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创新生态理论的垃圾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运作机理与推广政策研究
2023-11-24王文娣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辽宁大连116023
王文娣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0 引 言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但相比于欧美市场收效甚微,分析其原因可能是现有的垃圾治理模式普遍采用的是集中式、规模化的治理思路,存在治理成本高、可持续性差等问题。而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垃圾分类回收贯穿垃圾的整个生命周期,垃圾治理应当考虑从源头、过程到末端的全过程问题,因此有必要科学调整垃圾治理思路,构建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实现前端分类、中间运输和末端处理环节的联动发展,促进市场需求带动垃圾分类的良性循环[1]。
在实际运作中,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存在亟需解决的两大问题:一是“信息不对称”问题[2],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层次复杂,垃圾回收企业、加工企业和再生产企业之间存在“信息孤岛”问题,上游的“货源”供给信息和下游的“渠道”需求信息未能达到直接、精准的匹配,“中间商”过多造成无效、低效作业和资源浪费;二是“信息不真实”问题[3],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的前端垃圾处理业务公益属性占比高,存在企业数据造假以获取高额政府补贴的隐患,政府部门监管难[4]。
因此,要想真正发挥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系统的作用,摆脱垃圾围城的困境,有必要引入信息共享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真实”的痛点问题[5]。需要指出的是,信息共享平台是垃圾逆向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的连接者,其运作机理至关重要,一方面可以促进垃圾逆向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的联动发展,另一方面也为创新和风险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指导。因此,本文旨在深度剖析垃圾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的运作机理,为信息共享平台的运行和推广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
1 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概述
信息共享平台打通数据交互通道,具有数据公开透明等优势,能够解决信息不对称、信息不真实、信用信息缺乏等问题,实现多个主体之间的协作信任与一致行动[6]。信息共享平台拥有信息展示功能和信息匹配功能,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可以追溯生产和运送过程,便于下游企业及时了解上游企业的生产标准和进度,提升供应链信任关系,同时有利于政府及时掌握供应链的运营状况,进行实时监督和预警,而居民作为垃圾分类执行者也能够有效感知并响应政策,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机结合。根据供应链各级企业的上链信息,信息匹配系统将直接、精准匹配到供需企业,提高业务流程耦合程度,降低协同交易成本,整体提升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一体化运营效率,同时为供需双方提供更多的潜在合作伙伴信息,提升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活性。图1为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与其利益相关者的示意图。
图1 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与利益相关者示意图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7],将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利益相关者定义为受到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的影响同时又对平台使用产生一定影响的主体,那么,平台使用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可以划分为四类。
供应链运营主体。按照垃圾分类回收业务流程,需要加入信息共享平台的供应链运营主体提供各自上链信息,该主体包括垃圾分类企业、驳运企业、垃圾处理企业(主要进行焚烧与掩埋等业务)、垃圾回收企业、垃圾加工企业(包含预处理、粗加工、精加工等业务)、再生产企业。
政府部门。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具有市场价值和公益性双重属性,政府部门在信息共享平台推广使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利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助于政府部门对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作业进行监管预警,实施精准激励。
科研机构。当前,在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绿色创新技术研发势在必行,科研机构与供应链运营主体、高校等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合作联盟,使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布绿色创新技术研发进展和应用反馈。
金融机构。当前,我国进入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绿色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强劲,垃圾分类回收行业也颇受资本青睐,金融机构使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了与垃圾分类回收行业的信息交流,有利于尽早发现投资机会。
2 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运作机理
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一项创新应用,也会面临引入失败的结局,其原因有很多。其一,信息共享平台数据透明优势会成为实际应用中的“阻碍”,例如一些企业自身存在诚信失守、数据造假的问题,信息共享平台会曝光虚假运行问题,影响企业现存利益;其二,信息共享平台本身需要耗费企业一定的运营成本,对信息基础也有相应要求,尤其是垃圾分类回收产业尚处于“散兵游勇”阶段,具有明显的散、差、小等特点,粗放式经营更是大大削弱了垃圾分类回收企业和从业人员迎接新变化的能力。总之,部分企业对于信息平台的使用抱有消极等待的态度。
创新生态理论是一种用于分析和理解创新过程的理论框架,主要关注创新活动在特定环境中的运作机制和影响因素,强调创新系统的互动、相互依赖性和适应性[8]。可以说,创新生态理论提供了一个综合视角,帮助理解创新在复杂环境中的发生和演化,鼓励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合作与知识共享,促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将创新生态理论应用于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运作机理的研究中,可以全面、深刻地剖析出不同主体的不同选择行为对于信息共享平台运作的影响。表1为垃圾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运作机理。
表1 垃圾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运作机理
3 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推广策略
政府部门在促进信息共享平台的推广使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9],因为垃圾分类回收产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能改善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存在的问题。因此,面对平台本身存在的建设成本问题、风险问题、企业自身因素以及外部市场不确定性的问题,占主导地位的政府部门责无旁贷,需要对信息共享平台的生产、扩散及其应用进行规划指导,因此本文研究了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推广策略,并为信息共享平台的推广使用提出可行性建议。
目前在政策驱动绿色技术创新的研究方面,有学者对绿色技术创新与财税激励政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研究,提出要完善与环保相关的财政补贴分配制度,适当加大与环保相关的税收优惠力度[10-11]。一些研究基于政府干预的演化博弈视角,提出创新专项补贴对于推广绿色技术创新的效果更好,更容易实现绿色技术创新演化稳定均衡[12-13]。还有一些研究从量化评估的角度进行分析,指出绿色技术创新受财税政策、政策支持力度的积极影响更加显著,受技术扩散目标、政策监管等的消极影响更加显著[14]。对此,本研究在借鉴已有的激励与惩罚政策驱动绿色技术创新的研究基础上,提出推广信息共享平台的政策建议,具体如下。
正向推动政策。第一,使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供应链运营主体可以获取专业认定资格,此类企业的用地审批等条件可以放宽,审批流程等可以优先进行;第二,对于使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供应链运营主体、科研机构,其新购进的垃圾分类处理设备、研发设备可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使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垃圾加工企业、垃圾再生产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低税率”政策,进口先进的垃圾处理设备和研发设备(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无法满足需要),可以享受“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第三,鼓励技术创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筛选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上公益性比重较大的作业予以重点补贴。
反向拉动政策。第一,目前垃圾分类回收产业链门槛较低,呈现出“头轻脚重”的金字塔结构,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回收环节由大量散户及小型回收站掌控,最底端的垃圾加工处理企业和再生企业居多。对此,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筛选无效、低效的作业,减少或直接取消正向推动政策,情节严重的企业取消其营业资质,给予罚款处理;第二,部分企业为获取政策支持、资金补贴,存在投机行为,实际平台应用意愿不强,对此政府部门可以建立持续性的考核机制,对于平台使用效果不好、未能达到考核要求的企业进行惩罚,减少企业的投机行为。
4 结 语
垃圾分类回收已不再是简单的收旧利废,而是已嵌入整个社会大循环中,成为了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内容,信息共享平台需要具备“数据驱动,多元应用,智能决策”的功能,帮助企业提升协作的深度、宽度和广度,因此,需要不断推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设计,深刻剖析信息共享平台运作机理,制定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推广政策,优化升级路径。
现阶段,信息共享平台仍是垃圾分类回收逆向供应链的一项掣肘因素,未来可以结合演化博弈模型,进一步分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对平台推广的影响,更加有效地助力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