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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社协同视域下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困境与出路

2023-11-29刘红升赵雅欣詹露露

继续教育研究 2023年11期
关键词:家校子女儿童

刘红升 赵雅欣 詹露露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5)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教育的根本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尤其把立德树人确立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实现了教育方针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分别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全社会应当承担的家庭教育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和规定。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也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需要强调的是,《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明确了“依法养娃”的意义,而且厘清了“多方主体”的权责,指出为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从而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需要“多方协调”,形成“多方合力”。总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为我国城乡家庭教育的补强与完善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而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1]。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十三五”末,我国仍然有643.6万名农村留守儿童。面对如此庞大的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其教育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近乎缺失的家庭教育已经成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系统中的焦点之一。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儿童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而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作为最基础的教育,家庭教育往往通过潜移默化、言传身教的方式影响甚至决定儿童青少年的全面发展,这也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无法替代的。由于受到现实条件的制约和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却陷入了困境,其成长发展也遭遇了威胁。这有悖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初衷,不利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实。因此,围绕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分析其困境,探寻其出路,有利于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发展。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揭示了环境系统对个体成长与发展的重要影响[2]。根据该理论,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构成农村留守儿童的外部社会生态系统,并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发展有重要的影响[3];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共同构成国民教育系统,三者相互衔接、协同发展。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状况与学校和社会层面因素密不可分,欲改善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状况,需家校社协同配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4]。因此,基于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结合现实情境,并参考已有文献,从家庭、学校和社会等三个方面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面临的困境,并讨论其原因,探寻其出路,从而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发展。

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困境

(一)家庭内部

1. 家庭教育主体缺位现象普遍、责任意识不强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说,其家庭教育的核心主体是父母,但是在人口流动背景下,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或经商,致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处于家庭教育核心主体缺位境况之中,会对农村留守儿童产生诸多不利影响。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认为,生态环境的变化在儿童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具有非常特殊的重要性[2]。父母外出务工或经商直接影响其家庭结构与功能,可能会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社会资本理论认为,父母参与是家庭社会资本的重要测度指标,在儿童教育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5]。依恋理论认为,良好的亲子关系是个体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缺乏这个基础,个体在今后的发展中可能会出现问题[6]。有研究发现,不少农村留守儿童很难与父母形成安全的依恋关系,从而影响与他人互动的质量,导致社会适应困难,在其长大成人后会出现明显的自信不足和社会退缩等问题[7]。也有研究发现,受到父母远距离流动的冲击,农村留守儿童的亲子关系已经出现全面恶化,可能会威胁其身心健康发展[8]。

教育主体的责任意识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质量密切相关。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说,家庭教育主体是否具有责任意识、责任意识的强弱程度如何都有可能影响家庭教育质量,进而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发展。根据教育主体责任意识的强弱程度,迈克比和马丁将父母教养方式分为权威型、专制型、宽容型和忽视型,其中采用权威型教养方式的教育主体责任意识最强,采用忽视型教养方式的教育主体责任意识最弱[9]。而李佳丽等人基于中国教育追踪调查(CEPS)数据的分析发现,农村父母中属于忽视型教养方式者的比例最高,并且以家庭经济条件差者为甚[10];这可能是因为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劳作强度大、劳作时间长,所以没有能力、精力和时间参与子女的日常生活和教育活动。黄超发现,如果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仅停留在生理层面,忽视对子女的教育或一味推卸教育责任,那么子女的非认知能力发展将受到明显的负面影响[11]。张亚星等人认为,忽视型教养方式最不利于培养子女的自我效能、社会交往和思维开通[12]。

此外,隔代抚养人或其他监护主体的教育责任意识不清,从而造成教育“缺位”,教育职责相互推让,致使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陷入困境。

