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恭愍王前两次改革成败略论
2023-11-17林小芳
林 小 芳
恭愍王在位期间推行了四次改革,分别是恭愍王元年(1352年)、恭愍王五年(1356年)、恭愍王十四年(1365年)和恭愍王二十年(1371年)改革。本文的研究聚焦于恭愍王前两次改革,即恭愍王元年与恭愍王五年具有“反元”(1)这里的“反元”是指排斥元的意志和行动的概念。由于元丽两国特殊的宗藩关系,当时高丽国内倚靠元朝公主形成的政治势力,长期掌握高丽统治实权,干预高丽王权统治,学界将其称之为亲元、附元势力,而“反元”即是与此相对立的概念,不是特指某个政策或方针。参见[韩]李康汉:《恭愍王五年(1356)“反元改革”重新审视》,《大东文化研究》2009年第65辑,第185页。性质的改革时期。其中,恭愍王元年改革是为了赋予王位继承的合法性,恭愍王五年改革则旨在实现高丽的中兴与王权自主。这两次改革的特殊性已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学界对此不乏研究,但这些研究大多数停留在比较表层的史实叙述上,缺乏对改革成败的深入分析。另外,这两次改革还可以揭示和还原蒙元与高丽交往的历史真相,从一个侧面反映恭愍王改革对此后中朝关系的发展和东北亚地缘政治秩序重建所产生的深远影响,但学界对此也无太多关注。有鉴于此,笔者拟对恭愍王前两次改革进行重新审视,并客观总结其改革的经验教训,以挖掘其重要的历史借鉴作用。
一、恭愍王前两次改革概要
13—14世纪的大部分时间,蒙元王朝对高丽内政广泛干预,恣意废立,高丽王室几乎成了傀儡,不仅国家主权受到严重侵害,还要承受严苛的经济盘剥,高丽国内反元情绪持续高涨。而此时高丽权门势族跋扈,土地兼并十分严重,高丽社会日益衰弱。在这内外交困之际,高丽王朝迎来了新一任君主恭愍王。恭愍王(1330—1374年),初名祺,后改名颛,蒙古名伯颜帖木儿。他出生后被封为江陵大君,12岁时(1341年)被元顺帝征召,入朝宿卫,时称大元子。(2)[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三十八,《恭愍王一》,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179页。在入质元朝的10年里,他曾两次竞选高丽王位,均与王位无缘。在第二次落选之后,他亲自前往漠北迎娶元朝宗室之女宝塔失里,提升了政治资本。1351年十月,他终于被立为王。十二月,他回到高丽国即位,是为恭愍王。于是,他开始任命德高望重的老臣李齐贤为首相,很快就构建起以表兄洪彦博为中心的支持势力。恭愍王元年(1352年)正月,他以摒弃蒙古发饰与服装为起点,正式拉开了元年新政的序幕,其改革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和军事等多个方面(为了与恭愍王五年改革对照,笔者将其内容制成表1)。但这些刚起步的改革措施也招致了统治集团内部的不满与对立,并很快在他们的反对下走向了失败。
表1 恭愍王元年新政和恭愍王五年改革简表
在新政失败之后,恭愍王积极总结失败的教训,开始安抚以奇氏为代表的亲元势力,将其家族成员频频升官,而他也凭借元顺帝奇皇后(3)奇氏之女完者忽都,以高丽贡女的身份进献元朝,后获元顺帝宠爱,被立为皇后。其家族三世皆追封王爵,其兄奇辙则倚仗奇皇后的势力,当上了高丽政丞,在国内专横跋扈。的支持巩固了在高丽国的地位。但他依旧心系改革,时刻关注元朝的变动。恭愍王三年(1354年),高丽作为元朝的藩属国兼驸马国,奉命协助元朝征讨红巾军。在助军过程中发现元朝统治力下降后,他深感机遇难得,便积极地展开了反元的政治运营。而此时,他正好得知元顺帝奇皇后之兄奇辙等人妄图举事夺权,于是便制定了周密计划,决定先发制人。恭愍王五年(1356年)五月十八日,他以奇辙等人谋反为名,下令诛杀奇氏家族及其党羽,史称“丙申政变”。随后恭愍王宣布京城开京戒严,废止元朝设立的征东行省理问所,停用元朝的至正年号,恢复高丽旧制,并派兵扫荡了辽东八站地区,破婆娑府等三站;又北上夺回了蒙元侵占的双城等北方故土。经过一系列的政变与努力,他开始着手解决高丽社会长期存在的积弊。六月二十五日,他颁布诏书,进行第二次改革,涉及的内容和改革强度都大大高于元年新政(见表1),史称恭愍王五年改革。
