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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化现象的思考
—— 一种列斐伏尔式三重空间辩证视角

2023-12-12李泽芃

上海房地 2023年11期
关键词:大学城中心空间

文/李泽芃

当代新城市社会学奠基人亨利.列 伏尔(Henri Lefebvre)的城市社会学理论与三重空间辩证法一直被学者广泛应用于城市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之中。21 世纪以来,中国城镇化的迅速推进造就了城市中心迁移、城市边际蔓延、城乡人口流动等诸多现象,由此也反映出我国人口、土地、资源等方面不平衡与不充分的发展现象。

一、从整体性的混沌到临时性的层次:城市中心迁移的空间实践构想

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展开,国内各城市的空间组成模式也在发生改变,其中最明显的莫过于城市中心的迁移、增减与关联。小到单个城市,大到区域性的连绵城市群,甚至整个国家,其中心结构的主要发展趋势可视为由“单中心”模式向“多中心”模式的转化,并最终归结于“单中心”模式与“多中心”模式相互并存与相互关联的态势,参照列 伏尔在《日常生活批判》第二卷中提出的核心观点:日常生活不再是传统社会意义或近代社会意义上的一种本真与基础的领域,而变成了一个个无底的、旋转的层次,是社会现实中的一种临时性关联过程中的层次,而不是一个独立的领域。就城市中心模式的演变过程提出一种空间实践层面的构想,即将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空间中心演变如日常生活一般,界定为社会空间实践总体中的一个层面,将传统的“单中心”城市模式视为城市中心问题的一种本真而基础的领域,即各种城市职能与日常社会生活交错混杂于城市中心的复杂整体,将当代“多中心、网络化”的城市模式视为城市中心问题的一种临时性的层次化结构。

(一)整体性的混 :单中心城市模式

单中心城市,也称为中心主导城市,是最典型的传统城市模式,在中国城镇化的早期极为普遍,在城镇化高速进展的今天仍大量存在。列 伏尔曾在《日常生活批判》中通过整体与层面的区别对工业化与城市化作了明确区分,即日常生活在工业社会与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之前的各类社会)中均以一种无可比拟的方式被整合于一个有机的文化生活整体,在城市化社会中则逐渐被确定为一种层面并在整个社会中扩散或作平面移动。[1]相较于整个城市的度量尺度,城市中心内部的度量尺度显得尤为狭小,若以整个城市的视域度量城市中心,则与列 伏尔而所述的观点“我们看不到一个全息式、全景式的、独立的本真的日常生活世界”[1]相反,看到的恰是一个充斥着各种城市职能与日常社会生活景观的全景式城市中心。

在单中心城市中,城市的工业生产、商业消费等职能以及居住、娱乐等日常社会生活的内容都被集中于狭小的城市中心,因而造成了城市中心区域人口密度大、交通负担重、生产空间与日常生活空间相互交错等现象。以国内典型的单中心城市郑州为例:郑州市的城市中心既有火车站等供制造业产品出口所必需的节点,也有商业区等经济企业进行信息交换、办公企业雇员进行面对面交流的节点,而产品与雇员向中心节点的流动则依赖于由市中心放射而出的公共交通系统。工业商业职能集中于市中心有助于郑州站稳国家重要交通枢纽、重要航空港与物流信息中心的地位。这在给郑州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郑州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与压力。郑州市民政局(2021 年10 月29 日)指出,郑州的中心城区面积仅占全市总面积的14%,在国家中心城市中排名靠后,且市内发展空间已接近饱和,市中心区域正全面迎来“稀土时代”。

人口密度过大,职能过于集中,住房与设施过于拥挤,都是单中心城市模式在空间实践过程中暴露出的发展困境。相较于主城区与城市中心的饱和与压力,城市的其他区域如城郊、新城区、城市边缘地区由于所承载的人口较少,未被开发利用的区域较多,未被或较晚被纳入城市规划,其交通、居住、娱乐、消费等不如城市中心便利。可以看出,不仅城市中心处于一种职能与景观相互交错的全景式整体状态,整个城市也处于一种无层次、不平衡的整体性混 状态。对于城市中心模式演化的全过程而言,单中心城市模式是一个基础而本真的领域,后续的城市中心模式变迁都可被看作是从这一领域中分化而出的。

