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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山东地区道观经济活动浅探

2023-12-12李欣霏

新楚文化 2023年21期
关键词:明清时期山东地区

李欣霏

【摘要】道观经济是封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依据碑刻及方志记载,分析明清时期山东地区道教宫观的收入来源和消费支出情况,从中可知:其收入方式主要有皇室赏赐与资助;地方官员、士绅捐助及民众布施;道观自营。消费支出主要有宫观建筑营建与维修、生产支出、生活支出、社会慈善支出。

【关键词】明清时期;山东地区;道观经济

【中图分类号】B9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3)21-0081-04

道观经济主要由宫观及其所属土地构成,这两者是教徒居食的根本,是道教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道观经济具有明显的封建性质,是封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291。明清时期道教管理政策较为严格,但道教仍存在一定发展空间。这一时期山东道教活动较为频繁,修葺宫庙、购置土地等道教经济活动均有记载。

一、道观的收入来源

道观的财产一般包括庙田、宫观、山场、庙林以及御赐道经、香帛、道袍等祭祀用品。来源有皇室赏赐、士绅捐助、信众布施以及道观自营。庙产中宫观和土地最为重要,宫观是道士修行和履行宗教职责的场所,在道教传承和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而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是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道士们获得日常生活必要物质支持的主要来源。

(一)皇室赏赐与资助

皇室的赏赐与资助对道观收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皇室的赏赐往往比较大宗。在封建社会,政府对于道观庙产的规定具有强制性,保护了庙产不受侵害。祭祀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道观的名声与地位,而御赐的香帛、道袍等也为道观提供了隐形的收入。

皇帝直接从国库拨款修葺宫观。清乾隆三十四年修葺岱庙与碧霞祠,花费内帑银十九万四千余。“岱庙与庙前之遥参亭,岁久悉露颓形,均蒙敕修……乾隆三十四年春……臣等共相核计,统用内帑银十九万四千有奇。”[2]232明弘治年间“发内帑银八千余两,并在庙积貯香钱,命逵会山东镇巡等葺之”[3]。明孝宗使用内帑银钱八千余两以及庙中贮存的香火钱,修葺因地震而损坏的东岳庙。这样大宗的皇室捐助免去了道士四处募捐财产,对道观建设和修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除了皇帝御赐,泰山亦多次受到其他皇室成员资助,皇室成员捐资是泰山道观经济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万历年间“今天下郡国皆有东岳庙……百余年来,庙寝倾圮,神将弗妥,女士兴嘆。圣母慈圣皇太后闻之曰:‘吾甚重祠而敬祀。其一新之,然勿以烦有司。乃指膏沐资若干緡”[4]。因东岳庙倾塌,太后遂拿出自己的私房钱修建岳庙。崂山太平宫也曾受到其他皇室成员的资助,《太平宫记》载:“万历年间,太监边永清、杨绍慎替皇妃来宫出家。重修殿宇。”[5]273

万历三十一年,由于崂山太清宫供奉道藏的土地经常被村民侵占,道士贾性全等上书乞请官府为太清宫勘定界限。官府为太清宫划定土地一公顷二十七亩多,并准令不必纳税,划定脚庵一处作为道人赡养、供奉香火之资。《明万历癸卯新立太清宫形胜地至》碑载:“郡公檄掖丞潘映、墨令刘应旂,躬诣察勘,得地若干亩,准令永不起科。脚庵一处,名窑石庵,准令协力供养。”[5]729政府通过规定庙产的数量,加强了对道观财产的保护,也是对道观的一种资助方式。