就在恭愍王努力推行改革之时,高丽的内忧外患达到了顶峰。恭愍王七年(1358年),高丽因大旱发生饥荒,漕运不通。而自恭愍王即位以来就出现的沿海倭寇问题也越发严重,倭寇侵略性极强,每到一地,则庐舍尽焚。而当时高丽国防却很虚弱。恭愍王元年(1352年)三月,为了抵御倭寇,“令宰枢至吏胥人备弓一,矢五十,剑一,戈一,阅于崇文馆”,(4)[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三十八,《恭愍王一》,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184页。即要求享有一官半职者皆自备武器,可见高丽武备不足。不仅如此,高丽军队的抵御能力也较差,即使在倭船侵入规模较小时,也难以应付,如恭愍王元年(1352年)三月,“捕倭使金晖南以战船二十五艘御倭,至枫岛,遇贼船二十艘,不战而退。至乔桐,又望见贼船甚盛,还西江,请济师”。(5)[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三十八,《恭愍王一》,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183页。恭愍王六年(1357年)和恭愍王七年(1358年),还两次因倭寇入侵而京城戒严。
当然,对高丽打击最大的还属红巾军入侵。元末红巾军起义,使元朝统治者惶惶不安,连忙向高丽调兵助阵。恭愍王三年(1354年)七月,高丽援军到达元朝后,与元军联合作战,后又配合元军到黄淮地区征讨红巾军,使红巾军一度受挫。为了牵制住高丽,红巾军决定在正面进攻元朝的同时,从侧翼对高丽国进行讨伐。恭愍王八年(1359年)十二月,红巾军将领毛居敬率4万大军第一次征伐高丽。由于高丽边防废弛,红巾军很快便攻下西京等处。恭愍王九年(1360年)正月,高丽趁红巾军喘息之际,调兵反攻,夺回西京等处。二月,两军决战,红巾军惨败。恭愍王十年(1361年)十月,潘诚等人率领20万红巾军第二次大举进攻高丽,势力直逼开京,恭愍王携妻子及百官仓皇南逃。数日后,红巾军攻陷开京,焚其宫阙。次年(1362年)正月,高丽调集20万大军,以三面包抄式围攻红巾军,红巾军仓皇而逃。至此,红巾军入侵高丽之战以失败告终。
然而,在抗击红巾军后不久,高丽国内指挥战争的将领因派系矛盾自相残杀。消息传到元廷后,奇皇后等人趁机策划讨伐高丽、推翻恭愍王的复仇计划,他们向顺帝进谗言,以恭愍王丢失王印并擅自私刻为由,请求元朝发兵征讨以示惩戒。元顺帝本来就对恭愍王反元政治感到不满,于是下诏废黜恭愍王,另立德兴君为王。恭愍王十三年(1364年)正月,德兴君在元军的保护下,渡过鸭绿江来夺高丽王位,恭愍王不甘示弱,遣军奋起反击,将元军打败于义州,元朝无奈,准许恭愍王复位。这是高丽附属元朝以来,第一次运用武力成功地捍卫了自己的王权。至此,高丽基本上断绝了与元朝之间的宗藩关系。然而,在红巾军的两次强势攻击下,高丽京城残破,百业凋敝,国力消耗殆尽,自此走向衰败,恭愍王五年改革就此中断。
此后,恭愍王又推行过两次改革,但任用非人,改革成效不佳,不仅未能解决固有的矛盾,反而造成新的混乱。此外,他因曾经大力支持自己改革的妻子去世而备受打击,深陷无子嗣的焦虑中,甚至发展成了病态,改革无疾而终。
二、恭愍王前两次改革的积极成效
过去人们对恭愍王改革的认知多半侧重于它的失败方面,其成效通常被低估。但客观分析这两次改革,其成效也是不容低估的,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收复了北方领土
自元世祖以来,元朝始终把高丽的国土置于其军事威慑之下,使高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受到了过度的控制与干涉。双城总管府的设置就是其中的例子。双城总管府是元朝于1258年在高丽东北地区设置的官府,由归降蒙古的高丽人世袭管领,蒙古派达鲁花赤进行监临控制。其统辖范围在和州以北十五州,包括和州、登州、定州、长州、预州、高州、文州、宜州及宣德、元兴、宁仁、耀德、静边等镇。(6)薛磊:《元代双城总管府刍议》,《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第3辑,第87-88页。双城总管府的设立改变了元丽的东部边界,而且在设立的初期,双城总管府官员位高权重,导致高丽国王的权力行使受到限制,恭愍王对此十分不满。自即位以来,恭愍王就秉承太祖遗志决心收复北方故土,实现自强中兴。恭愍王五年(1356年)六月,他发动战争,开始攻击西侧辽东地区,并征伐东北面双城总管府,在时任双城总管府千户官职的李成桂父子的支持下,推翻了双城总管府,收复了双城等北方故土。在收复双城之后,他又将其势力向北推进到参散、伊板岭一带,极大地拓展了高丽的领土面积。
