展模式赋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一是股份合作式。村集体统一对土地进行规范整理和规模化运作,依据“群众自愿、规模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采取“党支部+村集体+经营主体+基地+农户”模式[5],在确立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对农户进行土地承包使用权的流转,支持村集体整合涉农项目资金、资源性资产和其他经营性资产,入股或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入股,把土地承包权转化为股权,股权转换为股金,年底按成员股份进行分红,实现从土地“活起来”到村集体“富起来”的转变。

二是合作开发式。一方面,通过盘活村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水库、生产设备等集体资源,真正实现集体资源变资产,将闲置集体资产通过入股或有偿转让等形式,與发展状况良好的企业合作经营,取得合作效益,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着力在盘活土地存量和激活土地增量上下功夫,健全和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鼓励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流转或托管,通过“增减挂钩”和“调整置换”等方式,将村内荒地等收归集体进行复耕,用于置换建设用地指标。

三是产业带动式。依托脱贫村特殊小气候,推进产业转型,大力发展比较优势产业,把区位劣势变为发展优势,推行农业+电商、农业+旅游、农业+文化、农业+康养等多种模式,拉长和提升产业链,围绕特色农产品形成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将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6]。

四是跨村联动式。通过入股或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跨村合作、飞地运作,具备集体经济发展能力的村庄抱团发展,进行强弱联合或强强联合,共同开发项目、培育品牌,有利于新产业、新业态生成,发挥规模经济优势,提高新型集体经济效益,实现共同富裕。

(五)以育才引才为核心,夯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人才基础

一是培育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加大湖南省脱贫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养力度,建议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培养一批有能力且村民信得过的乡村振兴战略指挥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领路人。

二要配优村集体组织班子。要拓宽村集体组织成员选聘范围,广纳本村思路开阔的致富能手、有经验的返乡经商能人、有乡土热情的大学毕业生、热爱农村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等进入选聘范围,真正选出集体经济的实干家,并激发其干事创业的激情。要利用网络、现场考察、培训等途径,提升村组织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要培育集体经济实用人才。要依托湖南省开放性大学、涉农高校及职业院校等,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乡村实用人才工程”等,为农村培养应用技术骨干、经营管理能手,努力建设一支有技能、能服务、留得下、守得住的可以带动农民共同富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六)以财政扶持为依托,破解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金难题

一是统筹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整合各项扶持资金,放大财政资金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效应,同等条件下对集体经济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统筹安排现代农业发展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补助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由村委会牵头成立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建立项目库,挑选优质项目进行扶持,调动更多金融资源向脱贫村集聚,引导金融机构来脱贫村开发信贷新产品。

二是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帮扶力度。建議省、市州和县市区财政每年扶持一批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对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适当安排发展启动资金,建立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帮扶责任制,通过班子帮带、资金援助、企业联动、技术扶持等措施,把项目、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注入村庄,明确发展思路,整合帮扶资源,落实帮扶项目,借助外力推动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是重点扶持抱团发展项目。针对湖南省脱贫村缺人才、缺资金、位置偏远、发展基础较差等实际情况,鼓励脱贫村打破村域界限,抱团取暖、协力发展。同时,调整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扶持脱贫村的抱团发展项目,为脱贫村抱团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194.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2-02-23(1).

[3]张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J].经济与管理科学,2022(6):8-10.

[4]李玉双,邓彬.我国乡村产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和对策[J].湖湘论坛,2018(6):36-38.

[5]陈锡文.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J].农业经济问题,2022(5):4-9.

[6]高鸣,魏佳塑,宋洪远.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发展的战略构想与政策优化[J].改革,2021(9):121-133.

责任编辑:詹花秀

猜你喜欢

湖南省
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解读
湖南省永顺县老年大学校歌
湖南省军区幼儿园
湖南省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何时何地召开
湖南省怀化市通联站订户展示之窗
2019 年湖南省审定的水稻品种(中)
湖南省艺术创作规划审稿会
2017年湖南省高中数学联合竞赛
湖南省水土保持规划简介
湖南省5 种植物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