(二)临时性的层次:多中心城市模式

为了疏解城市中心的压力,从单中心城市模式所指代的基础而本真的整体性混 状态中解放,由中心向周边扩展已经是城市空间实践的大势所趋。除沿袭单中心城市模式的“摊大饼”式膨胀扩展,也有学者提出由旧有的城市中心向周边区域辐射分化出城市次中心的构想,意在建立多中心、网络化、相互关联的城市模式。相较于单中心城市模式,多中心城市模式具有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中心或次中心组成的网络化结构,每一个中心都具有作为平面性的临时性、专业化特征,各中心之间具有总体性的关联性特征。多中心城市模式正如列 伏尔所构想的层次化社会:一个巨大的、盘根错节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扭结网络,是多个平台相互作用的连续体。[1]

学者对于多中心城市模式的研究主要是与“摊大饼”式的城市蔓延现象进行比较。“摊大饼”式扩张可理解为沿着城市中心的道路不断向前延伸,并在道路两侧建立与各式工业职能、商业职能、日常生活景观有关的建筑,以街道的形式不断向周边蔓延扩展。这一扩展方式本质上沿袭了单中心城市的扩展方式,实质上是城市中心的膨胀,会导致人口密集、交通压力、生态破坏等“城市病”,这一问题在城市中心规模的增大过程中会愈加严峻。相较之下,在城市中心之外的区域建立与之相互关联的较小规模的城市次中心,会对城市中心起到更为积极的疏散作用。石忆邵(1999)以北京、上海等地的远郊卫星城镇为例,提出建立市中心(母城)与卫星城(子城)有机结合的多中心网络化城镇,通过将工业、农业等职能及相应人口向子城疏散的方式达到缓解母城压力的目的。李国平(2013)引用国内外城市的多中心化实例,提出“网络化大都市”这一新式城市空间发展模式,即一个以有形和虚拟的网络为支撑,具有多中心、多节点,各个中心相互依赖、共同发展的都市区域,网络化大都市的形成机制为:单中心城市由城市中心向中心之外的其他区域疏散人口,形成多个独立的中心,再通过城市中心的扩展与影响逐步吸纳其余中心,最终融为一个在空间上相互关联、并行发展的多中心网络化大都市。

无论是城郊卫星城,还是网络大都市,均是为了超越单中心城市模式而从中分化出多中心城市的构想,是中国城市由整体性混 向临时性层次更新的必经环节。十大国家中心城市及相应单中心城市群的建设也体现了国家结构层面上由单中心模式向多中心模式、由整体化模式向网络化模式的转变。上述城市模式的转变均从属于城镇化进程中的空间实践,不仅以新城市中心的建立与扩展指示了实践过程中社会空间的物质形态制造过程,更是以城市空间为中介揭示了实践过程所伴随的城市资源开发利用、城市人口多向流动等人类活动的行为和结果,力求最终稳定地形成一个多中心相互关联的网络化城市结构。然而,当人们比较空间实践的表象与空间实践的真正现象,即审视城市设计者所构想的城市更新情形与现实的城市更新情形时,便会发现二者存在诸多差异。

二、从简约化的规划到差异性的实践:城市更新方式的空间表象变化

城镇化模式指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在特定阶段与特定环境背景下城镇化基本特征的模式化,在都市设计的规划与建筑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若将此定义内化到城市的内部建设之中,则表现为按规划好的特定空间模式对空间进行简约的、批量的生产。国内常见的“大学圈地”现象、老旧居住区的拆迁现象,甚至易地扶贫政策下城镇建立集中安置区,都可被视为其表现形式。列 伏尔在空间化三维辩证体系中将这类按规划进行的空间生产模式归为“空间的表象”,即一种在生产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模式化空间,一种为实现与维持社会精英阶层、社会重权阶层的统治而具有手段意义的“真正的空间”。[1]而这种“空间的表象”往往无法平衡与充分地兼顾所有阶层的生存背景与生活需求,因而会与现实中各阶层的“空间的实践”产生进程、结果等方面的差异与冲突。