2. 家庭教育主体教育观念陈旧、方式方法欠妥

首先,教育观念过于“短视化”。部分农村父母希望能够即时看到教育的显性效益,当显性价值不够明显或者延迟时,便会产生一些消极的态度与行为,不利于儿童的健康发展[13]。其次,教育观念过于“经济导向”。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迫于生活压力外出务工,以追逐家庭经济利益为主,从而逐渐产生了“重经济而轻教育”“读书无用论”等观念,忽视家庭教育,进而影响了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最后,教育观念仍然存在“男孩偏好”。在我国“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和近七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背景下,农村家庭具有明显的男孩偏好。已有研究认为,“重男轻女”思想主要体现在对男孩的重视程度上,即不是通过多生男孩而是通过增加对男孩的人力资本投资来体现[14]。这种情况在我国农村地区尤为突出,孙妍等人从教育机会的角度考察了农村居民在迁移过程中的男孩偏好,结果表明农村家庭在携带子女迁移时表现出比较明显的性别偏好,义务教育学龄段的女童迁移概率要低于男童[15]。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甚至经常出现男孩随外出务工父母随迁、女孩留守的问题,农村留守女童的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均与男童存在差异。

受生活环境和出身阶层的影响,部分农村父母的教育方式落后。全国妇联发布的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显示,50%的家长不知道用何种方法教育孩子。面对新环境下成长的子女,不少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对家庭教育感到茫然和力不从心。布迪厄的阶层轨迹理论认为,在出身家庭中形成的阶层惯习对教育方式起决定作用[16]。安妮特·拉鲁也认为,家长在形成自己的教育方式时会潜移默化地受到出身家庭的影响,并将在出身家庭中形成的阶层惯习在教养下一代的过程中加以传递[17]。在我国农村地区,信息相对闭塞,家长更容易受到阶层惯习的影响从而导致教育方法落后。而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说,部分外出务工的家长出于愧疚会更加溺爱子女,偏袒子女的不良行为,助长了其不良思想的形成。李佳丽等人发现,在专制型家庭中,子女心理健康问题更加严重[10]。此外,部分家长教育方式过于严厉,忽略子女的情感需求,一味地打骂、批评子女,会使其形成不安全的亲子依赖关系,出现较多的抑郁、自卑、逆反等消极情绪,限制子女个性的发挥。

3. 家庭教育榜样示范作用不强、教育环境堪忧

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行为失范,榜样示范作用不强。家庭教育被认为是培养子女非认知能力的重要途径,家长的教育态度和言行举止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子女的性格特点、情绪情感和社会行为[18]。社会学理论认为,儿童倾向于通过观察父母的行为模式来发展自己的人际交往模式[19]。一方面,由于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家长在学业教育方面往往力不从心,只能进行简单的学业监督,却无法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有效的学业指导;在素质教育方面,农村家长忽视对子女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的教育以及健全人格、良好品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另一方面,部分农村父母在日常生活中不注重自身言行,言语失格、行为失范,而留守儿童辨别是非的能力有限,言行会潜移默化地受到父母的负面影响。

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婚姻关系复杂,家庭环境氛围堪忧。农村留守家庭中父母婚姻关系及其营造的家庭教育氛围会潜在地影响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和行为方式。张墨涵等人研究认为,家庭教育氛围可作为联系家庭教育资本和父母教育焦虑的内在途径[20]。婚姻关系会对家庭环境氛围产生影响,夫妻关系越紧密,婚姻质量越高,与孩子越亲密,就越能够促进孩子的认知能力的发展[21]。在农村家庭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中存在的婚姻冲突或父母离异情况,不仅会间接强化留守儿童的错误观念,也有可能滋生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

