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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9 月中国化妆品行业十大新闻

2023-12-01

中国化妆品 2023年5期
关键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零售总额通告

01

2023 年上半年化妆品零售额2071 亿元,同比增长8.6%

2023 年7 月17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 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7588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3%;其中,上半年化妆品零售总额为2071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6%。6 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951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6 月化妆品类零售总额为451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国货化妆品不仅在国内热销,同样也走俏海外市场。据海关出口数据显示,今年前5 月化妆品出口稳中有升,美容化妆品及洗护用品类出口数量和金额保持了一定的增幅,国外消费者对国产化妆品的需求有了不小的提升。

今年化妆品零售数据连续6 个月仍能保持增长态势,表明了美妆行业景气度不断回升,市场正在持续回暖。市场人士表示,按照目前增长趋势,化妆品市场在年底或将再次突破4000 亿元人民币大关。

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

02

2023 年上半年日本从中国进口彩妆类产品同比增长约45%

近年来,中国彩妆产品在日本市场销售势头旺盛,日本从中国进口彩妆等化妆品数量快速上升。据日本进口化妆品协会统计,2022 年日本从中国进口彩妆类产品较上年增长近44%,总额达104 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1.67 亿元)。2023 年上半年,日本从中国进口彩妆类产品同比增长约45% 至61 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03 亿元) 左右;其中,眼妆类产品进口额达34 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69 亿元),同比增长超过51%。此外,据我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美容化妆品及洗护用品出口额达30.3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20.86 亿元),同比增长23.7%。

来源|新华社

03

8 月化妆品类零售额321 亿元,同比增长9.7%

2023 年9 月15 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23 年8 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数据。8 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7933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1-8 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02281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化妆品方面,2023 年8 月化妆品类零售总额为321 亿元人民币,同比上涨9.7%;1-8 月份,化妆品类零售总额为2639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海关数据方面,我国美容化妆品及洗护用品类8 月进口30229 吨,进口金额为99.9 亿元人民币,1-8 月全国美容化妆品及洗护用品进口量为24.02 万吨,同比下滑14.6%;进口金额为852.5 亿元人民币,同比下滑11.7%。

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

04

国家药监局通告23 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2023 年9 月5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3 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通告显示,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科染发膏(自然黑) 等23 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这23 批次产品包括染发膏、精华液、面膜、防晒喷雾等。此外,公告显示,欧莱雅(中国) 有限公司生产的某款防晒乳、资生堂(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某款防晒啫喱、朋友(上海) 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进口某款染发膏均检出不合规。上述三家公司均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上述三家企业均未生产或者进口过上述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05

全国统一行动,重拳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2023 年9 月14 日,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23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行动”。大会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主持,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在惠州主会场参加活动并讲话,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李心致辞。据统计,此次行动全国共销毁侵权假冒伪劣防疫物资、食品药品、服装鞋帽、烟酒、化妆品和盗版出版物等 200 多个品种,重量 4734.2 吨,货值达 8.3 亿元人民币,销毁采取绿色环保、无害化方式进行。此次全国统一销毁行动销毁的侵权假冒伪劣货物中,包含货值6000 余万元人民币的化妆品,《中国化妆品》杂志社作为应邀媒体参会。

来源|《中国化妆品》杂志社

06

中检院发布3 则关于原料安全和配方填报的通告

2023 年9 月4 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 ) 发布《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原料安全原则》”)、《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配方填报原则》”) 和《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三个通告。《原料安全原则》适用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其境内责任人) 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中自行填报、提交原料安全信息的情形,不适用于原料生产商通过原料平台报送原料安全信息的情形;《配方填报原则》适用于指导化妆品产品配方的填报,包括配方成分的要求、配方填报形式、原料名称、原料含量、主要使用目的和配方表备注栏填写以及原料安全信息填报等内容。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官网

07

《化妝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9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公告,2023 年9 月1 日起,《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设置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该办法同时规定,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建立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08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9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2023 年9 月1 日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 国家标准将正式施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规范了31 类食品、16 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在包装层数上,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对于包装内装有两种及两种以上食品或化妆品的综合商品(形成综合商品的两种及两种以上商品,必须是同为食品或同为化妆品),如属于不同净含量的同类商品,應对照单件净含量最大的产品所对应的空隙率要求判定是否合格。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09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21 项制修订项目

2023 年8 月28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 值测定方法》等21 项制修订项目并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 的通告。其中,《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验方法》等5 项检验方法为修订的检验方法,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中原有检验方法,自2024 年3 月1 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及抽样检验相关检验应当采用该通告发布的检验方法。《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 值测定方法》等14 项新增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新增检验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增化妆品禁用组分“本维莫德” 和化妆品禁用组分苯的管理限值(2mg/kg),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新增禁用组分管理限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10

中检院发布《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

2023 年8 月31 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 发布了关于《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的通告。《指导原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正文共有七部分内容,包括对产品名称信息的要求、产品配方的要求、产品执行的标准要求、产品标签的要求、产品检验报告的要求、产品安全评估资料的要求、产品配方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进口儿童化妆品的要求。同时,附表列出了目前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可能易致敏香料组分。此外,对于儿童化妆品的配方设计,中检院着重强调,儿童化妆品应当选用有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得使用尚在安全监测中的化妆品新原料,不得使用对儿童安全性尚不明确的原料;不允许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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