(一)简约化的规划:城市空间的批量生产

在城市规划者眼中,城市空间的生产不仅包含物质形态的制造过程,而且因其进程受到政治、经济、权利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具有社会理念与意识形态的表征。诚然,在部分空间生产实践中,城市规划者理性地思考了教育等社会理念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多重影响及适度的实践范围,但仍然存在一些将社会理念与社会意识盲目地视为一种庞大推动力,并借助这种推动力对城市空间加以开发和支配。这种盲目运用社会意识形态、忽视不利影响的错误做法经由社会舆论的炒作,在其他城市规划者有意识地效仿中,异化为一种简约化、批量化的空间生产模式。

放眼国内各类简约化、批量化空间生产模式的产物,能明显地表征出“空间的表象”与“空间的实践”之间的冲突的,当属中国式大学城。中国式大学城相较于西方大学城,其发展显得主动而迅速。中国式大学城在诞生初期(2000 年8 月)呼应了国家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丰富教育资源、保障教育质量的需求;在掀起兴建热潮后则因为各地攀比式的争相建造而不时陷于盲目商业炒作和“合法”抢占空间的泥潭,甚至被 病为“新圈地运动”;在建设过程中还牵扯到区域内的居民搬迁、旧有农业与生态用地的处置、人口流动、商业波动等空间实践所面临的问题。有学者就这些方面进行了探讨,如王智敏(2007)从政府引导协调作用不足、高校趋同化、跟风不顾实情、资源共享度低等角度剖析大学城的短板,并就大学城的建设提出数量宏观控制、规模适度而不攀比、个性独立而非千篇一律等建议。叶超等人(2013)以仙林大学城为典型案例,从西方城市社会学理论视角出发,从现代化与人文主义、超前意识与时空矛盾、社会群体与生活空间等方面分析大学城空间实践中对时间、空间、社会联系的割裂,并要求对大学文化与精神进行反思。

前文所提到的诸问题均是大学城规划者将大学城这一“空间的表象”的构想作为“真正的空间”进行简约的模式化、批量化生产时所不可避免的。许多大学城的规划者除了响应国家有关教育资源、教育空间、教育质量的政策外,大抵也想以大学城的名义“征地”,及以大学城的学生驻留特征吸引商业、生活娱乐等业态。然而,如果错误地估算甚至忽略了大学城所在地固有的地域结构、经济条件、人文背景等因素而盲目地推进大学城的建设,将会造成区域空间资源分配更加不充分、区域空间生产成本倍增、假期人数锐减引发大学城经济体系亏损甚至负债等恶性后果。大学城中的学生、慕名而来的商户以及因原有居住地被圈占而被迫进入大学城内 居住的各类人群,他们的“空间的实践”均存在被大学城规划者所梦想的“空间的表象”残酷改变的风险。

(二)差异性的实践:城市人口的多向迁移

无论是社会精英阶层构想的“空间的表象”、城市建筑师实施的“空间的重组与再生产”,还是穷人或其他人群的“空间的实践”,都在城镇化进程中相互扭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三者的相互冲突与相互改变体现了城镇化过程中“空间实践”的差异,这些差异性始终表现为一种贯穿于三者之间的、多向的流动,即空间生产过程中的人口迁移。城市的人口迁移不仅是列 伏尔所述的“都市化迁移”,即“穷人并非所愿地被赶到所谓新居”[1],也包含求职者主动流向其他城市寻求发展机遇的情形。两类迁移都属于人们的“空间的实践”,但后者表现为一种以“差异性的实践”积极地打破“空间的表象”的行为。

无论是城市中心、次中心,还是各种模式化的城市空间,都在不断吸引着各地区的人们前往掘金。我国东南沿海诸省市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数十年内大量承接制造业,形成了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空间集聚特征,经济特区深 更是出现过关外工厂林立、关内高楼大厦的现象。[6]制造业的商业机遇与“进厂工作”的就业机遇吸引了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前往深 ,但也催生了因资金短缺或难以获得稳定的收入而不得已长期“扎根”在低廉的“十元旅舍”中艰难谋生,直到耗尽资金才遗憾离开的人群。类似的情形在上海的棚户区现象、北京的蜗居现象中也可窥见一二。此类“北漂”、“南漂”过程中失利的人群并非如列 伏尔所述穷人一般,被城市规划者的“空间的表象”残酷地改变了“空间的实践”而迁入“新居”,而是在主动寻求差异性“空间的实践”未果的情况下,仅剩搬进“新居”这一条路。可见,差异性的空间实践仍然无法使人们更大程度地克服“空间的表象”所造就的“消费社会、都市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等上层建筑对穷人的日常生活的一次次严重的空间化控制和剥削”[1],甚至会使人们陷入被原空间(家乡)、新实践空间(求职地)的双重“空间的表象”重复剥削这种更加悲惨的情境之中。

