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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研究
——以辽宁省上市公司为例

2023-12-18孙志梅石芯瑜

大连民族大学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辽宁省报告责任

孙志梅,高 强,石芯瑜

(大连民族大学 国际商学院,辽宁 大连 116650)

2022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其中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作为工作内容之一。要求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统筹推动上市公司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工作机制,提升ESG绩效,在资本市场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业治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进行研究具有必要性。

一、ESG的内涵

企业发展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提升长期经营绩效。不断深入的监管改革将继续提升企业ESG信息透明度,为市场辨识ESG投资标的价值提供有效基准[1]。

ESG是“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三个单词的缩写,通常译为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事实上,ESG理念是在传统的社会责任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上的一种继承和创新。它整合了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三方面的因素,可以综合反映企业非财务绩效表现,能够评价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ESG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对于ESG与财务绩效及相关风险的关系,各国学者开展了实证研究。Jain等研究发现ESG得分较高的企业财务绩效较高[2]。Ankit Arora等以印度NIFTY 500指数公司为对象,对其ESG表现与债务成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发现良好的ESG表现能够降低债务成本[3]。

近年来国内学者也开始聚焦ESG表现与企业价值、财务绩效及相关风险的关系,得出与国外学者类似的结论。邱牧远对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企业ESG表现与融资成本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对企业的融资成本具有差异化影响。环境、公司治理表现较好的企业,融资成本会显著降低,信息披露质量对上述关系有不可忽视的作用[4]。张琳选取中国2015-2017年417家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分析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表现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发现ESG表现对企业价值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对于非国有企业、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非污染行业的企业,ESG表现对企业价值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5]。马喜立研究了上市企业的ESG得分与其市场投资风险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ESG得分与其风险呈负相关关系,规避ESG评级过低的企业能够避免投资暴雷,高ESG得分的企业拥有正的超额收益[6]。袁业虎研究发现ESG评分高的公司倾向于表现出更优良的绩效水平[7],夏娇认为实施ESG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和非财务绩效,促进企业持续发展[8]。陈玲芳以全要素生产率作为企业绩效的测度指标,研究发现良好的ESG表现显著提高了企业绩效[9]。

三、上市公司践行ESG的重要意义

1.上市公司践行ESG有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

ESG是一种国际普遍认可的投资理念,良好的ESG表现更能获得资本的青睐。将ESG发展理念纳入上市公司提质增效的进程中,能够有效激发企业的发展潜力,通过可持续发展,对标国际一流企业,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升核心竞争力,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2.上市公司践行ESG有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上市公司是高质量发展的主要践行者,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具有引领作用。ESG打破了过去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单一关注,将企业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同时纳入评价体系,倡导的是一种绿色、可持续的发展,开展ESG信息披露、ESG绩效评价,可以倒逼企业深化改革,提升竞争力,推动财务绩效与非财务绩效的全面提升,并在社会上产生示范效应,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3.上市公司践行ESG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有力抓手

上市公司是推进双碳工作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双碳工作中应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并且在低碳发展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并且碳排放是ESG评价中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开展ESG评价,有助于考察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及强度,以及二氧化碳排放情况。因此,ESG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有助于推动节能减排行动和双碳目标的实现。

四、ESG信息披露的内涵

ESG体系包括三个环节:ESG披露、ESG评价和ESG投资[10]。其中信息披露是基础。周勤业认为做好ESG信息披露工作,不仅是为了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更是平衡外部利益相关者与股东利益、进而提升股东价值的需要[11]。《责杨天下ESG进展观察报告》指出ESG信息披露本身并不是目的,只是作为一种工具或管理方式,其背后的根本目标是通过 ESG 信息披露促进企业管理提升,从而防范经营风险,发现新的机遇,创造长期可持续价值[12]。

ESG信息披露可以理解为将企业在环境、社会、治理方面的目标、行动与绩效用文字或数字表达出来,予以公布的过程。披露的信息中既包括量化的绩效信息,如污染物排放情况、碳排放情况、资源和能源使用情况、减排绩效、精准扶贫绩效等,也包括非量化的信息,如减排目标、环境管理战略、节能减排措施、公司治理等。

ESG信息披露具体采取何种形式?传统的社会责任报告是否能够满足需要?显而易见的是社会责任报告通常仅包括企业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的表现,并未涉及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现,因此并不全面。长远来看,通过编制ESG报告,使上市公司管理思维和发展理念得以升华,通过编制ESG报告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ESG报告是公司有序治理背景下经济绩效、环境绩效、社会绩效并举的综合体现。