4. 隔代教育重养轻教弊大于利、替代作用不明显

父母外出务工,祖辈和孙辈留守,使隔代教育成为农村留守家庭教育的主流模式。已有研究认为,隔代教育存在诸多弊端。吕绍清认为,隔代教育主体(祖辈)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只能为留守儿童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但无法为其提供较好的教育支持[22]。特别是与家庭教育核心主体相比,留守祖辈在教育理念、能力、方式、方法等方面处于劣势,这势必会影响隔代教育的效果。由于受到农村传统观念或陈旧思想的影响,留守祖辈对家庭教育不够重视,部分祖辈出于对留守儿童的补偿心理而溺爱孙辈,这可能导致留守儿童出现教育和心理问题。李赐平指出,隔代教育容易使亲子产生“隔阂”,不利于父母与留守儿童感情的培养[23]。隔代教育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亲代教育的缺失,但是不能完全替代亲代教育,不利于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健康发展。

(二)学校层面

1. 家校合作意识不强、合作活动较少

家校合作是影响家庭教育的重要因素。已有实证研究表明,家校合作活动对家长教养方式具有显著影响;家长在家长会上向教师提供子女在家时的情况,获得如何改正子女各种不良习惯的建议,有助于改善教养方式和提升教养效率[24]。张亚星等人研究也表明,家校合作会通过影响亲子监督和亲子陪伴进而影响家长的教养方式[12]。

部分农村学校家校合作以教师单向灌输为主,双方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家校合作意识不强;外出务工父母长期外出,一味将教育责任推脱给学校,不主动关心子女的情况,导致家校双方合作的机会不多,互动性不强;留守祖辈有心无力,与学校合作效率不高。

2. 家校沟通机制欠佳,保障效果较差

作为教育投入要素之一,家校沟通对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常被忽视[25]。农村学校对家校沟通缺乏重视,难以有效促进家庭教育;教师无法及时通过与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沟通来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和家庭教育情况,“因需施教”出现阻碍;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无法及时通过学校或教师了解子女学习和心理状况,情感沟通受到限制。由于家校沟通的道路堵塞,学校无法针对不同问题合理引导留守儿童父母进行家庭教育,进而导致农村学校难以有效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

家校沟通渠道不健全,难以有效促进家庭教育。面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外出,缺席家师座谈会的特殊情况,农村学校并未打破地域和距离限制,拓宽家校沟通渠道,无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家校沟通效果。

3. 心理健康教育薄弱,弥补效应较弱

学校教育更加注重学业成绩,忽视心理健康教育。目前,农村学校对于留守儿童的教育普遍存在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落后的问题。学校教育更加注重学科教育,缺乏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关注,心理健康教育薄弱,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在遇到心理问题时无从解决。

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难以有效疏解。一方面,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较为落后,部分教师还存在一人带多年级多班的情况,无法顾及所有留守学生,了解每个留守学生的家庭教育情况,无法“对症下药”;另一方面,农村学校课程设置不能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缺乏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关怀教育、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无法有效弥补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家庭教育缺失而产生的心理问题。

4. 德育教材价值偏向,辅助作用打折

农村学校德育教材与生活脱轨,缺乏正确的价值导向,阻碍了良好家庭教育氛围的形成。Bernstein认为,教育是个人实现社会分层的重要机制;这是因为教育中的文化与课程(包括仪式与价值立场的编码方式)存在某种价值偏向,更多采用了中产阶级易于接受的精致编码方式(如以城市生活为课程教学的资源主体)[26]。

农村学校的德育教材在取材与价值立场上存在明显的“城市中心”或“精英主义”的文化与价值倾向,甚至存在轻视农村人及其生活的情况。其一,德育教材上的知识与生活脱轨会使留守儿童产生价值偏差;其二,由于在教育生活的价值与文化编码中被置于弱势的地位,在社会生活中成为彻底而全面的弱势,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农村留守儿童的文化自尊与自信[27]。留守儿童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上长期得不到父母引导和帮助,而农村学校德育教材不恰当的价值观念导向会使其在帮助留守儿童建立正确价值观方面的辅助作用大打折扣,阻碍了良好家庭教育氛围的形成。