人们差异性的“空间的实践”最终未能完全摆脱被“空间的表象”残酷改变的结局,失利的“空间的实践”者固然与穷人“殊途同归”,再度沦为消费社会、都市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剥削对象,但也有不少实践者取得了成功,在异地打拼一番后找到了心仪的工作,稳定地驻扎下来。这些成功者的实例不断激励着仍在坚持异地求职的“空间的实践”人群,并不断吸引人们踏上异地,走上“空间的实践”之路。这便如“再现的空间”一般“为空间性实践提供某些具有崭新意义或可能性的想象”[1]。不过,列

伏尔所述“再现的空间”更多指代有乌托邦色彩的精神虚构物。如果要在国内的城镇化研究中沿用这一概念,可考虑 除亲历的城市现象与城市空间的现实举措中的乌托邦色彩,将之从精神虚构物拉回城市空间,形成基于现实与实践举措的、实在的“空间的再现”。

三、从亲历性的不平衡到现状的考究:城市空间举措的再现实践

无论是由单中心模式向多中心模式演进所造成的城市层次化、网络化结构,还是城市规划者或社会重权阶层构想的简约化、批量化的空间生产,或是城市演进过程中人们为了打破“空间的表象”而进行的“空间的实践”,均可反映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空间、资源、职能、人才等方面的不平衡、不充分特征。各阶层或多或少地亲历了我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所作出的“空间的实践”也始终在努力克服这一现状。列 伏尔所述的“再现性空间”原指在社会重权阶层创造出“表象的空间”时悄然隐去的一系列为“空间的实践”提供可能性想象与真理性意义的精神性虚构物。如今,可以以国内实际的农业、生态、人才政策等相应实践举措代替“再现的空间”中的乌托邦因素,使之仍然具有向“空间的实践”提供创新性想法的意义,从而在坚持平衡、充分的发展过程中保障“空间的实践”的正确方向。

(一)坚守“耕地红线”,再行城市空间制衡

在国内城镇化的进程中,城郊农田与村庄面临着被城市吞并的风险,城市的急剧扩张与耕地的迅速减少相对应。因此,城市规划者时常面临城市空间与耕地空间的不平衡问题,即非农业用地与耕地的空间占用问题。前文论述多中心城市模式的层次化结构时,曾提及城郊卫星城作为城市次中心对城市工业职能的疏解作用,以及城市次中心与城市中心构成的网络化、层次化结构。然而,城郊地区长久以来都包含农田分布区与生态用地,城郊卫星城的建立必然会涉及对当地空间的圈占,届时城镇化的“空间的实践”或多或少将遭受城乡发展格局与区域结构等“空间的表象”的改变。此时便需要结合当地实情与国家政策斟酌出一种具有实际意义的“再现性空间”,从而既兼顾城镇化与农业需要、又防止城市不正当扩张。如我国的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保障政策。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国第二十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8]耕地红线的划分可以有效减缓快速城镇化大都市边缘地区建设活动对耕地的占用,是保护耕地的重要手段。[9]耕地红线对城市空间蔓延的制衡,可以从耕地面积占比、耕地质量、耕地分布,耕地面积变化等方面加以分析。例如:上海(2018 年)耕地红线的面积占全市面积的38.73%;广东省耕地多为一年三熟的优等地;江苏常州市耕地红线内分布有居民点用地、建制镇与退耕生态用地,其中新北区耕地因同区域其他类型用地的异质性阻力而呈斑块化分布[9];2016-2019 年中国耕地平均每年净减少100万亩。耕地红线的划分标准,耕地与其他用地的格局规划,对各地不同质量耕地的差异化处理措施,都对保障城市与耕地均衡关系的“空间的实践”有着“再现性空间”式的实际意义。