恭愍王趁元朝全力剿灭农民起义、辽阳行省空虚之际,北上收复双城等故土。在收复双城之后,窥见元统治者依旧无暇东顾,他又继续北进趁势攻占咸州、伊板岭等地。这使高丽恢复了对北方地区的统治,实现了其对东北面领土的独立主权。从收复的过程可以看出,恭愍王具有独到的政治眼光和敏锐的政治嗅觉,他不仅善于抓住机遇收复北方领土,还能见微知著,对局势进行科学研判,因时因势地调整北进的策略和方向。
(二)改善了高丽的社会经济面貌
高丽末期,亲元势力倚仗元朝的支持,在高丽国内作威作福,欺压百姓,扰乱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高丽社会矛盾重重。出于解决当时高丽社会矛盾的需要,恭愍王推行了数次改革。其中,恭愍王元年改革推行时间较短,效果虽不明显,但新政的许多政策为恭愍王五年改革提供了借鉴。恭愍王五年(1356年)的反元政变,使高丽王权摆脱了元朝和亲元势力的影响,而他颁布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政策以及安定民生的社会政策,也对高丽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从政治方面看,为了夺回一度被亲元势力霸占的官吏选拔权,削弱亲元势力及其党羽的权势,恭愍王在官吏选拔与考核等方面作出了诸多努力。在人才选拔中,他十分重视对儒学有深厚造诣的人才,于是下诏“怀才抱道、肥遁不仕者,所在官录其德行,敦遣赴朝”。(7)[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七十五,《选举三》,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374页。通过选贤任能以培植大批亲王势力,不仅打破世家大族垄断权力的局面,还扩大了政权的统治基础。在监察官吏考核方面,他提出“监察典法都官长官,每朔课员吏决讼多少,至六朔以殿最黜陟”。(8)[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七十五,《选举三》,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375页。以案件的处理速度作为典法官考核标准,提高了官吏的办事效率,促进了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常运作。在录用世代功臣子孙方面,为了争取更多的支持者,他宣布:“太祖以来历代功臣,录其子孙,优加奖用”。(9)[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七十五,《选举三》,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390-2391页。通过任用历代功臣的子孙,对其中忠诚者优加奖赏,使其成为改革的支持者,以此巩固政权。
从经济方面看,在打击亲元势力的前提下,恭愍王开始整顿因长期以来受蒙元政权干涉而紊乱的经济,并提出实质性的经济整顿措施,如整顿西北面土地的租税制度。由于元军长期驻扎在西北面,加之权门势族兼并西北面土地现象严峻,使西北面土地的租税一直无法收取。为了改变这种情况,他下令:“一、西北面土田未尝收租,委之防戍,其来尚矣。近来权势多所兼并,自今可官为检括,每一结赋一石,以支军须。一、古者租税之纳,许民自量自概。今之官吏大斗剩量,民甚苦之。其令州郡官躬亲监视,中外公私,同其斗斛”。(10)[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七十八,食货一,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07-2508页。此举既整顿了西北面土地的租税制度,也达到了扩充军需的目的。又如,派兵夺回贼臣之党霸占的山林泽梁。贼臣之党指亲元势力,由于亲元势力滥用职权霸占山林泽梁,导致政府税收减少,人民生活困苦。于是,他下旨:“贼臣之党,擅占山泽,重收其税,国用日乏,民生益凋。自今山林属缮工,泽梁属司宰,弛禁轻税”。