皇帝遣使祭祀,祈求国泰民安,通常会进献供品奉于祠下以表其诚:“凡遇典礼,必简命大臣祝册殷薦,夫牺牲玉帛,锡自天家。”[6]101祭祀的贡品通常有牺牲、香帛等,并设有香帛官、捧香官、捧帛官等参与祭祀。泰山作为五岳之首,是历代帝王祭祀和封禅的重要场所。明清两朝,大部分皇帝都曾遣使祭拜泰山。明洪武十年,太祖朱元璋遣曹国公李文忠,道士吴永舆、邓子方祭祀泰山神,并“奉牺牲、祝帛于祠下”[7]87。东镇沂山是岳镇海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隋以来就是国家的重要祭祀对象。明永乐年间,曾遣使奉祭祀所用香幣、牺牲、酒代祀沂山,为战事祈福:“今年七月十六日兵行,特遣人致香币牲醴,先诣,神所谨告。尚飨!”[6]22正德年间,因天气干旱,命有司祭祀祈雨:“粤惟齐鲁之地,泉源是钟,名山大川,神所居守,敬将香帛。”[6]61据沂山东镇庙现存碑文记载,明清时期几乎历任皇帝都曾遣使祭拜沂山,并赏赐牺牲、香帛。祭祀所用贡品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以转化为道观收入。

除牺牲、香帛外皇帝也赏赐过其他财物,敕赐的法器、道袍等也是道观收入的一部分。《东镇沂山志》记载:“金香盒一箇,重一十五两九钱三分,青罗祭服二副,俱洪武十二年敕赐。”[6]258清雍正八年曾赏赐泰山宫观金、银各九锭,乾隆十三年,御赐碧霞祠欢门三架。金、银各九锭。乾隆年间对泰山的赏赐颇多,有金、银、袍服、香炉等[2]57,名目不一。

(二)信众布施与士绅、官员捐助

明清时期泰山进香活动十分兴盛,信众几乎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阶层。信众们纷至沓来,自愿捐施财物以祈求顺心如意。布施的财物有“金银珠宝、玉石首饰并金银娃娃、铜钱及幡盖袍服、纱罗锻币等项”[8]189。《东岳泰山之神庙重修碑》记载了明天顺年间重修岱庙之事:“铨始至泰安,谓修葺岳庙……询及守店者,具言数十年所积礼神之物甚富,遂遣人持市木之巨细与其他修屋之不可缺者。”[8]136香客们布施的贡品可至市场换取修葺庙宇所用材料,而不需要额外劳烦民众捐资,可见布施收入可观。

修建宫观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地方社会的支持程度影响着宫观的建设状况。宫观的修建通常是由道士们提出,但很少有道士有能力独自承担修建宫观的费用,因此他们需要向士绅、官员们募捐。而士绅、官员们的财力有限,不像皇室成员那样可以单独承担修建宫观的费用,因此多数情况下,几名士绅会联合捐资。普通群众也经常参与宫观的修建,这被视为是一种功德行为。明清两代,士绅们联合捐资修建寺庙非常普遍,在许多碑文和方志中均有记载。

万历年间崂山遇真庵倒塌,“庵中羽士毅然以修复为念,远近嘉其志,多有襄助”[9]223。康熙元年,张所存提议修缮泰山青帝观,民众共同捐资“同庠生尚讳愈、贡监范讳维纯、武举刘讳铎,同议重修。维时令共匠役细估银五百余两,尚君捐施五十两,范君捐施十两,刘君捐施五十两”[7]121。潍城玉清宫,始建于东晋,乾隆十七年重修“知县郑燮捐钱五十两。二十年,知县韩光德倡县内绅士捐钱重修”[10]。修葺道观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众多官民共同修建一个宫观,可以减轻捐助者的负担。正是因为士绅、乡民们的有力支持,宫观才能得到有效修建和维护。

较有实力的士绅捐献土地给道观。泰山《明万历十五年重修三官庙记碑》载:“原施庙地:赵子章,孙赵志强……施土四分:李继扬,李梅,李科。”青岛天后宫,明成化三年创建“往来商船停泊其处,祭祷无地,乃有胡家庄胡善捐施地皮数亩”[11]134天后宫是在信众捐施的土地上修建起来的。一些富有士绅在入道时,会将他们的个人财产捐赠给道观。明崇祯年间,道士张常在携资至太清宫出家,并用自己的积蓄修建常在庵。“(张常在)遂出资购买庙基地数亩,建修南海圣殿、吕祖殿及两廊配房并草房二十余间,院墙、门楼完备,自题匾额曰:‘常在,永为太清宫下院。”[11]132清同治年间,道士周旅学,携有巨款至太清宫出家“置田地多为本宫,永为香火之资”[11]152。为太清宫添置地亩庙产,又在附近修筑桥梁道路。