(三)社会层面

詹姆斯·科尔曼的社会资本理论认为,儿童在成长过程中会受到家庭和邻里的关注,这些构成了儿童成长的社会资本,在其人力资本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8][29]。作为社会成员,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必然会受到社会多方因素的影响,但因自身尚缺乏正确应对和处理内外部诸因素的能力和经验,也无法直接、及时向父母寻求帮助和支持,导致其在各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

1. 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家庭教育问题频现

尽管我国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

农村地区的分配效应对于贫困改善具有主导作用,然而农村地区教育公平因素对分配效应没有产生显著的影响,尚不具备改善贫困的能力[30]。农村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设施落后,农村教学资源与城市存在显著差异。一方面,相比城市,农村地区教学观念落后,无法接触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容易忽视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另一方面,农村缺乏家庭教育设施,亲子互动书籍及亲子游戏设施的匮乏使得农村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效果欠佳,问题频现。

2. 社会支持系统不健全,家庭教育独木难支

由于存在家庭教育主体缺位方面的特殊性,农村留守儿童同样需要来自社会层面的支持与帮助,然而,社会将家庭教育责任主要归咎于家庭本身,缺乏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机制不健全,社会支持系统并未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家庭教育,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安全意识薄弱,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一方面,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差,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近年来,留守儿童遭遇意外伤害事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农村熟人社会逐步向“半数人社会”甚至“陌生化”转变,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减少,作为生产生活共同体的村庄熟人社会在市场力量的冲击下逐步走向解体,进而导致农村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和援助减少,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机制尚未健全。

三、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出路

(一)家庭内部

1. 明确家庭教育责任

“农村教育行动计划”①表明,农村那些缺乏有效亲子互动的孩子在得到养育师和监护人充分的陪伴后,性格变得更加开朗,甚至智力发育水平也有明显提高。因此,农村家庭自身应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要注重多陪伴孩子,以身作则,潜移默化地对孩子开展教育;要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尤其要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活动;要明确自身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主体责任,将促进孩子健康成长作为家庭事务决策的重要内容。外出务工父母则要抽出更多的时间来关心子女,可以通过手机视频等方式与子女进行在线沟通,密切关注子女的成长状况,履行自己的家庭教育责任。

2. 更新家庭教育观念

《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在实施家庭教育的过程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

一是留守儿童监护人要带着谦虚的心态,保持学习的姿态,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不仅要学习怎样有效地进行家庭教育,还要学习怎样成为合格监护人。二是留守儿童父母要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学习和采用科学的教育方法,逐渐摆脱应试教育的局限性,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素养;要关注子女的情感需求和心理变化,及时与子女进行交流与沟通。

3. 改善家庭教育环境

《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要引导家长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优化教养方式,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注重平等交流,增强主动陪伴,赋予儿童心理安全感和支持感,营造和谐、进取的家庭教育环境。

一是要设立农村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减少诸如婚姻纠纷所导致的家庭教育缺失。留守儿童父母先要切实落实为人父母的责任,彼此之间要相互照顾、相互扶持,构建和谐的婚姻关系,必要时通过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家庭纠纷,尽力避免婚姻纠纷对子女教育的影响,从而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二是监护人要起到模范作用,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言行,特别是要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要努力教导留守儿童养成正确的是非观、人生观;要关注留守儿童情感变化和个性发展,尊重其多方位发展需求。

4. 优化家庭隔代教育

一是要利用隔代教育功能发展乡土文化。为克服农村留守儿童在资源方面的先天性不足,要将祖辈教养的不利因素转变为有利因素。虽然隔代教育存在一定弊端,但是如果可以对隔代教育加以合理有效利用,不仅能够通过充分发挥隔代教育功能来促进乡土文化的传承,而且能够使留守儿童在文化传承的过程中获得更大的自信心,改善心理健康状况。二是要加强父母与祖辈之间的亲密联系。外出务工父母应加强与留守老人之间的联系,努力在留守儿童教育上达成一致观念,运用科学的教育方式,营造融洽的教育氛围。