(11)[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七十八,《食货一》,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11页。这不仅能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也打击了亲元势力。在农业生产方面,他提倡贫民种桑艺麻。诏曰:“‘无衣无褐,何以卒岁?’宜令中外人家,种桑艺麻,各以口数为率。”(12)[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七十九,《食货二》,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19页。通过相应减轻税率,重视经济作物的种植,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从社会方面看,高丽末期,亲元势力倚仗元朝在高丽国内作威作福,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对高丽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恭愍王颁布了盐税、赈济、高利贷等各项改革条例,如减轻百姓盐税负担。高丽末期,由于倭寇时常入侵高丽沿海地区,并四处劫掠,百姓生活异常艰难,无力缴纳高额的贡赋(盐)。于是,他下诏:“盐户因倭寇莫输其贡,官未给盐,民徒纳布,为害尤甚。自今年七月至明年七月,其盐税布三分减一”。(13)[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八十,《食货三》,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67页。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赋税负担,安定了民生。又如,赈济鳏寡孤独。恭愍王下令把贼臣之家(亲元势力)所有的米谷减价粜卖,分给没有生产能力的老弱孤寡之人,以救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14)[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八十,《食货三》,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68页。这样既救济了老弱无依的贫民,也正好打击了亲元势力,一举两得。再如,禁止发放高利贷。由于恭愍王元年改革中高利贷利率调整政策成效不佳,为了根绝高利贷的弊病,恭愍王五年改革时直接禁止发放高利贷,“富户称贷取息,利中生利;贫民朝不谋夕,典卖子女,甚可哀也。仰监察、典法司、按廉使、临民官尽心体察,凡利中息利者,悉皆禁断”。(15)[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七十九,《食货二》,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535页。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高利贷产生的矛盾与冲突,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恭愍王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了高丽政治和经济实力,改善了高丽的社会面貌,使高丽后期出现了一段时间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繁荣景象。这表明,他能根据高丽末期的社会经济状况和矛盾,迅速找出国家存在的弊端,制定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如选贤任能、考核官吏、整顿土地租税制度、减轻农民的赋税负担等。特别是,恭愍王还能积极吸取元年改革的教训,在恭愍王五年改革时及时调整方案和策略,努力使改革方案趋于完善。
(三)很大程度上恢复了高丽国家的独立性与王权自主性