(三)道观自营

外部的赏赐和捐助虽然较多,却是不稳定收入。道观的长期维护和道士的日常生活开支仍要依靠道观的自营性收入来解决。土地收入是道观最为稳定的经济来源,道观的大部分土地由道士自营,亲自从事农业劳动,以供日常所需。土地较多的宫观则将部分土地出租给当地的民众耕种,收取租税。

万历年间沂山东镇庙有祭田百亩,在庙之侧,皆守庙者种之[6]259。崂山太平宫清嘉庆年间香火最盛,有道士40余人,庙产130余亩[5]234。清代潍县玉清宫有庙产400余亩,盛时有道士100余人。嘉庆初年岱庙置地一倾有余,同治十一年岱庙复置地90余亩。可见,道观一般都拥有自己的赡田,方便道人们耕种,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同治八年时人王大来游崂山,见“茅屋数间,农器悉具,山田二十余亩,高下层层,原来此乃道士耕稼处也”[12]。道人们自力更生,种植粮食及蔬菜瓜果,并种花采集蜂蜜。清末时人游崂山,见太清宫种有“瓜茄椒豆、秋蔬十亩,足供全观终年之食”[9]287,另有時人谓太清宫道人“栽花收晚蜜”[9]333,可见道士们的农副产品较为丰富,基本可以实现自给自足。

拥有土地较多的宫观,将自己的部分土地出租,每年向佃户收取地租。崂山太清宫规定其看山佃户“历年按麦、秋两季,与本宫交纳租粮,不许拖欠。宫内若有大工作或有急忙之事,由佃户拨工应用,不准抗违”[11]142。崂山太清宫青山村村民也有租佃关系,太清宫将其所属的山场,交由佃户开垦,佃户们每年春秋两季向太清宫缴纳租粮。“(青山村)因与本宫有佃户关系,要求于河南崖及猎泊圈……等处本宫山场内,开地九十六亩,每年于春秋两季向本宫交纳租粮。”[11]143同治年间,昆嵛山太平观在鼎盛时期,有“耕田400多亩,山峦近千亩,招4户庵户、6户佃户,每年收租粮60升左右,另有白果各5-6升,现款200余元” [13]98。道观对佃户收取的地租分为实物地租和劳役地租,并带有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体现出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性质。

二、道观的消费支出

寺观经济的主要消费包括佛道教机构开支,佛道教事务活动开支,佛道教社会服务开支三个方面[1]64。《太清宫志》中记载了太清宫的支出项目“公款田赋、祭供馔馐、往来应酬、旃金工价、日用开销,一不可缺”[11]58。

(一)修葺宫观

修葺宫观需要大量的财物投入,很少有道士可以独立承担宫观的兴修费用,但亦有一些道士善于理财,带领道众们长期积蓄资产,数额颇为可观,用以修葺宫观,可以不必向社会募捐。

延寿宫,位于荣成铁槎山南麓。光绪八年“道人王善义慨然独任其事,经营四五年,自三清、真武、关帝、药王诸殿以及山门、道舍,轮奂如故”[14]。康熙五十六年,太清宫出资重修崂山遇真庵,作为太清宫下院“着由本宫出资重修三殿,曰玉皇殿、老君殿、真武殿及客屋、住室等例由本宫派遣住持,永为太清宫下院”[11]130。

(二)生产支出

明清时期,山东地区道观的土地大部分来自道观自己置买,敕赐土地较少。购置土地是道观的一笔较大支出。清康熙四十四年,住持道人温高恒独资重修常在庵“并添买山场地亩数十亩永为该庙香火之资。共有自置庙产百余亩”[11]132。清康熙四十五年道士褚守持,为太清宫置办庙产、土地、山场“(褚)素勤俭,善经济,日用节约,四十余载添买庙产、香火地,并山场多处”[11]152。清光绪十五年,道士赵泰昌为太清宫置办庙产“所得经资,积蓄三十余年,全部施与添置庙产,永为香火之资”[11]154。清嘉庆年间,岱庙用香税置办田地,“泰安岱庙旧有朴家庄地一顷有奇,皆系皇赏香税之所置”[15]261。同治十一年,岱庙道纪张传彬为岱庙置地90余亩,增加了岱庙的土地数量,“今道纪张传彬领同道众,力行节俭,十数年积累,置北集坡地九十余亩,较前加丰矣”[15]262。