(二)学校层面

1. 强化家校合作和家校沟通,引导家庭教育发展

一是学校应积极引导留守儿童监护人主动与教师沟通、参加家校交流会。要求留守儿童监护人定期、主动与教师交流家庭教育情况和儿童校外表现,帮助监护人明确教育责任,引导监护人监督儿童学业、加强情感沟通,提高监护人参与家庭教育的频率和质量。二是学校要建立和优化家校交流网络平台。要努力突破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设置家校交流网络平台,运用网络手段促进家校沟通,帮助外出务工父母和监护人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业和健康状况。特别是针对留守儿童家庭,要增设线上家校交流会,提升家庭教育素养和家校沟通能力,从而更好地应对各类家庭教育问题。

2. 优化心理健康和德育课程,弥合家庭教育遗漏

一是加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弥补家庭教育在心理方面的遗漏和缺失。由于亲子教育缺失,留守儿童更加需要学校和教师的关心和教导。学校作为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载体,理应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帮扶和援助,以此避免因家庭教育缺失而产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二是要推进农村学校课程设计和教材改革,引领正确的价值导向。针对农村学校课程设计与实施的“城市化”现象,要加快推进教材改革。教材的编写应该从中国文化的乡土根源出发,在多元文化背景下树立公正的教材文化立场,避免文化精英主义的价值取向;应该关注留守儿童的发展劣势,选用科学的方法与优质的内容促进其发展,引领其价值取向,弥补其家庭教育缺憾。

(三)社会层面

1. 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丰富农村学校教育资源

当前,我国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主要体现在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源与城市学校存在较大差距,这间接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因此,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丰富农村学校教育资源,是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要出路。具体而言,一是引导优秀教育人才到农村学校任职,为农村学校提供良好的教师资源,提升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二是给予农村学校任职者全面支持,为农村教师教育教学提供便利,使其将更多精力用于儿童发展,关注儿童心理健康,调解农村留守儿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发展。

2. 充分发挥社区协同作用,助推农村家庭教育发展

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外出,家庭教育独木难支。因此,作为留守儿童日常生活的主要载体,社区要不断完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项目,发挥社区协同作用,助推家庭教育发展。一方面,外出务工父母所在社区应与留守儿童所在社区对接,组织外出务工父母参加留守儿童教育及健康发展类讨论会,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互相沟通、借鉴经验。通过社区公益性家庭指导服务活动、实践活动和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活动,助推家庭教育深入;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师的作用,通过专业社工或专业家庭教育者提供帮扶,协同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开展家庭教育课程,由社区或村委会组织专门人员与留守家庭建立关系,提供一帮一的扶助。

此外,政府应该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乡村自然生态优势,持续改善乡村环境,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为村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吸引更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和就业,为父母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更多机会;政府应加大农村家庭教育支持力度,通过财政、社会捐赠等渠道筹措经费与物资,制订使用方案,为农村家庭教育提供帮扶;政府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基层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工作的动力,可依托农村少年宫、社区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利用社区各类资源,引入专业社工,针对农村儿童发展实际与需求,开展各种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弥补家庭教育不足。

四、结语

面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困境,当务之急是要解决“教育主体缺位、责任意识不强,教育观念陈旧、方式方法欠妥,教育环境堪忧、默化作用不强,隔代教育弊端多、替代作用不明显”家校合作较少、家校沟通欠佳、心理健康教育和德育薄弱“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社会支持系统不健全”等问题。对此,家庭应明确教育责任、更新教育观念、改善教育环境、优化隔代教育;学校应加强家校合作与沟通,优化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社会应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发挥社区教育协同作用,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提供充足而有力的保障。

注释:

①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政策研究中心、美国斯坦福大学 Freeman Spogli国际问题研究所、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发起的项目,其主旨是帮助中国落后地区的学生获得优质教育,促进人力资本积累,帮助他们摆脱贫困,推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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