蒙元与高丽的政治关系,是蒙古在对外扩大征伐范围,对内建立稳固皇权体系的过程中形成的,同一时期高丽国内面临着武臣干政的局面,需要借助蒙古的力量来保存社稷。双方对彼此的需求促成了一种特殊的宗藩关系。在这种宗藩关系之下,元朝以高度的内政干涉和资源索取为目的,始终强调对高丽的单方面控制与支配,而高丽王则以元朝驸马和征东行省丞相的方式,将元朝对高丽的干涉转化为振兴王权的外力。随着元丽关系的发展,高丽王的驸马身份逐渐被后起的亲元势力压倒,他们占取了原本由高丽王垄断的权力,使高丽王室与元朝之间政治利益的契合点丧失,双方关系由亲和转向了对立。因此,在元末政治动荡之际,恭愍王迈出了反抗的步伐。恭愍王元年(1352年)正月,他发起了恢复传统服饰的改革,第五年又发起反元政变,力图摆脱蒙元的掌控。元顺帝对此甚为震怒,但当时元朝正忙于应付国内的起义军变乱,只能采取怀柔手段。于是,恭愍王向元朝道歉、谢罪。在获得宽恕后,他又向元朝上表提出,革除元朝在高丽设置的各类官府、部分军队、归还高丽旧疆、允许高丽本国立边防、土特产进贡不经各府官吏之手等六项要求。对这些反元请求,元朝因无力阻止,也只能默认。此后,元丽之间虽然维持着表面上的礼仪范畴内的宗藩关系,但实际上这种宗藩关系的实质内涵已大不如前,性质也发生了改变。由此可见,恭愍王改革在反元的政治意义上,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相较于以往蒙元王朝的高压统治时期,恭愍王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恢复了高丽国家的独立性和王权的自主性。
长期以来,鉴于两国之间的特殊关系,高丽一直唯元朝命令是从,但恭愍王并不甘心成为“木偶”,他身怀中兴的理想,在执政初期锐意进取、励精图治,为摆脱蒙元政权的掌控作出了诸多努力。他追求独立自主的改革精神,展示了高丽人民谋求独立、勇敢变革的勇气,推动了高丽人民反抗强权压迫意识的觉醒,也为日后反抗强权、摆脱专制的改革提供了一些借鉴。
三、恭愍王前两次改革的局限性
虽然恭愍王前两次改革取得了诸多积极成效,对高丽历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它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一)无法解决高丽社会内部的根本矛盾
高丽末期,统治集团内部斗争激烈,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国力渐衰。为了振兴国运,恭愍王积极推行改革以解决积弊,如推行“田民辨正”政策以解决土地兼并问题,该条例要求权门势族在短期内归还强占的土地,还农民以自由身,以缓和权门势族和田民之间的矛盾,但它未能触及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以无法根除权门势族土地兼并。后来,为了奖励抗击红巾军的功臣,他赏赐了大量土地,导致地方上私人农庄盛行,前期土地改革的成果流失;又因赏赐不均引发派系矛盾,导致高丽国内四大名将自相残杀。兵变平息不久,又有暴徒欲弑恭愍王,恭愍王虽幸免于难,但他的亲信大多死于叛乱。经过这一系列事件,支持恭愍王改革的力量被大大削弱,高丽政局和社会秩序也因此陷入混乱状态。而在此时,压力又从四面八方袭来。不仅有极端干旱天气对百姓生活造成恶劣影响,国内反对派强烈抵抗他的新政,还有日本倭寇不时袭扰高丽海岸线和中国红巾军入侵高丽,一系列的打击让高丽迅速陷入困境。在战乱和极端气候影响之下,恭愍王改革根本不可能按照正常的节奏和规划来运作,高丽的传统农业经济都被迫以应对战争的特殊需要服务,既定的改革计划被打乱了。同时,战争和极端天气对高丽社会的破坏和影响极大,不仅改革举措无法落实,就连前期改革的成果都付诸东流,改革遂陷于停滞。
恭愍王两次改革为何无法解决高丽社会内部的根本矛盾呢?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在改革时机不适宜的前提下,改革的推行激发了各种社会矛盾,而恭愍王由于改革经验不足,难以应对各类突发危机,两次改革最终在倭寇与红巾军的冲击下被迫中断。历史上的任何改革,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所涉及的利益关系通常比较复杂,需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行。