五、ESG信息披露相关指引

2006年9月25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应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2008年5月14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发生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且可能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两日内及时披露事件情况及对公司经营和利益相关者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鼓励上市公司编制社会责任报告。

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2018年9月30日,证监会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应当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实践。上市公司治理应当健全、有效、透明,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2019年4月上交所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视情况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件。

2019年5月17日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指引》,要求发行人于年度结束后的 4个月内发布ESG报告,对董事会参与ESG风险识别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新增了多项“强制披露规定”:阐释ESG报告如何遵守相关报告原则;对ESG报告边界进行解释并描述该边界的选定过程;在环境范畴新增有关气候风险的披露要求等。

202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环境治理监管体系、环境治理市场体系、环境治理信用体系、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其中,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下,要求企业公开环境治理信息。

2022年4月11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修订内容之一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在沟通内容中增加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

2022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参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规则,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通过梳理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中国对于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相关指引是从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某个单一维度做出的规定,对中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单独发布新规迫在眉睫。

六、辽宁省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现状

1.辽宁省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6日,沪深两市辽宁省上市公司共有82家,其中沪市主板32家,科创板8家,深市主板27家,创业板15家。从行业分布来看,辽宁省上市公司分布于12个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其中制造业上市公司数量最多,共52家,其余行业分布如下:农林牧渔业、采掘业、教育、卫生、房地产行业各1家,公共环保、文化传播业各2家,交通仓储、信息技术各4家,水电煤气业6家,批发零售业7家。需要注意的是,制造业属于证监会行业大类,按细分行业来看,钢铁、化工、电力分布较多,环境敏感度较高。

2.辽宁省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情况

(1)披露形式。目前国内对上市公司发布ESG报告尚未作出强制性规定,因此现有ESG信息主要是通过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来体现的。

从名称上来看,辽宁省上市公司中已披露ESG信息的绝大部分采用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仅本钢板材在2018年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而鞍钢股份较为前沿,自2020年起报告名称发生了变化,称为“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主要缘由在于鞍钢股份同时发行港股,而港交所2019年发布新版ESG报告指引,要求“不遵守就解释”自2020年7月实行,因此其2020、2021年报告名称均有所变化。

(2)披露数量。通过查阅证监会指定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信息,整理得出辽宁省上市公司历年ESG信息的披露情况,2008年只有中广核技和鞍钢股份2家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009年只有中广核技、鞍钢股份、华锦科技3家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010年以后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逐渐增多,2021年数量最多,达到了25家。2010-2021年各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数量如图1。

资料来源:根据巨潮资讯网整理

就辽宁省而言,上交所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状况总体优于深交所上市公司,2008年至今上交所上市公司共发布147份社会责任报告,深交所上市公司共发布75份社会责任报告。从板块分布来看,主板公司披露情况优于创业板、科创板公司。从所有制形式来看,国有企业的ESG披露情况优于非国有企业。

(3)披露标准。从披露标准来看,辽宁省上市公司绝大多数以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披露ESG信息,主要遵循交易所的相关指引以及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

以鞍钢股份为例,其在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明确列出报告的编制依据,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GRI 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tandards)、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SDGs)、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6〕105 号)、GB/T 36001-2015《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

鞍钢股份ESG报告除列出遵循的编制标准外,报告最后还清晰地列出指标索引,从排放物、资源使用、环境及天然资源、气候转变、雇佣、健康与安全、发展及培训、劳工准则、供应链管理、产品责任、反贪污、社区投资等方面列出具体的指标内容及页码,增强了报告的可读性。

(4)披露内容。传统的社会责任报告更多地聚焦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企业对股东、供应商、员工、社区的责任,以及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动。但是缺乏公司治理方面的表述,良好的治理结构对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鞍钢股份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披露的较为全面,并且图文并茂,更加生动,报告从韧性治理、清洁环境、和谐社会三个方面加以展开,并用数据具体加以说明。

公司治理方面,相关数据如下:召开董事会20次,召开监事会9次,董事会接受反腐败培训8次,董事会反腐败培训覆盖64人次,对外披露定期报告4份,接待机构调研24次,信息披露准确率100%。

环境方面,相关数据如下:环保投资22.2亿元,吨钢综合能耗569千克,万元产值能耗为标准煤当量2.35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危险废物合规处置率100%,放射源合规使用率100%。

社会方面,相关数据如下:员工总人数30 412人,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员工培训覆盖率100%,女性管理者比例5.10%,研发投入583 160万元,本地化采购比例53.1%,实施帮扶项目6项,投入帮扶资金1 559.6万元。