道观拥有赡田,方便道人们耕种,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道士在耕种田地时需要置办生产工具,同治九年,时人王大来游崂山至獐坡,见有“茅屋数间,农器悉具”。有的道观还雇人看管菜地并饲养骡子、驴等家畜用以耕地,昆嵛山太平观“饲养骡子2头,驴1头牛2头。菜园2亩专人看管”[13]98。购买农具、家畜、化肥、种子以及发放工资,也是一笔生产支出。

除以上日常生产支出外,道观还需缴纳赋税。不同历史时期需要缴纳赋税的额度不同,如嘉靖年间规定寺庙拥有赡田超过五顷,每亩纳租银一钱入官。万历年间也曾规定减免赋税如“准令永不起科”[5]729在多数时期道观需要承担一定的赋税。

(三)日常生活支出

生活开支是指道士为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消费,太清宫在旃斋、待遇、用度方面都有详细规定。“旃金每年钱十二吊文,道众一律按清明、中秋两节发给。不得长支、预借”[11]52。太清宫的日用开销,“除去外来挂旃者不计,本宫道众常约四十余旃,佣工三十余人,行行二十余众。加以招待过往,及施食乞丐,平均每日食指(人口)日约百余计”[11]58。昆嵛山太平观也“雇勤杂工4人,厨师1人”[13]98。每日的衣食支出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四)慈善支出

道观从社会中获取财物,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赈济灾民、扶弱济困是道观对济度众生、慈悲为怀道教伦理的实践,也是一项支出内容。

光绪年间,崂山因旱灾、蝗灾导致粮食歉收,太清宫遂拨粮赈灾。“道众节衣缩食,积有余粮。遂按附近居民男女老幼人口配定赈额,每人每日按数发给。幸度荒年。”[11]148太清宫道士还接济贫民、修建道路、施药救人等,这也是一部分支出内容,同治年间,太清宫道士周旅学“常周济附近贫民,修筑桥梁、道路,捐助学校,公费地方”[11]152。道士们懂医术,常为民众医治,刘永福“善医精卜筮,人有乞其医者,辄慨然无难色”[9]167,泥丸祖师李常明“初以药剂活人,后应接不暇,和土为丸,以治百病,未有不愈者”[16],薛良勲“时现于民间,托医治病,着手即愈”[11]151。此类善举,提高了道教的正向社会影响力,也使道观经济与封建经济更好地关联起来。

三、结语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山东地区道观的收入有皇室赏赐及资助、地方官民的捐献布施、道观自营收入。皇室赏赐及资助对道观来说收入较为大宗,但不稳定。地方官员、士绅和普通信众是兴建和修缮道观、土地施舍、财物捐助的主体,但地方官员、士绅的财产不多,因此往往需要联合捐助。普通信众虽然财产较少但聚少成多,泰山岱庙及碧霞祠的香火钱就非常旺盛,道观自留一部分外,另一部分甚至需要押解至户部库房,可见这是一笔较大收入。道观收入的主体还是道观自营收入,主要依靠土地及其他宗教事务收入,其中不管是道士躬耕或是租佃,土地收入都是最稳定的收入来源。但总的来说,道观经济的稳定性在于多元化的收入来源。赏赐、捐助、土地收入以及自给自足的农业活动都为道观提供了不同类型的支持,有助于宫观的长期维护和运营。

道观的支出有修葺宫观、生产支出、生活支出、慈善支出。道士是修葺宫观的发起者,有一部分道士善于理财,可以独自承担宫观的修葺。生产支出中最大宗莫过于购置土地,土地对于供养道众的日常需求来说是必须的,土地收入通常被视为道观最为固定的经济来源,因此土地的支出是必要的。购置生产工具,缴纳赋税也是一部分生产支出。生活支出包括旃斋、旃金,日常用度等,有的道观道众及佣工人数众多,每年需要固定支出,因此生活支出也不是小数。另外还有灾年赈济灾民,修建道路、桥梁、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施药救人等慈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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