反观恭愍王改革中的废除政房、“田民辨正”事业、选贤任能和录用世代功臣子孙等措施,不仅剥夺了亲元势力的政治、经济权利,又动摇了整个亲元势力集团内部间的联系,以及相互交换利益的渠道,而且没有缓冲与回避的余地,因遭到强烈反对而迅速失败。可以说,恭愍王对于内政改革的阻力,以及元朝与亲元势力所能承受的限度预估不足,急于求成,导致了失败的结局。所以推行改革时,一定要仔细谋划,不但要规划好各项策略措施,更要提前做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阻力和障碍的预判与应对方案,然后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进行,不仅要注重短期的改革效果,更要注重长期的制度建设和战略规划。
(二)没有实现高丽王权的真正独立
高丽通过联姻,倚靠元朝及亲元势力得以战胜武臣威胁,获得王权的集中与强化,但这也使高丽王权始终受到元朝的牵制,高丽国内的亲元势力也成为高丽王权的新制约。为了摆脱元朝和亲元势力的掌控,恭愍王即位后不久就发起了反元政变。但反元政变取得成效的同时,高丽王也失去了元朝的庇护,只能倚靠自身的权威来维护王权的正统性,而这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在镇压红巾军后,武臣势力重新抬头,王权被大大削弱。为了重塑国王的权威,他于恭愍王十九年(1370年)接受明朝册封,成为明朝的属国。这一时期的元朝虽已灭亡,顺帝率残余势力逃回漠北(史称北元),但其所拥有的军事力量依旧十分强大,东北地区仍在北元割据势力的控制之下。如果高丽按照明朝的要求与北元彻底断绝关系,那么高丽北部边界必然会遭到入侵威胁。因此,高丽在外交上虽然更多地向明朝方向倾斜,但没有完全倒向明朝,依然与北元的一些地方割据势力保持着联系。这一时期高丽的外交政策在明朝和北元之间始终摇摆不定。此后,他又试图重启改革以加强王权,终因新兴势力的抬头,朝政重新落入世臣大族手中,无法掌握政权,并于恭愍王二十三年(1374年)被弑杀。种种现象表明,恭愍王虽然摆脱了元朝的掌控,但也没有实现高丽王权的真正独立自主。
回顾两次改革,身为改革主导者的恭愍王反元意志不够坚定,难以形成强大的领导力。诛杀奇氏家族表明了他反元的决心,但在遭遇红巾军入侵后,他又想重新依赖元朝,试图恢复与元朝的宗藩关系。即便在元廷退居漠北,高丽与明朝建立朝贡关系后,他也曾一度在明朝与北元之间来回摇摆。再加上执政时间较短,欠缺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因而无法达到完全独立自主的预期成效。
(三)未能挽救高丽衰亡的命运
恭愍王继任王位之后,摆在他面前的形势是:外有蒙元干涉,红巾军与倭寇不时骚扰;内有亲元势力依仗奇皇后之势觊觎王位,国内的田制、税制亟待整顿,纲纪亟待加强,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国家秩序十分混乱。于是,他在执政之初就迫切地实施改革,想要迅速摆脱元朝的掌控,恢复高丽长期以来被践踏的自尊心。恭愍王元年(1352年)正月,他下达“剃发易服”(16)自忠烈王事元起,高丽为表明自己对蒙元王朝的忠心,就开始主动接受蒙古式的服饰,并要求全民学习蒙语、起蒙古名、辫蒙古发辫等。高丽社会习俗因此渐染蒙古之风。政令,试图消除高丽国内的蒙古风俗。由于蒙元与高丽的特殊藩属关系,两国间的政治关系同亲情关系掺杂在一起,形成了家国一体的政治模式。在这样的环境里,要想推动反元性质的剃发易服改革,就不可避免地遭遇亲元势力的反对与阻挠。但作为改革主导者的恭愍王,他不仅没有提前规划好改革方案,而且也没有将此事与大臣进行商讨,耐心说服大家去接受这个改制,就直接宣布摒弃蒙古发饰与服装。这样意气性的做法,自然容易招来抵制,导致元年改革无法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恭愍王五年(1356年),他在逐渐排斥亲元势力的同时,又撤除了元朝设立的征东行中书省理问所,夺回了被元朝占领的双城总管府,并发布了内政改革政策,但由于亲元势力的反对与元朝的压力,始终无法取得应有的进展。他诛杀奇氏家族的政变,将与元朝有着深厚渊源的政治势力一网打尽,这一度从法理到实质上都摆脱了元丽关系的旧体制,但随着元朝交涉的绥靖倾向,以及红巾军入侵带来的军事威胁,他又主动恢复了与元朝的政治关系,并陆续将政治层面的反元改革项目恢复故旧。恭愍王十四年(1365年),终于熬过了红巾军和倭寇的侵扰,在与权臣藩镇博弈中,曾经大力支持他改革的妻子却因难产而死。从此,他放弃了在现实中的努力,躲进佛经里寻求安慰,并把有限的国力全部投入到了为亡妻修建影殿的工程中。高丽的军政事务一并被他放弃了。外有倭寇内有藩镇,不修军政的王室权威更加衰败。此后,他又深陷无子嗣的苦恼之中,甚至发展到了病态的地步,最终导致死于非命。恭愍王可以说是高丽王朝最后的一线希望,他的结束也昭告着高丽王朝走向衰亡。