(5)ESG评级。关于ESG评级,国内外有很多评级机构,但是覆盖的公司往往不够全面。国内wind数据库的ESG评级数据相对较为完整,针对每一家公司会给出ESG评价等级及综合得分。Wind ESG评级从CCC到AAA分为七档。辽宁省上市公司的ESG综合评级结果多集中于AA、A、BBB、BB、B五个等级。从评级结果来看,辽宁省上市公司2019-2021年各年ESG综合评级结果如图2。

图2 辽宁省上市公司2019~2021年ESG评级分布

辽宁省82家上市公司中2019年ESG评级AA级和A级的各1家,分别为辽宁成大和东软集团,其余公司均分布在B级-BBB级,另有1家公司(亚世光电)评级结果缺失,其余13家公司均由于当年未上市无评级结果。2020年辽宁省82家上市公司中ESG评级AA级的是东软集团,A级的公司数量增加到4家,分别是铁龙物流、圆通速递、辽宁成大、鞍钢股份,另外2家2021年上市和6家2022年上市的公司评价结果缺失,其余公司均分布在B级-BBB级。2021年辽宁省82家上市公司中ESG评级AA级的是东软集团,A级的公司数量仍然为4家,分别是联美控股、辽宁成大、水发燃气、兴齐眼药,除2家2021年上市和6家2022年上市的公司评价结果缺失外,其余公司评级均分布在B级-BBB级。

七、ESG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对辽宁省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梳理,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披露比例总体不高,且内容不完整

辽宁省上市公司ESG信息的披露比例虽然逐年上升,但是总体而言仍然不高,2020年ESG信息披露比例仅为25%,2021年披露比例仅为30%。并且各板块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究其原因,ESG在中国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尚未形成对ESG的系统认识,ESG理念尚未真正转化为ESG实践。从披露内容上而言,现有的社会责任报告更多着眼于环境层面和社会层面,对于治理公司层面覆盖不足。

2.披露不连续

部分公司自2008年起就开始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并逐步过渡到ESG报告,还有部分公司仅在个别年份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且呈现出无规律的状态,使得信息披露不连续,不利于使用者的信息解读和关注。例如獐子岛在2010-2014年各年均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015年未发布,2016年又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之后各年均未发布;金杯汽车1992年上市,仅在2012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兴齐眼药2016年上市,仅在2021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3.实质性信息缺乏,披露质量有待提高

首先从披露内容来看文字信息居多,量化信息相对较少。以排放为例,多数企业仅以文字表述在减排方面的行动,能源消耗和三废排放的具体数据披露的较少,在碳排放方面的量化信息更是缺乏,仅鞍钢股份在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中区分直接排放、间接排放、范畴1、范畴2等维度进行了碳排放信息的披露。其次披露内容存在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对于企业取得的成绩会在较为显著的位置加以呈现,但是对于企业在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方面的负面信息呈现回避状态。最后ESG信息缺乏第三方鉴证,信息质量有待提高[13-14]。

八、完善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建议

ESG信息披露作为ESG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对外披露ESG信息,有助于推动企业的ESG管理实践,促进企业绩效的全面提升。从当前的披露现状来看,ESG信息披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为了完善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着手:

政府层面,出台专门的ESG信息披露规范,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发布ESG报告。正如前述,各公司在编制ESG报告时所依据的披露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国务院、证券交易所等都从环境、社会、公司治理单一维度发布了相关的指引,但是缺乏整体层面的规范要求,使得各上市公司披露的ESG信息口径不完全一致,可比性不强。因此,亟需发布专门的ESG信息披露标准,并对上市公司做出统一要求。

企业层面,上市公司应提高对ESG的认识,并融入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中,逐步转化为提质增效的行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企业自身而言,ESG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从理念到实践的根本性转变,而且ESG不是只针对管理层提出要求,应深刻融入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中,在产品、技术等方面实现绿色变革,推动企业不断创新,使企业成为一个负责任的经济组织,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社会层面,开展ESG鉴证,提高ESG信息的可信度;开展绿色融资,提高ESG报告的有用性。上市公司作为ESG的编制主体,信息质量无法确保可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ESG鉴证业务,可以为ESG信息的质量提供合理保证,并为ESG报告的使用提供了条件。同时,伴随着双碳目标的实施和绿色金融的兴起,上市公司能否从资本市场上获得融资,也需要提供ESG报告,从而倒逼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的ESG报告,并不断深化ESG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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