(二)减缓“人才流失”,再现城市就业机遇

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无论旧有区域的发展潜力是否耗尽、资源是否饱和,新区域的机遇总是不断地吸引着人们。如前文所述,大学城对学生、商户乃至房地产商等城市圈占者具有吸引力。在深 求职成功的“实践者”对其他异地求职者具有“再现性空间”式的吸引力。这也导致我国众多城市面临人才流失、人才稀缺的问题,甚至某些以大学城为城市次中心,或以大学生数量为城市标志的省份,也因学生普遍选择去“北上广深”求职而面临在毕业季留不住人的 情形。如果说耕地红线对城镇化的制衡是以“再现性空间”约束“空间的实践”,解决人才外流问题所寻求的则是以当地的“再现性空间”战胜异地的“再现性空间”。

武汉一直以百万大学生作为城市的标志,但毕业后留汉的大学生人数占同级毕业生人数的比例却曾出现过大幅涨落。2007 年时,武汉大学生留汉就业率为55.3%,但在接下来的十年内接连下滑,到2016 年仅为45.5%。当时,武汉面临大学生毕业即离开、城市留不住人才的难题,急需赢得一场人才保卫战。在这一的情形下,一系列竞争性的“再现性空间”式人才保卫举措应运而生,如:武汉提出口号——“将武汉打造成大学生最友好的城市”,“与其在深 拼命,不如在武汉安家”;武汉推出零门槛落户、免费创业工位、应届生求职补贴、大学生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武汉产业进行高新技术行业转型并得到政策支持。这些“再现性空间”式人才保卫举措颇具成效。2020 年武汉的人才吸引力指数达53.7%,在百强人才吸引城市中排名11,应届生流入人口排名第10。2021 年武汉的高新领域企业达49169 家,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长江 鹏生态创新重心以及很多著名高新技术企业的第二总部也相继在武汉建立。至此,武汉再次焕发出就业潜力,形成了就业机遇,进一步促成了武汉的大学应届毕业生稳定留城,持续吸引外地人才来武汉安居工作。

(三)实施“生态补偿”,再赋能区域闲置土地

在我国绿色发展的进程中,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均是广受重视的内容,其中区域闲置、废弃土地的再利用与城镇化进程密切相关。

城市废弃地指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造成居民无法再居住,因而被迫废弃的城市土地,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表现为易地扶贫后闲置的山区耕地、城郊因资源枯竭而荒废的工业设施区域、中心城区因为失去商业职能而被闲置的日常生活景观等。上述区域的闲置、废弃土地大多有生态修复、景观再利用的潜力,而“再现性空间”式的创新性举措则是激发这些潜力的可选方案。如“易地扶贫”政策下的生态补偿机制。

在中国的脱贫攻坚战中,共有9899万贫困人口成功脱离了绝对贫困,其中有960 余万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实现脱贫并搬进同步建立的3.5 万个安置社区。易地扶贫使恶劣环境地区的群众摆脱了“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生产困境,也激发了那些生态脆弱、环境恶劣地区的生态修复潜力。在处理易地扶贫后的区域闲置空间时,除旧有的“收归国有,封山育林”举措外,也有根据迁出区的生态脆弱程度、生态修复潜力、生态功能重要性等方面进行叠加式评估后,实施空间优化开发的再利用举措。[10]如贵州册亨县在易地扶贫后快速推进草原、荒漠等生态承载力较脆弱的空间退耕还林,向森林等生态承载力、经济价值较高的空间转移。[11]湖南省根据易地搬迁地区主要的自然、人文资源 赋,开发特色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12]易地扶贫政策以及相应的生态修复、生态产业补偿对当地脱贫、当地闲置农用空间再利用起到了引领作用,不失为一种脱贫致富、生态保护两手抓的双赢“再现性空间”式举措。

四、结语

现阶段,中国的城镇化仍然在迅速地推进。各阶层人群应积极而适度地推进“空间生产实践”。城市规划者应结合各区域的经济承载力、资源分布格局合理规划“空间的表象”,并在规划过程中辅以实际作用与创新意义两手抓的“再现性空间”式实践举措。这一列 伏尔式三重空间辩证视角的城市实践体系构想将有助于国家资源和空间格局的平衡、充分、合理化,对我国摆脱“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与创新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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