两次改革之所以失败,从主观因素来说,作为改革主导者——年轻的恭愍王政治阅历尚浅,在残酷的、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不善权谋,而权谋对于政治家来说又是必不可少的。正如《君主论》中所言:“一个胜任的君主,必须拥有狐狸般的狡诈和狮子般的凶猛。只拥有世俗美德的君主,常常反而让国家毁灭,所以作为君主必须是一只狐狸以便认识陷阱,同时又必须是一头狮子,以便使豺狼惊骇。但若两者不能兼得,宁可拥有狐狸般的特色”。(17)[意]尼科洛·马基雅维里:《君主论》,高煜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71-73页。所谓“狐狸般的狡诈”和“狐狸般的特色”,就是强调君主要有较强的政治能力,以便审时度势,认清现实,治理国家政治。而作为改革主导者兼高丽君主的恭愍王却缺乏长远的谋略,他是依靠元朝及亲元势力上位的君王,却在即位之初就推动反元性质的“剃发易服”改革,执政第五年发起了诛杀奇势家族的政变,公开打压、消灭亲元势力。这种急功近利式的做法,严重触犯了元朝及亲元势力家族的利益,很快就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无法取得预期的进展。在遭遇种种挫折之后,他开始意志消沉,逐渐丧失斗志,改革无疾而终。因此,作为改革家必须具备高超的政治能力,不仅要有长远的政治眼光和谋略,还要选择适宜的时机并制定高明的策略,持续性推进改革。在遭遇困境时,还必须有强大的内心和超强的抗压能力,勇于面对和战胜挫折。
四、恭愍王前两次改革的影响
恭愍王前两次改革究竟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应该说,这两方面同时存在。当然,改革的价值不能仅仅从最终的成功与失败这一简单结果来考量,而要注重分析改革过程中的实际效果如何,从长远来说有无积极意义。当我们以整体史和长时段眼光观照东亚历史发展进程,可以发现,这两次改革对后来历史发展还有着重要的影响,它挑战了固有的以蒙元为核心的东北亚格局,推动了后来东北亚地区政治秩序的重建,将历史向前推进了一步。
(一)对蒙元秩序的挑战
蒙元帝国幅员辽阔,也曾盛极一时,海陆交通畅达无阻。高丽作为元朝最近的邻国,成为蒙古军最先征讨的对象。蒙古经过数次武力征讨与政治联姻,实现了对高丽的掌控。这首先体现在政治干涉上,元朝不仅随意废黜高丽国王,还强迫高丽国更改官制、礼仪等。除了政治上的干涉,经济上的索贡也是一个极重的负担,与前代“厚往薄来”的中外朝贡关系相比,蒙古统治者更加重视朝贡的物质利益,经常向高丽索要巨额贡物,但自己却极少回赐。许多学者认为,元代的中朝关系并不符合所谓“华夷秩序”下周边国家对华夏文明认同的朝贡关系。从元丽两国的交往来看,确实如此,两国的朝贡关系早已偏离了传统东亚宗藩关系的轨道,这一时期蒙元与高丽关系的实质是以蒙元为主体的单向实利外交。
高丽末期,以恭愍王为首的改革派推行具有反元性质的政治改革,从绝对服从蒙元王朝走向公然反抗的道路。这既表明,此前以武力胁迫和高压控制为主的特殊宗藩关系不足以维系元丽两国的长远和谐发展,同时也表明,固有的以蒙元为核心的秩序受到了挑战,这恰好为此后明丽两国建立朝贡关系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二)明初中朝传统宗藩关系的回归
在区域政治秩序上,高丽是蒙元王朝的附属国之一,也是东北亚格局重要的一分子。蒙元帝国崩溃之后,东亚国际秩序亟待重建。在此背景下,明太祖积极吸取元朝灭亡的教训,一反蒙元帝国时代一味追求武力扩张的姿态,在外交观念上从天下向国家回归,以“不征”(18)“不征”是明朝对内设定的最优外交目标,其目的在于以武力为后盾,力争以不动兵戈的方式实现威服众邦,构建以明帝国为中心的国际秩序格局。参见郑宁:《“不征之国”与明初国际秩序的构建》,《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第62页。为对外关系的基本国策,并派遣使臣四处颁布诏令,力求对外建立“共享太平之福”的和平外交关系,重建合法性的国际秩序。为了让子孙后代铭记此训,洪武二年(1369年),太祖在《皇明祖训录·箴戒》中明确提出不征之国,其言曰:“凡海外夷国如安南、占城、高丽、暹罗、琉求、西洋、东洋及南蛮诸小国,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扰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伐,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19)[明]朱元璋:《皇明祖训》,吴相湘主编:《明朝开国文献》第三册,中国史学丛书影印国立北平图书馆藏本,台北:学生书局,1966年,第1686-1687页。这些国家基本都是明朝周边的国家,高丽也在其中。明太祖把它们视为不可出兵征伐的国家,由此奠定了明朝和平外交的基调。
在对外关系方面,明太祖十分重视高丽问题。对于高丽关系的看法与相处之道,他在一次接待高丽使臣时说道:“自古天下有中国,有外国,高丽是海外之国,自来与中国相通,不失事大之礼,守分的好有。况今朝聘之礼不曾有阙,有甚么疑惑处?昔日好谎的君主如隋炀帝者,欲广土地,枉兴兵革,教后世笑坏他,我心里最嫌。有我这说的话,恁去国王根底明白说到”。(20)[朝鲜朝]郑麟趾等著,孙晓主编:《高丽史》卷四十三,《恭愍王六》,北京:人民出版社,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324页。由此可见,明太祖视高丽为与中国平等的国家,也反对武力征伐、扩张领土的外交模式。“不征”的国策正是建立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之上。
在具体实践中,明太祖也显示出极大的善意。在即位之初,他就对高丽开展了安抚工作,如洪武二年(1369年)八月,明太祖封王颛为高丽国王,并赐玺书、放回流人、赏锦绮等。《明史》对此均有详细记载:“明兴,王高丽者王颛。太祖即位之元年遣使赐玺书。二年送还其国流人。颛表贺,贡方物,且请封。帝遣符玺郎偰斯赍诏及金印诰文封颛为高丽国王,赐历及锦绮。”(21)[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朝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8279页。次年,他还派使臣赴高丽“往祀其国之山川。是岁颁科举诏于高丽”。(22)[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朝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8280页。当他得知高丽使臣因来华朝贡遭遇不测,就对中书省大臣说:“高丽贡献繁数,既困敝其民,而涉海复虞覆溺。宜遵古诸侯之礼,三年一聘。贡物惟所产,毋过侈。其明谕朕意”。(23)[清]张廷玉:《明史》卷三百二十,《朝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8280页。可见,太祖对高丽的态度十分友好,他不仅放弃了元朝使用武力胁迫和高压控制高丽的做法,还与高丽建立友好的宗藩关系。在朝贡礼仪方面,他只希望高丽至诚事大,仅遵三年一聘之礼,只需薄礼推诚即可。
总之,明太祖在对待高丽上,奉行的是睦邻友好的外交政策。因此,明太祖即位之初就摒弃了元朝旧有的以武力胁迫的统治方式,改以和平自愿的方式与高丽建立宗藩关系,并以恢复华夏正统的纲常礼仪为己任,以祖训的形式承诺永远不征伐高丽等国,力图恢复传统汉族王朝的朝贡体制。这与此前蒙元帝国,以及此后西方国家海外扩张殖民的方式截然不同,它是以和平为主导的中华秩序为原则建立的礼制外交。在明太祖积极推行的宗藩关系下,明丽两国交往过程中尽管出现过小波折,但总体上保持了比较友好的关系。这也为朝鲜人民种下了重归儒家文教礼治的种子,客观上推动了李氏朝鲜与明朝回归传统的宗藩关系,从而使中原王朝与朝鲜半岛维持了较长时间的友好关系,维护和保证了古代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这也提醒后人,维系两国关系更多的是伦理与道义、责任与信赖。